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Ⅰ 什么是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和加密货币三者如何区分
随着比特币的快速发展和区块链概念的广泛传播,“某某货币”这样的词汇一时间充斥于各类新闻资讯或自媒体文章中,比如“数字货币”、“加密货币”和“虚拟货币”,让很多人傻傻分不清。另外,由于这些“某某货币”在国内并没有非常明确、准确的定义,所以本文就以业内普遍认识对其进行解释。
一、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未打印在纸上或印在金属上的任何货币,所以它是虚拟的,只存在于虚拟世界中。
2014年,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对虚拟货币进行定义:“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其并非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
所以,腾讯公司Q币就是一种中心化的虚拟货币:由腾讯自行发行、管理,可通过微信支付、银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币/RMB比例购买,只能用来购买QQ平台的产品(如游戏道具)和服务,只能单向流通,即不能兑换现金,也不能进行转账交易。
与此类似的还有网络游戏中的点券、直播平台的鱼丸、电商平台的金豆,均属于虚拟货币的范畴。虚拟货币一般由网络运营商发行,发行数量由发行主体决定,信用保障来源于运营商品牌信用,发行数量和定价可随时变更,并且只能在某一个场景中单向流通。所以一定程度上,这一类虚拟货币更像是“玩具”。
但从定义上讲,虚拟货币的范围最大,比特币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但和Q币、游戏点券有着本质的区别,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机构控制,可用于购买某些商品和服务,与法定货币双向兑换定等,所以比特币将比特币定义为加密(数字)货币更精准。所以有些国内证券行业的人士认为,虚拟货币仅指Q币这一类,并不包含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
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定义分歧最大,但统一的部分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呈现的货币,而非纸币、硬币等实体货币,承担了类似实体货币的职能,但能够支持即时交易和无地域限制的所有权转移。
数字货币包括加密(数字)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这也是分歧所在,国内部分权威机构认为,只有央行发行的具备法定地位的数字货币,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去年9月1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称,“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以比特币和以太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没有国别,没有主权背书,没有合格发行主体,没有国家信用支撑,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
注意,数字货币是真实存在于数字世界的货币,不同于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转账,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现有法币的信息化过程,这一类称为电子货币更为精准,但广义上也算在数字货币中。真正的(狭义)央行数字货币还处于研究阶段,未来将和现有法币同时使用,并将逐步取代现金。
三、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是基于某种加密算法创建的数字货币,所以称为加密数字货币更好理解。加密货币并非由任何中心化机构发行,理论上它不会受到政府部门干涉、管控的影响,目前币圈流通的比特币、以太坊、EOS等币种都是加密货币。
密码学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安全的数据交换,密码学创建并分析算法和协议,以便传输的信息不会被第三方改变或破坏。密码学结合了各种科学的原理,其中主要是数学,它提供算法和协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密货币的“加密”是相对于“非加密”而言。非加密数字货币就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发行数量由发行主体决定,有一组人和一个监控网络交易的计算机网络,交易受到中心化机构的监管,钱包地址和交易信息不对外公布等,公司或者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或虚拟货币就是此类。
而加密货币采用的分布式记账系统,共识机制由社区内大部分用户制定,对使用者有很好的隐私保护,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开透明的, 且交易规则不会被某个机构或个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员的监督。
所以啦,在区块链投资领域的各种币种,准确的定位是加密(数字)货币,大众所关注与探讨的数字货币,无论是关于比特币、ICO,还是各国央行关注探索的数字货币,其实质就是加密货币。
Ⅱ 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1、价值不同: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
2、应用形式不同: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如:Q币购买QQ秀。
3、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拓展资料:
基本含义
关于货币的本质,学术界仍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专业术语为通货,主指“流通中的货币”。传统上,货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2.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3.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4.购买力的暂栖处;
5.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
6.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
实际上,上述6条都属于货币的职能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货币本质的逻辑推理和证明:
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交换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双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
Ⅲ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有什么区别
区别:性质不同、发行方不同、流通方式不同
区别一:性质不同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现特指网络虚拟经济中的货币。
区别二:发行方不同
