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验一国货币市场是否完善
① 如果你是一位中央银行的决策者,你该如何考察货币市场的功能又该如何考虑充分
货币 流通货币(简称通货),是一种或一组用于物资交换的工具,有时也仅称“货币”。它根源于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金钱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度量单位。货币区是指流通并使用某一种单一的货币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货币区之间在互相兑换货币时,需要引入汇率的概念。 正确对待货币: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慷慨相助. 简介 通常,每个国家都只使用唯一的一种货币,并由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不过也存在例外,亦即多个国家可以使用同一种货币。例在欧盟国家通用的欧元,在西非经济共同体的法郎,以及在19世纪的拉丁货币同盟,名称不同但能在联盟内部自由流通的等值货币。一个国家可以选择别国的货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比如,巴拿马选择美元作为法定货币。不同国家的货币还可能使用相同的名字,比如,在法国和比利时使用欧元之前, 它们和瑞士的货币都叫法郎。有时因为特殊原因,同一个国家内的不同自治体可能也会发行不同版本的货币,例如在英国,包括英格兰、苏格兰或甚至偏远离岛的泽西岛、根西岛都拥有各自发行的不同版本英镑,并且互相可在英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交易,但唯有英格兰英镑才是国际承认的交易货币,其他版本的英镑拿出英国境外后可能会被拒绝收受。 每个基本货币单位通常还可以分成更小的辅币。最常用的比例是辅币为主币的1/100,比如,100 分 = 1 元。在法国大革命推广公制以前,欧洲历史上曾经长期采用1/20/240进制,例如在英国,1英镑等于20先令、240便士;法国的情况是12个但尼尔(denier)为1苏(Sol),20个苏为1里弗尔(livre,又称锂)。1:7、1:14、1:25、1:10 、1:1000 以及其他进位制也曾被使用。 有的国家的货币没有辅币,或者虽然有辅币,但是由于币值太小而只是理论上的换算单位,而没有发行实际的货币,比如日圆和韩圆。 货币的职能 由于货币根属于商品,因此他同所有商品一样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当处在不同形式的价值运动中的时候,货币所表现出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另外三种职能则是在两者的基础上形成的派生职能。 价值尺度 价值尺度是货币作为社会劳动的直接体现。货币本身作为一种商品,可以以自己为标准,与其他商品进行量的比较,而此时商品的价值形式就转化为价格形式,商品通过货币进行表达的价值形式即为价格。当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这一职能时,货币只需要以想象中的或是观念上的形式存在就可以了,然而他的单位则必须依赖于现实中流通的货币。正是由于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使得人们可以将不同形式的商品先转化为货币的价格形式,然后再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货币本身作为商品也存在不同货币之间量的差别,因此人们为货币也制定了一个量的标准,即规定价格标准(有时亦称价格标度)。制的是含有一定金属重量的货币单位及其等份。 流通手段 在货币执行了流通手段之后,使得商品的交换有了可能。而流通手段则是货币价值尺度职能的发展。货币的产生,使得商品之间的交换有直接的物物交换变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即由商品—商品变成了商品—货币—商品。两者之间不仅存在形式上的区别,也存在着性质上的区别。 中国的货币 古代中国的货币体系以铜币为基础。更早的货币形式目前尚未被发现。最初的铜币形状多种多样,有刀币、布币、蚁鼻钱等很多形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全国的铜币以秦国的铜钱为标准。由于浇注铜币使用砂模,铸造好的铜币带有毛边,所以在其中央留有方孔,以便用木棍串联起来打磨修锉。这种特殊的形状使它被赋予很多象征性的神秘主义解释,有人认为铜币的圆形代表“天”,中央的方孔代表“地”。铜币上面通常带有铸造时的皇帝年号。 金币在古代中国很罕见。春秋和战国时期,中国南方长江流域的楚国曾经使用过金饼和金片。但是在其他的地区和朝代里,黄金主要用于装饰和保值用途。公元前二世纪,西汉的汉武帝曾经发行过白色的鹿皮货币,用于赏赐贵族和军事将领。除了铜币以外,棉布、丝绸、大米等生活物资也曾经作为货币的计算单位(而不是实际的货币)用来支付官僚和军队的薪饷。唐朝以后,白银货币逐渐得到广泛流通。虽然国库和官方银库里的白银按照统一的成色与重量铸造成元宝以便存放,但是流通的白银却不是铸币,而是以零碎的块状流通,在市场上使用时要经过计算成色、秤量重量这些繁琐的手续。大块的银锭要用夹剪切割,零碎的小块银锭需要在银匠那里重新铸造成更大的银锭。中国不使用白银铸币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政治的不稳定性,官方无法为发行的银币提供担保,同时由于战乱频繁,民众经常将白银窖藏起来,导致市场流通额不足以支持银本位货币系统。 由于携带大量的铜币极其不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北宋时期,出现了交子的纸币。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之一。但是比起现代意义上的纸币来,它更象一种汇票。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沿用了纸币,并将其视为解决经济困难的妙法之一。他们不顾实际的货币流通额和经济水平,发行了大量没有保证的纸币,造成了最早的通货膨胀。元朝被由汉族人建立的明朝取代。其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一位保守的农本主义者。他认为纸币是异族的东西,应该加以摈弃。但是明朝自己也发行了名为“大明宝钞”的纸币。这种纸币在民间很少使用。 明朝中后期,白银开始大量流入中国,成为和铜钱一样普遍的金属货币。清朝时期,白银已经成为国家的主要货币单位(“两”)。清朝末年,墨西哥的银元开始在中国大量流通。光绪皇帝在位时期,中国铸造了自己的银币,并设立了户部银行,发行正规的纸币。1935年,中国实行法币制度,正式废除银本位。根据1936年《中美白银协定》,法币一圆等于0.265美元。 中国货币 中国的货币叫做人民币,是由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和分。一元为十角,一角为十分。元、角和分有纸币,元和五角及分也有铸币。元的票面有1、2、5、10元、50元、100元,角的票面有1、2、5角,分的面额有1、2、5分。人民币元的缩写符号是RMB¥。
② 我国货币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中国货币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一定的发育。目前货币市场家族中,已经有了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借贷市场(实质上是短期信用放款)、票据市场和存单市场四种。但是从总体上说,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相比,特别是比起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和再贴现政策操作所要求的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运行机制和纪律来,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仍嫌缓慢,人们对发展货币市场的认识和热情远不及发展资本市场。因此,正确认识货币市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中国货币市场运行的现状和问题,探讨如何通过政策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货币市场的现状和问题
中国货币市场孕育的最初动因是为了调剂由于临时性、区域性因素引起的货币资金的余缺,以抵消条块形式分配信贷规模的不合理性。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尽管已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对短期货币资金进行集散的格局,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的货币市场仍表现出明显的缺陷:
