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转会是以什么为货币单位
❶ 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身价,年薪分别是什么意思之间又有什么联系
转会费是指:球员从旧的俱乐部卖到新的俱乐部踢球的费用,这里面大部分的钱都是给到旧俱乐部的。
身价其实就是指转会费了。说白点,身价就是指这个球员值多少钱咯。球员交易了多少钱身价就是多少。
年薪是指:球员所在的俱乐部给球员的薪水咯。比如:年薪1000万。那就指俱乐部给这个球员的薪水是一年1000万咯。不过有很多球星也有按周薪算的。就是一个星期的薪水多少。我记得鲁尼旧合约的薪水是周薪30万。
大概就是这样吧!
❷ 足球运动员转会1.5M等于多少钱
150,0000,+货币单位
❸ 现在足球运动员是以周薪为单位还是年薪
欧洲大部分联赛都是以欧元结算,英超以英镑结算。国足一线运动员一般都要500万以上,像恒大引进的几位国足身价都高于500万,其他中超俱乐部就比较少了。
❹ 足球转会制度是什么
足球的转会就是一名球员改变自己所效力的俱乐部,就是相当于我们平时工作中所说的跳槽。不过原来所属的俱乐部在操作球员转会时,首先就是要保证俱乐部本身的利益,其次才会参考球员的意见。
因为如果俱乐部的利益受损,俱乐部因此不同意转会,因为球员本身就是为了俱乐部的利益而存在,一旦涉及俱乐部的利益就会拒绝球员的转会。
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就是球员坚持要转会去某家俱乐部。那么这就需要由球员自掏腰包来补贴原来俱乐部的报价和自己想转会去的俱乐部提供价格的差价--最著名的罗纳尔多由皇马去ac就是这么干的。
❺ 什么是转会费制度转会费如何分配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博斯曼法案
❻ 足球运动员转会的费用是怎么回事
某个球员从甲球队转入乙球队,乙球队需要支付一笔钱作为对甲球队的补偿,那么这笔钱就叫做转会费。
球员的竞技水平、年龄以及剩下的合同年限等影响转会价格,但影响程度不确定。
为了促成球员支持该项转会,新球队还会付款给球员一笔钱,这就是签字费。属于不计算在球员工资以及转会费和违约金之内的转会费用。
假如球员在a球队是有合同的要转到b球队,年限*年薪+两队和球员协商!合同到期可自由转会。也是和商品一样随行就市,要是你花一百万每年和一个球员签五年,两年后有人报价一千万年薪你要同意就可以得到剩下三年三千万的转会费,相反花很多钱也有贱卖的。
球员合同里有时会规定最低违约金,达到这个价格后原俱乐部必须同意转会。
但大部分转会价格没有达到最低违约金,这时双方就是一个简单的买卖关系,买方愿意出价,而卖方及球员本人愿意接受,就成交了。
❼ 欧洲足球运动员的转会费是如何分配和计算的
运动员转会是伴随体育职业化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转会是指运动员从一个职业俱乐部流向另外一个俱乐部的行为和结果,通过转会,运动员改变其所属俱乐部与足球联合会的注册。从行为性质上来看,运动员的转会是一种对体育隆冬里的经营活动,即对各类职业体育人才根据生产消费的需求进行交换、流动的一种活动。这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企业相比所具有的特殊经营手段。1876年,苏格兰足球运动员詹姆斯·兰转会到英格兰俱乐部,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转会。此后,运动远转会特别是欧洲职业足球运动员转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大大推动了职业足球联赛中的人才流动和技术流动。
长久以来,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在博斯曼案件前,转会费用来支持球队的发展,但是现在看来转会费的钱大部分流入了球员的口袋。
博斯曼法则的内容: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俱乐部肆无忌惮地引进欧盟球员,而把宝贵的外援名额用在刀刃上。于是,许多豪门成为“国际纵队”。1999年12月26日英超比赛,切尔西首次使用全外援首发。外援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因为中小球队为了节省资金,也乐于引进廉价外援,而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东欧球员的涌入也更加容易。1994年,德甲外援比例仅为21%,10年后一度接近60%,上赛季才有所回落。
博斯曼法案还引发假护照问题,因为只要得到欧盟护照,在欧盟踢球就不再视为外援。虽然球员改变国籍的现象早就存在,但接连曝出假护照丑闻,却是博斯曼法案以后的事。仅在2000-2001赛季,就有11名在意大利踢球的球员被发现持有假护照。里瓦尔多、贝隆等南美球员都被牵扯了进来。而直到今天,巴萨还在为梅西的合法身份煞费苦心。
博斯曼法案走到了尽头
时光进入21世纪之后,世界足球正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向前发展!新世纪我们看到了阿布这样的足球寡头,看到了皇马这样的商业王国,看到了转会市场上的种种黑幕,新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必须有新的制度来约束,博斯曼法案在过去的十年内为推动足球前进做出了贡献,但现在,它该寿终正寝了!
