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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股票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48:24

A. 中国平安怎么换成了XD中国平了请高手解答。

证券代码前标上XD,表示股票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发利息(红利)的权利。

xd是英语Exclud(除去)Dividend(利息)的简写,xd中国平安就是表示股票中国平安在这一天为除息日,除息日之后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发利息(红利)的权利。通常在股票进派发红利时会进行公告,告知哪一天为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中国平安股票案例分析扩展阅读:

用户在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才能享有分红的权利,如果当天交易结束后不持有股票,则不能享受分红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买入股票是可以享受分红的。在进行股票分红时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会按照持股长短确定缴税比例。一般持股1个月以内为20%,持股1个月至1年为10%,超过1年缴税比例为5%。

在分红后是否继续持有股票需要用户根据多个方面作出判断。在买入一只股票时要判断股票未来一段时间的走势,然后决定是否买入。买入后最好设置止盈价和止损价,这样在股票上涨后及时卖出获利,止损价就是下跌后也要卖出,避免亏损继续扩大。

B.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国内重大经济法案例:

例一、吴英集资诈骗案

吴英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浙江省金华市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3年至2005年在东阳市开办美容店、理发休闲屋期间,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吴英继续非法集资。


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在2012年11月23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万福生科以往的“恶行”终于被揭露出来。万福生科2012年3月2日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初步自查结果如下:

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据万福生科招股说明书及2012年年报,2008~2011年,该公司净利润分别是2565.82万元、3956.39万元、5555.4万元和6026.86万元,四年内净利润总数为1.81亿元。

可是其中有1.6亿元净利润是虚构的,实际上四年合计净利润数只有2000万元左右,近九成为“造假”所得。

证监会2012年5月1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专门通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的行政处罚结果,拟对万福生科罚款30万元,对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博鳌律师事务所分别罚没7650万元、414万元、210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万福生科案的行政调查现已终结。涉及刑事处罚部分的,证监会已于2011年4月份将万福生科及两名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涉及行政处罚部分的,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

由于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信息披露违法,万福生科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以及万福生科原财务总监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其给予警告,没收其该保荐业务收入255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同时,证监会也对两家机构的涉案人员进行依法处罚。

C. 股票消息面,都应该看什么

从业绩到成长性再到主力面甚至国家政策都要考虑进去。 个人认为大智慧免费版的很多功能就已经足够你分析个股和大盘的了,软件不是再收费与否,而是在你看懂没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书上的东西有用因为那是基础,但是能够完全运用于实战的东西不超过25% 顺应趋势,顺势而为,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逆势而动。上升通道中顺势做多,下降通道中谨慎抄底,轻仓和持币为主,在主力资金坚决做多前,在放巨量突破压力位之前都要谨慎做多。钱在主动权就在,主动权在就能去寻找最合适的战机。而在顺应趋势的情况下投资就要以价值投资结合主力投资为主,这才能够适应中国的具体国情。 炒股要想长期赚钱靠的是长期坚持执行正确的投资理念!价值投资!长期学习和坚持,才能持续稳定的赚钱,如果想让自己变的厉害,没有捷径可以走所以也不存在必须要几年才能学会,股市是随时都在变化的,而人炒股也得跟随具体的新情况进行调整,就像一句老话那样,人活一辈子就得学一辈子,没有结束的时候!选择一支中小盘成长性好的股票, 选股标准是: 1、同大盘或者先于大盘调整了近2、3个月的股票,业绩优良(长期趋势线已经开始扭头向了) 2、主营业绩利润增长达到100%左右甚至以上,2年内的业绩增长稳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每股收益达到0.5元以上最佳。 3、市盈率最好低于30倍,能在20倍下当然最好(随着股价的上涨市盈率也在升高,只要该企业利润高速增长没有出现停滞的现象可以继续持有,忽略市盈率的升高,因为稳定的利润高增长自然会让市盈率降下来的) 4、主力资金占整支股票筹码比例的60%左右(流通股份最好超过30%能达到50%以上更好,主力出货时间周期加长,小资金选择出逃的时间较为充分) 5、留意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高低,太高了不好,流动资金不充足,公司经营容易出现危机(如果该公司长期保持稳定的高负债率和高利润增长具有很强的成长性,那忽略次问题,只要高成长性因素还在可以继续持有) 6、具体操作时在进入一支股票时就要设置好止损点位,这是非常重要的,在平时是为了防止主力出货后导致自己被深套,在弱势时大盘大跌时是为了使自己躲脱连续大跌的风险,止损位击穿后短时间内收不回来就要坚决止损,要坚决执行自己指定的止损位,一定要克服怕买出后又涨起走了的想法。不要相信所谓股评专家坚决不卖以后再来补仓摊低的说法,这是非常恶劣的一种说法,使投资者限于被动丧失了资金的主动权。 具体操作:选择上述5种条件具备的股票,长期的成交量地量突然出现逐渐放量上攻后长期趋势线已经出现向上的拐点,先于大盘调整结束扭头向上,以WVAD指标为例当WVAD白线上穿中间虚线前一天买入比较合适(卖出时机正好相反,WVAD白线向下穿过虚线后立即卖出《安全第一》<参考大智慧>),买入后不要介意短期之内的大盘波动,只要你选则该股的条件还在就不用管,如果在持股过程中出现拉高后高位连续放量可以考虑先卖出50%的该股票,等该股的主力资金持筹比例从60%降到30%时全部卖出,先于主力出货!如果持筹比例到50%后不减少了,就继续持有,不理会主力资金制造的骗人数据,继续持有剩下的股票!直到主力资金降到30%再出货!如果在高位拉升过程中,放出巨量,请立即获利了解,避免主力资金出逃后自己被套 如果你要真正看懂上面这五点,你还是先学点最基本的东西,而炒股心态是很重要的,你也需要多磨练! 以上纯属个人经验总结,请谨慎采纳!祝你好运! 不过还是希望你学点最基础的知识,把地基打牢实点。祝你08年好运! 股票书籍网:http://we1788.blog.hexun.com/13304348_d.html

D. 案例分析

[今日说法]本期话题:久呼不至的消防队(2005年8月30日)

于金芝的家住在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05年8月5日下午14∶00左右,她的家突然起火,村里人一边张罗着救火,一边急忙寻找外出的于金芝夫妇。火是从西屋着起来的,十分钟后,等于金芝夫妇赶回来的时候,西侧的那间房已是浓烟滚滚。14∶20,也就是报警后的第十分钟,消防队也没有出现。

据村民说,这个消防队离村子也就是三公里,走这三公里的路需要五六分钟的车程,但是村民们从打完这个电话开始就等,一直等了二十多分钟消防队就是没有出现。而这个时候,火苗已经从屋顶窜出来了。14∶30,大火燃烧了将近30分钟,消防车还是没有来,而这时大火已经上了整个西侧的房顶。邻居刘长江急了,骑上摩托车直奔消防队。

