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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美国资金

发布时间: 2021-10-07 23:01:20

『壹』 股票回购的作用以及优缺点 【急!】

[编辑本段]定义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编辑本段]动机分析
1.防止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贰』 腾讯音乐宣布股票回购,最高10亿美元,此举有何含义

这样做的含义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人继续投资,不要让投资人因为之前的退市风波而受到影响。

因为我本身的副业也是投资,所以对腾讯音乐有一点了解,对于腾讯音乐这样的一个优质IP来说,这个企业确实有不错的投资机会,特别对那些想要长期持有的小伙伴来说,他们可能会通过长期持有的手段来达到稳定回报。

腾讯音乐宣布回购股票。

在腾讯音乐受到重挫以后,腾讯音乐的跌幅一度达到27%。下跌的原因其实也不怪腾讯音乐,因为目前美股的市场波动幅度比较大,同时科技股和互联网公司的股票也受到了严重影响。针对目前的下跌状况,腾讯音乐已经正式宣布回购股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给投资人信心。

『叁』 用于股票回购的现金给了谁

用于股票回购的资金通常来自于公司的公积金账户,购买的股票进行销毁,资金给了公司,也就是说公司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提高了,但总市值不变,变化的是每股占总股本的百分比提高了,股价会提高。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肆』 美股为什么喜欢回购股份,而很少通过增发再融资

在美股市场股票的回购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制度,巴菲特曾表示对回购股份的喜爱:“包括美国银行在内的多家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投资过的公司,一直以来都在回购股票,许多公司回购股票的数额相当惊人。

我们非常喜欢这种股票回购,因为我们相信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回购的股票在市场中是被低估的。毕竟,我们持有这些股票的原因也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些股票被低估了。当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流通股数量不断下降,股东将会非常受益。”

美联储不断抑制利率,借钱变得便宜,导致公司发行的债务激增,这些债务的大部分没有用于合并,收购或资本支出,而是用于股票回购和股息发行的资金,越来越多的股票回购是通过使用杠杆进行的。

『伍』 什么是股票回购

回购是什么意思?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有什么不同呢?股价会因回购上涨还是无波动?相信很多小伙伴都等不及了想尽快的知道,学姐这就跟大家好好分析分析。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其实是相同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一时刻就约定下了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操纵现金等手段,从股票市场上买进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举动。公司可以注销回购完成的股票。但是在大多数时候,公司都会愿意将其回购股票当做“库藏股”进行储存处理,不会干预短时间内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以后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譬如执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者是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出售它。

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以契约方式约定了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里使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有“卖方”(正回购方)和“买方”(逆回购方),前者向后者在此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我们以交易发起人作为视角来看,凡是要抵押出债券的,通常是借入资金的交易都为进行债券正回购;但凡是主动借出资金的,关于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这几个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了: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至于回购股票的情况,它是利好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回购后注销:如若在股价低估的这类情况下,回购股票并且注销,这种做法使得公司总股数减少,抬高了每一股的收益,这样操作是利好。股价要是并没有被低估,就回购股票,故意诱导那些浑然不知情况的群众去抬高股价,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到打击,这是一种隐形的利空。
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下,而且是用来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之后在股价正当高位时,派发股份用来干别的。公司可能会去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销便代表着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的意思就是大资金买入股票,对于股价来说,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只有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方法,正回购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当然逆回购也是,就是一种货币的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调节资金的流动性,一方面还能调节利率。正回购简单来讲就是一方用一定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这样去融入资金的行为,而且还会允诺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能够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简单说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然后还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这一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要是到期了就说明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那么央行回购到底有利益还是无利益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逆回购:央行使用资金去和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所以就是往市场投放资金,资金进入实体企业过后,这样的情况是能刺激企业运转的,所以对于股市来说是利好的。等市场上的资金在增加后,这样也就能够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这样的话也就随之刺激股市上涨了。
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当市场上的钱越来越少,那么就意味着会不有多余的资金进入股市了,从而影响到投资情绪变成悲观,刺激股价下跌。所以回购消息需要及时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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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为什么美国逆回购是回收货币

