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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学习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9-20 01:50:02

① 中国反假货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已公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有:
刑法(1979年通过,2011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通过,200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各种类型的货币犯罪行为做出了详细的界定,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为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规范反假货币工作的操作与管理,维护持有人权益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② “爱护人民币,反假货币” 活动方案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一年一度的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活动7月18日至7月24日在全国展开,这是自1996年以来在全国开展的第9个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将继续面向城乡居民,在城市、乡村、集镇、农贸市场以及机场、码头、车站、旅客列车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并进一步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反假货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假货币的常识,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反假货币意识,提高识假防假能力,有效打击和遏制制贩假币犯罪活动。今年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内容一是法制宣传,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关于国家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以及对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人民币刑事处分的条款,教育群众知法守法。二是爱护人民币宣传。主要宣传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持人民币整洁是维护人民币形象和信誉的具体体现;三是人民币防伪知识宣传。主要介绍人民币的基本防
7月18日,2004年“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活动在全国拉开帷幕
伪特征、真假人民币识别的基本方法,以及发现假币后应当怎么办等等。本次宣传周在组织形式上坚持“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宣传口号,统一宣传材料。全国的宣传周活动由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宣传周活动,在当地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金融、公安、检察、法院、铁路、交通、工商、新闻和文化宣传等单位,共同做好本地区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从我国的国情看,我国80%的人口集中在农村,农村的商品劳务交易基本使用现金。同时,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金融知识都相对较低,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也相对薄弱,极易受骗上当。从对假币犯罪活动的分析看,参与制贩假币的犯罪分子和误收误用假币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村人口。有的是经不起不法之徒的唆使或经济利益的诱惑,走上制贩假币犯罪道路,据调查,有些地区的农民竟把制贩假币当作一条致富门路,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制做假币的“家庭作坊”和运输假币的“专业户”。有的农民群众则因为缺乏对假币的识别能力而误收假币,成为假币犯罪的受害者。由于法制观念薄弱,加之我们的宣传工作还跟不上,这些误收假币的受害者为了转嫁损失,甚至还会千方百计把误收的假币用出去,造成假币的恶性循环。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反假货币宣传力度,普及对假人民币识别知识。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在宣传方式上力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各地可以通过设点宣传、流动宣传、媒介宣传相结合,在城乡集贸市场、乡镇、农村设立宣传点,或利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广播站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采取农民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真、假币实物对比、图片展示、讲解、咨询、资料分发等,让农民了解识别假币的常识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也可以组织宣传小组、宣传员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坚决打击假币犯罪,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心。为扎扎实实地把本次宣传周活动开展好,宣传周期间,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促检查组,到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以推动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取得扎实的成效。

③ 我国有关反假货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已公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有:
刑法(1979年通过,2011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通过,200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各种类型的货币犯罪行为做出了详细的界定,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为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规范反假货币工作的操作与管理,维护持有人权益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④ 反假货币培训内容有哪些

反假货币培训内容:

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指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履职需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现金业务人员开展的反假货币培训及考试。

反假货币的具体培训内容为:人民币理论知识、外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

反假币培训项目的意义是:帮助相关人员深入掌握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假币堵截能力和现场应对处置能力,保护持币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假人民币包括的内容:

伪造的和变造的人民币两种。伪造的人民币是指仿照人民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人民币。

主要有:机制假币、拓印假币、彩色复印假币和手工描绘或手工刻版印制的假币。变造的人民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手段制作的人民币,以达到以少变多的目的。主要有:拼凑变造币、揭页变造币。

⑤ 反假币知识都有哪些

如何识别假币,往往成为大家生活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其实方法很简单,只要在生活中,我们多加关注一些防伪知识,多留心些容易误收假币的场所,便会避免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识别假币,主要有以下四种简便的办法:

“眼观”,用眼睛仔细观察票面外观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包括观察:票面颜色、白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安全线、胶印缩微文字、隐形面额数字、光变油墨面额数字和阴阳互补对印图案等特征。真币票面颜色协调,图案层次丰富,立体感强,人物形象传神,色调柔和亮丽;票面中的水印富有立体感,层次分明;安全线与纸张粘合牢固,并有特殊的防伪标记;阴阳互补对印图案完整、对接准确;各种线条粗细均匀、明晰。

“手摸”,依靠手指触摸钞票的感觉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人民币是采用特种原料,由专用抄造设备抄制的印钞专用纸张印制而成的,其手感厚薄均匀、坚挺有韧性,且票面上的行名、盲文、国徽和主景图案采用凹版印刷工艺,触摸时凹凸感细腻,与普通纸张差别明显。