到了消防队,刘长江把火灾现场的危急情况和消防队员们一说,队员们马上开始动手准备工具,并让刘长江先回去等着。刘长江说,看那架势这回消防队一准能来了,所以就先赶了回来,可没曾想到此后消防队还是没有来。15∶00点,大火整整烧了一个小时,镇消防队还是没有来。

这时的火越着越大,已经开始向东侧的另外两间房蔓延了,人们只好向几十公里外的公主岭市消防大队求救。17∶00,大火已经自然熄灭了。由于堵车公主岭市消防队一直到下午17∶00才赶到,而此时大火已经自然熄灭近一个小时了,这场大火让于金芝家三间瓦房被彻底烧毁了,整座房子只剩下了空荡荡的外墙。于金芝和丈夫结婚几年来的积蓄被付之一矩,损失达到四万元左右。

有火必救这是消防队责无旁贷的义务,可为什么范家屯镇的这家消防队接到报警之后不来救火呢?据村民说,镇里的消防队之所以不来救火,是因为他们没有给消防队交钱,救火还要收钱吗?这个事情听起来怎么都觉得那么荒谬。镇的消防队为什么不来救火呢?我们的记者就来到了消防队,希望能够找到问题的答案。

孙国安是镇消防队的投资人,他说他们是一家民营消防队,成立于1999年10月,当年他一共投资了40多万元,买了三台消防车,聘请了16位消防员,建起了这支吉林省第一家民营消防队。这次不出警的原因,就是于金芝家所在的村子今年没有交防火费。而且孙国安说当时村民表示先把火扑灭了,然后该交多少钱交多少钱。但孙国安认为,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当他们出完警后,并没有人给他们钱。另外,孙国安说,有时看到起火人家已经被烧得一无所有了,也就不忍心再向他们收取几百元的救火费了,而这笔额外的开支就要由他自己来承担。现在消防队已经快维持不下去了

既然民营消防队的经营这么不景气,那么当初为什么还要在范家屯镇建立民营消防队呢?难道政府的消防队就不能来这儿救火吗?对此,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黄立辉队长说,

他们消防大队下设三个中队,现有执行车辆一共十二台,因为公主岭管辖面积比较大,对于一些较远乡镇的火灾,消防队无法作到及时扑救。

按照规定,我国县级以下地区是不配备义务消防队的,那里的火灾主要是由县消防部门来承担,而公主岭市管辖的面积大概为4000多平方公里,最远的几个乡镇离市区有100多公里远。接警后即使马上出警,路上也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这时即使是赶到了,农村的民房也基本烧得所剩无几了。

而近距离的乡镇有时由于消防警力配备等原因,也有可能出现救援不及时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公主岭市在1999年10月批准成立了范家屯镇民营救火队。那么孙国安的这支民营消防队,当初是否起到了救火保平安的作用呢?为此,记者在范家屯镇下属的几个自然村里进行了随机调查,听到的是一片肯定和称赞的声音。

“神速救火,瞬间消灾”,“救火不分昼夜,助人真正精神”,类似的锦旗这些年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就收到了几十面,而这支民营消防队的成绩也得到了公主岭市消防大队的认可。既然范家屯这支民营消防队这么受欢迎,为什么会出现经营不景气的情况呢?投资人孙国安给我们算了一笔账,16个员工每人每月400元,一年下来工资就要7.5万元钱,先期投入40万,每年的折旧费2.5万元,加上油费2万元、消耗器材及修车1万元、还有水电费等1万多元,累计一年支出将近14万元,而目前他们根本收不上来这么多的钱。

范家屯有20村,只有13个村交了防火费,共收了5万元左右,远远不够消防队一年的开销。由于资金缺口过多,范家屯民营消防队的救火员已从16人减为了6人,消防车也由三台减为两台,所以范家屯消防队只能保证交费的村子遇到火灾时及时出警,而对于那些没有交防火费的村子,他们就管不了了。然而对此,于金芝家很是不理解。他们认为消防队的首要任务是救火,不能因为没给钱就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于民营消防队不救火这一点,相关部门的看法是这个消防队毕竟是民间组织,不受政府的制约,所以政府也不能勉强他们非救火不可。

因为资金不足,范家屯民营消防队这些年一直在夹缝中艰难生存。而范家屯镇年人均收入为4780元,每人每年两元钱的消防费对他们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村民们为什么就不交这钱呢?很多村民说他们认为自家肯定不会失火,交了防火费也是白交。而对村民们不交消防费的这种说法,各村民组的组长们也表示出了无奈。

看来,村民不交消防费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觉得自己家不可能着火,所以就不愿交了。广大农村真的能够离开消防队伍吗?据村民组组长说,在这支民营消防队成立之前,遇到火灾一般是组织村民自救,用桶拎水,用盆端水。这种方法在火灾如果刚有苗头时候可以扑救住,如果火势太旺就不好办了。

可以说,民营消防队的出现弥补了农村消防的空白点,而经过这次的大火之后,范家屯镇的许多村民都说这个教训要吸取。据介绍,我国也鼓励个人资本进入民间消防领域,这也为民营消防队的成立提供了政策的保证,但如何保证它的运营,如何才能摆脱目前的生存困境呢?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薛刚凌教授。这个片子刚开始看的时候让人很生气,一个消防队居然是见火不救,但是再往后看,发现消防队也有消防队的难处,而且这是个民营消防队,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民营消防队,合法吗?

薛刚凌:这实际上是农村自救性质的一种组织,消防救火是它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乡村一级镇一级应该有消防组织,但国家可能是因为资金的缘故或者其它的原因,这一级现在消防实际上是个空档。刚才这个民营救火队和政府之间,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都不是太清楚。它应该是个合同关系,你要提供费用我就给你提供服务,你要不愿意加入,我就不给你提供服务。这种关系就变成民事上的一种交往。

主持人:它不是纯粹一个民事上的行为,它不是商业行为。如果把消防和营利联系在一起,就会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有人在发灾难财。

薛刚凌:我觉得有的领域不是营利的,比如国防、外交,公安也是。消防就是公安的一部分,它不能打上营利的色彩。

主持人:您觉得可不可以追究消防队见火不救的责任?

薛刚凌:如果纯粹把它看作一种商业行为,如果你不交钱我就可以不去救,但是本案中他也不是绝对不救,也是由于一种客观上的不能。你不交钱让消防队随时出现在现场,好像也有苛刻的地方。

主持人:咱们现在用理想状态来设计,假设这个民营消防队是存在的,一个合理的关系应该是什么关系?