1.市场形态单调,“头寸”市场有名无实。目前,国内货币市场的活跃部分实质上只是银行同业拆借,其他货币市场如票据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才刚刚起步,市场作用十分微弱。票据市场作为商业信用活动的高级形式,在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是一种非常活跃的市场形态,但国内票据市场的发展水平极低。据有关资料披露,到1991年底,国内商业信用总规模为2800多亿元,其中以商业汇票形式出现的商业信用仅占30%,另外70%的商业信用则是以“挂帐”形式出现的,没有法律约束,因而一旦银根趋紧,经济活动中的“三角债”便应运而生且日趋严重。这与大陆至今尚没有一家专门办理票据贴现、转让的机构,合理票据缺乏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有很大关系。不仅《票据法》没有出台,票据权力无法保障,而且合格票据评定制度仍未确立,票据不能交换流通。
从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看,1992年工、农、中、建、交5大银行共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427亿元,在银行筹集短期资金、 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中的作用非常微小。而一些货币市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1984年末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未清偿额即达4100亿美元,约占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的15%。并且,大陆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目前绝大部分是记名式的,不通兑,名为“转让存单”事实上流通困难,不利于持单人调整投资结构;存单利率与同期存款利率,基本持平,缺乏弹性,从而通过存单市场反映货币供求状况的利率机制未能形成。
从短期国债市场看,国债市场在西方发达货币市场上是一个最为活跃的市场,是中央银行据以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主要场所。但在我国,一方面国债总体规模不大,1981—1994年,累计发行国库券2615亿元,1993年底国库券金额仅920亿元,约占个人金融资产的3.5%,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缺乏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国债期限单一,一般为3~5年,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至今尚未推出, 加之中期国债的交易活动主要是在各证券商之间进行,中央银行未能参与进去,带有明显的自循环性质,因而国库券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一种重要形态,无论在政府的短期融资管理方面,还是在作为中央银行参与货币市场运作的手段方面,均未发挥应有的效应。
从同业拆借市场看,虽然同业拆借在我国发展迅速并成为货币市场的主体,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清醒地注意到这一市场并没有象预想的那样正常发育。本来人民银行规定,同业拆借应坚持短期融通原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对期限长的拆借要有商业票据作抵押。 然而实际执行的结果表明,大多数金融机构拆出资金期限过长,最长期限高达3年。从拆出资金的投向看,流向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部分,大多数被用于入股、投资、弥补固定资产和债券占款缺口;流向银行的部分,拆入行也不是为了弥补存款准备金的不足,因为有些银行是在存有超额储备的情况下拆入资金的。拆入资金的目的是再批发给企业作为贷款使用。作为企业贷款,并不需要短期的,而是需要长期的,且越长越好。由此可见,国内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从诞生起,就具有浓重的“批发贷款”色彩,各金融机构拆东墙补西墙,解决的多是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或固定资产投资的缺口。
2.市场处于分割、封闭状态,没有形成全国性统一市场。表现之一是同业拆借市场的松散性和区域性。一方面,中国大陆同业拆借交易绝大部分是在无形市场上进行的,即通过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直接进行对手交易,从而制约了统一市场功能的发挥,所谓“全国金融市场报价信息交易系统”形同虚设,客观上使得“全国性同业拆借行情中心”的作用难以发挥。
另一方面,各地本位主义严重,只准拆入,不准拆出,很大程度上靠长官意志办事,不考虑资金使用效益,结果使同业拆借这种横向资金融通的方式扭曲成了本地区、本系统资金调剂的工具。表现之二是拆借利率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除去高达25%以上的拆借资金“地下合同利率”不论,仅以部分省市拆借市场公布的利率加以分析,1993年5月11日至20日的7天期平均利率为7.393‰,平均离差0.581,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4.89个千分点;2个月期平均利率为11. 334‰,平均离差2.223,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7.61个千分点, 高低县殊1.2倍以上;3月—4月期平均利率13.105‰,平均离差1.596,其中最高利率与最低利率相差达到5.606个千分点,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拆借市场活动的分割性。
表现之三是同业拆借和其他货币市场未形成相互联系和有机运行的整体。在发达货币市场上货币市场工具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市场参与者通过买卖各种短期金融商品将各个子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尤其是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最终调节者。对协调各子市场之间的联系起着巨大作用,强化了货币市场的一体化运作机能。显然,各货币子市场未能发育到这种水平,仍还处于一种分割和松散状态。
3.市场活动主体的非完全性与参与者行为不规范。考察西方国家的货币市场,其参与者主要有:(1)商业银行, 它们是货币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2)中央银行,货币资金供求的最终调节者;(3)财政部,经常在货币市场上通过发行国库券来弥补财政收支时差及支大于收造成的缺口;(4)证券交易商, 其最大的经济功能是充当各种短期金融商品的交易中介,并通过在大多数已发行的偿还期已定的票券上掌握活动头寸为各种票券“制造市场”;(5)企业, 商业票据的最大供给者以及各种证券的需求者。多元的货币市场参与者及其不同的经济机能作用,为货币市场的形成和有机运行奠定了基础。
一方面货币市场活动主体表现出非完全性特征:一是在拆借市场上,活动主体为几大专业银行,其中以工商银行为主,因而拆借活动表现为系统内的自循环性,而其他活动主体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上被排斥在这一市场之外,其短期融资行为只能靠变相的方式进行,不规范;二是财政部未能成为短期金融工具的供给者,短期国库券定期发行制度未确立;三是货币市场交易商短缺,目前有形拆借市场交易商主要为人民银行组织的融资中介,作为单纯的资金拆借中介人,没有自己的基金,不能起到创造和活跃货币市场的作用;四是中央银行作为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最终调节者身份还未确立;五是由于企业对流动性管理的漠视而使其作为短期金融商品的供求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的融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规范性特点。通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一个主要区别是,资本市场是为融通中长期资金进行投资活动的机制,而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为银行、企业、政府和家庭经济单位提供流动性管理便利。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资金供不应求,这一矛盾导致了货币市场基本经济功能的变形,货币市场融资出现了许多不规范行为;一是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出大量资金,据调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拆出对象是一些非法金融性公司(当然这类公司是为地方政府承认的),这些资金大部分是为了逃避信贷规模监控或为了满足地方某些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在市场活动中除收取利息和服务费外,还加收手续费,收取比例从1‰到8‰不等;三是在一些地区甚至使大量农副产品收购调销资金进入拆借市场,专业银行转而向人民银行申请短贷;四是有些基层人民银行将再贷款或拆入资金,通过专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向其他非银行金融构构甚至向工商企业变相贷款,造成和助长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超负荷经营,也逃避了规模控制。