“耳听”,通过抖动使钞票发出声响,根据声音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人民币是采用专用纸张印制而成的,具有挺括、耐折、不易撕裂等特点,手持钞票用力抖动、手指轻弹或两手一张一弛轻轻对称拉动钞票,均能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

“检测”,借助一些简单工具和专用仪器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可以借助放大镜来观察票面线条的清晰度、胶印微缩文字、胶印对印图案等;用紫外灯光照射钞票,观察有色和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图案;用磁性检测仪检测横号码的磁性。

当然,鉴别真假货币并不局限于上面所说的几种方法,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小窍门,如用真假钞进行对比等,都是很好的方法。只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多学习些鉴别方法,多掌握些钞票的防伪特征,多加留意和小心,就会避免误收假币的现象。人民银行再次提醒您,当您收到假币时,一定要将假币上缴至银行或公安机关,如发现有人故意使用或散播假币时,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反假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⑥ 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假币鉴定、收缴行为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程序,提高全县反假货币及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水平,根据银发[2006]第15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人民银行《人民币管理条例》、上级行有关文件与我县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一、责任部门: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场地、设施的安排,负责培训内容。二、培训计划:县联社每季度举办一次培训,时间定于每季度末月10日-11日两天。三、培训对象:全县辖内网点全体临柜人员必须参加、其他人员可视情况参加。四、培训内容:1、人民银行制定的相关法规与条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货币反假基本知识、最新的假币基本特征和人工鉴别方法等。2、县联社制定的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规章制度;3、有条件时可邀请了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货币金银处的有关领导和人民币防伪技术专家进行授课。五、培训要求本项培训列入员工的考核,每项培训内容结束后要进行考核或测评,考核或测评结果与本人的绩效挂钩。……

⑦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在履行货币鉴别义务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在用现金机具的鉴别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负责组织开展机构内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定期对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的人员的反假货币水平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采集、存储人民币和主要外币冠字号码。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以下工作:组织制定、实施现金机具鉴别能力管理制度,对金融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反假货币培训制度,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数据信息采集、存储和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修改建议稿写明,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的,应当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被收缴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被收缴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判断有异议,可向鉴定单位申请鉴定。收缴过程中,被收缴人不能接触假币。
金融机构在清分过程中发现假币的,应当比照前款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的收缴方式,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予以收缴。假币来源为网点解缴的,应当确认为误收差错。假币收缴应当在监控下实施。
修改建议稿表示,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不宜流通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被收缴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被收缴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⑧ 金融机构应承担的反假货币工作职责

