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平台由什么监管的
『壹』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模式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人民银行即中国的央行为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负责宏观金融政策法规、货币流通和货币的流通量;银监会主要负责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证监会主要负责对证券市场及相关参与者的监管;保监会主要负责对保险市场及其参与者的监管;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债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及外汇市场管理和监管。
『贰』 怎么查看外汇平台是否是正规受监管的
判断一家外汇平台/经纪商是否受监管,就需要去相应的监管机构网站查询券商的牌照!外汇监管的的在于确保融体系的稳定,保护投资和融产品的投资者等的资安全,同时促进融市场运作。
对违反法律的处罚等,都有明确的规范。就是说外汇交易平台被发现了不正规的行为,监管局就会实施处罚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可能撤销牌照和终生不得进行外汇交易市场。可以看出受到监管的外汇经纪商在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基础设施的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其在操作时也会更加规范,更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最严格的五大强国监管机构如下: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日本金融厅(JFSA)。
如果一家外汇交易商持有以上两间监管机构的牌照,基本可以判定其是一个安全的投资平台!当然,接受的监管愈多,越能说明外汇交易商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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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我想知道,现在关于外汇监管,国际上有哪几个主要的监管机构
主要外汇监管机构有以下几个:
一、FSA: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简称FSA)
1、概况 金融服务监管局于1997年10月由证券投资委员会(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Board,SIB,该组织1985年成立)改制而成,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拟成为英国金融市场统一的监管机构,行使法定职责,直接向财政部负责。
●1998年6月完成第一阶段改革,银行监管职能由英格兰银行转向FSA。
●2000年6月,皇室批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拟于2001年执行,届时证券和期货局(Securities and Futures Authority)、投资管理监管组织(Investment Management Regulatory Organisation)、个人投资局(Personal Investment Authority)以及Building Societies Commission、Friendly Societies Commission、Register of Friendly Societies等机构职责,将并入FSA。
2、宗旨 对金融服务行业进行监管。保持高效、有序、廉洁的金融市场。帮助中小消费者取得公平交易机会。
3、目标 依据《2000年金融和市场服务法》,有四方面:
(一)维护英国金融市场及业界信心。
(二)促进公众对金融制度的理解,了解不同类型投资和金融交易的利益和风险。
(三)确保业者有适当经营能力及财务结构健全,以保护投资者。同时,教育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风险。
(四)监督、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
●实现目标的基本原则
(一)重视成本与效益的经营观念。
(二)加速金融服务业的改革。
(三)重视金融管理及金融服务业国际化的本质,维护英国的竞争地位。
(四)在加之于公司的负担和限制,以及对消费者和行业监管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维持公司合理竞争的价值。
4、职责范围 负责监管银行、保险以及投资事业,包括证券和期货。与英格兰银行(BOE)同隶属财政部,FSA负责金融事业管理,而BOE主要任务维持金融稳定。
英国是目前世界上金融服务最完善、最健全的国家,并且通过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对所有在其境内注册的金融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
1974年,美国国会组建了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CFTC拥有监管美国商品期货和期权的使命。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机构的使命被不断的更新和扩大,最近一次对CFTC使命的扩大是在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法案”中体现的。
1974年期货交易主要发生在农产品部门,CFTC的历史说明了在其他部门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期货产业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今天,期货行业包括了大量的高度复杂的金融期货合约;今天,CFTC确保期货市场的经济有效性,它所采取的手段包括鼓励市场竞争,保护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市场操纵和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保证清算过程的中的财务真实性。通过有效的监管,CFTC能够使得期货市场发挥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
CFTC的任务是保护市场使用者免受欺诈、操纵和与商品、金融期权期货相关销售相关的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培育开放、竞争和财务健康的期货和期权市场。
CFTC组织结构包括委员会委员、主席办公室和机构的运作部门。
委员会有5位委员组成,这5位委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相互交叉服务五年,总统任命其中一人担任主席。来自同一政党的委员不得超过三人。
三、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简称NFA)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是根据美国《商品交易法》第17节的规定,于1976年组建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属非盈利性会员制组织。《商品交易法》第17节源自1974年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法》第三章,该部分规定了期货协会的登记注册和CFTC对期货专业人员自律管理协会的监管。1981年9月22日,CFTC接受NFA正式成为“注册期货协会”,1982年10月1日,NFA正式开始运作。
NFA履行的几项监管职责为:
●审核和监督会员必须符合NFA的财务要求;
●制订并强制执行保护客户利益的规则和标准;
●对与期货相关的纠纷进行仲裁;
●审批NFA会员资格,期货代理商(FCMs)、介绍经纪人(IBs)、商品交易顾问(CTAs)和商品合资基金经理(CPOs)都可以成为NFA的会员。
此外,按照第17节授权,NFA履行《商品交易法》中先前由CFTC履行的一些登记注册职能。任何在CFTC登记注册的机构或个人都可以成为NFA的会员,包括所有的期货交易所和任何其他从事期货业务的,只要申请人符合NFA的会员资格条件。此外,自1985年8月31日起,按照《商品交易法》,NFA会员的员工作为“相关联的人”被要求注册为NFA的“联合会员”。CFTC还授权NFA处理场内经纪人和场内交易商的申请注册。按照NFA的规则,所有的FCM、IB、CTA和CPO都必须取得NFA的会员资格。
