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可以用来回购股票
『壹』 股票增发和股票回购是正好相反的两种操作吗
股票增发与股票回购,虽然它们都是上市公司的一些资本运作安排,但是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是相反的两种操作,这两种行为在作用和影响上并不都是相对应的。
二,增发与回购的定义。
什么是增发:
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行为,上市公司向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行为,希望获得资金用于公司的发展。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散户可以参加公开增发,但是无法参加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只是针对定向的投资者或机构。
什么是回购:
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拿出资金,从股票市场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后再将这些股票注销,通过回购提高公司的业绩,从而推动股价的上涨。
如何看待增发和回购。
一般情况下,股票回购是利好消息,关键看回购数量和金额,金额大,就是能推动股价的上涨。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股票退市的时候,该公司会将自身公司所有股市中的流通股票回购回来。
增发,有时候是利空消息,有时候也是利好消息,关注增发的价格高低,以及增发项目的质量和回报。
『贰』 回购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好,回购股票是利好的
回购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用公司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买入自家股票的操作,那么,上市公司回购是一种利好还是利空呢?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上的投资者传达了一种上市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大股东比较看好该股的信息,则会增加市场上的投资者信心,加大买入,在买入单的推动下,股价会上涨,是一种利好的消息。
同时,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为了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这是一种利好,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刺激股价上涨,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为了今后的变相减持,则是一种利空。
因此,投资者在分析上市公司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时,应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拓展资料:什么是股票
1.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的所有者(即股东)拥有的公司
资产和利益的证据。上市股票称为流通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交易。非上市股票不进入证券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交易。它们被称为非上市流通股。
2.该所有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标准、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利或分享股利等,同时共同承担公司经营失误造成的风险。
3.股票是一种证券。是股份公司在募集资金时发给投资者的股票。它代表其持有人(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票的简称。是股份制公司向股东发行的一种证券,作为持股凭证,用于募集资金,取得分红和分红。每一股代表股东对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它可以转让、交易或抵押。是资本市场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
『叁』 什么是股权融资+股权回购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特点是1. 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 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3. 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IPO、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私募,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上市企业的投资计划。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所谓股份回购(Share repurchase),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ury 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股份回购的动机在于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管理,或者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应对其它公司的敌意收购。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它和杠杆收购一样是一种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变更类型的公司重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存股日后可用于他用,比如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肆』 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回购本公司股票,为何会降低负债比率
这种情况是非常特殊的一种情况。
假设:
1、公司发行债券;
2、债券筹集的资金回购对应溢价的股票;
3、公司的总资产百分比增加的比例超过发行债券负债率增加的百分比;
这种情况下,发行债券融资回购本公司股票为何会降低负债比率。
补充: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财务技巧。
『伍』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股份回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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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一般是用于新建生产线,并购,补充流动资金等。
股份回购一般是企业现金流充足,也没有什么新项目上马,因此回购股份来增厚股东收益的,没必要增发。
『陆』 公司为什么回购自己的股票
原因一:提高股东的权益。
原因二:提高股东的分红收益率。
原因三:稳定公司股价的作用原因四:可以用于员工激励。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回购股份,然后把回购回来的股份进行注销,这样对于现有股东权益是可以提高的,让现有股东的权益提高不少。
比如上市公司总股本是100股,流通在外的股份是50股,还有50股是在大股东手中;某一天上市公司花现金去回购10股回来,然后进行注销1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成90股,这90股是不是权益就会提高呢?这是上市公司要回购股份的原因之一。
上面已经了解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提前股东权益,改变股本结构,这些权益和股本结构改变后,同时也是可以提高股东的分红回报率,使上市公司大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比如某上市公司2021年用1个亿用来现金分红,总股本是1亿股,平均每股分1元;假如上市公司在分红之前回购1000万股用来注销后,分红金额还是1亿元,但总股本变为9000万股,每股可以分到约1.1元,那些大股东每股可以多分0.1元,提高大股东的分红收益率。
当上市公司股票由于某些因素导致股价过低之时,上市公司可以用现金进行回购股份,然后把这些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当把上市公司股份注销了,但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不变,股份少了,总资产不变,这样平均下来每股收益就提高了。
股票的每股收益提高了,股票的市盈率就变低了,可以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变成低估,只要股票低估了,才会被二级市场机构投资炒作,才会被投资者们看好,只要得到二级市场资金炒股股价自然就会涨起来。
这也是为什么股票市场很多上市公司股价低的时候,很多上市公司会选择回购股份的真正原因,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稳定股价。
上市公司用现金购买股份回来,上市公司可以作为库存,等有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再度流通出去,用来募集资金,除此之外,还有能用来员工股权激励。
意思就是可以把这些回购回来的股份,然后当作奖励给员工,让这些员工更有激情,更动力地为企业做事,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也是把回购回来的股份用来员工激励。
总之上市公司花现金去回购股份,除了以上四大原因之外,还有优化股权,调度财政收支,减持套现等等,不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有不同的用处和原因。
这类上市公司的股份值得投资吗?