薛刚凌:政府有义务提供消防的保护,民营消防队和政府之间是一个委托的关系,政府把消防的事务委托给民间的消防队来实施,从经费角度来讲,一部分是政府直接委托上可能要投入一些经费,实在经费不足也可以通过民间征收一小部分来保证民营消防机构能够正常地运行。但这个消防部门是不能够以营利为目的的。我国《消防法》对农村这方面确实覆盖得不到位的,需求政府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今天讨论新生事物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未来的前途,不过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到,政府权力应该覆盖到的地方必须去覆盖,而不能够随随便便地把自己的义务推给别人,推出去就有可能出问题。所以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筹措资金,让消防真正地成为公共事业。同时老百姓也应该加强自己的消防观念,两步同时走,这个路才能走得更长一些。

这是今日说法的节目的链接

http://space.tv.cctv.com/podcast/lawtodaygroup

E. 那本书记录了股票所需要的所有计算公式和案例

看过一点书,但只能是看个大概,主要自己要在市场上收集案列,我有几个可以给你
太多了,删掉很多,超过最大字数了,你凑合看看吧。
投资模型3—福耀玻璃
时至今日,$福耀玻璃(SH600660)$ 虽然已经蜕化为分红股,但在当年可是典型的大牛啊!福耀独占国内汽车玻璃70%的市场份额,竞争力超级强大,假以时日,成为全球汽车玻璃老大是大概率事件。福耀玻璃独特的竞争优势其实就是一点:低成本。这是一种超级强大的竞争优势,巴菲特投资的盖可保险、内布拉斯加家具店、波仙珠宝店都是具有低成本基因的企业,构建了超级强大的商业护城河,所以这绝对属于一个强大的投资模型,需要认真汇总分析,总结出某些共同特点。
一、结合福耀玻璃的一些特征总结一下这种投资模型的特点:
(1)低成本优势,企业的商业模式就是围绕着低成本来构建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无坚不摧,超级强大
(2)精细化管理是基本前提,要想在成本上比竞争对手低,那就需要比别人做更多更细的工作。
(3)独特的商业模式可以构建另一种低成本优势,盖可保险的电话直销,沃尔玛的大卖场模式就是对原有商业模式的颠覆,重塑行业的盈利模式,对颠覆性创新应该足够的重视。
(4)强大的企业家精神是保障,无论是传统企业的精细化管控,还是新兴企业对传统商业模式的颠覆,都离不开强大的企业家精神。
二、对具备这种模型的一些企业的分析:
1、海螺水泥:全方位符合这种模型,2015年年报显示利润占全行业利润的31%,行业内基本没有竞争对手,不利点在于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经济下行周期里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
2、中国神华:企业构建的产业链一体化低成本优势,行业内成本最低有争议吗?不利点同样是行业产能过剩,去产能化才刚刚开始,任重道远!
3、中国平安:平安大力推广的相关产品和业务的协同效应,本质上就是低成本获取客户的能力,显然也是一种低成本优势,保险业内综合竞争力第一,还有谁可以打败它吗?
4、招商银行:招行最大的优势其实是低成本获取存款的能力,只要存款成本是业内最低的,管理层就不会做太多蠢事,在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上升周期内,按照常识来判断,招行应该是风险较低的。
5、万华化学:万花虽然竞争优势突出,但本质上是构建了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在MDI领域内低成本无出其右者,随着烟台八角工业园的建成,全方位的构建了产业链一体化的低成本优势,业内谁与争锋?当然化学品的周期性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投资没那么简单,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单方面就可以搞定的。
6、金风科技:金风科技除了在技术上领先之外,它的低成本优势更强大,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生产,运输成本大幅降低,率先在行业内构建了低成本的优势,随着风口的到来,加上抢装潮效应,一下就飞上天了。
7、国投/川投:水电是成本最低的发电方式,所以不管能源供给方式如何发生变化,水电的市场份额都是稳步增加的,低成本永远处在不败之地。
8、海工/油服:低成本优势极其明显,在国内一股独大,在国际上低成本优势明显,在高油价时代高歌猛进,向全球市场稳步推进,但在低油价时代,当油公司都自身难保时,还有心思增加资本开支吗?所以油田服务类企业全面杀跌在所难免,短期内看不到行业复苏的力量。
9、电商:曾经以沃尔玛为代表的大卖场全方位的绞杀了百货业,现在更低价格的业态电商的崛起,将大卖场推向了无比尴尬的境地,这就是商业的力量,低成本商业模式的力量!
三、福耀玻璃这种投资模型的最大特点:
1、全方位的构建低成本的商业模式,传统企业体现在精细化的企业管控,新兴企业体现在颠覆旧模式,创造新模式。
2、超级强大的企业家,尤其是在重构商业模式方面,企业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时势造英雄,英雄可雄霸天下!

投资模型2—贵州茅台
投资模型1里面重点说了类$伊利股份(SH600887)$ 模式,这种模型里面产生了很多大牛股,值得认真思考合总结,从而找出牛股基因,找出未来的大牛股。今天我重点谈一下另一种投资模型,那就是$贵州茅台(SH600519)$ ,贵州茅台从上市至今,一直是价值投资者的一面旗帜,许多著名投资者都投资其中,赚的盆满钵满,绝对属于一个强大的投资模型,需要认真汇总分析,总结出某些共同特点。
一、结合贵州茅台的一些特征总结一下这种投资模型的特点:
(1)品牌,只能是品牌,具有超级强大的品牌效应,品牌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品牌溢价,赚取超额利润,高毛利率是基本特征。
(2)有历史和文化做品牌背书,品牌的后面必须有精彩的故事。品牌内涵具有浓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3)基本合格的企业管理者
(4)产品价格逐步提升是最明显的特征,量价齐升是最佳组合,量不变而价提升也不错。
二、对具备这种模型的一些企业的分析:
1、五粮液:基本符合这种模型,浓香型老大,品牌内涵强大,唯一的遗憾是管理存在短板,否则老大的位置也不会被茅台轻易取代呀!五粮液管理的改善程度决定了价值提高的程度。
2、片仔癀:基本符合这种模型,遗憾的是量无法放大,只能在价格上做文章,投资价值是受限制的。
3、同仁堂:基本符合这种模型,国药第一品牌,品牌内涵超级强大,遗憾的是平庸的管理层严重制约了企业的价值释放,短期内看不到改善的可能,可为什么市场给那么高的估值呢?
4、东阿阿胶:基本符合这种模型,品牌内涵丰富,但有两点不足:(1)价升量缩,这种模式可以持久吗?貌似提价已经到了天花板了,再提价估计真的流失主流市场,被边缘化了。(2)本质上属于滋补食品类,需要长期服用的,缺少炫耀性基因,所以价格是有天花板的。
5、上海家化:有一部分产品是符合这种模型的,比如佰草集系列和高夫系列,家化的品牌内涵还是可以的,但品牌强度明显不足,背靠草本之国,中药文化之魂,草本和药妆两个重要的定位怎么被韩妆和日妆给拿走了呢!看着韩妆攻城拔寨,家化该作何感想啊?
6、周大福:基本符合这种模型,品牌溢价还是很明显的,问题是黄金消费类企业与黄金价格周期共振,在黄金上涨周期里属于典型的大牛,在黄金下行周期里一地鸡毛,判断黄金周期很关键,问题是没法判断,这的确是个问题!
7、谭木匠:基本符合这种模型,品牌的文化内涵做的不错,但低频消费加上价升量缩,前景不明朗啊!
三、贵州茅台这种投资模型的最大特点:
1、品牌强度就是一切,品牌+历史+文化+故事=成功
这种投资模型最大的问题是可选企业太少了,绞尽脑汁就想到了上面这7家企业,这一点以前真没想到,国窖的1573也算,但并不是泸州老窖的主流产品,所以不能入选。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源远流长的文化,但高端品牌真是极其稀少,跟贵族一样稀缺。都说中产阶级崛起,消费要升级,升级的需求没法满足呀,所以钱都让老外给赚走了,身边大部分高端品牌都是欧美的,真是可悲呀!
这种模型投资成功的关键在于价格,由于大部分人都看好这些企业,所以股价一般都是高高在上,很少有买入点出现,以茅台为例,最近10年就出现了两个好的买入点,一个是2008年的大熊市,一个是2013年底塑化剂+限制三公消费导致的低价格,在两次买入点买入的都是大赢家,所以说好股容易发现,好价格难找啊!下一次一旦有好价格出现,你还会犹豫吗?