您好!美国的逆回购与中国的逆回购其方向是刚好相反的:中国的逆回购是央行回收国债,释放流动性;而美国的逆回购则是发行国债,收回美元。如果从字面理解回购与逆回购,那您可以变更立场来理解,中国是以市场来作为主动方的,而美国则不同是以美联储的角度来讲的。

『柒』 为什么会出现股票回购的行为

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一般来说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1)稳定股价(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息);
2)提高每股盈利水平(算是一种理财行为);
3)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出于防止重新增发稀释原有股东权益等想法)。
4)提升股价(变相发放红利,且免红利税)
5)减少流通数量,防止敌意收购。
(备注:要区分增持和回购,回购完成需要注销回购的部分,总股本会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回购)的目的,通常这个行为都会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大幅上扬的。
现金股利发放则是一种最普通的回馈股东的行为。
虽然回购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不过,在中国股票市场确是极为稀罕东西(印象中好像就发生过几次,你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这些个公司圈钱都来不及(连肯好好发红利的都没几个,宁愿送点股票忽悠一下),还肯买回股票来注销?...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关于股票回购问题,在国外股票市场上,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回购的案例日渐增多。比较成功的案例有:1992年大豫园合并小豫园、1994年陆家嘴回购国家股等。近期云天化和氯碱B又传出了股票回购消息,从而引起市场各方人士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回购概念股被炒作得红红火火。那么,股票回购的动机究竟何在?方式有哪些?目前,在我国实施股票回购制度的意义何在?本文将结合国内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对此进行分析。

一、股票回购的动机分析

如果从世界经济方面来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国家,乃至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之间,其股票回购的动机是不完全相同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下述五个方面:

1.防止国内外其他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即给股东以比较高的回报)和公司股票价格,以减少经营压力。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二、股票回购的方式

关于股票回购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种划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其目的无非是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既动用剩余资金,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来回购本公司股票,称之为混合回购。

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

三、我国实施股票回购的若干政策建议

国外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允许上市公司在特定条件下,通过特定方式回购部分本公司股票,不仅有利于振兴股市、防止敌意兼并与收购,而且有利于稳定股东队伍、充分挖掘管理人员的管理才能,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虽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大规模实施股票回购的条件——《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在局部范围内有条件地实施或推广。

1.允许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部分剩余资金回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仅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够流通的负面影响,而且有利于股市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为我们实现三股并轨创造了条件。

2.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将既有A股又有B股的公司转换成只有A股或只有B股的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A、B股并存虽然在发行初期给发行企业带来了较多的资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A、B股市场不同的运作特征,尤其是两个市场的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相差甚远,A、B股并存的公司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沪深两市A、B股并存的79家公司,基本上都是在1997年以前上市,这些公司中有一些公司尤其是上市较早的老公司,上市后一直没有实施配股,即使是实施过配股的公司,其扩张速度较之只有A股的公司也相差甚远。管理层实际上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1997年下半年就已经宣布“一企一股”的政策。因此,我们认为,在B股股价较低,不少公司股价低于面值的情况下,应该允许这些公司回购B股。

3.允许部分发行有A股的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可以相应改善股本结构不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问题。《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占到公司总股数的25%以上,但总股数超过4亿股的,该比例为15%以上。从目前来看,沪深两市存在股本结构不符合要求的仅有轻工机械等极少数公司,其中轻工机械总股数1.75亿股,流通股仅占11.4%。此外还有一批国企大盘股,如申能股份、扬子石化、莱钢股份、石炼化、广电股份、电器股份以及云天化等,公司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比例达到75%以上,但尚符合《公司法》要求。可以看出,将《公司法》中对回购和股本结构的规定联系起来,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和配套作用。

4.允许部分业绩优良但股价较低的公司进场回购本公司股票,一方面有利于价值回归,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稳定现有的股东队伍,引导社会资源的流动方向。

当然,不恰当的公司股票回购有可能损害股票交易的公正性和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第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可能利用这一内部消息,抢先一步自己买卖本公司股票,从中牟取暴利;第二,企业有可能利用回购本公司股票欺瞒一般的投资者。因此,有关部门应该从购入方法、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方面严格约束企业行为,并依法禁止不正当交易,防止企业的操纵股价行为

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

反收购措施。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元,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较回购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捌』 股票回购后能否再发行,美国的规定又是什么谢谢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网络