4.市场工具的非票券性与市场利率缺乏弹性。发达货币市场上的工具主要有国库券(TB)、可转让存单(CD)、商业票据(CP)、银行承兑汇票(BA)、拆借交易期票、回购协议证券(RP)等。各种票据化和证券化的市场工具的有效运作,既将各个货币子市场连为一个有机整体,又为银行、企业、政府和家庭经济单位提供了流动性管理便利,更为重要的内容是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也为再贷款和再贴现操作)调节货币和信贷量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手段。
一是中国货币市场工具表现出非票券特征,如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头寸买卖,不论是有形市场的中介交易还是无形市场的对手交易,一律套用银行贷款的借款立据程序来进行款项交割,只不过在头寸交易时,必须在拆入方出具的借据上由作为经纪人的融资中心签字公证,其余与银行发放贷款别、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真正的金融企业;
二是建立金融业的风险补偿和避险机制,为此应推行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使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量上、期限上以及利率的敏感性上保持合理的结构,以保证在可承受的风险条件下获得利润目标的最大化,从而增加银行进入货币市场的动力;
三是改变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制,增强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的动力,使商业银行头寸的调度和二级储备结构的变更主要通过货币市场活动来进行,而中央银行则以最终调节者身份来对货币市场活动加以调节,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及其成本水平;
四是建立金融专业的竞争机制,贯彻金融业的“准入”和“准出”原则,允许多种形式和多种功能的中介机构的增设,尤其应注意发展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多种金融机构相互竞争的格局下,打破信贷资金条块垄断经营的局面;
五是建立可变的和结构式利率体制,应逐步放开利率,使利率水平能反映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关系。(3)进行财政金融制度改革。要借鉴发达国家财政融资的经验,推行我国财政赤字融资债券化,建立短期国债的定期发行制度,发行为期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的短期国库券,以弥补财政收支的月度和季节性不平衡,改善现有国债的期限结构,从而将政府财政部门推上货币市场活动主体的地位。
2.构造货币市场的有效运行机制。要构造以短期资金公司为主要交易中介的货币市场运行机制,培植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包括再贴现或再贷款)的直接作用对象。这一思路包含两项基本内容,一是在人民银行总行设立短期资金融通中心,使之建成一个大容量、高效率的全国性短期资金融通公司,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直接“传感器”。二是将沈阳、天津、上海、武汉、西安、成都、重庆、广州等地的有形资金市场改造为区域性短期资金融通公司,这些短期资金融通公司与中央资金融通中心一起构成统一的货币市场中心交易活动网络和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信息源,以及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传导中介。
上述短期资金融通公司作为货币市场的经纪商,其业务应从现有的资金拆借中介业务扩大到经营短期国库券的发行和交易业务,各种票据的贴现和交易业务,有价证券的抵押贷款业务等,并且,中央银行应划定一笔专用资金给予这些公司,以及这些经纪商通过吸收会员资金,组建货币市场的平准基金,用之进行短期金融商品的自营买卖,为各种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创造”市场。这些短期资金公司通过中介交易各种短期金融商品,将银行、企业、政府部门的活动联系在一起,而中央银行则通过短资公司买卖各种债券和票据,吞吐基础货币,来影响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和货币市场其他参与者的行为,达到调节市场货币供求的目的。
3.培植货币市场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即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和制度来保证货币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其要点有:
(1 )完善证券信誉评级制度,由权威性企业信誉评级机构对现有企业进行评级,只有获得A 级的企业才有资格发行商业票据;
(2 )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票据法》,依法保护票据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这是使票据行为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3)除已制定的《中央银行法》外, 还应加快制定《商业银行法》、《金融公司法》等一系列严格的法规,来确定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确立各金融活动主体的行为准则;
(4 )制定《结算法》来规范结算行为,严格结算纪律;
(5 )可考虑建立金融业务特别法庭制度,配备专门的法律人才,对金融管理、控制和金融交易行为中的纠纷和非法行为作出合理公正的裁决,这一制度在许多国家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
总之,中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和畅通运行只有在与之相关的各项法规和制度的保护之下才能得以实现,其功能和作用才能得以正常发挥。
③ 如何评价或判断一国金融结构的合理性与优劣程度
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 一国的金融总体主要由金融各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市场、各种信用方式下的融资活动、各种金融活动所形成的金融资产.①金融业务活动结构,包括各种金融业务所占的比重、覆盖的范围等。另外,金融业务本身又包括货币结构、信用结构、信贷结构等。货币结构是指货币的币种结构、货币的供给与需求结构等;信用结构是指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民间信用的结构等;信贷结构是指贷款的投向和投量结构等。金融业务的具体内容又有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等。资产结构是指各种金融资产(如自有资金、贷款、投资等)之间的构成;负债结构是指各种负债业务(如吸收存款、借款、发行证券等)之间的结构。②金融市场结构,包括票据市场、长短期金融市场、外汇黄金市场等。③更广泛的金融结构还包括金融从业人员结构,如从业人员的数量、受教育程度、工作时间、年龄构成等。
一国金融结构的形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主要是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程度。金融是货币资金的借贷和融通,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金融业务也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对金融提出新的要求,促使金融结构从简单向复杂发展。但是,金融结构并不是完全被动地决定于经济,它对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也有强大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决定作用。这是因为:①一定的金融结构是商品经济顺畅运行的条件和促进因素;②合理的金融结构可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④ 我国的货币政策存在着哪些不完善的地方
