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非货币出资如何认定其效力
『壹』 如何认定合伙协议的效力
认定合伙协议效力的方式:满足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经工商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等条件,认定合伙协议生效。且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协议成立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贰』 关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适用新公司法还是旧公司法
新公司法貌似规定 货币出资最低占注册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叁』 合伙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肆』 合伙企业的非货币出资要取得所有权吗
合伙企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除此之外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要求取得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伍』 什么是非货币出资,对非货币出资有哪些要求
非货币出资,是指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陆』 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与非股东本人所签订的合伙投资协议法律效力问题
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不一致的,实际股东与登记股东应该签订股份代持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柒』 合伙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伙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如下:
(一)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捌』 为什么说《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依法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而《合伙企业法》却没有上述规定
《合伙企业法》规定可以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其中包括非货币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