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资金买卖股票
⑴ 手头有一百万资金,股票和基金怎么操作
最近都跌,等等吧,钱多可以买低登高,可是你有那样的基本素质才能买对,别盲目自信,不过你非要自信可以投好也就不在这里问了-_-||祝你运气好吧
⑵ 股票卖出多久到账~`我想卖出两百万股票需要多少手续费用,能不能取现金
股票卖出当天资金到账,当天可以买卖股票,但当天不能取现,第二天就可以了
手续费规定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你这么大额,可以和证券公司谈的,怎么也能谈到0.04%
印花税是0.1%,卖出股票是少不了的
还有过户费,深市的股票没有,沪市的股票0.6元/千股
希望可以帮到你
⑶ 我需要做股票 100万资金可以吗
我认为股票投资成功所必需的个人素质应该包括:耐心、自立、常识、对于痛苦的忍耐力、心胸开阔、超然、坚持不懈、谦逊、灵活、愿意独立研究、能够主动承认错误以及能够在市场普遍恐慌之中不受影响保持冷静的能力。 ——投资大师彼得 林奇
如果您认为您具备了上述素质,就完全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如果不具备请慎之又慎!
当然如果想获得上述素质,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系统学习价值投资理论。
⑷ 招商证卷十万至一百万资金卖出一次股票扣几个点
买进费用:佣金是成交金额的千分0.2到千分之3+过户费每1手收0.06元(沪市收,深市不收)。
卖出费用:佣金是成交金额的千分0.2到千分之3+过户费每1手收0.06元(沪市收,深市不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1。
佣金不足5元时,按5元收。
如果佣金千分之3的股票帐户,买卖一次的手续费达到千分之7,如果是佣金千分之0.2的股票帐户,买卖一次的手续费只有千分之1.4(买卖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且单笔佣金超过5元)。
⑸ 炒股如果是100w的资金买股票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吗
这个其实是比较简单的,
采取某种胜算更高的策略去机械操作,
不盲目不过度追涨杀跌
⑹ 股市里资金比较大的大户是怎么买卖股票的就是他有几百来万的资金,一般卖一二档上的卖单不够他买,那么
普通大户是分批买入,先买入一点儿试探,认为安全了在分几批买入,有些会逢低买入,有些不会,因为毕竟是大户资金,选择一只股票,不可能几日就出来,所以起码都是几个月以上的时间,预计的涨幅很不低,所以有些不会在乎那几分钱而逢低买入,人不同,做法不同。
庄家的话就不一样的,是一个缓慢的减仓过程,不能太高调,动作太大,引得散户跟风,和庄家抢筹码就不好了,拿到了一点儿筹码之后就打压股价或者和上市公司配合放出利空,让散户交出筹码,或者是来回震荡,瓦解散户的心,交出筹码,若是长期庄的话,还可能拉升股价,让获利盘抛盘了解交出筹码。
⑺ 一百万买一只股票一个涨停能赚多钱
如果你100万资金全部买一只股票,这个股票涨停了就是百分之十的利润,差不多就是10万左右。
⑻ 手头有二百万资金如何分配购买股票
至少分配到8只股票左右,大额资金如果购买8~10只股票,可以规避90%的系统风险。
⑼ 用一百万资金用融资融券账户,最多可以买到多少资金的国民技术股票
100万入到融资融券可以当1000万用,我们的平台是资金扩大10倍使用的,目前1400多支可交易的A股股票。也就是说在不考虑手续费的情况下
你的100万可以买1000万的股票
⑽ 个人多少资金以上频繁买卖股票属于恶意操纵股市
个人频繁买卖没关系的,多少资金也没关系。只要没有大幅影响股价算不上恶意操纵的。
证券和期货监管法律下“恶意操纵股市”的认定
股市的主要监管法律是《证券法》(2014年修正)及配套规定,而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法规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下称“《条例》”)及配套规定。
《证券法》适用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并未包含《证券法》,因此,一般认为两者分属不同的部门法。
作为“恶意做空”的“市场操纵”行为与“恶意做空”股市最具有关联性的规定,是《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并且,由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是通过在期货市场的操作实施的,该行为也可能操纵了期货市场,从而构成《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七条的“[期货]市场操纵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15年7月2日表态,证监会根据证券和期货市场监察异动报告,“决定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对涉嫌市场操纵,特别是跨市场操纵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专项核查”,也表明监管层针对的“恶意做空”行为主要是市场操纵行为。
如果恶意做空者还“唱空”,即在操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过程中,编造和散布关于股市或关于个股、股指等证券或衍生产品的虚假信息,这种活动不仅构成市场操纵行为的一部分,还可能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受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和《条例》第四十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制。对此本文不进行专门分析和讨论。
《证券法》和《条例》规定的“市场操纵”行为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列举了“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条例》第七十一条具体规定的操纵期货交易市场行为包括下列行为: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的;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从行文来看,《条例》对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与《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基本类似。但是,《条例》不能直接适用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仅能适用于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但相关市场主体是否旨在通过操纵期货市场来操纵证券市场则在所不问。
拓展资料:
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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