1998年中国改革货币调控机制以来,以货币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中国的反经济周期和稳定物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操作让中国较快地摆脱了通货紧缩的阴影,促进了经济增长率的回升,同时又没有出现过高的通货膨胀率,基本上达到了“保持物价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在近十年宏观经济的良好表现中,中国实行的稳健货币政策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但是,西方国家在十多年前已放弃了以货币供应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这一货币政策框架在目前中国的实践中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从这一货币政策框架在中国诞生的那天起,国内就有经济学家对这一货币政策框架的有效性不断提出质疑。
对货币供应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目标有效性的三大质疑
首先,央行对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并不令人满意。由于货币供应有很强的内生性,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并不是特别强,实际的货币供应增长率与央行年初制定的增长目标往往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两个层次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均为15%,可实际的执行结果是,M2的增长率远远高于这一目标值,达到了17.57%,但M1的增长率仅为11.78%,又远远低于年初的目标值。不仅如此,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变化还常常显现出相互背离的走势。例如,2005年M2比M1的增长率高出近6个百分点。那么,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中更应该关注M2或M1中哪个指标?这常常会使市场或社会公众对货币政策的预期产生不利的影响。当然,影响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不理想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货币乘数,也有基础货币方面的影响,同时还存在着另一个影响因素,即在现行的结售汇制和汇率机制下,央行很难根据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效地和主动地控制基础货币的增长率。
其次,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并不高。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率、物价水平之间是否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也是以货币供应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货币流动速度较为稳定,那么经济增长、物价水平与货币供应量之间就可能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央行可以利用这种稳定的相关关系来制定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相符的货币供应总量目标。然而,货币流通速度与货币需求负相关,因而诸如名义收入、利率等影响货币需求的诸多因素也同样影响着货币流通速度,它并不是单纯由技术和制定因素所决定的稳定变量。货币流动速度的易变性,也使得货币供应量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变得很不稳定,从而大大降低了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效率。近年来,国外内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但仍然无法得到一致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实践中之所以会遇到诸多麻烦。
再次,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对这一货币政策框架的冲击较大。金融创新可能会改变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并对原来的货币统计口径带来相当大的冲击。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些流通手段,而这些表外业务并不在传统的货币统计范围内。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就极大地节约了流通手段,在以资产负债统计中的货币口径,是难以将诸如此类的表外业务包括在货币之中的,但它又实实在在地对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的票据市场发展相当快,银行通过承兑的办法既可以绕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对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限制,也绕过了中央银行的利率管制,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也节约了企业间商品交换的流通手段。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清算和支付方式的变革也会改变货币的流通速度,也影响着商业银行对超额准备金的需求,从而使得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不再平稳和可预测。最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资产的交易吸收了大量的货币,并且由于金融市场的易变性使得货币在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进行频繁地转换,这也会导致货币供应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不稳定。
因此,中国以货币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所遇到的诸多麻烦,实际上可能比美国当年更为严重。改革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货币政策框架应当转向何方,却又是一个存在着相当争议的问题。
货币政策框架的调整不可避免
总的来看,尽管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还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从长远来看,改革我国现行以货币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指标可以完美地取代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短期内,我们还是应当在继续保持现有的货币政策框架下,着眼于金融体制的改革来推动货币调控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为了提高货币政策效率,我们必须建立起更为有效的货币政策框架,但一些准备性的改革也是必要的。这些改革都是围绕利率体系展开的,至少包括: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国的利率体系,加快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二是建立起中央银行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机制,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利率的能力,为此需要完善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与再贷款机制;三是要进一步改革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逐步降低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存款的利率;四是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机制的改革,减轻外汇占款对国内货币供给的冲击,增强中央银行的信用独立性;五是要进一步完善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联动的机制,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利率的作用。