投资模型1—伊利股份
$伊利股份(SH600887)$ 股价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后到2015年的高点计算,市值增长23倍左右;从2007年牛市最高峰计算,市值增长也在5倍左右,不折不扣的大牛股,企业的发展力量何其强大!绝对属于一个强大的投资模型,需要认真汇总分析,总结出某些共同特点。
一、结合伊利股份的一些特征总结一下这种投资模型的特点:
(1)行业属于大众消费市场,具备高频多次消费的特点。行业发展的最终结果是寡头垄断模式,强者恒强,其他企业最终变为区域性企业或者细分子行业的小龙头。
(2)行业龙头,必须是行业龙头,必须是行业老大或者老二,行业老三都没有什么发展前途
(3)品牌知名度高,品牌曝光度强,品牌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客户的购买数量而不是品牌溢价,品牌需要每时每刻维护,品牌曝光无处不在。
(4)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大的企业家精神。
(5)强大的渠道推广能力和渠道管控能力,精细化的渠道深耕能力是这种模式的显著特点。
(6)综合竞争优势超级强大,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全方位的,行业内占据压倒性优势。
二、对具备这种模型的一些企业的分析:
1、海天味业:全方位的符合这种模型,行业老大位置超级稳固,其他的就不多说了。
2、双汇发展:本质上和伊利股份是一个类型的股票,除了所处的行业不同,两者还有其他区别吗?
3、洋河股份:白酒行业老三,但确是中端酒的老大,更具备大众消费品的特点,产品的市场容量也更大。
4、青岛啤酒:行业老二,品牌美誉度是超过行业老大的,行业的集中度也不错,唯一的缺憾是国企管理体制,谈不上强大的管理,管理上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吧,所以这些年来企业发展也缺乏明显的亮点,但勉强也算一个不错的投资标的。
5、华润啤酒:行业老大,管理上明显优于青啤,但品牌美誉度上要差一些,但在渠道能力和营销能力上全面强于青啤,老大和老二之争还未见输赢,拭目以待。
6、张裕A:行业老大位置超级稳固,全方位符合这种模型,最大的不利因素是进口红酒的替代效应,在客户心目中进口酒可是有很深的认知优势和心智优势的,所以张裕还得加把劲,希望向当年的烟草行业和白酒行业一样,全方位的击溃洋品牌。
7、康师傅控股:曾经全方位的符合这种模型,但统一超强的产品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成功的瓦解了康师傅的竞争优势,目前处处被动,虽然还是行业老大,但行业老二英姿勃发,咄咄逼人,前景不妙。
8、加多宝:全方位的符合这种模型,拿着王炸的王老吉把一手好牌给打残了,管理的重要性彰显无疑,竞争的天平已经倾向于加多宝。
9、华润三九:OTC第一品牌,全方位的符合这种模型,本质上类似于日常消费品
10、云南白药:白药已经类似于一家日常消费品公司,白药牙膏市占率行业第二,高端品牌行业第一,当年成功的从牙膏行业的低价竞争中脱颖而出,独创高价品牌,占据了行业最大的利润空间,统一企业目前的战略何其相似?康师傅不是一个合格的行业老大。
三、形似而神不似的企业汇总分析:
1、汇源果汁:大部分都符合这种模型,但管理的短板太明显了,活脱脱的将一个好企业给拖累了,如果当年卖给了可口可乐,今天会怎样?
2、承德露露:类似于汇源果汁,行业地位超然,品牌美誉度也不错,但管理上太平庸,坐看六个核桃做大而无能为力,还有比这更差的管理层吗?
3、蒙牛乳业:曾经全方位的符合这种模型,但中粮收购以后就变味了,发生了什么?管理还是管理,管理变差了,这种模型就全方位崩塌了。
4、三全食品:曾经认为是细分行业的伊利股份,但有两点因素导致差异巨大:(1)速冻食品替代品众多,尽管行业基本进入寡头垄断阶段,但还是不能有效提价,提价以后客户就会流失,本质上速冻食品还是非主流市场,限制多多。(2)管理上还是存在短板的,三全鲜食有前途吗?
5、煌上煌:细分子行业,管理上存在问题,手握上市以后的巨资而无所作为,这算是一种犯罪吗?有些企业天生就是长不大的。
6、雨润食品:曾经的行业老二,可惜大股东的贪婪和无节制的多元化扩张把一个好企业给害死了。
7、中国食品:手里一堆行业老二,问题是管理太平庸,与老大的距离越来越远,品牌走向平庸化的的典范。
8、贝因美:曾经国产奶粉市占率第一,占据很好的行业地位,但外国奶粉的冲击+国内巨头的全面发力+战略层面的失误+管理层的频繁变动导致行业地位一落千丈,企业还可以东山再起吗?奶粉行业的竞争格局已经发生改变,回不到以前了。
9、好想你:不成熟的商业模式注定没有未来,大众消费品不是这么玩的呀!
四、伊利股份这种投资模型的最大特点:
1、品牌是这种企业的生命线,一切竞争是基于品牌展开的,品牌维护是每时每刻都要做的功课。
2、精细化管理是这种企业的灵魂,管理平庸化注定企业会走向衰落,蒙牛就是一个及其典型的案例。识别这种投资模型的最大抓手就是管理,合理的公司治理模式+具备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成功。
3、精细化的渠道深耕能力是这种模式的显著特征,也是体现管理层水准的最佳视角。