『玖』 美联储回购美国国债,为什么美元就贬值了呢

美国联邦储备局(FED)
美联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federalreserve.gov/
[编辑本段]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介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
1、制定并负责实施有关的货币政策;
2、对银行机构实行监管,并保护消费者合法的信贷权利;
3、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
4、向美国政府,公众,金融机构,外国机构等提供可靠的金融服务。
[编辑本段]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 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 。
[编辑本段]美联储的基本职能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
8、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9、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 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10、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12、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编辑本段]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区域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在克林顿竞选总统之前,美联储就已经运用货币政策这一“唯一杆杆”对经济进行调控,即把确定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并正式决定每6个月修订一次货币供应量目标。l993午7月,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突然宣布,今后以实际利率作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这是由于美国社会投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流动资金很难被包括在货币供应量之内。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必然联系被打破,因此以“中性”的货币政策促使利率水平保持中性。对经济既不起刺激、也不起抑制作用、从而使经济以其自身的潜在增长率在低通胀预期下增长,进一步考察。美联储是以实际年经济增长率为主要标准作为调整利率主要依据的、全部政策安排以逆向思维为基本出发点。美联储认为、美国劳动力年均增长率为1.5%、生产率年均增长率为1%、因此,美国潜在的年经济增长率认为2.5%左右,美联储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控利率、使年经济增长率基本稳定在2.5%左右。以解除通胀之忧。
[编辑本段]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The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简称 FOMC)。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中另一个重要的机构。它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 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 (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最主要工作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主要的货币政策之一),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上货币的储量。另外,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该委员会主要的决定都需通过举行讨论会议投票产生,它们每年都要在华盛顿特区召开八次例行会议,其会议日程安排表每年都会向公众公开。而平时,则主要通过电话会议协商有关的事务,当然,必要时也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编辑本段]美国联邦储备局介绍
美国联邦储备局(FED)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其下是12 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局以「独立」和「制衡」为基本原则。在制衡方面,该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同意。对于货币政策的决议,如调高或调低再贴现率,采用合议兼表决制,一人一票,并且为「记名投票」,主席的一票通常投给原本已居多数的一方。总统固然可以掌握理事与主席、副主席的提名,但一经参院通过,任期长达十四年,最多可能历任五任总统。
至于独立性方面,FED以人事独立与预算独立最为人称道,除理事会之外,另外还设有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负责较长期的货币决策并依据外汇指导原 则、外汇操作之授权作业与外汇操作程序进行外汇操作。
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的强势地位,美国联邦储备局在外汇市场的干预行动尤受汇市瞩目。日圆因贸易顺差而大涨时,日本央行如果要成功干预汇市,最好获得美联储的协助和配合。
联邦储备局也是制定美国货币政策的首脑机关,1993年10月起,美国经济景气快速攀升,有引发通膨之虞,多亏当时也是现任联邦准备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Green Spain)在不顾民意及政治压力下,连续七次调高重贴现率,使美国经济软着陆成功,免于通货膨胀的威胁。