欧足联已经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博斯曼法案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博斯曼法案让欧洲转会市场更加自由,让球员的收入更加丰厚,同时它也为更多的第三世界国家球员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然而进入21世纪,博斯曼法案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他让小俱乐部无以为继,让普通球员面临着随时失业的危机,更让转会市场浮现出过多的泡沫。这样一个未经仔细论证的法案被过于草率地引入足球界,从他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注定要被新法案替代的结局!
尽管经过10年的调整和适应,各支俱乐部已经找到了应对博斯曼法案负面影响的方法,他们和球员签订长期合同,设置天价的违约金,更推出了依据球员表现而定的“弹性工资”,但足球界所做的努力依然无法让转会市场回归有序。卡尔平要求非欧盟球员的平等待遇,阿什利·科尔呼吁球员有权接触其他俱乐部,他们都被称为“博斯曼第二”!与此同时,欧盟认为转会费规定与欧盟自由就业的法律相悖,因此要求彻底废除转会制度,尽管这一次足球战胜了政治,但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博斯曼法案的漏洞。
不给分,实在是对不起我的键盘(前面2段是键盘敲出来的)
参考资料: 博斯曼法案
❽ 为什么足球运动员都用欧元,篮球运动员用美元
因为足球运动在欧洲盛行/俱乐部豪门豪强等都在欧洲.所以他们用欧元.
篮球运动在美国人心中地位很高.加上NBA在美国的地位.所以全世界的篮球运动员都期望加入NBA球队为荣.而NBA因为在美国所以用美元.
❾ 足球运动员转会费如何计算
由于近年来屡屡出现高额转会费现象,足协2004年重订了《中国足球运动员转会规定》中的转会费计算方法。计算方法为:转会费=转会前的年收入×加值系数。加值系数参考原俱乐部以及转入俱乐部在上一赛季的名次、运动员年龄以及是否为国脚、联赛最佳和运动健将。 其中上一年度年收入包括:1.工资;2.训练津贴;3.实际领取的奖金和出场费。加值系数则包括:1.俱乐部系数:俱乐部系数为转出俱乐部系数与转入俱乐部系数的平均值;中超第一名为3.4,以下递减0.1;中甲第一名为2.2,以下递减0.1;乙级队第一名、第二名为1.5,以下均为1;2.运动员年龄:25岁至28岁为1,每减少1岁加0.1(至18岁),每增加1岁减0.1;3.当年代表国家队、国奥队、国青队参加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分别为1、0.6、0.5(3项中只计最高一项);4.当年全国最高级别比赛的最佳运动员和最佳射手均为1;5.运动健将为0.5。(以上各项相加即为加值系数,其中第三项和第五项只计较高的一项。
❿ 足球俱乐部之间的球员转会后,球员的工资是如何定的
首先,转会是要甲,乙俱乐部和球员本人都同意才能完成的.其实,转会就是一个球员跳槽的过程,球员是主体,转会费只是两个俱乐部对解约金达成的协议,和球员工资完全没有关系.工资原则上是球员转会后和乙俱乐部协商达成的.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定,球员转会的过程如下:
第一步:队员自己提出转会申请俱乐部同意,或俱乐部将球员直接挂牌(不需经过球员同意),这一步经常是不存在的,直接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乙俱乐部向甲俱乐部就此球员开价,两俱乐部就转会费进行协商,此过程中球员可以表达自己的转会的希望或更愿意留在原俱乐部,球员的态度可能会对转会费产生影响,但不影响甲俱乐部对乙俱乐部报价的拒绝或接受.
第三步:如果价格被甲俱乐部接受,此时,乙俱乐部可以开始与球员商谈合同.此时如果球员拒绝转会,交易失败,如果球员同意转会,双方对工资,奖金等条款都达成一致,并且转会最终经过双方俱乐部的确认,转会宣告完成.
转会费和工资没有必然联系,只是转会费高的球员一般水平较高(就像一般好的公司职员解约金都很高一样),供不应求,当然要高薪聘请了,所以工资一般也比较高.而且工资有时是影响球员转会的重要因素,球员经常会同时接到多家俱乐部的合同,这时工资也许就是左右他选择的关键了.
总的来说,球员毕竟不是商品.所以转会过程,尽管俱乐部可以对球员施加压力,但只要球员不同意,转会是不可能进行的.虽然现实中有先与球员签定合同的行为,但这是违反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