反假货币工作是国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进下,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开展取得了不错成效,反假货币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反假货币活动不断深入,帮助社会公众不断提高反假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币蔓延态势。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革新,犯罪分子伪造货币的手段也不断提高,犯罪活动日趋专业化和高智能化,伪造的货币欺骗性更大,由于反假货币宣传存在局限性,反假货币治理存在滞后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会输送假币,对金融安全及人民币流通管理造成影响,对人们形成危害。
基层金融机构是反假货币工作的第一阵营,是反假货币工作的执行者,是抓好基层反假货币工作的践行者。如何更好地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如何更好地维护当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币信誉,都是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的。为此,我们必须经常发现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思考促进本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构建更为广泛、有效的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和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反假技能,增强全社会反假意识,已成为我们基层反假货币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层行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反假意识不强
一是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反假意识淡薄。据有关调查显示,有近七成的公众收到假币以后的第一想法是将假币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调查的公众都有过误收假币的经历。对收缴假币配合不积极,想方设法挽回自己的损失,个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维还没有真正转变。除了集市、农贸市场,大大小小的民间赌场也成了假币泛滥的重灾区,以假乱真,浑水摸鱼的情况不在少数。
二是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反假积极性不高。部分金融机构由于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开展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致使一线反假人员反假综合技能整体水平不高,对群众迫切需要的反假货币知识和反假货币技能相对缺乏,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三是反假设施不齐全,小面额假币警惕性不高。个别基层金融机构网点配备的验钞仪器相对落后,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时配备新型人民币反假验钞仪器,导致工作人员缺乏仪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验钞仪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时更新,对变造假币缺乏灵敏度,尤其对小面额假币警觉性不高,容易误收误付。
四是对季节性假币泛滥情况重视还不够。据了解,每当6、7月份梅雨季节来临之际,是假币容易鱼目混珠之时。农行某县域支行前10个月共计收缴各类假币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缴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节里,纸币容易受潮变涩,在进行验钞时就会频繁发出报警声,使得群众容易将假币报警也当成是真币的误报,一旦缺乏警惕,就会误收假币。
(二)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层金融机构仅在每年度的反假货币宣传周、宣传月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反假宣传存在阶段性、季节性、“一阵风”现象,未能长久开展下去,并没有把反假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在平时的业务工作中,则很少采取一些经常性有效的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
二是宣传内容较单一。基层行在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不足。在宣传方式方面,大多采用悬挂横标,分发传单,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没有结合群众与假币接触的实际进行富有特色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方面,其对人民币防伪特征及识别假币宣传得多,能敲响警钟,教育意义深刻的案例宣传得少。此外,对有关反假货币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和反假货币工作进展程度及成果宣传少。
三是宣传辐射范围较窄。以某县域支行为例,自2009年“反假货币示范园地”创建活动以来,几个较发达镇乡以及示范园区辐射圈范围内的地区还能有序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广大乡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宣传,仍得不到有效改进,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传盲区,使大部分农民防伪知识仍相当贫乏,客观上给假币的泛滥提供了生长土壤。
(三)反假队伍不充实
一是假币识别人才匮乏。当前,在农村能识别假币的人员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机构中,能徒手分辨假币的人员也不多,大多是借助验钞机等验钞手段进行鉴别,真正能经受市场交易考验的不多。
二是反假货币人员素质尚待提高。基层金融机构具有识别假币技能的专业人才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系统培训,反假货币宣传只是兼职的角色,假币收缴只当做是银行临柜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经常性参与到反假货币工作中的专业人士不多。
(四)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线柜员存在畏难情绪。个别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对反假货币工作存在担忧,一方面担心客户不配合假币收缴,反而闹事投诉,导致工作难开展,恨不得不进行收缴;另一方面碍于人情,对亲朋好友进行假币收缴的有点下不了手的意思。于是导致违规操作仍有发生,对“假币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严重影响了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
二是宣传口径不统一。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窗口没有设置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警示牌,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在没收假币过程中,出于亲情、友情、存款任务考核等因素考虑而放弃对假币的收缴,致使假币继续在社会中流通。
三是假币收缴表层化。对于发现的假币,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论事,不深挖源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才上报公安机关,结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张假币的情况(指一段时间内同一人多次出现假币),也不会主动对客户进行预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说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备情况了。
(五)奖罚机制不全
一是奖励机制缺失。现行管理办法对基层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收缴战线实施的假币收缴并没有奖励措施,而是将反假货币作为一种义务施加给基层行。基层金融机构在履行这一义务时,做的好了并没有奖励,因为全年仅有个别机构有资格获得评选资格;但偶尔却还因为没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众的举报,甚至人民银行的罚款,积极性难以真正激发。
二是惩罚机制不严。不少群众在被实行假币收缴时,还抱怨是自己倒霉,没有到自己已经混熟的金融机构存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基层金融机构在执行假币收缴规定时打了折扣,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但这些情况少有被通报惩罚的。各金融机构内控部门在对假币收缴行为采取事后监督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也仅仅是罚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默许了这种违规现象。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创新宣传方式,延伸反假触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层金融机构要彻底改变过去人民币反假“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期间紧一阵,活动过后就放松的短期思想意识,树立长远思想,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真正把人民币反假宣传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错成绩的“反假货币示范园地”的基础上,扩大辐射范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材料进行宣传,如采用定期深入各基层村播放制贩假币典型案例录像、深入集市及农贸市场设点进行真假币实物对比、真假币特征图片展示、讲解咨询等人们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相关金融知识、法律法规宣传,使人们知法、守法,并鼓励其敢于用法律武器同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是探索社会反假货币宣传培训机制。一方面,可寻找社会影响好的学校作为试点,通过配合学校的诚信教育,积极将反假货币宣传的触角伸向学校,大力培训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普及反假知识,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进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货币自觉性。使“爱护人民币,杜绝假币”,“抵制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结合各大乡镇正在大力开展的各类如火如荼的文化宣传和基建项目,利用农村文化工作站,妇联等群众身边的组织,加强反假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宣传窗,宣传站,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筹建反假货币宣传队,将反假货币工作与文化宣传联系起来,将反假货币观念同人们的生活联系起来,做到“认识人民币,爱护人民币”。
四是要努力将反假货币的触角延伸到市场交易环节。基层金融机构收缴进来的假币,多数是商贩、商家、个体老板在存钱缴款时被发现的,而这些人往往是误收假币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币坑害最严重的群体。基层金融机构仅仅是假币收缴的第一线,而非假币流通的第一线。因此,应积极开展对这些群体的反假货币宣传,对上规模,有条件,日常现金交易量大的客户,基层金融机构可以大胆为其提供验钞设备,并且负责机具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将反假货币工作推进到市场交易第一线。
五是积极构建电子结算网络。减少现金交易才能减少假币流通的几率,使用电子支付渠道进行转账、汇划、结算,从而替代现金支付,可以达到完成交易的目的,还能省时省力。因此,基层行应该大力推广转账机具的应用,积极构建电子支付网络。如为商户安装电话转账宝、POS机,推荐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倡客户进行无现金化交易。与此同时,基层行还应妥善做好相应的推广、辅导、维护工作,帮助客户正确使用相关产品。如此,商户们慢慢得便养成了习惯,自觉减少了现金交易频率,进一步压缩假币流通的空间。
(二)不折不扣执行,打造放心网点
一是依法收缴假币。各金融机构窗口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现假人民币应及时予以收缴,严格遵守制度,坚决按照不怕伤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则进行收缴,并严格执行“人民币使用标准”,从根本上杜绝假币从金融机构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在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的同时,基层金融机构还应努力构建人民币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币收付客户放心网点。要强化临柜窗口的服务工作,规范假币收缴、鉴定业务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体一线员工的反假意识和反假积极性,切实履行银行人的职责,对自己负责,对群众负责。要不断提高服务透明度,承诺服务内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假币从窗口再次流入社会的现象,不断提升人民币管理工作水平。
(三)构建培训机制,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反假货币培训机制。基层金融机构应加大反假货币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反假货币资格证书),打造一支过硬的基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队伍。既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传递各类新兴的假币信息,做到与时俱进;也要把反假货币作为日常工作任务,利用动员存款、放贷收贷收息的时间,及时向各开户单位会计出纳、个体户、集市商户等人员传授识假辨假技能,并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传授反假知识,提高人们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断完善考核机制。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建立一套严密的、科学的反假货币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市范围内各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反假货币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适当奖励;对违反收缴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在整个金融系统内作出通报,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做到奖罚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进反假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管理,为基层金融机构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基层金融机构也应从各自实际出发,对系统内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敲定一个奖罚标准。对每年系统内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到位,假币收缴数量排名前几位的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处置,努力在基层行反假一线构筑一道防护门。

