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买股票
『壹』 挪用公司的钱,抄股获利,算什么
如果不是国企那就是挪用资金罪!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是国企,那就依384条定挪用公款罪。
这是刑事犯罪,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国企,直接向检察院报案),由其侦查后交监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刑。不应由受害人直接起诉,直接起诉的法院也会转给侦查机关。
『贰』 证券公司会不会挪用客户炒股的资金
证券公司不会挪用客户炒股的资金;因为开户时,资金账户是挂在你银行卡里的,比如银行卡是钱包,开个证券账户后,只是在钱包里加了一个口袋,而这个口袋里的钱被限制为只能买卖股票而已,但钱包仍然在自己手上。证券公司是无法挪用的。
“第三方存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项业务,常见于证券、期货、房产等交易活动中。拿证券交易中的第三方存管来说,它是指委托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
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第三方存管模式下,证券经纪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证券经纪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将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银行,由银行代为完成。
『叁』 上市公司挪用资金造成股票贬值怎么起诉
自己直接找个律师,然后起诉上市公司就可以了。至于能不能获得法律支持,能否获得赔偿,那就要看法官如何判断。
『肆』 用职务便利挪用老板100万炒股亏光了法律怎么处理
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伍』 一家“股份公司”老总拿公款炒股算不算涉嫌挪用
问题是私自动用还是公司允许的?有些公司是有投资业务的,就是允许公司拿部分的资金做股票等方面的投资。如果是私自动用那就是挪用了。
『陆』 股东私自挪用资金炒股获利应该属于谁
此行为有构成挪用资金罪之嫌,属于刑事犯罪。此获利属于非法所得,应该收缴。
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其他的股东应该火速把此资金和其获利收回,或向公安局报案。
『柒』 国内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公司资金炒股吗
你好,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适度的股权投资可以利用好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过,如果斥资过多则对公司不利,毕竟炒股有亏有赚、风险较大,如果投资金额过大,一旦亏损将对公司业绩造成冲击。
『捌』 傻,上市公司的资金可以随便购买股票吗
这是不能的。 国家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做出规定,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股。 一.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 二.上市公司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 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长期投资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以上),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定。 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开设一个股票账户(A股),必须用本企业(法人)的名称。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或者为个人买卖股票提供资金。 5.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对已开设的股票账户、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如发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以及为个人股票提供资金的,应及时纠正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玖』 股票资金被人擅自挪用了怎么办
既然AB都是亲戚,那么B不一定是恶意的。从法律的角度讲,这样的事不是那么好裁决的,最好不要走法律这条路。股民都觉得自己判断的对,都觉得自己能,都想把自己的判断无偿地与别人分享,他们的心是好的,但结果往往是惨痛的。虽然你现在亏了8万,但我认为在股市赔的钱应该从股市里捞回来。你如果硬让他赔钱,他能赔吗?能赔得起吗?还有,如果不是B善自操作,而是A操作,或是你自己操作,也存在赔。你也有责任,不应该让别人帮忙炒股,说明你对炒股赔钱没有准备。这都是命里安排的,吸取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