家电业的三国演义
记得2003年的时候,张瑞敏曾经说过一句:“家电行业的利润向刀片一样薄。”那的确是事实,当时青岛海尔还是家电行业的龙头老大,但ROE多年徘徊在5-7%的水平,的确够苦逼,但格力从2003年开始,海尔从2004年开始营收和利润均开始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行业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企业的利润飞速增长呢?个人认为有两方面的积极因素。
1、2000年以后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
家电与房地产是息息相关的,房地产市场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终于在2003年前后传导到了家电行业,尤其是家用空调行业,随着大量新房的装修入住开始爆发性增长,格力也是在这一年营收开始高速增长。随着每年新装修房子的入住,家电行业进入爆发期,行业容量逐年增加,行业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行业巨头赚的盆满钵满,与张瑞敏的说法背道而驰呀,看来大势不可违呀!
2、家电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
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如果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激烈大家照样赚不到钱,但家电行业巨头抓住机会开始快速扩张,大量中小企业被挤出了市场,快速形成了海尔、格力、美的的三巨头市场格局,行业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利润开始快速提升,巨头们享受了双重红利,赚取了巨额利润。
一方面行业高速增长,一方面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市场环境了,这就是我对家电行业过去10年黄金时代的解释。中国房地产的尖峰时刻应该是2012年(或许是2013年,记不太清了),当年的开工量达到了历史峰值,虽然之后房子的价格还在进一步上涨,但每年的开工量都是递减的,意味着每年的新入住房屋开始小幅下跌,并在2015年前后传导至家电行业,可以说家电行业的总容量大概率是到顶了,虽然还有二手家电的置换效应,但家电属于耐用消费品,除非装修新房子,一般人是很少换新家电的,中国人还没有养成将旧家电直接扔掉买入新家电的习惯,所以二手家电置换没有想象的乐观,能够消纳房地产市场萎缩的那部分量就不错了。所以个人判断家电市场的总容量基本到顶,乐观点看,保持个位数的增长态势已经相当不容易了,所以说,行业的红利阶段已经结束了。
单独看看家用空调行业,由于一套房子一般都需要3个空调,属于一带三的效应,所以在房地产的黄金十年期里空调业最具有爆发性,成长为家电业中最大容量的子行业,从而成就了格力和美的,海尔则有战略判断失误的嫌疑,在空调上发力不够,所以从行业老大掉到了老三的位置上。目前房地产周期逆转以后,空调行业受到的影响也是最大的,2015年年报显示行业大佬在空调上都是双位数衰退的,其他家电相对好很多,所以空调行业的不确定性要相对大一些。
上面是对行业的简单概括,下面重点分析家电三杰的表现吧。
一、$美的集团(SZ000333)$
1、2015年报:
(1)营收1384.41亿元,减少2.28%,利润127.07亿元,增长21%,合2.99元/股, 扣非后109.11亿元,增长15.14%。股息1.2元/股。10送5股
(2)总资产1288.42亿元,净资产492亿元,总权益560.32亿元,负债率56.5%, ROE=29.06%,减少0.43%。
(3)大家电 营收878.32亿元,减少4.84%,毛利率27.57%,增长0.76%
其中空调类 营收644.92亿元,减少11.3%,毛利率28.25%,增加1.3%
小家电 营收354.46亿元,增长8.36%,毛利率25.03%,增加0.29%
国内 营收791.47亿元,减少2.62%,毛利率30.17%,增加2.28%
国外 营收494.17亿元,减少0.74%,毛利率20.24%,减少2.06%
(4)综合毛利率25.92%,增加0.46%,空调市占率25.2%,上升0.5%;洗衣机市占
率21.3%,上升2.9%,冰箱市占率9.6%,上升1.4%。海外营收占比36%。网上
销售160亿元,行业第一,线下旗舰店2200家
(5)研发人员8672人,研发资金52.63亿元,占比3.8%,高瓴资本为流通股十大股
东之一。
2、2016一季报:
(1)营收383.42亿元,减少9.63%,利润39.08亿元,增长16.91%,合0.92元/股,
扣非后37.45亿元,增长24.02%。
3、最终结论:
(1)随着行业集中度的逐年提升,家电行业利润由刀片薄的利润率提升到如今相当
不错的利润水平,目前行业格局相对稳定,强者恒强,多寡头垄断市场特征明
显,行业利润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家电行业的大发展是伴随着房地产的黄金期而来的,房地产建设的高峰期已
过,新建住宅总量在逐年降低,这制约了家电行业的发展空间,对空调行业影响 最大,负增长成为常态,对冰箱影响次之,洗衣机市场影响相对较小,对小家电 市场基本无影响。
(3)在空调行业,美的上升势头明显,格力疲态尽显,美的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在
冰箱领域,海尔的优势太明显,美的机会不大,发展前景一般;在洗衣机行业, 美的上升势头强劲,可以与海尔掰掰手腕,发展前景看好;在小家电领域,美的 一股独大,发展前景看好。综合而言,在家电行业成长空间有限的前提下,美的 尚可依靠市占率的逐年提升增加其成长性,随着行业利润率的进一步提升,其利 润增长会持续超过营收的增长。
(4)作为较为典型的分红股来看待,在成长性尚可的情况下,10倍PE以内买入算
是一笔不错的投资。

