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为什么不是货币
① 新知|何谓数字货币它为什么如此重要
按照西方经济学上的一般定义,凡是被普遍接受的支付工具,都可以看作是货币。虚拟货币仅仅是在特定社交场景下(比如在线 游戏 ),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电子支付工具,因此不是数字货币。
比如,QQ币就是可以在腾讯公司旗下相关 游戏 中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离开了腾讯 游戏 的社交场景,就不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支付工具了。大家所熟悉的比特币也具有类似的性质,只是比特币在技术上比QQ币更加完备而已,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比特币并不算完全意义上的数字货币。
如果一些数字资产能够被全 社会 普遍接受作为支付工具,那么这些数字资产就可以被称为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可以是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发行的,也可以是由私人部门发行的。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被称为法定数字货币。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进行封闭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就是一种由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也可以由私人机构发行,例如脸书公司(Facebook)正在开发的天秤币(Libra)。在正式上线运行之后,全球将有超过二十亿的用户在该平台下各种交易场景中使用。如此大规模的使用和广泛的接受使得天秤币成为名副其实的数字货币。当然各国消费者使用天秤币的时候也要符合本国法规的监管要求。
第一,数字货币的发行拓宽了原有货币政策的选择范围。 如果能够将全部的实体货币转换为数字货币,这就使得央行突破零利率下限,将名义利率降至为负成为了可能。
另外,数字货币还提供了一种新的量化宽松工具,央行以无偿支付的方式向每一位公民发放等量的数字货币,可以直接绕过危机期间低效率的金融市场,提高公民消费和偿还债务能力,从而更容易实现央行平抑波动的货币政策目标。
第二,数字货币可以使得货币政策更透明。 经济学理论普遍认为,货币政策的实施应该具有系统性和透明性,这样可以增强货币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减少内部噪音,加强系统的稳定。
虽然,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对通货膨胀目标值的控制,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央行数字货币的实施为提高央行货币政策框架的透明度提供了一个机会。通过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同通货膨胀目标制一样,央行可以建立一个固定的、用具体的价格指数来规定的价格水平目标,从而为经济系统提供一个持久、可信和透明的名义锚。
第三,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解决实物现金减少的问题,而且为央行带来部分铸币税。 随着移动支付手段和手机支付应用的兴起,现金在 社会 中的重要性正在逐步降低。
随着纸币消亡,经济中流通的惟一货币形式将是居民的银行存款,央行可能会失去向公众发行钞票的权力。另外,在现行体制下,铸币税只能通过发行实物现金获得。因此,在普通民众持有现金意愿减少的情况下,提供一种方便的、能够与电子支付系统连接的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让央行重新获得一部分铸币税。
第四,数字货币可以增加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从技术角度来看,数字货币允许居民、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以央行数字货币结算。这可以分担商业银行的部分结算职能,降低支付系统中流动性和信贷风险的集中度。
当然,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出于政策稳健性的需要,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依托商业银行系统发行和运转。此外,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能够为银行存款提供一种真正无风险的替代品。居民从持有银行存款向持有数字现金转变,降低了一部分对存款的政府担保需求,削弱了金融体系中道德风险的一个来源。
最后,数字货币可以鼓励支付系统的竞争和创新,并增加金融普惠的优势。 数字货币的发行将大大简化支付领域中新进入者申请支付账户的流程,因此,对现有银行系统提出了挑战。同时,它也减少了大多数小型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通过大型银行进行支付的需求。并且,通过建立一个移动支付系统,发行一种面向所有公民的数字现金,允许任何公民在央行持有账户,那些在财务上被排除在传统银行业之外的人也可以被纳入现代金融体系中来。
(作者: 范志勇。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教授)
② 虚拟货币是否属于货币 为什么
虚拟货币不属于货币,因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者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二是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
(2)数字货币为什么不是货币扩展阅读
人民网:警惕虚拟货币炒作的风险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对金融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虚拟货币”目前并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
基于“虚拟货币”进行的金融活动更是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因此相关金融活动容易陷入“预期定价”“情绪定价”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很有可能引发各类风险,“挤出”真正的金融创新,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③ 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别在哪
法定数字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发行模式和监管机制不同。
1、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国家主权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化货币
2、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没有中心机构发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并不处于现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认可为钱,不具备货币价值。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3)数字货币为什么不是货币扩展阅读: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加密的、有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
④ 请问什么叫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以下是关于数字货币的详细解释:
本质属性:
- 数字货币是货币的一种数字化形态,具有与现金同等的价值。
- 它不仅是支付工具,更是法定货币的一种新形式。
与电子货币的区别:
- 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属于电子货币,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它们本质上是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
- 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不同,数字货币具有更强的货币属性,可以直接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
与虚拟货币的区别:
- 发行者不同:虚拟货币的发行者不是央行,而数字货币是由国家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 流通范围不同: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而数字货币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用于各种交易。
- 法律地位不同:虽然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某些场合被接受为支付方式,但它们并非法定货币,缺乏法律上的普遍认可和保护。而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数字货币是一种具有法定地位的数字化货币形态,与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