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账户怎么诈骗
A. 涉及诈骗是不是五年之内不能办理银行卡
是的,涉及诈骗的五年之内不能办理银行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名的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如果是解除冻结,需要去银行卡【开户时】所在的银行营业厅去办理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当然了如果是银行卡丢失后挂失补办那就只要拿身份证去就可以了,注意必须是本人去,这个不能别人替你办理的;具体如果解除冻结只要你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然后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定义:
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钱(区别于‘本金’)。
2、利息(interest)抽象点说就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利息讲得不那么抽象点来说 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因使用借入货币或资本而支付给贷款人(债权人)的报酬。又称子金,母金(本金)的对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
利息(Interest)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3、银行利息的分类
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
B. 贷款诈骗罪界定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C. 要关于货币资金的一切资料(急)
找不着案例了~~
货币资金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动资产的审查重点。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货币资金包括1、现金2、银行存款3、其他货币资金
这里的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单位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单位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设备、材料、商品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单位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单位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在途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单位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尚未到达、处于在途的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就其性质来看,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一样,都属于货币资金,但是由于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于一般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在会计上将它另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进行核算,并按照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再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收款单位、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概念
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可以随时动用的款项。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存款、信用证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二、现金的管理
1.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现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8)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各单位核定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最高数额不得超过10000元)。当日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以保证资金安全。
(2)到银行提取现金、将现金存入银行应由所在单位派车存取,是否派专职保安护送根据当地公安部门规定执行。
(3)使用现金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申请,以便财务备款。
3.备用金的管理
定额备用金制度是对日常零星支出发生频繁,或者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从财务部门支取现金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预付制的一种现金管理制度。
(1)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备用金申请。
(2)财务部门根据申请部门和个人的一周的日常开支情况,与申请者共同核定一个备用金数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和开支范围,报主管领导(集团主管副总裁、地方公司总经理、校长)批准。
(3)备用金由申请部门(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监督)和个人严格掌握使用。
(4)备用金实行先报后补的报销制度,在核定的备用金开支范围内,财务部门不再支付预付款。
(5)备用金使用者编制“付款申请表”,连同支出原始凭证(按要求粘贴)送财务部门核销,办理报帐手续,补足备用金。
(6)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清理,对专项备用金当业务结束时应及时收回,以保证资金安全。
(7)学期末备用金收回,下学期重新核定。
三、 银行帐户的管理
1. 银行帐户的种类
银行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1)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2) 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3) 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和外地临时机构开立的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 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办理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和其他特定用途的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2. 帐户开立与撤消
(1) 开立与撤消银行帐户,由使用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开立申请与撤消申请,报总裁批准,同时报集团计财部备案。
(2) 对于开户与撤消银行帐户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印鉴,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3) 银行核发的有关证件等资料文件,财务部门应予以妥善保管。
3.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四、 支票的管理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
1. 在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付款均用支票付款
2. 付款经办人在申领支票时应在“付款申请表”的付款方式栏中注明。
3. 在签发支票时,应按《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规范、完整填写。但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纳授权经办人补记,但支票金额必须封位以限定最高金额。
4. 坚决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和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在退票的同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的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5. 支票申领经办人在领取支票时应同时在支票存根和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6. 经办人领取支票一周之内,必须持有效发票和收据到财务部门报帐;如一周之内未曾使用所领取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门,否则过期造成废票被银行处罚,由经办人赔偿。