在这里,我们想强调的是,虽然中国在短期内要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并不完全具备,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精髓却是在我们的货币政策操作中应当加以借鉴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精髓在于,它强调货币政策应当稳定公众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即追求“物价水平的变动不对消费和投资决策产生大的影响”的一种状况,中央银行尽可能地追求货币政策的中性,使得货币政策既不对经济起到刺激作用,也不对经济起到抑制的作用。为了让货币政策达到中性的境界,中央银行更应当强调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央行与公众的沟通和中央银行承诺的可信性。
银行信贷地位不亚于货币供应总量
关注银行信贷增长目标意义重大
近二十年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一种称之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信用渠道理论。该理论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研究深入到了微观层面上,更强调借款者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行为对信贷需求和供给的微观影响。国内经济学者也开始注意到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这一新理论,并尝试着将该理论运用于中国的研究。他们主张,中国的货币政策应当以银行信贷为中介目标。在上世纪,国外就有经济学家提出过要以银行信贷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信用渠道理论包括资产负债表渠道和银行贷款渠道,它实际上是信息经济学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中的一种运用,它强调了借款者和商业银行的微观行为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并认为,对于利率受到管制的国家,货币政策的信用渠道更为适用。国内的经济学家之所以对信用渠道理论关注,是因为从直觉看中国不仅还存在着利率管制,制度转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也促成了中国很高的储蓄率,而且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银行信贷的变化自然会影响到投资和消费,会对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产生影响。根据我们的分析,银行信贷至少相对于广义货币M2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例如,从物价指数变动看,信贷增长率的变化能够更好地解释CPI的滞后变化。
在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实践中,银行信贷的地位和作用丝毫不亚于货币供应总量。一般而言,我们在每年年初会同时公布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目标和当年的新增信贷增加额的目标值。在近三年的宏观调控中,信贷似乎取代了货币供应量而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对此的经典表述便是“管住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这一表述实际上赋予了银行信贷比货币供应更为重要的地位。央行年初的信贷目标也成为人们判断央行货币政策松紧变化的基本依据之一。虽然投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货币供应增长率的变化等也是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决策中的重要参考指标,在更大的程度上,我们实际上是以实际的信贷增加额与年初央行制定的信贷目标增加额之间的偏离程度,来决定下一步的货币政策方向和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操作策略的。如果实际的信贷增长快于央行的目标值,则可能会采取紧缩性的措施;反之,则会适当地放松货币政策。正因如此,在历次的货币政策操作中,我们才对银行信贷的变化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虽然,在相当程度上,这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宏观直接调控思路的一种延续,但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原来那种信贷规模控制的直接货币调控机制的思维模式。但是,我们认为,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比较缓慢,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度地增长,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金融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因此关注信贷增长的变化对我国的货币政策而言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短期转向通货膨胀目标制不太现实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的货币政策不断发展,这一转变有两个基本的模式。一种模式是以泰勒规则为理论基础的美联储,实行以联邦基金利率为操作目标的货币政策体系,这一货币政策框架被称为工具规则的货币政策;另一种模式则是以英国、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为代表的通货膨胀目标制,这就是所谓的目标规则的货币政策框架。现在,全球有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选择了通货膨胀目标制,或者说货币政策带有越来越多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特点。
美联储现任主席伯南克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主要是一种政策框架和一种沟通的策略。这种政策框架需要在政策规则与相机抉择之间取得平衡,即所谓的“受限的相机抉择”。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改善决策者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同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提供约束和责任。沟通可以增加公众对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增强中央银行的责任,从而降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避免货币当局通过扩张性货币政策扩大就业和产出。作为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积极倡导者,他被提名伊始就在极力为推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进行舆论准备。
归纳起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有一些基本的经济特征是相似的。(1)汇率制度比较灵活。灵活的汇率制度使得货币当局可以避免盯住汇率或者避免为人为保证汇率而吞吐货币。(2)央行独立性和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可信度。所谓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可信度主要是指,有一个健全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二者的分工是明确的,彼此之间的关系通过双边协议来加以解决,彼此不存在目标冲突。(3)引入这一货币政策框架时的通胀率一般在10%以下。当通胀率比较低时,采用盯住通胀的货币制度,有利于减少转换成本,避免经济过大的震荡或有过大的不确定性。显然,中国目前的汇率制度还难以支持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一货币政策框架。