数字货币的发行方是央行,而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则不是央行。
区别三:流通方式不同
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流通;而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
数字货币的特点:
1. 交易成本低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2. 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3. 高度匿名性
除了实物形式的货币能够实现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外,数字货币相比于其它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之一就在于支持远程的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交易双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无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够保护交易者的隐私。
但同时也给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和其它犯罪活动等所利用
他们的含义其实基本上上市相同的。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
数字虚拟货币的几个特征
1. 去中心化
2. 独立的电子钱包
3. 开源代码
4. 衡量发行
5. 可以流通的
投资虚拟货币现在是非常有前景的
券商的固收业务包括:
1. 发行承销、销售交易、投资研究、理财投顾。
2. 发行承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与承销服务
3. 销售交易:国债、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各类固定收益产品的现券交易及回购交易。
4. 投资研究:投资研究业务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全部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交易深度研究,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私募债等各类债券品种。
5. 理财投顾:理财投资顾问业务是指担任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资本中介类融资的投资顾问,这项新业务正在逐渐成为券商债券承销业务和投资交易业务综合价值的延伸。
“券商”,即是经营证券交易的公司,或称证券公司。
在中国有中信、申银万国、齐鲁、银河、华泰、国信、广发等。其实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我国目前总共合规的券商总计106家,其中有20家进入了2014年度的AA级券商行列。
获得AA级的20家券商包括:北京高华、华西证券、东方证券、申银万国、广发证券、西南证券、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国开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国信证券、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中投证券、华福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中信证券。
其中多家公司都是首次登上AA评级榜单。值得关注的是,仍无券商获评AAA级这一最高级别,也没有券商被评为D类或E类公司。
据悉,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
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Ⅳ 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别在哪
法定数字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发行模式和监管机制不同。
1、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国家主权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化货币
2、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没有中心机构发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并不处于现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认可为钱,不具备货币价值。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4)如何区分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加密的、有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
Ⅳ 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区别
一、电子货币:即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本质上是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按照发行主体和应用场景分为储值卡、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 通常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企业、金融机构使用数字化的支付手段,通过网络向另一方进行货币 支付或者资金流转的过程。 一般根据 N.Asokan 的分类方法可以将电子支付系统划分 为基于账户和基于数字货币的两大支付系统。基于账户的支付系统是用户在支付服务提供商处开设账户. 并授权其进行支付,如借记卡、信用卡等结算卡系统,通过网络由“卡 号”找到后天系统的账户账号,根据指令完成账户上资金的流转。 基于数字货币的支付 系统,用户从货币发行处购买电子数字代币,代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实现对商家的 支付,也可以存储下来,在网络环境中起到现金的作用。
二、虚拟货币:欧洲央行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虚拟货币体系报告》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一种未加监管的数字货币,由其开发者发行并控制,被某一特定虚拟社区成员接受并使用。 简单来说虚拟货币由特定主体发行,被特定成员接受和使用,货币价值、用处、 管理和控制均由发行主体控制。 据此定义目前我国的腾讯 Q 币,新浪的 U 币,网络的 网络币等都是虚拟货币。2009 年 6 月以前腾讯的 Q 币等虚拟货币可以兑换人民币, 2009 年之后国家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上述虚拟货币仅能够在特定平台上流 通,不可兑换人民币,不可赎回。
三、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 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货币使用加密算法和加密技术来确保整个网络的安全性。许多加密货币都是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系统,通过私钥和公钥来促进对等传输,实现点 对点交易,公钥必须在区块链上公布,让所有人见证加密货币的归属和交易过程。 发行 方不对货币的价值、用处、存在方式有任何的限制,运行在区块链网络上,价值取决于 使用者。典型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Libra 等。
