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资金
『壹』 退市股票投资者如何赔偿
股票退市期间,投资者需要关注哪些问题呢?
进入退市整理期后,股票简称有啥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将冠以“退市”的标识。相应地,*ST吉恩股票简称将变为“退市吉恩”,*ST昆机股票简称将变为“退市昆机”。
股票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时,涨跌幅怎样?
除特殊情况外,退市整理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
退市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多长时间?
30个交易日,期间全天停牌不计入这30个交易日内,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投资者能买退市整理股票吗?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如果不符合,则仅能卖出已持有的上述这两只股票。另外,首次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资者,需签署《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退市整理期结束后,如何交易?
两只股票在退市整理期满后,上交所将在五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进行摘牌,公司退市。
公司被摘牌后,股份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在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如何维权?
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维护
『贰』 至今为止,退市的股票散户得到了什么赔偿
至今为止,A股退市的股票还没有哪只股票会让散户得到赔偿的。
说白了就是,散户买到退市股票,造成的弱势是自己承担,也就是“自认倒霉”,想要得到赔偿基本是不可能。
为什么散户得不到赔偿呢?主要是由以下两大原因:
第一,因为A股市场目标就没有赔偿机制,既然没有出台股票退市的赔偿机制,哪些退市的上市公司,会主动赔偿由于退市造成的损失吗?答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通过上面例子分析得知告诉我们,即使散户在股票退市前买入股票,由于退市造成的损失,散户也是不可能得到赔偿的,希望大家一定要懂这个道理。
所以请散户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一定要远离问题股,远离退市股,远离一切有退市风险的股票,一定要对自己的钱负责,不然买到退市股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想要赔偿是不可能的事。
『叁』 天啊!!!我的股票帐户怎么突然赔了这么多钱
绝对是系统问题不用担心,你只用看你的资产总值就一目了然了
https://gss0..com/7LsWdDW5_xN3otqbppnN2DJv/%C0%B6%C9%AB__%D3%C7%D3%F4/pic/item/8ac3e331290e9117ebc4af0e.jpg
你的资产总值不是19837.28元吗? 这就说明你的两万元还是在的,根本就没有亏!
下面的成本价格是可以修改的,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不用看什么盈亏,只需要看你的帐户资金总值就行了.
建议换家证券公司,他的交易系统显示容易出错,最好是换一家大的证券公司,不管哪方面都有保证!
『肆』 股票索赔期间会冻结吗
股票索赔今天会冻结吗?我认为股票所被鸡奸还是会想到冻结的。他一般在索赔的期间都是会冻结的,单身也会有一些少量的。并不会冻结。
『伍』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陆』 请问,模拟炒股如果赔了,我会不会因此资金赔偿也就是说模拟炒股会不会涉及到我本身现实中的资产谢...
不会,呵呵!
既然是模拟资金,就是虚拟的资金,赔个精光也不会让你拿出真金白银赔偿。但是请注意,不要将真的资金转入所谓的虚拟账户,有的骗子就是利用人们的不懂行骗。
『柒』 散户股民如何维权,步骤怎么走
股民进行索赔前,需确定自己满足以下索赔条件:
1.所投资的股票存在虚假陈述,已被有关机关处罚或刑罚;
2.买入卖出该股票的时间符合以下条件
(1)买入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前买入;
(2)卖出时间: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卖出,或一直未卖出。即投资者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买入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至虚假陈述揭露日以后。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也有诉讼时效的要求。超过诉讼时效,即使符合起诉条件。也不能获赔。这个期间是两年,这个两年是从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或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地说,分两种:如果是行政处罚类的虚假陈述,就从行政处罚被公布之日起两年;如果是刑事判决类的虚假陈述,就从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如果超过以上期限,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赔。