四、ASIC: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简称:ASIC)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于2001年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成立。该机构依法独立对公司、投资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使监管职能。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是澳大利亚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者。
以上为外汇交易商主要聚集地的金融监管机构,除此之外还有日本金融厅、香港证监会、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等,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交流。
『肆』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伍』 现在外汇平台什么监管最正规
你好,FXCM 全球客户量最多,外汇行业领航者
正规、安全的平台一般具备以下几点资质:
首先,要看的是平台有没有受到监管,这是你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比较好的是受到英国FSA和美国NFA机构监管的平台,当然双重监管更好如FXDD和HY。
第二,平台的稳定性,这点很重要,直接影响到了你的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其次平台 含有外汇、黄金、美元指数等品种。
第三,平台无太多负面影响,口碑较好。开户手续是否齐全,办理开户手续一般都需 要提供身份证、住址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且要代理人和交易商签订合同。
第四,平台的出金问题,选择外汇交易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出金也就成为大家 安心入金和使用普通最重要的衡量标准。
第五、平台客服服务态度好,无论在任何情况都能及时解决问题。
『陆』 国际数字加密资产交易平台正规吗
正规。
国际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合法不合法,要看提供交易的这个平台,是否持有正规国际金融监管牌照。因为提供国际数字国际交易的都是国际金融监管下的国际交易商,包括外汇交易商、期货交易商等。属于国际金融监管的,正规合法。
『柒』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捌』 每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都是由那个机构来监管
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来监管的,但是虚拟货币在国内仍旧处于一个灰色的地带,虚拟货币处于一个三不管的状态。但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些最基本的还是需要做的,比如说公司化运营,网站在工信部进行备案等等。
在国内知名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有五大比特币交易平台,锡谷、时代等山寨币平台。
『玖』 什么是国际货币金融体系
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由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组织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组成。现行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美元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垄断与霸权地位。布雷顿森林体系初建之时,美国的经济实力,无论是以GDP还是进出口贸易或者以黄金(207,0.88,0.43%)储备等指标衡量,在世界上都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从而奠定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垄断和霸权地位。然而,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在美国实体经济在全球中的比重已大幅度下降,但美元依然占据着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垄断和霸权地位。这种垄断霸权地位使得全球流动性的松紧基本操持在美联储手中。在世界主要中央银行中,货币政策的目标绝大多数是单一的,即物价稳定,而美联储仍实行多目标制,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等。从历史上看,经济增长具有内在的周期性特征,美联储货币政策也是周期性地放松和收紧,导致美元周期性地贬值和升值,而在每一轮美元升贬的周期中,总会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金融危机。而危机的解决又离不开始作俑者。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联储通过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向全球13家中央银行提供大量美元流动性,扮演了全球最终贷款人的角色,俨然成为各国中央银行的中央银行。
第二,现行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体系由少数国家(G7国家)居于主导地位,既与当前各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称,又缺乏对储备货币发行国行为的制衡机制,造成现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决策难以反映大多数成员的利益。以IMF为例,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其一,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到挑战,制约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其二,过多地强调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进行监督,而对重要发达国家的监督缺乏有效性,所以不能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及时的预警和有效应对。这种歧视性的监督也导致了IMF与少数成员国之间一定程度的对立关系。其三,因其决策受少数大国控制以及缺少必要的资源和融资手段,故不能扮演国际最终贷款人角色,使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缺少最后的保障——全球最终贷款人。
第三,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存在严重缺失,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全球化与金融监管的国别化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一方面,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混业经营客观上需要全球有统一的监管标准和监管机构,以防止监管套利。另一方面,金融业一向被认为是一国经济的命脉,金融监管权力又是各国经济和金融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现实中对金融业的监管都是由母国自主监管来进行,尚未建立有效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现有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论坛都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不能担当全球监管者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