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账户资金被司法冻结
Ⅰ 什么叫做账户冻结就比如说股票资金冻结
一般意义上的账户冻结是指阻断账户的所有操作行为。而股票资金冻结是股票交易的一种制度。
股票冻结买入股票当天不能卖出,次日卖出也不能取钱,卖出第二日资金才解冻,可以取钱。申购也要冻结资金,中签结果出来后返款解冻。 股票资金冻结就是你挂了单并且成交了,但是股票还是没有交割,证交所会把你对应的基金冻结,等交割之后才把资金划走,把股票划进来。资金冻结有几种,老股的买卖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谓的T+1,收盘后到下午4点交割就办完了,等到第二天开盘账户里就能正常显示了;新股申购时间要长很多,不中签的话要3-4天才解冻,中了签的话要到新股上市才给转换成股票,要一两个星期呢,配股也是类似的流程。
Ⅱ 股票账户为什么被冻结
已经委托卖出的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等,不能再次用于当日交易的股票系统会自动冻结。
申购新股了,所以资金会被冻结了。
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然后持仓情况又达到临界值,也会被冻结。
账户好久没动过,成了僵尸户,也会被冻结。
股票资产被法院查封,也会被冻结。
Ⅲ 股票账户被冻结了怎么办
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沪市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需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Ⅳ 股票账户怎么才会被冻结
根据中国结算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存量一人多户休眠工作的通知》,已启动对同一投资者开立的三户以上多开账户的休眠工作。从6月23日收市后,中国结算将对这些账户进行休眠处理。且这些被确认的休眠账户将于6月26日开始,休眠账户将被冻结,无法进行任何交易委托。
“上周中国结算给我们提供了一批预休眠账户名单,让我们对是否符合休眠条件进行核对。”一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称,13日至21日期间,若预休眠账户不满足上述三个要求,则需剔除。
Ⅳ 股票帐户查封、冻结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于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况下,对股票的查封,会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帐户,该帐户只能进资金,而不能出资金;但一般会允许该股票的买卖,这是减小因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但是各个交易所的具体实施方法也不一样,详情请向相关单位咨询。
2.
资金小于100元
、没有股票
、2年内没交易
就会被冻结账户,处于休眠状态
本人亲自就到身份证和股东卡去您开户的证券公司解冻。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违反了相关证券管理条例也会被查封和冻结账号和资金。
Ⅵ 财产被法院查封,股票帐户算吗
财产被法院查封,其中包括股票帐户。
股票账户,股票账户是属于个人,法人,集体和机构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下所持有的股票,基金或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
综合上述内容,股票账户内有价证券属于法院财产查封的范围,所以如果个人,法人,集体或机构被法院查封财产,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账户会一并被冻结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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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起债权案件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对四名被执行人的财产“四查一搜”,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法院通过证券机构查询,发现三名被执行人名下分别持有股票,但两人名下股票已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和判决生效后清仓,现只有其中一人因股价下跌舍不得割肉未及出手。
该被执行人持有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由于实行通买通卖制度,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内证券可以在不同证券公司和不同证券营业部进行托管和买进。如果投资者分别在多个省份的证券营业部进行托管,则人民法院必须到多个地方实施强制措施。
而这种工作方式造成的时间差,无疑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了机会。该案中被执行人股票登记显示的指定营业部为浙江绍兴,但其真正的指定营业部却是在浙江新昌。证券机构答复的原因是因证券交易席位号相同所致。
现行处置被执行人股票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按法定权限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明确冻结、扣划证券、资金所在账户名称、号码、扣划证券名称、数量或者资金数额”等。
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在准确掌握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后才能制作相关裁定书,否则就得不到相关证劵公司的协助。
Ⅶ 股票资金帐户被法院冻结,但股票帐户没冻结,我把股票全部卖掉之后资金进入资金帐户,我还可以把资全取...
法院到开户的证券公司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帐户
一般情况下,对股票的查封,会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帐户,该帐户只能进资金,而不能出资金;但一般会允许该股票的买卖,这是减小因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