二、$格力电器(SZ000651)$
1、2015年报分析
(1)营收977.45亿元,减少29.04%,利润125.32亿元,减少11.46%,合2.08元/
股,扣非后123.14亿元,减少12.95%。股息1.5元/股。
(2)总资产1616.98亿元,净资产475.21亿元,总权益485.67亿元,负债率70%,
ROE=27.31%,减少7.92%。
(3)家电制造 营收879.31亿元,减少28.36%,毛利率34.72%,减少4.38%
空调 营收837.18亿元,减少29.48%,毛利率36%,减少3.8%
国内 营收745.96亿元,减少31.52%,毛利率37.96%,减少3.61%
外销 营收133.35亿元,减少3.44%,毛利率16.62%,减少3.09%
(4)净利润率12.55%(10.18%),提升2.37%。
(5)2015 年国内生产家用空调10,385 万台,同比下降12%;累计销售 10,660 万台,
同比下降 8.6%。家用空调中,变频能效一级总销量 73 万台(套),同比增长 623.1%,这得益于 2015 年国家出台的近十项关于节能环保的产业政策。2015 年
中国中央空调市场的整体容量约为 660 亿元,同比2014 年下滑 9.6%。其中家用
中央空调虽然在增长率上较往年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 13.3%的年增长率。从品
牌集中度来看,2015 年权重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在“中美日”三足鼎立
的格局下,以格力为代表的民族品牌在中国中央空调市场占比强势。
2、2016一季报:
(1)营收246.41亿元,增长0.56%,利润31.6亿元,增长13.85%,合0.53元/股,增
长15.22%,扣非后31.33亿元,增长18.01%。高瓴资本位列十大股东之列
3、最终结论:
(1)空调行业天花板如期而至,调整刚刚开始,对格力的影响是最大的,美的空调
竞争力大幅提升,空调营收占比是格力的77%,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行业发 展明显放缓,竞争对手步步紧逼,在两个方面对格力形成压制,格力不妙呀!
(2)格力的多元化战略跨界太远,作为一个专家品牌,做产业链延伸尚可理解,跨
界做手机就是脑残的行为,注定会失败,小家电市场美的一股独大,格力机会不
大,唯一的机会就是产业链延伸,但容量有限,对格力的价值提升很有限。
(3)董小姐太高调了,作为一个企业家低调一点好,董现在有点娱乐明星的味道,
精力太分散了,对企业发展不利,一个高调的企业家对企业的发展是有负面影响 的。
(4)格力的估值并不高,作为分红型投资标的也不错,但需要提防价值陷阱的存
在。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很牛的高瓴资本位列格力和美的的十大股东之列,市
值都是接近10个亿,两边押注,有点意思。
三、$青岛海尔(SH600690)$
1、2015年年报
(1)营收897.48亿元,减少7.41%,利润43亿元,减少19.42%,合0.71元/股,减
少24.44%,扣非后36.75亿元,减少15.01%,合0.6元/股,减少20.03%,
(2)在国内市场,公司冰箱、冷柜、洗衣机、热水器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一,家
用空调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三,具体来看冰箱市占率24.08%,冷柜35.67%,
洗衣机25.84%,热水器17.64%,空调11.46%。
2、2016一季报:
(1)营收222.37亿元,减少8.35%,利润15.97亿元,增长48.12%,合0.26元/股,
扣非后9.68亿元,增长3.09%。
3、最终结论:
(1)行业老大和老二吃肉,行业老三只有喝汤了,虽然营收水平在一个量级上,但
利润水平差距太大,看来只能是喝汤的命了。
(2)在产品竞争力方面来看:空调产品竞争力严重不足,竞争对手太强大,继续当
老三吧;洗衣机贵为老大,但竞争对手美的很强大,步步紧逼,日子不会太好
过,被超越也未可知;冰箱和冷柜是公司的传统强项,竞争力和品牌力都很强
大,也是客户心智中的认知点,竞争对手机会不大,这才是海尔产品的最强项。
(3)行业老三相对都比较苦逼一点,海尔也不例外,接着当好老三吧,挑战老大和
老二的机会不大。
四、一点题外话
最后说一点感性方面的认识,没有任何依据,就当是题外话吧:
1、海尔的目光是向内部看的,管理创新很多,研发创新也不少,最新提倡的的“人
单合一 2.0——共创共赢生态圈模式”,让每一个员工成为“自己的 CEO”,。在
管理创新上很牛,但市场并没有买账,原因何在?个人理解就是产品信息没法有
效的传递到客户心智中,与客户的心智定位产生偏差,在营销定位上存在重大问
题,所以只能当老三了。
2、美的的目光是向外看的,就是产品定位做得比较好,能够将产品信息最有效的传
递给客户,比如他家的变频空调宣传是“每晚一度电”,一下就抓住了客户的关注
点,占据了变频空调的老大位置,或许格力和海尔的变频空调质量更好,但客户
不知道也是枉然,所以说美的的定位做的更好,更会讲故事,所以他可以当老大
呀!

F. 懂平安保险万能型的专业人士请进!

目前在售的平安保险万能险是智盈人生这一款保险,年交保费4000元为最低保费了。这是一款交费期比较灵活的保险,可以终身交费,还有一个缓交的功能(即当中某一年若不交保费,只要保单价值足够支付保障成本的时候保险一直有效)。
所谓的五年后可返还15000元这一条是不确定的,要根据你投保之后的投资收益情况来看,可能高可能低,但有一个年保证收益率是1.75%,2007年11月及12月的投资收益率均为5%,2008年1月为5.25%。

G. 女性30岁,已缴社保,20岁起在平安保险陆续买有两份重疾险(年缴共999元,共保4万),意外险(月缴585元)

首先2份重疾1份意外就不是很完善,缺少医疗方面的保障
其次再这次楼主补充时建议附加医疗和妇女疾病生育险,相对比重疾更实用
最后关于保费的话,一年建议在1.5倍月工资~!

H. 保险学案例

好多呀~~~~~

1.合同生效2年后自杀为何遭拒赔?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王某的受益人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原理来分析,合同效力的”中止”不同于”终止","中止"仅仅是合同效力的暂时中断而非永久性失去效力。当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并补交了保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所有原条款包括自杀条款在内,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效力应该回溯到原始状态(即合同成立之日),因此将自杀条款的效力起算日延后是不合理和显失公平的。
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自杀条款效力应该从合同成立日算起,并且已满两年期限,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与王某保险金受益人。

2.免责条款有“瑕疵” 中人寿被判赔偿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

胡某是怀柔区杨宋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杨宋镇小学)在校学生,该小学于1999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18日,连续为该校的学生集体在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险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胡某为被保险人之一,并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

2001年6月25日,胡某被确诊为“左肾母细胞瘤”并住院治疗,同年7月19日出院。后又于11月6日,再次入院治疗,于12月8日出院。人寿保险公司根据胡某的理赔申请就两次住院发生的费用进行了理赔。去年9月15日,杨宋镇小学再次为该校学生通过北京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人寿保险公司为该校学生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险。胡棋仍在被保险人之列,并交纳了保险费用50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0时起至2004年9月14日24时止。2004年1月和2月,胡某又两次住院治疗,但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故胡某将人寿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人寿保险公司理赔9250.46元。

人寿保险公司则辩称,其免责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未治愈患疾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故不同意理赔。

分析: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与人寿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依法成立。根据人寿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凭单背面条款所载免责情形的第十条的规定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导致死亡或残疾,或已有疾病及残疾的治疗和康复”,故法院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因人寿保险公司确认胡某首次投保时间为1999年9月,在此之前胡棋并未患有“左肾母细胞瘤”,也并不存在所患“左肾母细胞瘤”尚未治愈的情形。胡某在连续投保的保险期间所患的同一疾病,不属于人寿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之内,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赔偿胡某住院医疗保险金7650.47元。人寿保险公司以其出具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四条第六项中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作为拒赔理由,因人寿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了上述条款的相关证据,故该条款记载的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双方的合同依据应为人寿保险公司交付给胡某保险凭证。故人寿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3.凶手能成为受益人吗?
1999年2月长春市某厂职工郑某因其子考试不及格而对儿子进行殴打。殴打中,其子头部正中一棒当即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外力致颅伤而死。不久,郑某被刑事拘留。郑子,14岁,生前由所在学校投保了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案发后,郑之妻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凶手能否成为受益人。《保险法》第27、64条分别对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条款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界定。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只有在“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况下,才丧失索赔权和受益权。郑某的行为已认定是“过失”而非“故意”,所以郑某未丧失索赔权和受益权。第二种意见正是以这一点为主要依据得出结论的。因此,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郑某完全有权成为受益人。