7. 支票遗失或在交换中发生问题,经办人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集团主管总裁、地方公司总经理、校长),以便尽快采取措施(挂失、报案)避免损失。如已经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五、 资金收付的管理
(1) 资金实行钱帐分管原则,出纳员只能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和支票登记簿
(2) 发生货币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应当立即入帐,必须日清月结。
(3) 各种收入都应当由出纳员集中办理,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如发生在外地的收付,或事先取得财务部门同意并授权代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用白条收取款项。
(4) 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必须入帐,各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出售的废料、残料的收入、罚款赔款收入等零星收入作帐外记录,设置小金库。
(5) 收入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银行,当天没有来得及存入银行的现金和支票应当集中存放于保险柜内。
(6) 收付现金、银行存款时,应当将资金收支凭证核对相符。
(7) 发票与收据应当顺序编号,领用空白发票、收据要进行登记。
(8) 除国家规定可用现金收支的款项外,一律通过银行转帐。
(9) 支票的签发至少要有出纳员和会计负责人两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如果能够规定限额,应该签发限额支票。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10) 款项收付后,收付款凭证应及时盖上“收讫”“付讫”章,以免重复收付款。
(11) 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应当清点现金,核对帐目,财务主管应不定期地检查。
(12)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帐,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核对不符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及环境
1.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企业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根本出发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目标有四个:①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窃、诈骗和挪用;②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人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③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手续是否齐备;④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2.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所谓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是对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统称。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内部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影响着特定控制的有效性。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管理决策者。管理决策者是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中的决定性因素,特别在推行企业领导个人负责制的情况下,管理决策者的领导风格、管理方式、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道德观念都直接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因此,管理决策者本人应加强自身约束,同时通过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等制度加强对其的监督。
(2)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内部控制每个环节中,各岗位都处于相互牵制和制约之中,如果任何一岗位的工作出现疏忽大意,均可以导致某项控制失效,比如,空白支票、印章应分别由不同的人保管,如果保管印章的会计警惕性不高,出门不关抽屉,将使保管空白支票的出纳有机可乘。由此造成出纳携款潜逃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3)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可协助管理当局监督控制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内部审计力度的强弱同样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效果。
影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环境因素还很多,如组织练枫、管理控—甸1玄法\授权租分配责任的方法等等—。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就必须改善其控制环境。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设计
1,货币资金完整性控制。货币资金完整性控制的范围包括各种收入及欠款回收。具体地说,是单位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均已按规定计入有关账户。通过检查销售、采购业务或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收回和归还情况,或余额截止日后人账的收入和支出,查找未人账的货币资金。其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发票、收据控制。发票、收据控制是利用发票、收据编号的连续性,核对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发票、收据金额是否一致,以确保收到的货币资金全部人账的一种完整性控制手段。发票分类很多,例如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因为这两种发票涉及国家税收,且有国家税务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因此涉及这两种发票的货币资金收入一般较完整。但目前餐饮服务业等发票及收据管理较混乱,给控制设计增加了难度,如企业违规开具“大头小尾”、“小头大尾”发票,多给、不给客户餐饮发票,空白收据、发票到处可买,自制收据,收据不连号或五号,或以白条代替收据等。因此,对于发票、收据必须加强其印、收、发、存的管理,建账核算。在此基础上,利用这类发票的连续编号,设计一岗位,负责其存根联与人账的记账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核对工作,及时发现其中的错弊。
(2)银行对账单控制。银行对账单控制是利用银行对账清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以确保银行存款存在性与完整性的一种控制方法。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可以发现未达账项,分析其原因,发现其是否存在错弊。
(3)物料平衡控制。物料平衡控制是利用物质不灭定律,复核主要原材料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量上是否平衡,以确保生产资金完整性的一种控制方法。这种控制方法主要适用于生产、加工行业。。 (4)业务量控制。业务量控制是根据某项业务量的大小,来复核其货币资金完整性的一种控制方法。比如,旅馆可以按客房记录的业务量,汽车运输可以按台班记录的业务量,复核其货币资金收入。
(5)往来账核对控制。往来账核对控制是通过定期与对方核对往来账余额,及时发现挪用、贪污企业货币资金等违法行为,以评价清欠货币资金是否及时人账或货币资金还欠是否真实的一种控制方法。特别应注意对于已作坏账处理的应收账款,了解是否有收回款项不入账的情况。
2.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由于应收、应付票据的变现能力较强,故也将其纳入货币资金控制范围内。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账实盘点控制。账实盘点控制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以确保企业资产安全的一种常见的控制方法,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账实盘点按盘点的时间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但不定期盘点的控制效果通常比定期盘点好,不定期盘点的主要特点就是突击性强,会给货币资金相关岗位产生一种无形的、无时无刻、无不存在的压力。
