股票转让但资金未到位
A. 实收资本金未到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可以,需要满足条件。
《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进行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提交所变更股东的姓名、身份证明等详细信息。如果股东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变更登记,则实际上这种股权转让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1)股票转让但资金未到位扩展阅读
借:实收资本-老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如果股本未发生变化,不需要做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即可;
如果有变化,做账时,凭证以工商局变更证明和股权转让协议就可以。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B. 股票卖出后,第二个交易日资金仍未到帐,什么原因
股票挂单确认卖出成交后,所卖股票资金应为实时到账的。如果确认卖出后,股市资金账户现金没有相应增加。可向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公司咨询具体情况。
C. 转让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成立吗
按照公司法,资金未到位为认缴,与股权转让没有实际直接联系,因为股权装让的时候未到位资金全部写0元转让
D. 股票转户但是资金当天没转出会怎么样
上面两个回答都是不正确的,一般人所谓的转户,即是可以成功的第二家证券公司开户交易为判断是否成功的。只要在第一家券商办好撤销指定交易,深圳股票转托管就可以了。在第一家券商的资金账户里是否有钱,只影响你在那个证券公司里资金账户的销户。以后把钱转掉后再去销户好了,跟你在第二家证券公司的开户和交易是影响的
E. 股票私募基金签了合同但资金没到位算违约吗
购买私募基金有一个冷静期的,只是签了合同,没有打款,没有过冷静期。肯定不算违约,冷静期可以选择不履约
F. 实收资本未到位前能否进行股权转让
可以,需要满足条件。
《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6)股票转让但资金未到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