无论是美联储还是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中都将保持物价水平的稳定放在了首要目标。这些国家强调,物价稳定是指物价水平的变动对公众的消费与投资决策会不产生影响的一种状态。即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为了稳定公众对通货膨胀的预期,从而使货币政策尽可能地保持中性。对货币政策中性的追求,强调对公众预期的稳定机制,才是规则性币政策框架的本质属性所在,这与相机抉择的反经济周期货币政策有着根本的区别。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经济学家就开始关注并研究通货膨胀目标制,并提出了中国实行通货膨胀制的主张。从中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来看,虽然中国的法律赋予了央行“保持物价水平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使命,但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有限,在实际执行货币政策时,央行往往会偏离这样的最终目标,而要去兼顾就业与金融稳定等其它的社会目标。另外,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诸多领域内的价格管制仍然较为明显,如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资金价格还没有完全市场化,这使得现行价格指数的变化难以真实地反映宏观经济总体及结构性供求关系的变化,因而中央银行和公众都难以准确在判断物价总水平的真实变化。同样地,作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即便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也依然需要中央银行选择一个操作目标,无论是选择货币市场利率还是银行信贷,都存在前面所提高到的一些困难,因此,中国要在短期内要完全转向通货膨胀目标制似乎也不太现实。
利率短期内难以作为央行的中介目标
现在,无论是以泰勒规则为货币政策操作理论基础的美联储,还是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以货币市场利率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操作目标。近几年来,国内的一些理论研究者在指出货币供应量不适合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同时,也主张以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和消费者的时间偏好,它对投资和消费都存在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利率是高度市场化的、且利率的变动反映了风险与收益之间的相对变化,那么利率在引导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就能够发挥其重要的作用。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深入和金融结构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利率在国外的货币政策操作中取得了货币供应量无可比拟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了相当进展,货币市场利率、企业债券、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发行利率都已经完全市场化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已经完全放开,且已有一定程度的下浮空间,存款利率下限业也已放开。因此,利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中国资金供求的变化和风险溢价。现在,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个人都越来越多地关注利率的变化。毫无疑问,利率对我国消费与投资的影响已越来越大,利率变动对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的影响也在日益增强。但是,利率变动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公众的投资和消费,利率与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如何,我们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此外,由于中国的金融结构比较单一,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银行存贷款利率也没有完全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对风险、经济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并不会做出完全的反应。换言之,中国的存贷款利率的变动还不足以对投资和消费选择起到主导性的引导作用,这也会削弱了利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
虽然利率政策一直是中国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但却不是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所谓货币政策中介(操作)目标中的利率,实际上指的是货币市场利率,有的国家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有的国家则是回购利率。因此,在以利率为中介目标或操作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下,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机制可以改变短期市场利率,并通过短期利率的变化引导长期利率的变化。但是,由于中国的利率体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又由于社会融资来源的银行贷款利率也没有完全市场化,因此中国短期利率的变化对长期利率的影响仍然是相当有限的。况且,结售汇制下的基础货币被动投放,极大地缩小了央行通过市场操作手段来引导市场利率走向的空间,央行也没有其他特别的手段如来调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目标值,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机制促使实际的市场利率与货币政策的目标值相互一致。
总之,虽然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操作)目标,已经成为全球中央银行的共同选择,但受汇率机制、金融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制约,利率在短期内也难以担当起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重任。
■看点
●以货币供应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目前中国的实践中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麻烦。首先,由于货币供应有很强的内生性,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可控性并不是特别强;其次,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并不高;再次,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对这一货币政策框架的冲击较大。
●在现行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受汇率机制、金融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制约,利率在短期内也难以担当起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重任。不过,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比较缓慢,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难以在短期内大幅度地增长,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金融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关注信贷增长的变化对我国的货币政策而言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中国要在短期内要完全转向通货膨胀目标制似乎也不太现实。
