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出企业货币
1. 两人合伙创办企业,其中一方需要退出,有账户货币资金,有应收账款,如何分配
1.找出当时注册时的合伙企业章程,按照章程规定办理。
2.如果章程没有详细规定,可以进行协商处理。
3.协商不成的,按照当时成立企业时各自投入股本的比例还来承担,并按照比例分配。
4.还解决不了,就要提起仲 裁或者到法 院 起 诉,由仲 裁 机 构或者法 院 帮你解决。
2. 注册公司时提供验资的钱在注册手续完成后可以立即取出吗
注册完毕后验资款转入企业基本帐户 不过法律规定不可以抽逃注册资本
关于开设验资帐户2007-07-31 19:30 货币资金验资是最常见的出资方式。在货币资金验资过程中开设验资专用账户完全是为了规范公司运作,防范验资风险。但在实施货币资金审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一些情况发生:
有的出资人(股东)不理解为什么必须要将投资款专户存储在规定的银行账号而暂时不能动用这笔验资资金;还有人认为将投资款打入规定的验资专户以后才能办理有关验资手续是多此一举,太麻烦了。
尤其是在办理增资验资之前,一些股东已经将投资款打入公司的结算账户,甚至已经动用了这笔增资资金,然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结算户上曾经出现过的投资款记录等有关资料办理增资验资手续。
个别注册会计师也认为只要股东真的是将投资款打入被审验公司的银行户头里面就可以了,至于是结算账户还是验资专户只是形式而已。……
于是,出现了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求股东将投资款打入验资专用账户以后才可以办理验资的情况,也发生过股东将投资款打入公司结算户以后还没有等到完成验资手续就抽走资金的情况,还有的CPA竟然会根据不是存储在验资专用账户里的验资款项就出具了验资报告,甚至出现了违规情况,如此等等。
验资资本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业务,其中,不论是新设立的公司,还是公司增加资本,只要是货币资金出资方法,都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将投资者(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在银行开设的专门户头中专户存储,并且,还应当在货币资金的解款单上注明“投资人的姓名”与用途为“投资额”的字样等。
“验资专户”又称之为“临时存款账户”,就是专门用于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时应当在银行开设的专门用于存储货币资金并专门为验证资本用途的银行户头。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称为结算账户,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的临时存款账户可用于注册验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因注册验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申请时,应向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文。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帐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款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同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条还规定:“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企业不仅要开设“验资专户”,还要做到询证函、银行对账单和进账单“三证”齐全,核对无误。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公司制企业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沪工商企(2001)317号〕的规定:银行对公司申办者或公司填写的开户申请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验资专户,该验资专户按规定计付利息,不得办理结算业务。公司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后,银行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或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要求公司将验资专户的资金全额(包括利息)划转到其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撤销该验资专户。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一是不管是设立登记时的货币验资,还是变更登记时的货币增资,都应先在银行开立验资专户,投资者需将验资款项解入该验资专户。
二是该验资专户为专款存储,不办理结算业务。
三是公司在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期间,该专户中存储着的资金不得动用。
那么,以货币增资进行变更验资的企业已有基本存款账户,可以不可以将货币出资额解入基本存款户进行验资?不可以。是否一定需要被审验单位再另设验资存款账户存储出资额?是的,一定需要这么做。
对货币增资做出以上规定,是因为变更增资的公司,虽然其已有基本存款账户,倘若增资的注册资本解入基本存款账户后,公司在支取时,银行无法区分公司支用的究竟是增资的注册资本,还是其在基本存款账户中的其他资金,且作为银行又无权拒付公司提取款项,这样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期间,很容易造成该增资的注册资本提前使用,所以对货币增资的公司也作了需另设验资专户的规定。
如果拟设立的企业因故取消货币资金验资的业务,应及时通知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再验资。凡要求退回验资款的,应有全体投资者(股东)签名并同意退款的书面通知。注册会计师根据上述情况经查验后应填制下表,书面通知银行,银行才予以办理退款手续。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将企业要求退回验资款的书面通知、验资款退出通知书、已注销的业务委托书等一并归档处理。
验资款退出通知书的基本格式参考如下:
验资款退出通知书
银行:
我们受 委托,对 公司设立、变更进行验资,现因:
1.
2.
3.
