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股票发行的过程
Ⅰ 中国互联网第一股网盛科技发行上市是什么时候
白志林
案情简介
(一)中国互联网第一股上市
2006年12月15日,中国A股市场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络股——网盛科技(002095)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成功上市。
网盛科技的全称为浙江网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发行价14.09元,发行市盈率29.98倍,为近期新股发行以来最高。首日上市的开盘价为68.10元,全天大幅震荡,盘中最高至78.00元,最低至53.05元,报收于62.8元,较发行价14.09元涨345.71%。
网盛科技专业从事互联网业务,旗下包括中国化工网、中国纺织网、中国医药网等垂直B2B电子商务网站,其中中国化工网成立于1997年,1998年就开始盈利,目前各网站年总体盈利接近3000万元。
(二)网盛科技的改制
网盛科技自成立以来,与中国许多民营企业一样,并未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当网盛科技启动改制后,参与改制的中介机构便着手进行相应的股权结构调整。一方面,对网盛科技及其关联企业的业务进行整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另一方面,对网盛科技及其关联方的股权进行调整,理顺股权关系,同时对管理层进行激励。基本方案确定后,中介机构又对网盛科技改制中所涉及的税收成本、资金运转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证,最后制定出一套操之可行的改制方案。
作为网盛科技改制的律师,我们主要从公司的历史沿革、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公司的业务、税收、重大合同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由于网盛科技属民营企业,未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其产权结构尚属清晰,不存在产权不明或潜在的纠纷问题。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在理清网盛科技的整个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制作各种法律文本,并对改制过程中新产生和发现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
由于网盛科技改制时,当时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公司,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而且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律师要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以,律师要配合其他中介机构制作审批所需要的各种文本及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主要对改制成股份公司的主体、其历史沿革、股东、关联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重大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等问题发表意见,对改制主体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出具明确的意见,对改制主体的整个改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发表意见。
政府的相关批复文件下来后,发起人出资到位,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改制主体便需召开创立大会,就股份公司的设立事宜进行讨论。
律师在创立大会的召开过程中所要做的事情包括:制作创立大会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如会议通知、各种议案、表决票等;协助企业做好创立大会的整个召开程序,如出席会议的股东身份的合法性、会议召开的程序、表决的方式和程序、会议的记录等;最后是对整个创立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保证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创立大会作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后,律师应指导和协助企业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当然,如果是新设股份公司,就不存在变更登记的问题。
(三)网盛科技的上市辅导
依照证监会原来的要求,股份公司上市前要进行最少为期一年的辅导,由中介机构对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规范运作、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的培训,律师主要从《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发,对公司进行培训,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保证其知晓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会计师主要从财务角度,保荐机构主要从整个上市的角度,对公司进行相关的培训辅导。
在对网盛科技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上市辅导后,浙江监管局进行了验收,认为网盛科技的辅导合格,已符合申报上市的要求。于是,中介机构便开始着手上市申报材料的制作。
(四)网盛科技的上市申报
在上市申报阶段,中介机构一般都会派驻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在该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制作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材料,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核查企业的各项经营运作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企业在此过程中所需制作的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和审查等。
由于股票发行上市对一个企业来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律师要对公司相关的决议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必要时,律师应直接参与该法律文件的制作,并对整个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当整套的申报材料上报证监会后,证监会有一到两次的反馈,主要是针对申报材料中描述不清或需进一步澄清的内容进行补充,对某些问题发表更加明确的意见。律师在这个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收集资料,从法律角度对某个问题发表意见。
(五)网盛科技的发行和上市
2006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54次会议审核同意网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6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133号文核准网盛科技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