(2)库存限额控制。库存限额控制是利用核定企业每日货币资金余额,超过库存限额的货币资金送存银行或汇交某一银行账户,从而降低货币资金安全性控制风险的一种方法。利用此方法还能高度集中货币资金,统筹使用,特别适用于货币资金短缺的企业。
(3)实物隔离控制。实物隔离控制是采取妥善措施确保除实物保管之外的人员不得接触实物的控制方法。比如,现金只能由出纳保管,银行承兑汇票也只能由一人专管,否则将导致责任不清,不法分子很可能会混水摸鱼,侵占货币资金。同时还应采取选择合格的保险箱、选择安全的场所等保障措施,以确保货币资金实物安全。
(4)岗位分离控制。岗位分离控制是将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人负责,以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的一种控制方法。比如,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分离(即出纳不得登记日记账),货币资金收支与编制记账凭证分离(即出纳不得编制记账凭证),空白支票与印章保管分离,银行对账单取回、余额调节表编制与复核分离等等。在具体运用中,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成本与效益原则设计各控制岗位。
3.货币资金合法性控制。货币资金合法性控制针对的是货币资金收入与支付。合法性控制一般都采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方法,如对于业务量少、单笔金额小的单位,记账凭证可一人复核;对于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大的单位,记账凭证则应由两人复核,即增设复核会计、科长再复核。又如通过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还可以发现一些不合法的货币资金收、付;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从公众中取得不合法收、付的线索。另外,可以对货币资金的支付实行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重点控制大笔金额货币资金支付。合法性控制风险一般较大,通常涉及企业决策管理者本人,因此,国家会利用政府机关、社会力量对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4. 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货币资金效益性控制是服从企业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通过运用各种筹资、投资手段合理、高效地持有和使用货币资金的控制方法。企业可制定货币资金收支中、长期计划,在合理预测一定时期货币资金存量的情况下,通过实施一些推迟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和加速货币回笼的销售政策,还可以通过收回投资等方法,解决货币支出的缺口,但同时应权衡采取以上措施所付出的代价、成本或机会成本,选择一项最优的解决方案;同样,可以通过加快货币资金支付的采购政策(可降低采购成本)、一定的赊销政策(可提高售价或扩大销量)、或参与各种投资,以降低货币资金储量,但同时应权衡以上各种措施的决策收益以及考虑今后中、长期的货币资金状况,选择最优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要实现以上目的,要求企业在进行筹资、投资决策时,对各种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并要求参与分析、决策的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D. 银行贷款怎么能算诈骗
法律分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 货币资金的定义及特点
货币资金的定义:
货币资金是指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购买商品或劳务,或用以偿还债务的交换媒介。
货币资金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其形态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它是企业中最活跃的资金,流动性强,是企业的重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因而是流动资产的审查重点。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货币资金的特点:
商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大量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货币资金的收支来进行的。
它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流动资产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具有专门用途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在内。
F. 诈骗分子用于接收受害人打款的账号叫做几级账号
一级账号。根据相关资料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往被骗账户中直接打款的账户就是一级涉案账号,一级往下依次转账,第三层次的账户就是三级涉案账号。一级涉案账户就是总分类帐,也就是总账,一般是按相关财务制度设置的,比如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负债类的预收应付款、应付工资、预提费用等,所有者权益类的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
G. 货币资金包括哪些方面
货币资金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本票和汇票存款等可以立即支付使用的交换媒介物。凡是不能立即支付使用的(如银行冻结存款等),均不能视为货币资金。不同形式的货币资金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
货币形态表现的资金。货币资金是指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购买商品或劳务,或用以偿还债务的交换媒介。 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流动资产项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具有专门用途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在内。
(7)货币资金账户怎么诈骗扩展阅读
货币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备资源,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也是最易出现问题的资源。对于集团公司来讲,货币资金的风险管理不仅体现 在如何杜绝资源的流失、短缺、盗窃及挪用上,而且要考虑如何优化配置发挥资源优势。
如果资金管理体制分散、监控失衡,母公司掌握不了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控 制不了下属成员单位的资金运作行为,就不能对集团最有贡献的业务活动在集团层面给于资金分配的支持,最终造成投资不当,筹资失控,内部资金融通失调等风 险,一个子公司出现的问题就可能把母公司拖到无休无止的债务、担保纠纷中。
从国内外大型集团公司的经验来说,其资金管理一般都是高度集中的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可以在集团内部形成一个“内部资本市场”。通过这一“内部 资本市场”的操作,管理层可以得到更明晰的数据来辨别那些对集团最有贡献的业务活动,按项目的优越性安排筹投资顺序的问题,从而引导集团的资金分配,解决 资金分散、效率低下,发挥集团的资源调配优势。
H. 贷款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去界定贷款诈骗
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拓展资料:贷款诈骗罪区别
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的欺诈性犯罪,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且都包括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侧重点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
2、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
3、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有所不同。合同诈骗罪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贷款;而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对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