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
① 证券法对股票发行的审核与核准有哪些规定
证券法:
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② 我国股票发行采用的是哪种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法律制度。
一是注册制,是指政府对证券发行事先不作实质条件之限制,发行者发行证券时,只需把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如实详尽公布于众,并不得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只就证券发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证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是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它是指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信息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还必须符合一定的适于发行的实质要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仅要审查证券发行中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而且要依法定标准审查发行人是否具有发行资格,只有经其许可,证券才能发行
我国采用的是第二种核准制
③ 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审核制度
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审核办法。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执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尽量将有限的股票发行规模,分配给更多的企业,造成了发行公司规模小,公司质量差的情况。于是,1996年以后,开始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掌握,限报数家”的办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事先下达的发行指标,审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对上报的企业的预选资料审核,合格以后,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发行指标,下达发行额度。审查不合格的,不能下达发行额度。企业得到发行额度以后,将正式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最后审定是否批准企业发行证券。这是计划经济。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证券法》第11条第2款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视证券的种类不同而不同:
1、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
2、对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
目前,我国的证券发行工作,从额度制和严格审批制向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核准制过度。
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与2000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先后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础之上,股票发行价格也采取了市场定价方法,中国证监会不再对股票发行市盈率进行限制。
④ 各国新股发行审核制度
美国实行注册制
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证券发行注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据以判断证券实质要件的形式资料, 以便作出投资决定, 证券注册并不能成为投资者免受损失的保护伞。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
另外,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
⑤ 股票发行的监管制度包括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
第二节 目的和意义
第三节 研究思路、创新点及研究方法
第二章 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及文献回顾
第一节 股票发行监管理论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第三章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回顾
第一节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演变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中国股票市场发行监管制度演变历程
第四章 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 国外主要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管理体制介绍
第二节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研究
第三节 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研究
第四节 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简要比较
第五节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国际比较
第五章 利益集团理论基础上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分析
第一节 利益集团理论
第二节 中国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形成、特点及利益冲突
第三节 中国股票市场发行监管制度变迁的利益集团理论分析
第六章 诚信理论基础上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分析
第一节 关于诚信的基础理论
第二节 什托姆普卡的信任文化社会生成模型及其实践性建议
第三节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变迁:基于什托姆普卡诚信理论的解释
第四节 加强和完善股票市场诚信建设的对策
第七章 完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意义
第一节 资本市场之于国家意义
第二节 我国资本市场安全性需提高
第三节 优化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第八章 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优化建议
第一节 重塑股票发行监管理念和原则
第二节 优化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建议
⑥ 我国 现行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核准制和注册制,其中国内一直是核准制,最近发展很快的新三板类似于注册制。
⑦ 股票发行的审核内容包括什么
现在主要的发行制度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现行的是核准制。
注册制就是发行者在发行证券前,只需向相关部门将自己公司的相关材料注册一下,就可以发行了,这种适用于信用程度很高的国家,国外有的实行注册制,也有的实行注册制和核准制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核准制是发行者发行前需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并且材料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核实,并去、且审核后,认为筹集的资金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并且公司质地优良等,方可发行,我国目前只有核准制发行方式。但是,注意一点,负责核准的主管部门并不能保证买入发行的股票没有风险。
⑧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是什么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证券发行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证券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