至此,网盛科技公开发行的全部核准程序已经走完。
2006年11月24日,网盛科技在规定的报纸和互联网站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向社会公众公开推介。
2006年12月1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确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006年12月7日、8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盛科技的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已经完成。
2006年12月14日,网盛科技向社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股票上市保荐书》等文件,网盛科技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006年12月15日,网盛科技的股票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成为我国A股市场第一只纯网络股票。
法律意见
(一)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在整个改制过程中,律师所要做的工作主要是:(1)尽职调查;(2)与企业沟通,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3)与其他中介进行沟通协调,对整个改制方案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和方案;(4)根据方案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制作各种法律文本,包括各种协议和公司章程等。
由于改制是公司上市的必经阶段(特指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将来的发行上市。所以,在改制前期的尽职调查及方案的制订上,应倾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尽职调查应重点关注公司的历史沿革、重要资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在方案的设计中,应做到公司具有独立性、主业突出、关联交易规范和避免同业竞争等。
(二)辅导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由于证监会对公司上市前的辅导期限不作强制性的规定,根据一般的惯例辅导期定为三个月。在辅导期间,律师应为公司制作各种内控制度,完善公司的各项治理结构,并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上市所需的法律知识,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在此期间,公司更加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熟知上市的各种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公司的各种事务。公司的财务制度更加完善。公司的各项操作已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三)上市申报阶段的法律问题
律师最终的成果体现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上,所以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成为律师在本阶段所主要制作的法律文书。制作上述法律文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准与授权;(2)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3)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4)发行人的设立;(5)发行人的独立性;(6)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7)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8)发行人的业务;(9)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1)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2)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兼并收购;(13)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14)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规范运作;(1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6)发行人的税务;(17)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18)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9)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20)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21)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的法律风险及其评价;(22)发行人的其他问题。
律师在该阶段,还应为公司发行上市召开的股东大会制作各种法律文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法律文本。同时,律师还应配合其他中介机构,随时为公司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或者向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意见。
经典评析
公司上市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公司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多个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律师在其中起着重要的沟通、解释和协调的功能。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和起草各种法律文件,还表现为及时解答公司及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处理上市期间遇到的各种与法律有关的问题。因此,律师的业务知识就不仅仅限制于《公司法》、《证券法》等与公司上市有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上,律师对拟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所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亦应知晓,甚至应十分精通。同时,由于公司上市涉及公司的各个方面,与公司运作有关的合同、税务、环保、劳动用工、诉讼仲裁等法律知识亦要求一个证券律师必须具备。否则,律师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必然会存在某种法律漏洞,在证券市场越来越规范、证券法规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律师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Ⅱ 我想知道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方法和流程,以及公司内股东持有的股票如何进行流通的方式