不算夸张地说,直到今天,中国可能也没有几个经济学家知道美联储其实是私有的中央银行。所谓“联邦储备银行”,其实既不是“联邦”,更没有“储备”,也算不上“银行”。多数中国政府的官员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是美国政府发行着美元,实际情况是,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货币发行权!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美国政府最终丧失了仅剩的“白银美元”的发行权。美国政府要想得到美元,就必须将美国人民的未来税收(国债),抵押给私有的美联储,由美联储来发行“美联储券”,这就是“美元”。
[编辑本段]美国联邦其他
许多年以来,究竟谁拥有美联储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自己总是支吾其词。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
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Patman)担任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40年,在其中20年里,他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他也一直在试图发现究竟谁拥有美联储。这个秘密终于被发现了,《美联储的秘密》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终于得到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
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Comptrollerofthe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NationalCityBankofNewYork),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FirstNationalBank)拥有15000股;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保罗.沃伯格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拥有21000股;罗斯切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HanoverBank)拥有10200股;大通银行(ChaseNationalBank)拥有6000股;汉华银行(ChemicalBank)拥有6000股;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MorganGuarantyTrust)9%,汉诺威制造(ManufacturersHanover)7%,汉华银行(ChemicalBank)8%。
美联储纽约银行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四千三百万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在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是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1978年6月15日,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Affairs)发布了美国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锁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上述银行在美国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拥有470个董事位置,平均每个主要公司里有3.6个董事位置属于银行家们。其中,花旗银行控制了97个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个;汉华银行控制了96个;大通曼哈顿控制了89个;汉诺威制造控制了89个。
1914年9月3日,纽约时报在美联储出售股份的时候,公布了主要银行的股份构成: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威廉.洛克菲勒10000股;约翰.洛克菲勒1750股;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0000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玛丽.哈里曼5650股;保罗.沃伯格3000股;雅各布.谢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408股。汉诺威银行,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从1913年美联储建立以来,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了银行家们操纵着美国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而这些华尔街的银行家都与伦敦城的罗斯切尔德家族保持着密切联系。
不为人所知的联邦咨询委员会
联邦咨询委员会是保罗.沃伯格精心设计的一个秘密的遥控装置来操控美联储董事会。在美联储90多年的运作中,联邦咨询委员会非常出色地实现了保罗当年的构想,几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机构和它的运作,也没有大量文献可供研究。
1913年格拉斯议员在众院大力推销联邦咨询委员会的概念,他说:“这里面不可能有什么邪恶的东西。每年(联储董事会)与银行家的咨询委员会谈四次,每个成员代表自己所在的联储地区。我们还能比这种安排更加保护公众的利益吗?”格拉斯议员自己就是银行家,他没有解释或提供任何证据来表明银行家在美国的历史上何曾保护过公众的利益。
联邦咨询委员会由12家联储地区银行各推选一名代表组成,每年在华盛顿与美联储董事会的成员会谈四次,银行家们向美联储的董事们提出各种货币政策的“建议”,每名银行家都代表本地区的经济利益,每人都有相同的投票权,在理论上简直无懈可击,但在银行业激烈残酷的现实中却全然是另一套“潜规则”。难以设想一个辛辛纳提的小银行家和保罗.沃伯格、摩根这样的国际金融巨头坐在一个会议桌前,向这些巨头提出“货币政策的建议”?这两个巨头中的任何一个随便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支票划上两笔就足以使这个小银行家倾家荡产。事实上,12个联储地区中的每一个中小银行的生存都完全取决于华尔街的五大银行巨头的恩赐,五巨头有意地把和欧洲银行的大笔交易化整为零交给自己的在各地的“卫星银行”去办理,“卫星银行”为得到这些高回报的生意自然更加俯首帖耳,而五巨头也拥有这些小银行的股份。当这些“代表各自地区利益”的小银行们和五巨头坐在一处探讨美国货币政策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就能知道探讨的结果了。