总的来看,尽管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还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从长远来看,改革我国现行以货币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指标可以完美地取代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在短期内,我们还是应当在继续保持现有的货币政策框架下,着眼于金融体制的改革来推动货币调控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货币政策框架调整,必然伴随这一些先行性的改革,而这些改革都是围绕利率体系展开的,包括:(1)进一步理顺中国的利率体系,加快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2)建立起中央银行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机制,提高中央银行调控货币市场利率的能力,为此需要完善公开市场操作和再贴现与再贷款机制;(3)是要进一步改革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逐步降低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存款的利率;(4)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机制的改革,减轻外汇占款对国内货币供给的冲击,增强中央银行的信用独立性;(5)是要进一步完善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联动的机制,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目标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基准利率的作用。
■编余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不少有趣的现象。比如,有关货币政策的研究,本来是一个专业程度比较高、受众群比较小的话题。但是在我国偏不是这样,市场方方面面都对这个问题很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各种各样的分析人士都要就此发挥一通。难到就这么好说吗?很多情况下,其实听的人关心的只是对资金有无影响的问题。真想弄个明白的,并是不多。
彭兴韵博士对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关注很久。他认为,现在的货币政策其有效性并不非常令人信服,货币政策目标有不少可以商量的地方。根据我国的情况,银行信贷的地位与作用丝毫不亚于货币供应总量。因此,货币政策框架需要做适当调整。他还提出了五大改革建议。虽然谈的问题很专业,但由于一旦被采纳,对资金的结构会有方向性影响,因此投资界不会不关注这样的实质性问题。
⑤ 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因素 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
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因素: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深化改革上力度不够
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时期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但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分支机构收缩。从前金融机构是贷款权限下放到各部门机构,现在则是贷款权限上收,以至于绝大部分县支行甚至地市行几乎没有放款的权利。银行信贷过度向大城市、大企业、重点行业集中,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资金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以致造成贷款上的“农转非”,资金上的“乡养城”,县域经济出现“金融服务真空”。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经营贷款的激励机制,而约束条件苛刻。在我国的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中,国有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强有力的传导渠道,但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所出台的种种措施与稳健的货币政策操作是不完全符合的,造成了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际紧缩效应。还有就是商业银行体系化解不良资产的难度依然很大。尽管成立了政策性银行,剥离了部分政策性业务,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全国剥离了13900亿元不良资产,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存量仍然很大, 增量仍在滋生。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不够
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在行使时受到多方干扰,一方面总行赋予分支机构相当大的贷款权,央行分支机构、专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三者合谋,形成地方政府通过专业银行向央行分支机构贷款,分支机构向总行争贷款的“倒逼机制”,刺激央行多发基础货币以满足资金需求,这十分不利于实现货币稳定的目标。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或直接借款来弥补巨额财政赤字,而中央银行难以对冲其影响,导致财政赤字货币化,这是形成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使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受到不利影响。1993年以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央行独立性得到提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央行独立性不够的问题。比如1993年下半年政府统一集中央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权;在1994年对央行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将货币发行权、基准利率的调节权等等都集中到总行,取消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贷款权;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民银行的地位;于2003年4月28日成立了中国银监会。这一系列措施使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货币市场还不发达,所以央行的货币操作依然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密切的依存关系。这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外部时滞问题
处于经济体制转变中的我国,货币政策作用的发挥存在较长的外部时滞。当中央银行出台一系列货币政策后,由于作为直接调控对象的金融市场和企业处于特殊状况,致使货币政策通过利率变动经由投资的利率弹性产生效应这一传导机制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中没有产生应有的效应。这种市场时滞较为客观,它不像内部时滞那样可由中央银行掌握,而是一个由社会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金融部门和企业部门的行为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复杂变量。因此,中央银行对这段时滞很难进行实质性的控制,以及处于转轨时期的货币政策因传递媒介行为的日渐理性,扩张性货币政策不再像传统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对经济的影响那样剧烈,对于经济的影响也不像过去那样直接迅速。这是我国货币政策在启动经济中作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
(四)货币市场的残缺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的基础平台,也是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的货币市场发育不完善,货币市场的发展层次低,市场容量有限,市场规模较小,货币市场功能残缺,货币市场运行效率较低。这些缺陷使我国的货币政策操作缺乏坚实的基础平台。主要表现在:第一,交易主体单一。只准商业银行及部分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城乡信用社等进入市场,而绝大部分有资金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却不能进入市场,从而形成“单边市场”。第二,交易工具单一。以票据市场为例,目前我国票据市场上流通的票据有9成以上是银行承兑汇票,剩下的也有大部分是商业承兑汇票,其它诸如银行本票,大额可转让存单,短期企业债券,保险单等交易工具几乎为零。第三,我国货币市场发展层次较低,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货币市场各子市场严重分割, 风险防范能力差,从而使市场的流动性较差,互动性较弱,交易不活跃,经常处于低速低效运行状态。第五,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结构不合理。东部发展较快,规模较大,而西部发展较慢,规模较小。货币市场业务主要集中在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回购市场,其他子市场规模都较小,有的甚至为空白(如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市场)。正是我国货币市场存在上述种种弊端,所以才导致我国的货币市场长期低速低效运行,货币市场功能残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及再贴现政策工具的应用缺乏坚实的基础平台,从而弱化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⑥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货币银行学》课后题