Ⅵ 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加密货币、代币、通证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为指非真实的货币。
2.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为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为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4.代币(通证):
一种形状及尺寸类似货币,但限制使用范围、不具通货效力的物品,其通证则为代币英文Token的谐音。
二、特点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在另一种说法中,也可称为信息货币。
2.数字货币:
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4.代币(通证):
通常需要以金钱换取,用在商店、游乐场、大众运输工具等地方,做为凭证以使用服务、换取物品等。
(6)如何区分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现阶段数字货币更像一种投资产品,因为缺乏强有力的担保机构维护其价格的稳定,其作为价值尺度的作用还未显现,无法充当支付手段。数字货币作为投资产品,其发展离不开交易平台、运营公司和投资。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所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可以用于数字货币以外的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受到热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数字货币被作为一种货币受到公众的广泛使用,则会对货币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Ⅶ 怎么区别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
数字货币:现阶段我们说数字货币,一种等同于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的核心特点在于,能够实现类似现金的匿名的点对点支付,而其作为货币体系的一次重要突破的背后的意义在于,第一,它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点对点支付,极大地提高了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效率。第二,它的发行和运行完全依靠计算机程序自动实现,且总量恒定,其信用支撑脱离现有的央行的中心化机制。一定程度上加密数字货币的兴起与当前各国货币无锚滥发,一些人对主权货币失去信心有关。
而另一种我们说的数字货币则是基于现有银行货币体系的法定数字货币,也就是现在法定电子货币的升级形态,引入计算机代码运行等新技术,又保持对货币运行的适度掌控力。其核心特点在于,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可编程性,能够有效追踪货币在交易过程中的流通轨迹。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有可能带来更高的交易效率和更低的交易成本,并且通过准确把握货币流向以优化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虚拟货币: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它是虚拟的。大家接触的虚拟货币也非常多,最常见的就是比特币、Q币,或者游戏币。虚拟货币是一种商品,可以用实物货币或者电子货币进行购买。
根据欧洲中央银行定义,虚拟货币是一种未加监管,由其开发者发行和控制,被某一特定虚拟社区成员使用并接受的货币。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公众用法定货币购买的网络虚拟货币只能在某些特定平台内流通,不可跨平台使用、不可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兑换人民币,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不可赎回。
Ⅷ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区别
虚拟货币简单理解的话,具体是指在网络世界中产生的可以用来交易的货币,同时也可以和现实货币,也就是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挂钩兑换,但是与数字货币不同的是,虚拟货币的交易范围非常有限,而且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交易监督和监管行为,也就是说,定价方不是货币本身,而是商户或者是企业,就好比说我们用的Q币,Q点,各种 游戏 点卡等。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数字货币完全公开透明,并且可以全世界兑换实体货币,也可以在现实生活中付账和流通,而且有监管机构,也同样收所有的投资者共同监督。
Ⅸ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有什么区别
1 、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监管的数字化的货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一种电子商务产品,而不是真正的货币;
2 、类型不同: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总量很小,是一种不能无限化的货币,虚拟货币分为三种,分别是游戏币、门户或即时通讯服务商发行的特殊货币(如 Q 币)和虚拟货币 ;
3 、特点不同:数字货币的发行有一定的数量限制,且数字货币没有固定的发行单位,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实名认证,虚拟货币不能与法定货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兑换,但是其价值可以随着发展得到提升;
4 、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价值,而数字货币是不被允许在市场上流动发行的,属于一种商品。
数字货币的风险
数字黄金货币购买力的波动与黄金价格挂钩,如果黄金价格上涨,数字货币会变得更有价值,如果黄金价格下跌,数字货币就会失去价值。由于没有具体的金融规则来监管数字黄金货币的提供者,其以自我监管的方式运作。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特点不同,数字货币具有发行人非中心化、总量有限、地域无限制、匿名等特点。虚拟货币具有不可兑换法定货币的特点,可以在虚拟网络中购买或估值。数字黄金货币的供应商不是银行,因此不适用银行规则。
Ⅹ 你能区分清楚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吗
电子货币: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数字货币:具有分布式记账、独特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应用了区块链等最新数字网络技术的数字货币。数字化工具要成为主权化的货币或者法定货币,还必须获得国家信用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