尽管联邦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对美联储的董事决策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华尔街五巨头每年四次不辞劳苦地跑到华盛顿不会是仅仅和联储的几位董事喝喝咖啡。要知道,像摩根这样身兼 63个公司的董事职务的超级大忙人,如果他们的“建议”得不到任何考虑,而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来回奔波,那实在是奇怪之极了。
债务美元是怎样“炼成”的
作为非金融专业的读者,可能需要反复阅读以下的内容,才能完全理解美联储和银行机构的“造钱过程”。这是西方金融业最核心的“商业机密”。
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而只有发债权,然后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所以美元的源头在国债上。
第一步,国会批准国债发行规模,财政部将国债设计成不同种类的债券,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叫做T-Bills(TreasuryBills),2-10年期的叫T-Notes,30年期的叫T-Bonds。这些债券以不同的频率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拍卖。财政部最后将拍卖交易中没有卖出去的国债全部送到美联储,美联储照单全收,这时美联储的账目上将这些国债记录在“证券资产”(SecuritiesAsset)项下。
因为国债由美国政府以未来税收作为抵押,因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可靠的资产”。当美联储获得了这一“资产”之后,就可以用它产生一项负债(Liability),这就是美联储印制的“美联储支票”。这是“无中生有”的关键步骤。美联储开出的这第一张支票背后,没有任何金钱来支撑这张“空头支票”。
这是一个设计精致和充满伪装的步骤,它的存在使政府拍卖债券时更加易于控制“供求”,美联储得到借钱给政府的“利息”,政府方便地得到货币,但又不显露大量印钞票的痕迹。明明是空手套白狼的美联储,在会计账目上竟然是完全平衡的,国债的“资产”与货币的“负债”正好相等。整个银行系统被巧妙地包裹在这一层外壳之下。
正是这一简单而至关重要的一步,创造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正。人民的未来税收被政府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来“借出”美元,由于是向私人银行“借钱”,政府就欠下了巨额利息。其不公体现在:
一,人民未来的税收不应被抵押,因为钱还没有被挣出来,抵押未来必然导致货币购买力贬值,从而伤害了人民的储蓄。
二,人民的未来税收更不应该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银行家们在几乎完全不出钱的情况下,就突然拥有了人民未来税收的承诺,这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三,政府凭白无故地欠下巨额利息,这些利息支出最终又成为人民的负担。人民不仅莫名其妙地被抵押了自己的未来,而且现在就要立刻交税来偿还政府欠私有中央银行的利息。美元的发行量越大,人民的利息负担就越重,而且世世代代永远无法还清!
第二步,当联邦政府收到并背书美联储开出的“美联储支票”后,这张神奇的支票又被存回美联储银行并摇身一变,成了“政府储蓄”(GovernmentDeposits)并存在政府在美联储的账户上。
第三步,当联邦政府开始花钱,大大小小的联邦支票构成了“第一波”货币浪潮涌向经济体。收到这些支票的公司和个人纷纷将它们存到自己的商业银行账户上,这些钱又变成了“商业银行储蓄 ”(CommercialBankDeposits)。此时的它们呈现出“双重人格”,一方面它们是银行的负债,因为这些钱属于储户,早晚要还给别人。但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构成银行的“资产”,可以用于放贷。从会计账目上一切都还是平衡的,同样的资产构成了同样的负债。但是,商业银行在此开始借助“部分准备金 ”(FractionalReserveBanking)这一高倍放大器,开始准备“创造”货币了。
第四步,商业银行储蓄在银行账目上被重新分类为“银行储备”(BankReserves)。此时,这些储蓄已经由银行的普通“资产”,一跃为生钱种子的“储备金”。在“部分准备金”体系之下,美联储允许商业银行只保留其 10%的储蓄做“储备金”(一般而言,美国银行只保留相当于总储蓄额的 1%到 2%的现金和8%到9%的票据在自己的“金库”里,作为“储备金”),而将90%的储蓄贷出。于是,这90%的钱就将被银行用来发放信贷。
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问题,当90%的储蓄被贷款给别人之后,原来的储户如果写支票或用钱怎么办?其实,当贷款发生的时候,这些贷款并不是原来的储蓄,而是完全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来的“新钱”。这些“新钱”使银行拥有的货币总量比“旧钱”立刻增加了90%。与“旧钱”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新钱”可以为银行带来利息收入。这就是“第二波”涌到经济体中的货币。当“第二波”货币回到商业银行中时,就产生了更多波次的“新钱”创造,其数额呈递减趋势。当“第 20几个波次”结束时,一美元的国债,在美联储和商业银行的密切协同下,已经创造出了 10美元的货币流通增量。如果,国债发行量及其创造货币的余波所产生的货币流通增量大于经济增长需要时,所有“旧钱”的购买力都会下降,这就是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当2001年到2006年,美国新增了3万亿美元国债时,其中相当部分直接进入了货币流通,再加上多年前的国债赎买和利息支付,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美元剧烈贬值和大宗商品、房地产、石油、教育、医疗、保险价格的大幅上涨。