对于我国公司而言,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途径有两个:IPO和反向收购(借壳上市)。而在IPO中,一般是采取曲线IPO的形式。也就是说,境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然后通过资本安排和契约设计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然后以壳公司的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的方式。通常,离岸公司注册在英属维京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岛上,这样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能够规避我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上市的严格规制。纳斯达克市场上的新浪、网易、搜狐等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上市的。
除了IPO上市之外,我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反向收购(借壳上市)在纳斯达克上市。所谓反向收购上市,就是指国内企业在海外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作为“壳”,然后由上市公司反向兼并中国大陆或大陆之外的企业法人,然后由壳公司实现再融资功能。反向收购上市尽管规避了国内审批程序,但资产业务注入难度、风险较大,而且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再融资目标。如我国西安的生物技术公司杨凌博迪森就是采用这种方式成功登陆纳斯达克,并于2005年8月25日成功升板全美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这样,一旦一家“中国概念”公司根据自身实力确定了纳斯达克上市方式,它就可以按部就班实现上市计划。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想要实现纳斯达克上市,需要经历如下步骤:提出申请、等待答复、取得法律认可、招股书的Redherring(红鲱鱼)阶段、路演与定价,然后就是招股与上市阶段。只要公司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要求,并且能够吸引到国际投资者的关注,那么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难度不大。因为纳斯达克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只要投资者预期上市公司能够给他们带来回报,他们必然会热烈地追捧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获得投资者热烈认购,上市公司也就能够在纳斯达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资金。
如果一家公司希望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想要获得融资资格将是“万里长征”。首先,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保证公司能够购买一个高质量的“壳”资源是对公司的一个挑战。其次,如何注入新的业务?如何保证新的业务能够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实际上,经历买入上司公司的“壳”资源,注入资产,然后提升公司业绩,实现融资的效果将是买壳上市的中国公司需要面的的挑战。
从纳斯达克目前已有的“中国概念”公司而言,大部分选择了IPO上市,这些上市公司上市方式选择本身就说明了中国企业对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偏好:与投入的成本和获得的资金的数量、风险相比,IPO是比反向回购更加理性的选择。
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
(一)先决条件:经营生化、医药、宽频、信息、光纤、通信、制造(含传统行业)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1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的发展潜力。
(二)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须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近两年的税前收入达100万美元以上。
IPO股票发行须超过110万股。
上市证券挂牌市值须在800万美元至1800万美元之间。
每股最低挂牌价5美元。
(三)积极条件:SEC及NASD审查通过后,需有4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的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的流通单位100股。
(四)诚信原则: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承诚信的原则,上市是迟早的事。
补充回答: 原持有的股东要有1年的锁定期股份才能上市交易
补充回答: 在中国/香港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补充回答: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补充回答: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Ⅲ 医药股全线大跌,为何四千亿的药明康德闪崩跌停
医药股尾盘跳水,尤其是CXO概念股出现集体下挫。其中,当日登陆科创板的百济神州(688235.SH)开盘破发后,股价一直在低位徘徊,最终收报160.98元,跌16.42%,跌破192.6元的发行价。百济神州是首家“A+H+N”三地同时上市医药企业。按照发行价192.6元计算,打新中一签(即500股),当日收盘浮亏1.581万元。
针对这次暴跌,有投资者爆料称,“市场传言药明进了入美清单。注意风险。”也有人推测,或许和国内集采政策推进、医保谈判砍价有关,但上诉消息均未得到任何层面的证实。而药明康德的股价闪崩,也登上了今天的微博热搜。
药明康德的业绩表现十分强劲,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2亿元,同比增长39.8%;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35.62和31.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0.41%和87.81%。单季度收入和盈利水平也都创新高。
然而,面向CXO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未来及企业本身存在的风险,药明康德也并非高枕无忧,其股价从今年7月最高点172.49元/股一路下跌。在此之外,药明康德还遭遇股东、机构、高管的连番减持,而其中有股东更是因为违规减持而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Ⅳ 中国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因为需要募集资金,多数情况下增发股本募集资金对股票本身是有一定利好的。 但也要结合大形式,如果在停牌子期间,整个大盘、以及个股所在板块是大涨的,复牌后出现持续大涨的概率大涨。如果在它停牌期间,大盘是下跌的,复牌后存在补跌可能,或者涨幅较小。
就中国医药本身来看,它的趋势以及业绩都非常优良,且属于强庄操控型,复牌必然上涨。 增发股票停牌时间一般不会很长,1至2个月左右,耐心等着吧,朋友!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Ⅳ 中国有哪些医疗上市公司
中国医疗上市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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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
