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期股票激励
① (股票期权激励)怎么理解详细的述说!谢射!
认购权证就是你如果持有的话,到这权证行权那天可以以你持有权证的数量买公司所定出的价格的股票;认沽权证则相反。
权证都是T+0交易的,当天买当天就可卖的。 认股权证,又称“认股证”或“权证”,其英文名称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译“窝轮”。
在证券市场上,Warrant是指一种具有到期日及行使价或其他执行条件的金融衍生工具。而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定义,Warrant是指一种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或在权证协议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间内分别以相应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资产的期权。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认股权证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专门的投资银行发行,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包括对标的资产的买进(看涨)和卖出(看跌)两种期权。因此有时所称的认股证是广义的(即包括认购证和认沽证两种),但更多的则是仅仅指认购证;而在香港则往往是指备兑认股证。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权证(特别是备兑权证)的期权性质,使得它与期权存在一种互斥性,这一点在香港和美国市场都有体现。在香港,个股期权于1995年推出后,成交量一直偏低,原因之一在于权证推出的时间较早,已经大量占有香港市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期权本身的结构和操作都相对复杂,无法将权证的投资者吸引到期权这边。而在美国则正好相反,期权市场发展成熟,散户投资者占了期权市场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期权已成为美国投资者对冲风险和扩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这也是权证市场在美国不太发达的重要原因。
认股权证是金融市场中公司法人融通资金的一项重要商品,已经有九十年以上的历史。随着时代的演进、管理法规与交易制度的日趋完备,认股权证交易目前在一些成熟资本市场已非常活跃。买卖认股权证的好处很多,其中包括:投资者只需付出买卖相关资产成本的一个百分比,即可从升市或跌市中取得获利机会;认股权证可提供杠杆式回报,与直接投资相关资产相比,认股权证提供的杠杆效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让投资者有机会以较低成本争取较高回报;投资者可根据本身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选择价内权证、平价权证或价外权证;投资者可将潜在亏损限制于某一固定金额,也可随时在认股权证到期前将权证出售,以将亏损降至最低或获利回吐。
全称是股票认购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给予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在未来某个时间或某一段时间以事先确认的价格
认股权证是一个“权利”,但非责任。其赋予持有者在预定“到期日”,以预定“行使价”,购买或沽出“相关资产”(如股份、指数、商品、货币等)。
市场上有两种认股证,一般称为股本认股证及衍生认股证。
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上半年,香港市场推出了大批的H股认股权证。考虑到认股权证的杠杆作用,投资人每天在认股权证所下的赌注已接近股票的成交额。
衍生认股权证是一些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专门投资银行发行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香港市场主要有两类认股权证:若看好市场,可以买备兑认购证;若看淡市场,则可买备兑认沽证。
专业上讲,备兑认购证是一种认购期权。投资人购买备兑认购证,实际上是买进一种权利———拥有这种权利的投资人,可以以一个预先设定的价格,在未来的某一日,买进某一股票(或某一组股票)。
假设投资人以每股7分钱的价格买进1股代号为9769的中国移动(0941)备兑认购证,投资人就可在2004年10月18日以每股23.88港币的价格购买0.1(认购比率)股中国移动的股票(实际上是现金结算,并不真正发生购买行为)。如果10月18日收盘后,中国移动在10月18日及之前的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专业术语叫“收市价”)低于每股23.88港币,则行使这一认购权毫无意义,投资人可放弃购买的权利,这样就完全输掉了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7分钱;反之,如果收市价为每股26港币,投资人就会行使这一权利,以赚取21.2分的行使利润。扣除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7分钱本金,投资人可净赚14.2分的净利润(不考虑行使费用),投资回报可达203%。
同样道理,备兑认沽证是一种认沽期权。投资人购买备兑认沽证,实际上是买进一种权利———拥有这种权利的投资人,可以在未来的某一行使日,以某一行使价,卖出某一股票(或某一组股票)。
假设投资人以每股9分钱的价格买进1股代号为9908的中国移动备兑认沽证,投资人就可在2004年10月26日以每股21港币的价格沽出0.1股中国移动的股票。在10月26日收盘时,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高于每股21港币,投资人可放弃沽出的权利,完全输掉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反之,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为每股19港币,投资人就会行使这一权利,以赚取20分的行使利润。扣除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本金,投资人可净赚11分的净利润(不考虑行使费用),投资回报可达122%。
从表面上看,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好像是在和发行商对赌股价走势。实际上,发行商一般都会采取一种叫“对冲”的办法,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市场。假设某投资人从发行商手上买入一批中国移动备兑认购证9769。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9769的价格就会往上升,投资人就会赚钱,发行商就要亏钱。发行商为了回避这种风险,就会在卖出9769的同时,在市场上买入一定比例的中国移动股票进行对冲。这样,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发行商在9769上确实会亏钱,但会在股票上赚回钱。发行商只要进行科学的对冲,就能做到盈亏相抵略有盈余。
购买认股权证,犹如四两拨千斤,具有很大的杠杆作用。一般来说,认股权证绝对价格的变化会小于对应股票(正股)的价格变化,但相对于其自身低廉的价格来说,其升跌百分比可以是正股的几倍到十几倍。因此,发行商在进行对冲操作时,需要在市场上买入(或卖出)相当于认股权证金额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股票。
明白了这个道理,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时就应该特别注意:千万不要把认股权证看做一个独立的证券,单纯为买卖认股权证而买卖认股权证。买卖认股权证时,投资人应该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对应的股票上。只有投资人认为正股便宜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购证;认为正股偏贵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沽证。如果投资人只分析单只认股权证的价格走势,不论正股价格的平贵而进行买卖,那就变成本末倒置的纯投机行为。
理论上讲,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和正股的价格之间有着紧密关联,投资人只要把正股价格、正股价格百分比波动的标准差、当前的利率水平、权证的行使价格和行使期限,输入到一个叫Black-Scholes的模型中,就能算出某只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不过,香港市场上大部分认股权证的价格,都远高于理论价格。因此,投资人就要衡量,自己愿不愿意为了获得一定量的杠杆作用,而额外支付一定的差价(可能是认股权证价格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
需要特别提醒读者的是,发行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会发行一些非标准的认股权证,或在发行条款中加入一些不利于投资人的条款。从法律上讲,发行商在招股书中都已经对这些认股权证的条款进行了足够的披露,因此不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此,要保护自身利益,投资人必须充分理解,才能考虑是否介入认股权证。
② 股权激励政策
