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挪用资金炒股票
⑴ 挪用公款罪三种情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人一旦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赌博等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且其非法活动势必给社会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因此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公款。(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营利活动通常指经营、投资、购买股票、炒房地产等可获经济利益的活动。(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其中的“归个人使用”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二、构成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客户资金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是指除本款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外从事信托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2、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故意,而不是由于工作的过失或者因业务不熟而造成的失误。其挪用资金是为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行为人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本款所列主体利用分管、负责或者办理某项业务的权力或者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是指个人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本单位所有或者有权支配的资金以及本单位客户存入本单位或者委托本单位办理结算、转汇、保管等业务的资金。第四,行为人擅自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必须达到法定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三、由于条文表述过于简略,可能导致误解。需要注意的要点有:
1、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万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起刑点是6万元。
2、挪用资金的“数额巨大”不能与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相比较,而应当与挪用公款的“情节严重”相比较。挪用资金的“数额巨大”,一般情况是以400万元为标准,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巨大”是以200万元为标准。
3、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与挪用公款中的“情节严重不退还”相比较,一般以200万元为标准,进行非法活动的以100万元为标准。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⑵ 挪用公司的钱,抄股获利,算什么
如果不是国企那就是挪用资金罪!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是国企,那就依384条定挪用公款罪。
这是刑事犯罪,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国企,直接向检察院报案),由其侦查后交监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审理判刑。不应由受害人直接起诉,直接起诉的法院也会转给侦查机关。
⑶ 在深圳地区挪用资金罪10万元要判多久可不可以判缓刑请专业的有挪用资金罪辩护经验的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最主要是马上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了解资金现状,能不能全额退款,做业务这块很容易涉及挪用资金或职务侵占两罪名,因为公司的财务制度不规范,使得业务员有机可乘,何况你老公是业务总监,我们会抓住公司的过失和数额以及其他情节进行针对性的取保候审申请和辩护详。情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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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关于挪用公款炒股不当获利的计算问题
1、已经写明挪用资金100万,那就是100万了,不用计算。
2、审计人员查明交割单可查清交易细节,追踪100万买卖股票的获利金额为不当获利。
⑸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一、员工私自挪用公款如何处罚
员工私自挪用公款如何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二)非国家工作员工私自挪用公款的处罚
1)首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罚,例如可以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
⑹ 懂法律的进
正常情况下是肯定的了,找个好的的律师吧 挪用资金含义就不说了,本例中你的朋友挪用资金但是并未对公司 你朋友到底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还不能确定,因为你说(用了公司的资金炒股票,他舅舅知道这件事情,但不知具体用了多少资金),那说明他的行为已经被他舅舅默许了,虽然他舅舅不清楚具体资金,而他舅舅也没有详细询问资金的数额,就说明他舅舅对此事的完全默许!
挪用资金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有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的行为;
2、挪用公司、企业资金是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
3、行为人采用的是未经批准的非法挪用手段;
4、挪用数额较大;
5、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6、挪用资金归还期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很显然你朋友的行为不符合第三点和第五点.
至于收益那就是另外的问题了!!很感慨你朋友有这样的舅舅!!太不地道了!!
“个体公司”??!头一次听说,以前只知道有个体户,有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就没听说有“个体公司”。
公司性质很关键,国企还是私企,还是别的。
刑法第272和384条都是讲挪用公款罪的,在刑法修订后已经从贪污罪中单独独立出来。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还有之后的刑法修正以及一些司法解释。
如果你说的是私企的话,你说的这个情况是法律的一个盲点,目前还没有具体针对这种私企的挪用资金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挪用资金针对的是国企和和国有经济有关系的企业。
另外你对事情的陈述很不清楚,什么“舅舅知道。。。”默认他拿公司资金炒股?反正自己是老板?还有什么“两天”“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的时间取得60%以上的收益,算上交易费税,真是炒股天才。
中国传统歇后语有云: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外甥和舅舅一般都关系非常好的,你说那个想也不例外,不然怎么会让他管财务。家里事最好商量解决,对薄公堂那是下下之策。
如果万一打起来,按你说的190万的标的,在广州深圳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就在基层法院受理,在其它省份有的就要在中级法院受理,他要告的话一般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案子到时候他舅舅(多亲啊,我都不想用对方这个词)请律师可能立案都会有困难,立案庭可能都要商量。
万一打起官司来你朋友一点都不用怕,反正赚了一百万,请个业务素质好有执业证的律师(现在很多没律师执业证的什么法律援助中心什么的不要找,有执业证至少能说明业务基础知识)其实真正的职业律师收费很便宜的,有收费标准,实际现在都跟菜市场买菜一样侃价。可以说一般不会输,有个从无原则,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能定罪。
因为总标的有290万,现在只有100万了,对方立案交费用都要交几万(按标的高低来的),都不见得愿意立案。
虽然你朋友这100万完全可以安全装进自己腰包,但是毕竟是外甥和舅舅的关系,信任他让他管财务,中国有句古话:吃水不忘挖井人。毕竟没有资金根本谈不上赚这100万,以你那朋友短时间炒股这样高回报来看也非阿猫阿狗之辈,必是身怀绝技之人,可以考虑把这些钱全部给他舅舅或者商量一下让他舅舅留一点给他,我相信以他的能力今后有更多的机会赚更多的100万,一辈子的饭何必一口吃掉呢?就是轻松赢下这场官司其实也是输了,现在高层次的律师真正赚钱的都是不打官司庭外解决,很多事情也为当事人全面着想。像你这个朋友官司赢了,100万拿到了,但是今后绝对不会再有知情的公司敢聘用他了,家里亲朋对他肯定也有话说,就算他拿这些钱去创业,现在这个社会,没有人脉,我相信是举步维艰。所以他赢了官司实际会失去更多。
“船装千斤,以舵为主”还是你朋友自己拿主义怎么办。
从我们历来看影视作品提到自己难以启齿的事情都会以“我朋友。。。”开头,看你也好像在线等的,比较着急。不管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不是你,希望“你朋友”能把这个事情解决得圆满。
参考资料:97刑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书
⑺ 用职务便利挪用老板100万炒股亏光了法律怎么处理
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另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⑻ 公款私存,公司逃税 把钱存入个人帐户 个人用这些帐外钱购买股票结果亏损了 这些钱是否需要赔偿
公款私存,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改正,并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挪用资金等相关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你所述,如果公款私存,把钱存入个人帐户,个人用这些帐外钱购买股票亏损,个人要不要赔偿公司?我认为主要看公司和个人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如果公司是委托个人进行理财,或有其他合同关系,那么个人就不用赔偿。如果个人没有公司的任何授权,也未征得公司同意擅自进行炒股导致亏损,个人应当归还本金。如果基于此产生了非法受益,应当没收非法受益上缴国库。
上述回答供参考,鉴于此类问题比较复杂,而你得陈述太过于简单,很难作出更准确得判断,为此,建议你带着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
⑼ 会计无心工作迷上炒股,挪用公款8年没被发现,挪用公款会被如何处罚
挪用公款会面临的处罚,就是会面临行政拘留,而且也应未挪用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归还金额之外,还需要对部门进行赔偿,还会被列入这些黑名单当中。
⑽ 挪用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案例
不当获利应该全部归公司所有,因为公司负责人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擅自开证券交易户口,且自己实际控制了资金进行证券交易,已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不当获利不应当由公司负责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