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股票税收豁免
⑴ 需要交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吗
一、股票交易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在股市买卖股票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要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
按照成交额的1‰缴纳印花税,并且是卖方交,买方不用交。如果成交额100000元,就要缴纳100元的印花税。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交印花税。
三、从该上市公司分得的股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并且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享受优惠之后的算法。
1、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10%的税率缴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中国个人股票税收豁免扩展阅读
一、股票买进费用:
1、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3、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二、股票卖出费用:
1、印花税0.1%。
2、佣金0.2%-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4、通讯费。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区收取5元。
⑵ 税收豁免的例子
税收豁免,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对纳税人的某些所得项目或所得来源不予课税,或对其某些活动不列入课税范围等,以豁免其税收负担。
中国公司获瓜达尔港运营税收豁免权
巴基斯坦政府近日决定将新加坡PSA Gwadar PTE公司原享有的税收豁免权转予中国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1月,巴政府曾批准瓜达尔港运营协议可享受税收减免和其他便利化政策优惠,并与新加坡PSA Gwadar PTE公司签署了税收饶让协议,后者及其下属瓜港运营公司可在运营公司成立或正式营业起20年内,享受免缴所得税的优惠。2013年5月,新加坡PSA Gwadar PTE公司与中国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转让瓜港运营权的协议,因此相应的税收豁免权亦随之转移。
⑶ 股票转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明确“暂免”期限为什么说是“暂免”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说法,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6月、1996年12月和1998年3月连续三次下发相关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2005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中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但国税总局还规定,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而言,虽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对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和是否征税是两回事。但具体要“暂免”到什么时候,国税总局并没有明确。另外,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同时首次把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也要求单独列出,更是引发了外界对于下一步要开征资本所得税的猜测。资本利得在税收上是指资本商品,如股票、债券、房产、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等,在出售或交易时发生收入大于支出而取得的收益,即资产增值。
⑷ 个人从公开发行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有没有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⑸ 股票交易关于个人所得的两个税收问题
不需要交股票交易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股票交易过程中要收取一些税费,,简单的说,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包括佣金、过户费以及印花税。其中佣金中还包含着经手费和证管费(深交所称监管费)。
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现在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
⑹ 在国内个人买卖股票和公司买卖股票的区别和税费有哪些
我打过电话给广发证券,也问过在广发证券上班的朋友,他说很多企业在广发证券开深沪的企业股票账户是需要900元的。如果是朋友开的话这笔费用可以省掉免费开,但前提是开了之后就要存些钱进入买股票,不然他会主管批的。
个人名义买卖股票和公司买卖股票的区别和税费是一样的,只是个人名义买的话大多数都是用工资买的,比如你的工资是5000元,但收到手里时就已经扣除掉一些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之类的,可能你能得到的只有4000元。
而用企业账户买股票呢,因为是企业经营挣来的钱,如果呆在公司账户上就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而用这些挣来的钱去购买资产,就是支出,你不需交税,就可以达到企业避税的好处。而通过购买股票,卖出去后所得的钱如果打回公司账户就要交税。如果你买的股票用来长期存以获得长期的股息和分红,配股的话。所得的都是免税的收益。这是非常好的资产。
⑺ 个人境外股票收入是否要在国内交税,有没有合理的避税方法
个人境外股票收入也是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有在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抵免境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7)中国个人股票税收豁免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⑻ 为什么个人在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免交个人所得税,而企业在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则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呢
1、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政策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企业的收入总额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财产(股权、债权等)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税法同时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是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买卖股票获取的价差盈利,或者资本利得免征个人所得说,这是当初为了鼓励证券市场发展和个人参与证券买卖给的优惠暂免征收条件。
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请参考网络文库: http://wenku..com/view/e9534126192e45361066f57c.html
http://wenku..com/view/19256aed9b89680203d825c3.html
http://wenku..com/view/5ce31f966bec0975f465e2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