不同交易市场对于企业股权激励的侧重点不同,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A股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美股、港股市场上实施股权激励的要求:
A股主板
A股科创板
A股创业板
美股
港股
A股主板更侧重考虑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不允许公司申报IPO时股权激励计划仍未完成,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前将此前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执行完毕或终止实施后方可上市。
与其他交易市场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规则结合了科创企业的发展特性,考虑了不同阶段科创企业的激励需求,在实施条件、出资方式、信息披露、退出机制、核查要求等方面均有明显创新和显著差异,激励方式更加多样,突破了传统规定,更具有包容性,监管措施相对更为宽松。
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设置股权激励所需满足的条件与科创板类似,《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中明文增加一个要求:“如在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后行权的,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
美国市场以披露为主,在激励形式上,无论是期权、限制性股份,还是限制性股份权益等形式都是可以的。同时,上市前已经通过或实施的期权计划,无论在上市时间点是否已经授予给员工,依然继续有效。
香港地区的要求相较于美国更为严格,在上市之前已经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上市之后仍然继续有效;但对于未授予的激励股权,上市之后需要符合香港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则。
③ 华为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具体哪一年
大概是1990年,华为公司成立三年的时候,开始股权激励。1999年全员持股。
④ 华为的股权激励是怎样的
创业期股票激励:
创业期的华为一方面由于市场拓展和规模扩大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打压竞争者需要大量科研投入,加上当时民营企业的性质,出现了融资困难。
因此,华为优先选择内部融资。内部融资不需要支付利息,存在较低的财务困境风险,不需要向外部股东支付较高的回报率,同时可以激发员工努力工作。
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内部融资、员工持股的概念。当时参股的价格为每股10元,以税后利润的15%作为股权分红。那时,华为员工的薪酬由
工资、奖金和股票分红组成,这三部分数量几乎相当。其中股票是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进行派发,一般用员
工的年度奖金购买。如果新员工的年度奖金不够派发的股票额,公司帮助员工获得银行贷款购买股权。
华为采取这种方式融资,一方面减少了公司现金流风险,另一方面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稳住了创业团队。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华为完成了“农村包围城
市”的战略任务,1995年销售收益达到15亿人民币,1998年将市场拓展到中国主要城市,2000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设立研发中心,海外市场销售
额达到1亿美元。网络经济泡沫时期的股权激励:
2000年网络经济泡沫时期,IT业受到毁灭性影响,融资出现空前困难。2001年底,由于受到网络经济泡沫的影响,华为迎来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个冬天,此时华为开始实行名为“虚拟受限股”的期权改革。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票的发行维护了华为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不至于导致一系列的管理问题。
⑤ “股权激励”是何意
股权激励制度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某特定的时期内,以某种约定的方式使经营者得到该公司一定量的股份,使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角色发生转变,由单纯的代理方转向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职能,从而使其更加尽职尽责,达到激励经营管理者取得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目前,在国际上通行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拟股票,公式股票,股票增值权,长期业绩奖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股票购买计划和限制性股票等。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股权分置改革为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票激励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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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
1.在一般情况下是利好的,尽管不绝对。2.限制性一般是指行权时间上的限制、激励约束条件达成与否的限制、上市时间的限制。
2.由于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公司的激励对象就需要格外努力贡献力量以达成行权条件,这对公司利润的增长非常有利,明显利好当前股价。
拓展资料:
但是也有个别公司的激励可能造成竭泽而渔,因为短期的目标定得过高,牺牲了远期的业绩增长空间,从而导致出现股价下跌的可能。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大宗交易说明什么?
1.投资者了解到了一只股票的好坏一般是看这只股票基本面,看一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除了要看它的经营状况等等,也需要看这家公司的股票分配。有些上市公司会对自己员工发行限制性股票,用来激励。那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股票是否有影响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 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了的长期性激励。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4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国外大多数公司都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6.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了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7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层和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存在很大差别,股票期权数量要远高于限制性股票,这也就是国外的实际情况。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未对采用这两种方式实行激励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分别加以限制,而只是设定了一个10%的限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毕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么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和管理者缺位的国有企业,便隐含着很大的道德风险。
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什么意思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票
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限制性股票获得条件
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限制性股票相关规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应在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归属于被激励对象时确认其限制性股票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