但是,大多数增发的国债并没有直接进入银行系统,而是被外国中央银行,美国的非金机构,和个人所购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购买者花的是已经存在的美元,所以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元。只有当美联储和美国的银行机构购买美国国债时,才会有新美元的产生,这就是美国能够暂时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原因。不过,掌握在非美国银行手中的国债,迟早会到期,另外利息也需要半年支付一次(30年国债),这时,美联储将无可避免地造出新美元。
[编辑本段]美联储的性质
美国建国虽然才短短200多年,但光光是货币史,讲起来就可以无穷无尽。经济学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经典著作《美国货币史1867-1960》,洋洋洒洒800多页,也只讲了个历史片段的概要,可见经济和货币历史的复杂。
美国建国之后的1791年,在当时的财政部长、天才式人物汉密尔顿的强烈支持下,第一个中央银行成立,但是这家央行在20年后就消失了。随后成立于1816年的第二家央行,也在1836年在当时的总统杰克逊的反对下消失。从那以后一直到1913年的80来年间,美国的经济是在没有央行的情况下运行的。
缺少了央行,就无法动用适当的货币政策调节经济,并且,没有了最后的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金融系统也更容易出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世界各国缺少了央行,本次危机中破产的恐怕将远远不止雷曼兄弟这一家。1836年后美国经济,正是处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到了1907年,蔓延的危机把美国的金融系统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好在当时的金融巨头摩根(J.P. Morgan)及时出手,凭借一人之力,扮演了央行的角色,挽救了整个系统。
自此之后,美国政府和国会更加感觉到建立一家央行的必要。国会在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the Federal Reserve Act),并由威尔逊总统签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联储法案授权组建中央银行,美联储正式诞生。这是判断美联储是否是私有机构的第一个事实:从成立之初,美联储就是一家由国家立法成立的机构。
但是,美联储确实有私有机构的假象。整个联储系统,由处于核心的联储委员会(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和12家位于全国各地的分行组成。这12家分行,由当地的私有商业银行参股组成,一看之下,联储分行很像股份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又需要从美国的历史讲起。
笔者在以前文章中提到过,美国的诞生,是13个原英国殖民地互相妥协的结果,因此,这个国家的基因中充满了各方利益的妥协。决定向英国开战是各个殖民地妥协商议的结果,宪法的诞生和国家的成立是独立后的殖民地投票妥协的结果,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设置是妥协的结果,用选举人团制度、而不用大众选票多寡来选举总统也是妥协的结果。联储法案的产生,自然也是一个妥协的结果。
1836年后,美国的银行业相对处于一种自由状态,遍地都开起了银行。到美联储成立以后的1920年,美国的银行数量还高达3万来家,比全世界其他国家加起来的数量还要多。这些银行,自由自在了80来年,如何能轻易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管?
在美国,一个法案要通过,是需要来自各地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投票同意的,不向各地利益妥协的法案,就无法获得通过。每家银行都有各自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作代言人,如果没有大多数的议员同意法案,联储系统就会难产。于是,就像在宪法中设计出选举人团制度一样,联储法案也设计了一种向各地银行妥协的制度。
为了兼顾分布各地的私有银行的利益,法案把美国分为12个区并成立12家联储分行。分行由当地银行参股,分行的董事会由参股银行投票选举,并且,参股银行还可以每年获得分红。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兼顾地方利益。从这些规定来看,美联储系统确实带有私有的假象。
但是法案的条款远不止这些。联储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位于华盛顿的联储委员会和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前者的7名委员全部由美国总统任命,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FOMC是联储的利率决定机构,由12名委员组成,其中,7位联储委员会成员是FOMC的常任委员,在投票表决的时候占有绝对多数的优势。FOMC的另5名委员由联储分行主席轮流担任。需要指出的是,分行主席虽然由各参股银行推选,联储委员会对分行主席的任用有最终的否决权。
由此可见,虽然联储法案向地方利益作了妥协,但是联储系统的核心权利仍然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上。更重要的是,入股银行虽然能分得红利,但是,法案限定红利的利率为每年6%,联储多余的收入,需要统一移交国库。另外,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在网站上以GOV结尾。
以上说明,第一,美联储是妥协地方利益后才得以成立的机构,也的确有股权私有化;第二,联储形式上是私有股份公司,但从根本上受美国政府控制,可以认为是美国的中央银行;第三,联储法案规定,美联储的责任是维护经济正常运行并保持价格稳定,也是在为私有公司服务,法案同时保证,联储的运作独立于政府,目的是使得政府无法控制央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以保证货币和金融制度的相对独立。(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货币发行实行“发行抵押”的制度,通过提供100%质量合格的抵押品使联邦储备券的发行成为具有充分担保的经济发行,同时又不以事先规定的限额为依据,具有相当的弹性。美国货币发行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独立性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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