⑨ 反假货币知识宣传内容有什么

主要鉴别假币。1.是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法、典型案例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2.是冠字号码查询、贴标等工作情况,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客户假币纠纷的业务流程;
3.是第四套退出流通人民币防伪特征及相关收兑知识
反假货币培训内容是什么?
a,反假货币知识培训考试指的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履职需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现金业务人员开展的反假货币培训及考试。 反假货币的具体培训内容为:人民币理论知识、外币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等。
b,反假币培训项目的意义是:帮助相关人员深入掌握反假货币知识,提高假币堵截能力和现场应对处置能力,保护持币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拓展资料:
1.什么是人民币,它由什么单位发行:
人民币 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 , 包括纸币 和硬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是人民币 。 以人民币 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 发行。
2.假人民币 有那些种类:
假人民币 包括伪造的和变造的人民币 两种。 伪造的人民币 是指仿照人民币 的图案、 形状、 色彩等, 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人民币 。 主要有: 机制假币 、 拓印假币 、 彩色复印假币 和手工描绘或手工刻版印制的假币 。 变造的人民币 是指在真币 的基础上, 通过挖补、 揭层、 涂改、拼凑、 移位、 重印等手段制作的人民币 , 以达到以少变多的目的。主要有: 拼凑变造币 、 揭页变造币 。
3.反假币简介:最初有19家有关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党组书记、副行长周正庆任召集人,1996年至2002年底,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担任召集人。2003年起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扩大为28家,有中宣部、人大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台办、银监会、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工、农、中、建行等。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刘文通,专职副主任为徐方。

⑩ 我国有关反假货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已公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有:
刑法(1979年通过,2011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通过,200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0年)
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各种类型的货币犯罪行为做出了详细的界定,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为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规范反假货币工作的操作与管理,维护持有人权益和国家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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