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买股票为理由的经济诈骗案例
1. 人家自愿给我钱,我带人家做股票,会构成诈骗罪嘛
委托他人代买股票造成经济损失,受托人的行为构不成诈骗罪。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5年3月下发《账户管理业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券商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人员开展账户管理业务。若该规定得以实施,投顾“代客炒股”将得到放行。
操盘手主要是为投资机构服务的,他们往往是交易员出身,对盘面把握得很好,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掌握开仓平仓的时机,熟练把握建立和抛出筹码的技巧,利用资金优势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盘面的发展,他们能发现盘面上每个细微的变化,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当然,操盘手是人不是神,也不是每单必赚,委托人应当以平常心看待盈亏。
投资人如果是自愿出钱让普通股民代为炒股,属于一般民事代理行为,出现亏损自然由投资者承担不利后果,除非有证据证明代理人存在主观故意,出资人一般很难追究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2. 以购买基金股票诈骗,诈骗人以被警方抓到,想问问被骗的钱怎么最大程度拿回。
提供财产线索给警方,等待分配。
3. 1069535099805以股票为名进行诈骗活动!
发现诈骗事实或者诈骗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对于利用网络、电信从事诈骗活动的,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并积极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址:www.cyberpolice.cn。
4. 故意欺骗他人买股票造成钱财损失的怎么办
我觉得你说的这种情况很难确定对方想要故意欺骗你的,因为到最后做出买股票的决定还是由你自己操作的,无论是他向你提供什么样的内部信息,你都可以拒绝接受,但是你没有这样做。
5. 给大家说个股票诈骗例子:骗子推荐的股票怎么这么准
1.机构内部人员荐股,能涨,赚钱可以平分,亏钱,那是市场不好。还有市场不好的时候,可能故意喊错单,让你去给他们的股票接盘。2.纯属骗子,蒙概率的。3.也有一部分牛人,当然,你要先看看他选的股票是不是真的能赚钱,要多看两只。
6.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诈骗犯和诈骗犯的案例 案情经过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李煦 高志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与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相互勾结,采取挂失和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等手段,大肆进行金融诈骗,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在京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1000余万元发还银行;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
北京市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与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并在戴授意、帮助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的方法,先后分别于1998年3月,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转出归自己使用;于1998年9月,将马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存入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的3000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于1999年5月到6月间,将北京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入分理处2亿元中的8400万元转出骗走。案发后,支行先后赔付马某4000万元,垫付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262万元。
朱江于1999年6月逃往美国,后于2001年2月26日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7. 以有内幕消息骗取他人购买股票,是否涉嫌诈骗罪
你们有没有签订合同之类的,如果有保证百分百收益的就可以告他们,不过一般的机构是不会在合同上保证的,投资这块如果跟客户保证收益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8. 开始挣300,后面亏一千多,中国股票大诈骗
股票的波动并不是随着人为的因素而进行。一般来说都是有庄家在内部炒作,而你刚刚是接盘侠,所以很不幸。嗯,一般来说不要割肉,嗯,等经济形势好了,也许能够上涨涨回来吧。只要这家公司的业绩不错的话,还是有希望回来的。
9. 股票诈骗,中国警方有能力破获吗
1、目前有很多金融公司打着理财的旗号行骗。
2、你朋友的遭遇主要源于法律的空白,因为双方是你情我愿,次类案件又属于“经济民事纠纷”,公安局不能管理此类案件。
3、这种案件也不是不能解决,但是需要通过法院起诉对方,需要很多时间和经济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