上面已经深入分析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花钱回购自己股份的真正原因,通过这些原因得知,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除了拐弯减持套现之外,其余的原因对上市公司都是有利的,这类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值得投资的。
所以可以肯定一点,只要上市公司舍得花钱去回购股份的,这类公司大部分都是良心公司,都是优质公司,最起码可以说明一点,这家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充足。
一家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充足,还有一笔巨大的闲置资金,这类公司必然是赚钱的,如果不赚钱的话,连公司运营成本都不够的话,上市公司又怎么舍得花钱去回购股份呢?
间接性可以推测,一家上市公司有自有资金充足,这家公司是有钱的,也就是不缺钱的公司,这类公司最起码没有被大股东掏空,赚钱能力是很强的,这类公司当然可以进行投资,也是值得投资的。
『柒』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回购股票回购股票是利好消息吗
上市公司要回购股票,是因为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可能因为上市的股票过多出现结构的不稳定。对于普通的投资者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他们那是好消息,他们那是什么坏消息。
除了用作以后募集资金也可以用作高层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本身到达一定职位的时候,对公司有一定的贡献公司为了让员工更加努力的给公司工作,让你有主人翁精神。单纯跟你说你是这个公司的主人之一,你应该努力为公司工作你就信了吗?成年人怎么会那么幼稚呢?你真的给他股票了,他觉得我好好为公司工作,我不光能拿到工资,还能拿到股票带来的分红,甚至说享受这个股票价格不能上涨所带来的身价上涨,那我更愿意为公司工作,所以用作股权激励计划也是完全可以的。
『捌』 回购概念股是什么意思
http://www.gpzs.cc/jichushi/shenmeshigupiaohuigou/
股票回购的定义: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股票回购的目的和动机:
1.防止兼并与收购
以美国为例,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以来,由于敌意并购盛行,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大举进军股市,回购本公司股票,以维持控制权。比较典型的有:1985年菲利普石油公司动用81亿美元回购8100万股本公司股票;1989年和1994年,埃克森石油公司分别动用150亿美元和170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再如日本,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为了防止本国企业被外国资本吞并,企业界进行了著名的“稳定股东工作”——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前者是指企业对职工购买、持有本企业股票给予某种优惠或经济援助,奖励职工持股的制度;后者是指企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优惠认购本企业股票权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确保企业的优秀人才。而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回购本公司股票,则是建立职工持股制度和管理人员认股制度,维持企业控制权的前提条件。正因为此,所以,进入80年代,在欧美国家修改《公司法》的同时,日本亦相应修改了《公司法》,并相应放宽了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限制。
2.振兴股市
1987年10月19日的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价暴跌,股市处于动荡之中。从此,美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主要动机是稳定和提高本公司股票价格,防止因股价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据统计,当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大量回购本公司股票计划,其目的就是抑制股价暴跌,刺激股价回升。
3.维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价格。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4.重新资本化。
即大规模借债用于回购股票或支付特殊红利,从而迅速和显著提高长期负债比例和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重新资本化往往出现在竞争地位相当强、经营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长期负债比例过低的公司。由于这类公司具有可观的未充分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储备,按照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的风险与资本结构匹配的融资决策准则,提高财务杠杆,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总体资本成本,增加公司价值,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敌意并购袭击。因为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债务融资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敌意并购者的青睐和袭击。
5.其他考虑。
根据德国《股票法》第71条的规定,准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回购资本金1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81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股票回购的方式:
主要有下述五种划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其目的无非是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既动用剩余资金,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来回购本公司股票,称之为混合回购。
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
我国关于股票回购的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玖』 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短期或长期内可以用于购买银行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吗
募集资金相当于是公司的钱,理论上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