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股市培训班怎么举报
Ⅰ 培训机构无证经营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培训机构无证经营的举报方法如下:1、到当地教育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教育局将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结业;2、至当地工商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工商局将根据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歇业;3、至当地媒体曝光,将该机构的非法办学事实向社会予以公示,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
Ⅱ 非法开办培训机构该怎么举报
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非法股市培训班怎么举报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Ⅲ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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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股票知识培训上当受骗找哪个部门投诉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Ⅳ 如何举报黑培训班
教育局是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举报;
可以到工商局举报,举报他们无证经营;
可以到公安局举报,举报他们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例如没有两个出口,没有两个楼梯,消防器具不全等等);
可以到城管那里举报,他们乱发宣传单页,破坏市容;
可以向新闻媒体提供线索,作为新闻曝光,让他们不能生存;
总之办法很多
Ⅵ 非法培训机构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Ⅶ 怎么举报无证培训机构
法律分析:1:至当地教育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教育局将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结业。
2:至当地工商局举报该机构为非法办学单位,工商局将根据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勒令歇业。
3:至当地媒体曝光,将该机构的非法办学事实向社会予以公示,并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三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Ⅷ 举报培训机构去哪里举报
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教育部门举报。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双减”落地之后,教培机构前途未卜,不过,一对一培训的乱象已悄然出现。与此同时,教育部门打出整顿“组合拳”——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严查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
“要真正规范培训市场,缓解家长焦虑,最重要的是还是改革体制机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校外培训需求之所以存在,一方面因为当前考试招生唯分数论,高分数代表着更好的资源;另一方面,课内教育效能低,不能针对性地解决孩子需求。”
7月23日至7月28日期间,全网有关“双减政策正式落地”的信息传播总量为158121条。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此后,关于教培行业监管收紧、学生减轻负担等风声不止,但均未引起较大舆论反响。7月23日,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禁止资本化运作、不得上市融资”的信息在教培行业内部流传,引发教培行业从业者的集中讨论。7月24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宣布“双减”政策正式落地,有关“双减”政策成效之争、教培行业巨变等一系列讨论,成为舆论场热门话题。7月26日,教育类股票表现不佳,新东方等众多知名教育股集体跳水,成为促进舆情发酵的重要线索,此后舆情热度开始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