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个个都有官司
1. 股票如涉及诉讼是必需要持有中么
不是。涉及诉讼的股票,可以是持有中的股票有纠纷的,也可以是股权被人侵犯而丧失所引起的纠纷,也可以是之前的股权(票)分红、分割等事由引起的纠纷,总之,与股票是否持有没有必然的关联。对于民事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义务。举证不能的,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第4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以上法律法规阐明了我国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同时也确立了法官在审判中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的权利。
2. 本人名下有官司纠纷,输了官司对股票账户有影响吗
如果败诉,要你赔偿,到期不支付,可能被强制执行。股票法院可以给你卖了。
3. 现在中国有多少个上市公司有多少个股票
A股上市公司2768家。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4. 中国股票市场为什么不做辨方举证,集体诉讼的法规进行管理监管
额。。。这个问题很明显的麽。。。
因为我们不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是统治人民的政府啊。
所以,明知道对人民有好处,也不会去做啦。
采用这种监管方式,上市公司啊以及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各级政府还有机构投资者利益受损,而这些牛XXX的部门的牛XXX的人们是统治者,是Leader,统治者怎么会做伤害自己的事呢。
所以还是不要指望了,即使出台了这样的法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会真正发挥作用。听证会制度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5. 我现在有个官司,其中要在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股票账户,可操作性如何
太难办了,股票是即时的,遇上大跌大涨价值是不固定的。也无法保全呀。
但冻结是可以的,所谓的冻结也只是不让其变现而已,其价值也是无法保证的,也许今天法院取证时里面还值10W,结果开庭时遇上大跌了,就剩余2W了,这都是有可能的。按取证时的10W给你,你要吗?
所以不要怨法院不给你保全,不是他不作,是他作不到呀。呵呵
6. 如果公司要上市,是不是不可以有官司
公司上市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7. 所有的股票都有庄或是主力吗他们在中国的股市里合法吗
1.股市里肯定有主力,2.任何股票里都有主力
比如公募基金,中金公司,还有各种国字号的投资公司,你只要仔细看一下,多数股票里都有他们的身影。
3.市场的主力一般都会按照证监会的有关法规在股市里进行动作。个别违规的现象必将得到证监会的纠正。
4.如果小资金的交易者顺应了主力的操作路线,也无意中加入到了主力的行列。
5.还有私募资金,大户,只要你的资金在某只股票里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这只资金就是主力。
6.股市跟其他游戏一样,每个人,每个单位都可在游戏规则的约束下,尽可能地夺取胜利。如果你会打擦边球那么你可能又不会被罚,又能取胜。
7.希望上述回答你能满意。
祝你财源滚滚!
8. 中国都有哪些股票
A股(人民币交易),B股(美元交易),H股(港币交易),权证(人民币交易)。
9. 求助!!!经济类股票相关官司-----经济类有经验律师请进,其他人请勿留言
1、性质属于违约
2、取证很难,因为不是一笔,而且大部分指令是通过电话,人家不承认你总不能提供每次的电话记录吧?
3、因果关系,股票价格变动频繁,你如何证明对方违约与你亏损有因果关系?我想这个举证基本上“很难”。
4、违约时效两年。你每一次指令可视为一次约定。
5、你那些假设理由会盈利法院不会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