等原因,撤销验资。特通知贵行,投资人于年月日,存入贵行账号、金额元的存款账户,已不作验资之用,可按银行有关结算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会计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 怎样退出合伙企业
法律分析:当发生法定的无法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伙的人按照退伙时企业的财产状况以及退伙人的持股比例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财产退还方式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另外退伙人对于退伙前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4. 法律咨询:普通合伙企业股东怎么退出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
合伙人因为某种原因不愿继续参加合伙,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退伙。根据一般规定,合伙人退伙,发生如下的效力:
根据退伙金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的关系,退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2) 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3)退伙金小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退伙过程
原合伙人退伙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一)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原合伙人原合伙人退伙
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议原合伙人退伙和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原合伙人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合伙人欲原合伙人退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单方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原合伙人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原合伙人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原合伙人退伙。法定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当然原合伙人退伙和除名原合伙人退伙。
(1)当然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原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除名原合伙人退伙。也称开除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了开除原合伙人退伙的事由: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事务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原合伙人退伙的后果
1、原合伙人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原合伙人退伙人以使用权出资的财产需返还给原合伙人退伙人,盈余部分需进行分配,如有亏损则需由原合伙人退伙人分担;
3、原合伙人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的解散。只有在合伙为二人的情况下,其中一人原合伙人退伙则导致合伙的解散。
(4)如何退出企业货币扩展阅读
退伙的效力
一、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后果作了特别规定: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
但是,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换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第50条)。
二、退伙人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退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担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
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原合伙人退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伙
5.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资金退出的是( )
应选择:偿还债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向国家上交税金。
企业用货币资金购买原材料,企业的资金从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储备资金形态,属于资金的循环与周转环节。而企业向国家上交税金、偿还债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属于资金的退出。
资金退出:
1、资金运用:将货币资金变成固定资产或是有关费用。资金退出:撤资。
2、从资金面撤出正在投资的项目,就是资金退出。资金的退出有完全退出和部分退出两种。完全退出是指完全放弃权益;部分退出往往暗含某种战略意图。
3、资金不再在企业里运转,指资金离开某企业或行业,不会为该企业或行业再带来任何自己流入。资金的退出有完全退出和部分退出两种。完全退出是指完全放弃权益;部分退出往往暗含某种战略意图。
资金的退出指的是资金离开企业,退出资金的循环与周转,主要包括偿还各项债务,上交各项税金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如何退出企业货币扩展阅读:
对于资金的定义有很多,有以下表述:
(1)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
(2)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3)资金是用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有价值的物资和货币。
(4)资金是国民经济中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
资金的分类方式主要有:
①按分配的形式,可分为通过财政收支形式而分配的财政资金和通过银行信贷形式而分配的信贷资金。
②按用途可分为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
③按融资平台来会选择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国内最大的第三方融资平台投融界提供了资金信息。
④按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周转情况,可分为表现为房屋、机器设备等的固定资金和表现为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银行存款等的流动资金。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资金,都必须参与社会主义的再生产过程,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资金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存价值并使原有的价值得到增值。
6. 公司注销注册资本金如何退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在清偿完所有债务,或没有其他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返回在帐剩余的资金。 注册资金必须在公司注销前取出来并注销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 如何做好资金管理
投资者如果要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就少不了资金管理。毫不夸张地说,资金管理所解决的问题,事关投资者的生存死亡。
首先,必须要对资金账户的总体进行风险测算,投资者在从事投资时,要先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确定在投资中能动有的资金和能承受的最大亏损额度。通常来说,建议每次交易的最大亏损额控制在总资金的10%以内,这个10%是指交易商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将承受的最大亏损。
我们知道胜率不容易提高,但是盈亏比我们可以控制,如何提高盈亏比呢?我们的做法是:当走势与预期目标相反时尽早退出,不要恋战,不要侥幸;当走势朝着我们的预定目标运行时,不要踟蹰犹豫,让利润奔跑。
轻仓作为资金管理的核心,也是整个风控计划的重中之重。欲望会击垮我们,为了防止被自己打败,我们需要从规则上预防,可行的唯一办法是轻仓。如果定位于长期稳定盈利,在轻仓的前提下,去提高自己的交易能力,也可以有高收益。
8.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没有实缴的股东退出公司方法如下:
1、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给公司其他股东;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