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从什么时候货币化
1.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历史渊源
我国传统的福利分房,是由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包下来投资建设好的住房,以实物形式直接分配给职工消费的,基本是无偿分配或近似无偿分配。由于后期暴露出“租不养房”等弊病,我国出现了四个阶段的住房制度改革 。
第一阶段:1978~1985年,房改探索和试点阶段
1978年邓小平提出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问题。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正式宣布将实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
第二阶段:1986~1993年,房改全面实施阶段
自1986年以后,掀起了第一轮房改热潮。1991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实行新房新制度,强调了国家统一政策的严肃性。
第三阶段:1994~1998年,综合配套改革阶段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内容包括把住房实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
第四阶段:1998年7月起,实物福利分房的终结阶段
国家在1998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在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 什么是住房分配货币化
所谓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取消原来的住房福利分配方式,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实绩、现住房状况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方式来分配住房。通俗讲,就是把职工的住房消费理入工资中,取消住房福利分配,代之以货币分配,让职工凭个人的工资收入购买或租用住房。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历史渊源
我国传统的福利分房,是由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包下来投资建设好的住房,以实物形式直接分配给职工消费的,基本是无偿分配或近似无偿分配。由于后期暴露出“租不养房”等弊病,我国出现了四个阶段的住房制度改革。
5、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需要为职工购房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完善住房消费信贷是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保证。根据目前职工工资水平,一个普通家庭光凭有限的工资收入、住房补贴、公积金是不够的,金融部门应该改变过去的信贷政策,建立新型的金融体制。提供抵押贷款,开展按揭业务,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降低首次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等优惠政策。
总之,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只有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舆论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共识,才能实现住房分配制度的根本改革。
参考文献
1.0 1.1 苏娜.住房分配货币化条件下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评价《消费导刊·理论版》 2008年第07期
2.0 2.1 2.2 徐登科.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几点认识《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0年第1期
3. 住房制度改革发展过程
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发展历程,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从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改革经历了三个关键时期:
1. 1978-1988年的探索与试点阶段:在计划经济下,福利分房制度导致住房短缺和国家财政压力。1978年开始,邓小平提出允许私人建房和分期付款的思路,尝试改革住房制度。1980年,住房改革正式提出商品化道路,尝试“三三制”补贴出售新建住房,但因租金比价不合理和资金循环问题,1985年暂停了这一做法。
2. 1988-1998年推进与深化阶段:国务院开始在全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提租补贴、租售结合等方案,逐步提高租金和推行住房补贴。然而,1988年的通货膨胀使得改革面临困难,部分城市尝试低价售房,国务院对此进行了纠正。1991年,国务院明确了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并鼓励职工购房的方针,1994年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三改四建”的目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3. 1998年至今的住房货币化与保障制度阶段:1998年全面停止实物分房,实行住房货币化,并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供应体系。尽管如此,住房补贴发放和需求满足存在不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执行中存在问题。2003年后,中央加大调控力度,推动中低价位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以“住有所居”为目标,提出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加强市场调控,防止房地产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