4.小孩投保平安险 失踪半年能否获赔
去年张先生为自己十四岁的儿子投保了学生平安险,保险金额为六千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当年期末考试后,其子因成绩较差而被学校做留级处理,当天返家后即遭其父的责骂和毒打。第二天张先生下班归家发现其子失踪,离家出走,便和亲属四处寻找,至今半年仍音信全无。无奈之下,张先生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并持法院的失踪证明请求给付保险金。
分析: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不承担扮演社会慈善或救济机构角色的责任,故须依法经营。若被保险人失踪满四年,经其父母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才能按宣告死亡给付保险金。但若给付后被保险人又重新出现,则张先生仍负有返还保险金义务。
因张先生所持的只是失踪证明,而保险公司只能在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才给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付死亡保险金。

5.交通事故后被害者自杀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被害者负伤后,由于无法忍受伤痛而自杀的情况下,该交通事故和被害者自杀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日本引起了一场诉讼。因为,这涉及到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问题。在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今天,如何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事实概要 诉外A(被害者)乘坐X1(原告,被害者的丈夫)驾驶的私家轿车去商场,坐在助手席上,当车辆在商场的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引导下,打开转向灯,准备进入商场的停车场时,突然被从前面疾驶而来的Y1(被告,加害者)所驾驶的卡车撞击,致使乘坐在助手席上的A头部负外伤,颈椎和背部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伤害。由于头部的外伤引起视神经也受到损伤。 根据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认定X在驾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这起事故完全是Y1的过错。因此,Y1和Y2(被告,Y1投保的保险公司)向A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费。 A在遭遇到交通事故而受伤以后,无法忍受头部外伤的疼痛,而且在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在交通事故发生1年后,在居所悬梁自尽。 X1和X2(被害者A的儿子)向Y1和Y2(被告,Y1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对A的死亡进行损害赔偿。Y1和Y2以A的自杀同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为由,拒绝赔偿。 X1和X2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A的自杀同交通事故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因此,判Y1和Y2承担赔偿A死亡所带来的损失。
分析:案情中可以得知,Y1的过失是100%,正由于Y1的过失导致了A的负伤,并在积极治疗以后,仍然留下了十分严重的后遗症。A为病痛所折磨,并且遭受了精神上的打击,使得A在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之后,走上不归之路。从导致A自杀这一结果来看,其原因是双重的,就是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产生这双重痛苦的直接原因为本案中所涉及的交通事故。为此,根据案情所列举的事实,可以推断出该自杀与交通事故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根据日本的《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障法》的规定,凡是机动车辆必须加入“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它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Y1自己拥有卡车,所以也不例外,他在事故发生之前已经加入了上述保险。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察,Y1驾驶该车肇事,在该交通事故中应当负全部责任。地方法院在对交通事故与A的自杀之间做出了有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根据“自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的损害补偿原则的规定,本应由Y1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就应当由保险公司来填补。对此,笔者完全赞同法院的判决

6.一起典型的保险案例
1999年4月2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下文批准赔付阜阳市蒙城县被保险人卢鑫子女20万元,为该案圆满划上了句号。

1997年11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蒙城支公司业务员江某到县城宝塔公司西侧找到家电经营户卢鑫劝其投保,而卢却很不情愿地投保了“为了明天终身保险”和“夕阳红递增养老保险”,保额各10万元,但1.3万元的保费却未交。业务员江某为了促成这份保单,同时也为了卢某的利益,就为卢某代付了保费,直到第二年春天,江某才从卢某的家电门市部提走家电充抵保费。保险公司既然签了单,则合同有效,后卢某出现意外伤亡,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可谓一诺千金。
分析:无

7.体检时死亡保险公司该赔付吗?
黄某于2002年4月11日为颜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鸿盛”保险金额档次1万元,同时预交了首期保险费1181元。保险公司开了“人身险暂收收据”给原告。由于颜某超龄,保险公司于2002年4月25日向投保人发出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新契约通知书。4月26日,业务员带领被保人颜某到医院体检。颜某在体检开始之前疾病发作,当时办理了住院。经诊断为(1)肺部感染性休克;(2)风心病;(3)心衰,住院至4月29日死亡。原告黄某于2002年10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后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退给原告保险费1181元;同时按照保险责任一年内疾病身故支付1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30元;共计2411元。原告同意放弃诉讼请求及保险责任等一切权力。协议履行之后,原告又于2002年12月20日再次起诉,要求被报告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黄某,被保险人颜某与保险公司签了人寿险投保书并交了首期保险费,由于颜某超龄需要体检,待体检合格才能正式签订合同。所以原、被告并未正式签订保险合同。原告诉讼请求是被保险人意外死亡赔偿,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且被告已依据双方协议向原告退回首期保费1181元和基于人道主义补给原告1000元共计2181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投保书是要约。保险公司发出的新契约通知书未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承保,而是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因此,不是承诺,而是一份新要约。投保人若同意通知书的内容,按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给保险公司后,就完成了对保险公司该份新要约的承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才成立。本案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虽然同意进行体检,但被保险人在进行体检时发病死亡,尚未完成体检,也未提供被保险人的体检报告,因此保险合同未成立。故上诉人以双方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另外,在人身险暂收收据中,虽然注明在收取首期保险费至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期间,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者按照投保人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所申请的意外身故责任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照所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承担相应免体检额的疾病身故保险金。本案中,被保险人因为肺部感染性休克、风湿性心脏病等疾病死亡。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包括物理检查、尿常规、心电图等内容的体检,被保险人也同意。因此,被保险人的死亡不是意外事故身故,也不属于免 体检额的疾病身故。上诉人于2002年10月21日第一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双方已经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并已履行。上诉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
分析:7. 本案却揭示了一个保险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在保险费预交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何时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从《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的规定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即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而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即承诺。当该过程完成之后,保险合同成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同样需经历要约、承诺的过程。以个人人身险保险合同为例,依据当前国内的销售模式,合同的订立一般要经历:业务员通过向潜在的投保人进行宣传及保障规划等发出保险销售信息(展业)、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业务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文件并提交相应资料以提出保险要求(投保)、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决定经投保人确认后保险人印制保单并交付投保人(承保)。从法律的角度看,此过程可以归结为要约邀请(展业)、要约(投保)、承诺(承保)三个过阶段。该过程中,保险人的审核决定依保险标的风险状况不同而不同。根据审核决定种类的不同,承诺的时间落点及承诺的主体亦会有所差异,从而导致合同成立时间上的差别:

1、对于延期承保的决定而言,实质是对合同订立时间进行了更改,属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发出的新要约。其目的在于向投保人表明在将来的某一时间再订立合同。如果投保人无异议,双方即达成一个预约(合同)。这种情况下,不涉及本次合同成立的问题。

2、对于附加条件承保(即加费承保或者增加特别约定除外承保),因保险人对投保人要约的对价条款或者保险责任条款进行了更改,性质上构成新要约。该新要约仅针对本次保险合同的订立而言。根据合同法,要约发出后,若未被有效撤销,要约发出人应受其所发出要约内容的约束,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构成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承诺的主体为投保人,合同于投保人接受该附加承保条件时起成立。

3、对于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补齐投保材料、接受体检或者重新指定受益人等情况,由于其实质仅在于要求要约人完善要约内容,并未构成要约内容之改变,故不构成新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何时成立在保险人审核决定作出后,以上述规则确定。

本案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保险公司经过对投保书进行审核,发出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新契约通知书。从内容上看,该通知书并未写明是否同意承保,而是要求投保人进一步提供体检及健康状况的资料。因此该通知书既非同意承保的承诺,也非新的要约。因此投保人签收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体检的行为并不表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另一方面,由于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为疾病死亡,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意外死亡”的定义,同时被保险人的情况也不属于暂收收据中所约定的免体检额的疾病身故。因此,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的体检过程中死亡,也自然不可能依据“暂收收据”的约定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I. 反洗钱案例

1999年11月2日,北京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百货”)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X以某百货的名义,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签订团体增值养老保险合同,其中:为X某等31人办理了金额不等的养老保险,保险总金额为315万元,保费合计202万元;为X某等3人办理了金额不等的养老保险,总保险金额为70万元,保费合计48万元。当日,某百货即以支票转账方式交足250万元保费。11月3日,平安保险向某百货开具“新契约保费”收据。11月4日,平安保险向某百货出具保单及被保险人个人分单,保单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可凭身份证明及个人分单领取保险金;同时,平安保险亦接受了一份某百货提交的证明,上面载明:“我公司同意被投保个人办理变更、退保或委托手续并按特别约定事项办理”,作为对特别约定的补充。

1999年11月5日,某百货股东大会做出解除X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的决定。11月8日,某百货20多名业务经理同时退出,并加入由X、王等投资组建的公司。

2000年2月18日某百货原人事培训部经理持X等29名被保险人和X等3名被保险人提交的退保申请、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平安保险要求退保,平安保险表示可以退保,在分别扣留21万元和3万元手续费后,将余款18万元和44万元以转账支票形式入账其各自在银行开立的户头。银行于2000年3月2日接受平安保险的委托依其提供的名单及分配金额将上述款项分别存入29名和3名被保险人的活期存折,其中X个人得款43万元。另有两人未申请退保。

为将250万元现金资产追回,某百货将平安保险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无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养老保险合同的根本目的是待被保险人达到法定年龄后,由保险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以解决养老之需。某百货与平安保险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初已为如何退保做出约定,并在领取保单后3个多月时,29名和3名被保险人同时退保获取保费。这种以签订保险合同为形式,实际占有保费为目的的迂回做法,不但避开法律的规定,从而也改变了该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及保险合同的性质,损害了公司和国家的利益。该保险合同系虚假合同,亦为无效合同。对合同的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安保险因该合同而扣留的手续费属不当利益应连同保费一并返还某百货。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3项、第58条的规定,判决某百货与平安保险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平安保险返还某百货20万元和48万元保费;案件受理费共29,280元由平安保险负担。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保险业进行洗钱的案件,即通过保险单的购买与退付来完成对公司资产的侵占。在放置阶段,X将公司资金以保险费的名义交给保险公司,顺利进入了保险业,为侵占公司资金和洗钱创造条件;在离析阶段,被保险人根据约定的退保特别条款申请退保,企图切断该资金与其来源的关系;在融合阶段,由平安保险委托银行将有关退付的保险费“合法”地转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储蓄账户,最终完成对公司资金的侵占。

综观本案,其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第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X通过保险单的购买与退付来完成对公司资产的侵占,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第二,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投保团体人身保险,该单位成员必须75%以上投保。而X投保的员工人数只占某百货近600名员工的6%。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而某百货当时亏损严重,应根据企业效益及其承受能力用税后利润购买,按规定根本不可能投保。第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类似于投保团体人身保险的重大决定,应由股东会集体决策。X未经股东会批准擅自投保,其行为违反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权范围的有关规定。平安保险显然没有对某百货的投保予以必要审查。第五,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团体寿险的满期生存给付和退保金,保险公司应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原投保单位,不得向投保单位支付现金,更不得向个人支付现金或银行储蓄存单。X与被告事先约定由被告将退保费退给被保险人个人,其实质是利用保险合同将原告的公司财产向个人转移,同时逃避国家税收监管。第六,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承保人身保险必须使用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备案的条款,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在备案后不得在其具体承保时予以变更,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年龄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第七,平安保险拟订《平安团体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第15条、第16条明确了合同内容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人均为投保人,而被告却接受被保险人的申请,保费直接存入被保险人个人储蓄账户。

洗钱活动多发于人寿保险业务,洗钱分子一般采用“长险短做”、趸交、境外购买保单等方式,利用保险业务完成资金与其非法来源的离析,再通过银行系统完成非法资金的融合。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这些保险业务已经丧失其本来意义,成为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职务侵占、偷税等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伴随金融监管力度的调整和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上述问题可能愈演愈烈。

J. 谁有平安保险公司投资失败的案例呀 !!急要

“通过法律手段来寻求自己的权利,这一点是理性的。”招商证券分析师李阳认为,富通集团在分拆国有化过程中确实存在股东表决机制方面的瑕疵。据了解,作为富通集团单一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并没有获得投票权,来决定富通的分拆事项。

一位银行业内分析人士也认为,收购富通造成亏损,完全是平安投资失误造成的。虽然富通被国有化,但是原则上来讲,平安并不亏什么,因为投资浮亏在国有化之前就已经造成了,只不过平安失去了对富通的所有权。
天价年薪、巨额再融资方案以及收购富通浮亏90%等一系列动作打击了公众对于中国平安的信心。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基金经理已经不再看好这只股票,他们对中国平安管理层的专业性表示怀疑。

目前,中国平安的股价已经从最高点149.28元跌到了2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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