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股票是利好吗
❶ 股票募集资金是好是坏
1,这个要分情况来看如果上市公司把增发所融得到的资金,去发展主营业务,或者,通过增发引进了一些战略投资者、优质资产,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的整合,促使公司的业绩增长,则是一种好事,反之,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得到的资金,并没有投于其主营业务,而是投于高风险的行业,则是一种坏事。股票募集资金一般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融资资金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在股票增发之前,一些主力为了获得较低的价格买入,会在定增之前打压股价,即在定增之前,卖出一部分筹码,使股价下跌,在定增时,再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拉升股价,同时,一些主力会利用增发募集资金来进行出货操作,从而导致股价下跌。
2,募集资金是什么意思:一般是指一家私募股权公司为基金寻求有限合伙人资金承诺的过程。公司往往在募资之初设定一个目标,最终宣布以多少资金认购截止。这可能意味着不再接受额外资金。但是有时公司每次达到一个特定目标就会有中期截止(第一次截止、第二次截止等等)和最终截止。募资的上限是该公司基金能接受的最大资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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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股募集资金是利好吗:
配股募资需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效益的高低来进行判断是利空还是利好。当公司配股是企业经营不善或快要倒闭的前兆,公司市盈率高,这时的配股募资就是利空。当上市公司只是资金短缺想通过融资解决燃眉之急,而公司是一个发展前景较好、市盈率低的企业,这时配股募资就是一种利好。所以决定配股募资是利空还是利好主要还是看公司的基本面。
❷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是利好吗
募集资金必须根据规定投向指定的项目,不能挪用,所以需要签署银行的三方协议。
平安行基于“市场管交易、银行管资金”的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统称“交易市场”),在接受其委托的情况下,为交易市场及其交易会员提供账户管理、资金存放、出入金处理、资金结算与清算、账务核对、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的一种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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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是利好还是利空
这就说明这家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募集的资金仅是为该项目专门使用的,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得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散户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利好。
上周行情积极的变化是以券商为首的权重股开始走弱,而其他个股纷纷走强,从指数行情向个股赚钱效应演变而且在券商为首的蓝筹股全面调整之后,类似国企改革、钢铁、交运和601军团等二线蓝筹开始接力上涨,个股普涨和补涨现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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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1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行)昌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协议)。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 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 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 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 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建行沈阳铁西支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东岳大街支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国信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❹ 股票募集资金好事还是坏事
一般是好事。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发行票据是中性消息,发行票据实际上就是向外发行债务集资公司的中期或短期使用的资金,很多时候只能说明这公司的财务上资金流动性不太够,需要通过这种方法来缓解资金紧张问题.
这是一般的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只不过使用的方法不同(一般企业会通过银行贷款渠道,很多时候若企业在银行中的信贷额度不太够时,若是上市公司就会通过向外发行票据的方法筹集所需要的资金缺口),这个并不能说明什么大问题的,由于这种筹资行为属于必须披露的,实际上也只是一个例行性质的公告。
拓展资料: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而言是好事,因为非公开发行了股票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实力,而且并未对二级市场构成资金面的压力。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是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二、上市公司总资产怎么算
公司的总资产是一个企业全部财产的货_计量,企业的总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和递延税款借项,就是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就是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合计;利润就是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公司的总资产从它的资金来源分为:
1、负债即欠别人的钱,将来是要还的;
2、所有者权益是股东的投资(一部分记注册资本,一部分记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这部分在公司存续期间是公司可以动用的。
三、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的时候,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❺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是不是利好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是利好
“募集的资金仅是为该项目专门使用的,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得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散户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利好。”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是利好还是利空,需要看是站在什么角度来判断,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意味着资金将收到第三方的监管,资金会更加的有保障,个人认为:对于投资者来说来说是利好的。
监管协议的签订通常是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募集的资金仅是为该项目专门使用的,需要第三方来进行监督,防止资金另作他用,并且双方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
❻ 股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利好吗
算不上什么利好,很平常的一条消息,对股价几乎没啥影响
❼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利好还是利空
募集资金必须根据规定投向指定的项目,不能挪用,所以需要签署银行的三方协议。
平安银行基于“市场管交易、银行管资金”的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统称“交易市场”),在接受其委托的情况下,为交易市场及其交易会员提供账户管理、资金存放、出入金处理、资金结算与清算、账务核对、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的一种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如果您需要咨询平安银行业务,可以点击下方链接选择首页右上角在线客服图标或者关注平安银行微信公众号(pingan_bank)进行咨询。
https://b.pingan.com.cn/branch/mkt/bankonline/dist/onlineBankless.html#
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❽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是利好吗
这个不算利好也不是利空,只是之前的公告募集资金就算是利好了,望采纳
❾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利好还是利空
募集的资金仅是为该项目专门使用的,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得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散户来说应该说是一个利好。
【拓展资料】
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后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交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