进行索赔,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股票对账单。股票对账单要去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必须由营业部盖章,对账单显示的内容要尽可能完整,上面要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要索赔的那只股票的证券代码、时间、价格、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如果那只股票一直没有卖出的话,要在库存股一栏显示出还剩多少股。
2.身份证公证书。由于起诉立案时股东本人不能到场,交给律师身份证原件又不太合适,法院仅凭身份证复印件不能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这个时候就需要身份证公证书。办身份证公证书是为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这个公证书是去公证处办,不要求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可以选择就近的任何一个公证处办理。
3.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我们律师替投资者去法院起诉立案的时候,投资者只需要提交复印件。开庭时要当庭展示一下股东卡原件。因此股民在法院开庭前向律师寄原件,不想寄原件的,也可以跟身份证一样,提供公证书。
需要投资者准备的证据材料就这三件,别的材料均由我们律师准备,以下材料需要投资者签字,包括三种: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捌』 股票损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玖』 如果炒股,本金是一万,如果赔了,要赔多少钱
问的不具体,因为没有说时间,没有说买了多少只票。
这个问题雷神只能从理论上来回答:
1、如果你全仓一只票,如果是一天时间,如果是主板股票,如果这个股票跌停了,那么一天亏多亏10%,也就是1000元。
2、如果你全仓一只票,如果是一天时间,如果是创业板或者科创板板股票,如果这个股票跌停了,那么一天亏多亏20%,也就是2000元。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该怎么算账了吧。
而如果你买了多只股票,是很难在短时间内亏光的,因为每只股票的走势各不相同,有的涨,有的跌。股票是亏还是赚,要结合市场行情,还要看自己的基础知识打的是否牢固,进阶知识是否学的透彻,实战水平的高低等等。
关于股票,几句话很难总结,大概说几句,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是初学者,建议一半仓位用来买基金,支付少量手续费,让专业的队伍来帮你赚钱;另外一半仓位再分出1/4用来做股票,慢慢结合自己学到的知识,不断实践总结,不断学习,才有希望在市场上成为稳定获利的专业投资者。
『拾』 李某诉蔡某股票冻结损害赔偿案
个人作为价值投资者,从价值投资的角度回答一下。
首先,价值投资肯定不能只看分红,但更不能不看分红。事实上,分红对投资者而言意义十分重大。
1、分红其实是股票回报投资者的初衷
大家知道,股票是17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时才出现的。大航海时代,每条船出去后,都有很大的风险,当热如果安全回来,回报率也很高。如果以债券的方式给船的经营提供资金,经营者负担过重,所以股权融资更加适合。经营者负担小,而投资者作为股东变相地承担经营的风险,当然也可以完整地承接经营收益。
注意,当时的股东们的目标就是获取分红,而不是依靠股票的波动获取收益。至于有公开市场用于交易股票,那都是后话了。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果没有分红,股票的投资价值根本无从谈起。这是我们需要关注分红的原点,也是股票获得收益的最终归宿。
2、分红是投资者整体能获得收益的(几乎)唯一途径
耶鲁大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席勒(Robert J. Shiller),在介绍股票时也有这样的论断——
投资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分红。
我们将所有投资者视为一个整体,那么大家共同投资股票最终能赚什么钱呢?基本只有来源于分红。
你所谓的低买高卖,无非是换个人接盘罢了。唯有分红,才是落袋为安,是全体投资者从股市中抽得走的收益。
3、分红是企业证明自己良好运营的一个有效手段
企业的利润,是真金白银的利润,还只是财报上通过会计手段做账出来的一个数字而已,通过分红是可以直接证明的。
被巴菲特誉为西海岸哲学家的芒格曾说过:“世界上有两种生意,第一种可以每年赚12%的收益,然后年末你可以拿走所有利润;第二种也可以每年赚12%,但是你不得不把赚来的钱重新投资,然后你指着所有的厂房设备对股东们说:这就是你们的利润。我恨第二种生意。”
4、分红是投资者的定心丸,也是股价的维稳器。
熊市的时候,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你会慌吗?大部分人是会的,包括我。但分红可以帮我们少慌一些。
假如你每年都能收到稳定的现金分红,股价跌了,又何妨?好比你花100元买了张每年分红5元的债券(相当于利率5%),现在它价格跌到50元(相当于利率10%),难道你就会卖了吗?可能反而会更坚定信心吧。
时刻谨记“投资最终是为了获得分红”还是重要且必要的,至少可以帮我们筛选企业、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陷阱。
最后,如果大家有机会投资一些实业,或者用于收租的房子,可能更能体会到分红的意义。或者现实中你投钱给朋友做生意,如果他不分红,可能会觉得他在耍流氓,忧心忡忡。所谓价值投资,从投钱给朋友做生意的角度想想,大家获取会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