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融入资金用途监控
㈠ 华谊兄弟能先说说股权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吗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确实是市场上最常见的一种融资形态。关键在于,所取得的资金如何使用。
针对近日出现的华谊兄弟(300027)大股东王氏兄弟质押几乎全部股权的消息,华谊兄弟方面于6月11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股权质押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筹资形态,不是抛售股票,不代表王忠军、王忠磊不看好公司未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客观地讲,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确实是市场上最常见的一种融资形态。关键在于,所取得的资金如何使用,如何才能确保资金不因为使用不当而出现损失,甚至出现暗箱操作、内幕交易、利益转移、利益输送等方面的问题。为什么股权质押融资会引起外界质疑,值得华谊兄弟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思考。
事实上,王忠军、王忠磊将手中的股权几乎全部质押,这样的行为在传媒股乃至上市公司中并不少见。如北京文化(000802),其2018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持有约1.14亿股份、持股比例为15.74%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已经将手中99.999%的股份全部质押。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存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手中股权全部质押的现象。不然,也不会出现股指持续下挫、股价下跌时,有那么多企业需要通过增加抵押物甚至临时停牌的方式来避免质押风险,防止股权被“平盘”。
但真正需要我们关注的是,股权质押获得的资金如何使用,是用于填补此前已经挖下的“洞”,还是用于弥补流动资金不足,抑或是用于项目收购、新项目投资等。怎么使用,不仅对企业十分重要,对广大投资者也十分重要。
㈡ 投资者若想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资金,深交所对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是否有门槛要求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㈢ 股票质押回购的融入方申报的资金用途需不需要穿透镜调
股票质押回购的融入方申报的资金,屠静不需要穿透金条
㈣ 融资融券提现后的资金资金用途无明确限制
你好,融资融券账户中的资金的用途是有限制的。
㈤ 股票质押式回购后,融入的资金必须进行股票的回购吗还是可以用做其他用途
他当年抗击金兵的故事,耳濡目染,因此也期的老火镰,到现在依然可以使用。这种火
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颁布之后,场内质押融入资金能否用于参与定增
深交所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一)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二)进行新股申购;
(三)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资金违反前款规定使用的,《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
场内质押中,融入方将融入资金用于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不属于上述规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违反上述规定。
㈦ 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股票质押款可以应用于哪些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7)股票质押融入资金用途监控扩展阅读:
申请股票质押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㈧ 股票质押的融资用途有哪些
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