诚志股份
ST长信
通策医疗
山东药玻
威尔科技
万东医疗
新华医疗
领先科技
人福科技
鱼跃医疗
浙江震元
一致药业
国药股份
第一医药
南京医药
桐君阁
华东医药
。
以下两篇做参考吧,很有意义:
。
1、ST中燕:首家纯粹医疗服务类上市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companyresearch/20070117/10323254497.shtml
。
2、2000-2008年中国医疗行业上市公司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http://www.askci.com.cn/reports/2008-07/200872593416.html
Ⅵ 药明康德全新消息是什么药明康德2021年业绩药明康德股票的发行价格
医药研发再加上生产外包行业(简称CXO)最主要还是立足在创新药产业链上,分别表示:中国医药产业研发创新与先进制造能力的发展程度,同时兼备着高成长性以及高确定性属性,时下中国企业已置身于全球第一梯队。而药明康德十分确定的是第一梯队中的榜首企业,紧接着学姐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药明康德有哪些投资亮点?接下来学姐给大家说明。
分析药明康德前先上资料,我将有关CXO行业龙头股名单整理在下方了,点击就能拥有:宝藏资料!CXO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公司角度
公司介绍:药明康德是制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和生产服务外包企业中在全球都是遥遥领先的。公司现在就拥有着全产业链的覆盖能力,能够提供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及申报、原料药及制剂生产等全流程的研发、生产服务,覆盖领域既包括小分子药物、也包括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以及医疗器械研发测试等领域。
简单了解公司基础概况后,我们就一起进入到公司独特的投资亮点。
亮点一:深耕CXO20余年,全方位打造无法挑战的龙头地位
业务方面,药明康德业务覆盖全面,在药物发现到申报整过过程达到了一站式完成,是行业中为数不多在新药研发全产业链均具备服务能力的开放式新药研发服务平台;管理方面,该公司高管团队多拥有博士或MBA学位,在医药研发、投资并购以及企业管理等等方面的领域都各有长处,拥有着极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已经多次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从而实现了快速的成长;在研发实力这方面药明康德已经在药物研发领域深耕多年,研发经验也非常的富足,跟同行对比下来,可以更为前瞻性地布局创新药前沿领域。
亮点二:快速增长的客户群体,构建良性发展的生态圈
2020年药明康德新客户增加量1300家以上,2021年1-6月这家公司快速的增加客户量,超过了1020家,仅是半年的时间就已经达到了去年新增客户的总量,综合计算已经为来自全球三十多个国家,五千多家客户提供了服务,全球前二十名的制药大企业也都是它的客户。
由于药明康德赋能平台服务的数量和类型的持续增强,能够进一步帮助降低新药研发门槛,让研发效率有效提高,并在帮助下让合作伙伴取得成功,从而吸引其它参与者,让它们加入到新药的研发行业中来。而研发过程中,公司所拥有的新知识、新技术也会增多,并让他们得到持续发展,平台创新赋能能力更加优秀,借此形成正面的反馈信息,达到良性循环生态圈效果,从而使该平台越来越好,越强大。
因为篇幅有限更多关于药明康德的更深入报告、相关信息和风险提示,我整理在这篇文章中,点开救可以阅读:【深度研报】药明康德点评,建议收藏!
二、行业角度
伴随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全球人口总量的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科技进步、医疗开支上升以及大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估计全球制药市场的规模依旧会不断扩大,综上所述,全球范围内的医药研发生产服务行业,都有着不错的发展前景。
还有,在与世界最强劲的对手比拼的同时,工程师红利所带来的成本以及效率优势将会持续地体现出来的,世界范围内的订单始终保持向中国转移的趋势,促进了国内相关企业的快速增长。
总而言之,药明康德作为国内CXO行业绝对稳居榜首,会充分的享受行业高增长所给我们带来的巨大机会,持续看好公司在未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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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11-1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Ⅶ 医药股有哪些
医药股有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沃华医药。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港交所股票代号:02607;上交所股票代号:601607)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全国性国有控股医药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全产业链。
根据2013年中国企业联合会评定的中国企业500强排名,公司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医药行业第二,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医药产品和分销市场方面均居领先地位的医药上市公司,入选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股,H股入选恒生指数成分股、摩根斯坦利中国指数(MSCI)。
2、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始建于1988年,股票代码为000518,简称“四环生物”,是我国最早从事基因工程药品和诊断试剂的研究、中试、生产和销售,集科、工、贸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我国最早的基因工程药物产业化基地之一。
3、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以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为主业。
旗下拥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和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一致药业5家上市公司。2003-2011年,集团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33%,利润总额年平均增幅44%,总资产年平均增幅35%。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1600亿元,是中国唯一一家超千亿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及有机中间体的股份制医药企业,2003年3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3月19日成功上市,股票简称:联环药业,股票代码:600513。
5、沃华医药于1959年1月在万和堂药庄中药加工部与山东省昌潍中心药材公司饮片加工组的基础上,组建了山东省潍坊中药厂。
2002年2月改制为潍坊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月24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潍坊市首家上市的医药企业,2008年8月8日,沃华医药股票成功定向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