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只股票资金超过50万
Ⅰ 一只股票主力进场超过50%,代表什么意思
如果股票主力进场超过50%,这说明该股票已经被进场主力控盘了。
Ⅱ 单次买卖股票的数量限制是多少啊
买卖最高9999手/笔最低1手/笔.如果因为增发配股不足一手的,也可以买卖.
Ⅲ 为什么我的股票账号里面,资金总额是50万,但是下面可用资金为30万,
可用资金是当日可提现额度(是至少一天前卖出股票的现金额),包含了你当日买股票用了的,如果用你的资金余额和股票市值相加就是刚好等于你的资金总额了。
Ⅳ 股票散户投入资金不足五十万,请问可以购买股票吗
股票散户投入资金不足五十万,可以购买股票。我国股市散户有1.7亿人,这么大的股市人口数量,那么投资多少金额,买几只股票就不可能统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配。
买入股票力求精确,力求进行管理,买入几只股票,原则上是以自己的能力能够管理几支就去买几只。为了打新股的基本配置最好是不少于两只股票,上证板块和深圳板块各一只。再用1到2支进行机动灵活的操作,根据一般人的管理股票的能力,最好不要超过五只股票。据市场表现的不同,可以适当的进行增减。遇到市场表现好,特别是牛市的时候,因为这个时期风险比较小,可以适当的增加股票数量进行持有;遇到市场表现不好,特别是熊市持续下跌期,因为这时股票普遍下跌,风险较大,这时以空仓或者最多不超过两只股为主。原则是一个板块内,最好只持有一只股,不要重复配置板块内的同样股票,比如酒类的股票不用配置茅台了,又去买五粮液,因为板块的机会和风险都有联动效应。
Ⅳ ST股票要资金50万以上才能买吗
ST的股票,风险警示板的股票,不用50万以上资金,只要签署了风险警示板的风险揭示书,就可以买。而*ST,也就是退市版的股票,需要有50万以上的资金才能签署退市版的风险揭示书。
在众多不利的因素下,如果公司的股价出现温和放量而不跌的情况,反而是一种好的现象。至少能够给我们带来未来美好的想象空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成为未来跑赢大盘的大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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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st的条件:
1、要判断大盘属于阶段的底部,只有当大盘在阶段底部的时候才可以。
2、该股要形成超乎寻常的惨烈暴跌。
3、并且在底部出现温和的放量迹象。
4、未来要有重组的预期,如果不重组会造成大面积的共输的局面,并且这个共输的局面影响面非常大。
5、公司未来的发展变化怎样,就要看引进重组方的实力如何,重组后行业如何。如果重组方非常有实力,并且选择了一个非常好的重组行业,那么公司就有一个非常好的未来,那股价将上升数倍至几十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ST股票
Ⅵ 股票账户资金到50万了,要去开通融资融券吗
融资融券对于广大A股投资者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10年4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就已指定了6家试点券商向部分投资者开放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至2012年12月底,当时累计开设融资融券业务证的券商还只有74家,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人数在50万户左右。
正所谓成也杠杆,败也杠杆。表面看似助涨助跌又机会相对均等的融资交易其实并不适合A股普通个人投资者,一旦通过融资加杠杆开展交易,时间这一因素就不再是个人投资者的朋友,而是变成了损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每天都会侵蚀着投资者的本金,而且也不再能像从前那样“死捂着”等待解套,一旦跌破融资抵押品预警线就可能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希望广大普通个人投资者能够谨慎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不要片面地看到加杠杆所带来的超额收益,也要看到加杠杆所面临的额外风险。
Ⅶ 求助什么是操纵股市50万资金每天买卖股票是违规吗
这个问题很有爱心呀,不过有些过虑了。事实上,操纵股市通常会有目的的拉升或打压股价。50万资金在股市中几乎引不起任何波动!
能够操纵股市通常是个集团,至少也是个团伙(专门讲故事的除外)。如比,要想拉升某支股票,需要先放出利好消息(当然会有夸大成分),然后用几个不同的帐户分别以高价卖出与买入(注意是同时),这样股价自然就会被拉升(那么也需要大量资金,50万还是不行)。打压股价就是反过来操作。
50万资金每天买卖股票是可以的,但问题是当你买了股票之后,当天是不能卖的,只能等第二天才能卖出,所以,用50万每天操作也不那么现实。不过至少这样不违规。
Ⅷ 融资了80万为什么只能买50万的股票
融资50万买股票,就是欠券商50万,再融资50万买股票就是欠100万。
融券50万股卖出,就是欠券商50万股,不管多少钱,到时候归还50万股就行了。
Ⅸ 我买股票为什么最少要50万才可以买啊
买股票是没有资金限制的,但是股票最少要买100股;而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最低门槛是50万。望采纳
Ⅹ 作为一个散户如果交易数量超过50万股,也要上大宗交易平台吗谁能详细解释一下大宗交易平台
大宗交易平台是专门提供给那些交易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券商、机构、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平台,深交所是最早提供大宗交易平台的。大宗交易一般和机构投资者相联系,和“主力”“庄家”的概念连在一起,所以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这种交易虽然表面上与自己无关,但实际上,知晓机构买卖动态对他们还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交易规则
交易特点展开编辑本段交易细则第一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二条为规范大宗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和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第三条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第四条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第五条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第六条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第七条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第八条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第九条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第十条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10%之间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成交价格;
(四)成交数量;
(五)买卖方向;
(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第十二条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本所确认。本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投资者帐户(包括会员自营账户)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第十四条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同品种证券的交易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债券、债券回购下浮10%。
第十五条大宗交易收盘后,本所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通过本所专用席位达成大宗交易时,为该专用席位所属机构的名称)。
第十六条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其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第十七条大宗交易成交后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八条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依有关规定调整大宗交易的证券品种、最低限额、交易时间、价格限制、申报方式、申报内容、费率标准等。
第十九条对于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申报、扰乱市场秩序等违反交易规则或本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本所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依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经本所理事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本段交易规则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编辑本段交易特点大宗交易系统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适合大规模股份集中转让,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有效地缓解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对二级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