我国的金融市场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仍存在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金融结构失衡。我国的金融机构虽然呈现不断优化趋势,但现存结构状态仍然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甚至严重制约了金融效率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二)金融创新乏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很落后,且存在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在有限的金融创新中,各领域进展失衡的状况。这些都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效率,削弱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竞争力。(三)金融监管存在突出问题。从内部看,金融机构面临着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困境,即如何真正解决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从外部监管看,首先表现为金融法规建设滞后,中国现行有关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经过多年修改,已经较为系统,较为完善。但由于我国的整体法律基础不牢固,金融监管经验不足,法律的涵盖面并不广泛,法律的局限性严重,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管理条件、实施办法,缺乏一致性、连续性、权威性,对金融市场发展极为不利。(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塞不通,人为割裂,迫使资金变相暗通,阻碍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动效应,阻滞货币政策的传导,减弱了货币政策效力,使货币市场的发展能有效地带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且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造成了金融市场的一些监管真空。
如何完善:(一)加快货币市场的发展
首先,要重新认识货币市场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同业拆借市场。一是要规范、健全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网络系统;二是充分发挥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功能,在有效利用有形拆借市场的前提下,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稳步发展我国的无形拆借市场,提高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融资能力;三是规范拆借市场行为,通过制定有关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规范市场运作,严格市场管理和监控,使拆借市场运转正常化、良性化;四是加大抵押担保拆借比重,改变我国拆借市场上基本以信用拆借为主要手段的现状,以此达到防范和分散风险的目的;五是加大中央银行的调控力度。
第三,大力发展商业票据市场。
(二)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
首先,应调整非国有经济与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政策,适当扩大它们的投资需求;其次,进一步健全国债市场;第三、适当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第四,逐步使社会保障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第五、着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第六、完善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体系;第七、发展机构投资者。
⑦ 货币供求是否均衡如何判断市场供求是否均衡如何判断
利用供求关系曲线可以来判断:
商品市场物价稳定,商品供求平衡,社会上既没有商品供给过多引起的积压,也没有商品供给不足引起的短缺。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平衡,形成均衡利率,社会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货币购买力既非过多,也非不足。
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均衡的实现有赖于三个条件,即健全的利率机制、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有效的中央银行调控机制。
(7)如何检验一国货币市场是否完善扩展阅读:
货币供给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层次的划分;货币创造过程;货币供给的决定因素等。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货币流通的范围和形式不断扩大,现金和活期存款普遍认为是货币,定期存款和某些可以随时转化为现金的信用工具(如公债、人寿保险单、信用卡)也被广泛认为具有货币性质。
决定货币供给的因素包括中央银行增加货币发行、中央银行调节商业银行的可运用资金量、商业银行派生资金能力以及经济发展状况、企业和居民的货币需求状况等因素。
⑧ 现实生活中,货币供求是否均衡如何判断请举几个我国经济中德例子说明下。
利用供求关系曲线可以来判断:
商品市场物价稳定,商品供求平衡,社会上既没有商品供给过多引起的积压,也没有商品供给不足引起的短缺。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平衡,形成均衡利率,社会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货币购买力既非过多,也非不足。
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均衡最主要的实现机制是利率机制。除利率机制之外,还有:
1、中央银行的调控手段;
2、国家财政收支状况;
3、生产部门结构是否合理;
4、国际收支是否基本平衡等四个因素。
(8)如何检验一国货币市场是否完善扩展阅读:
(1)货币供给量与社会总需求量二者在质上是不同的。货币供给量是一个存量的概念,是一个时点的货币量;而社会总需求量是一个流量的概念,是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流通量。此外,在货币供给量中,既含有潜在货币,也含有流动性货币,而真正构成社会总需求的只能是流通性的货币。
(2)货币供给量变动与社会总需求量的变动,在量上也是不一致的。货币供给量变动以后,既会引起流通中的货币量变动,也会引起货币流通速度变动。社会总需求量是由流通性货币及其流通速度两部分决定的,而货币供给量则是由流通性货币与潜在性货币两部分构成的。
⑨ 如何促进我国货币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货币是指:一种货币能被别的国家用于做本国的储备货币,能成为国际间的交易使用货币!要多到这些,这种货币要能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它是世界上安全的货币,能够保值的货币,能够兑现的货币!而,人民币要想成为国际储备和交易货币,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国力是支撑本国货币能否走向国际的必然条件!除了国力的提升以外。本国的任务就是逐步的给货币走向国际的一些必备条件!比方,提供货币交易的场所,货币的交易自由兑换,宽松的货币使用限制,建立起一套有序的货币自由交易规则,这些都是中国政府要逐步要完成的事!这一系列的事都是需要时间的!国家政府的信用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