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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如何征税

发布时间: 2023-01-18 17:45:06

A. 我国2022年对虚拟货币征税

我国2022年对虚拟货币征税详情如下: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正在全球范围逐步扩大,尤其是2019年涨幅明显,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2019年虽然Libra是非常值得热议的海外项目,但中国区块链技术的进展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则在另一角度也牵动着各国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心。的研发带来了巨大冲击,在中国引领之下,全球各国政府陆续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表态,同时也公布了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进展,全球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央行数字货币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值的显著提升,全球各个国家不得不加快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管理。如何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有更加合规的管理,加密货币征税制度的完善仿佛成为了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B. 数字货币需要缴税吗

利用数字货币取得的收入是需要纳税的。因为在中国数字货币不属于货币,不属于货币的话,就需要纳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通过网络等形式购买虚拟货币,然后加价卖出所获得的收益属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范围,在卖出货币之后需要按照资金转让所获得的资金来计算所要缴纳的税款。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需要缴纳的税额

税额应该是包含在销售时的财产原值里的,其财产原值为在网络上买入时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税费。当个人没有办法提供相关的财产原值的证据时,会由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员对财产的价值进行核对,然后根据相关的财产价值算出需缴纳的税费,这样就会避免出现逃税的行为,而且在算税费时,会按照财产转让所相关的适用的税率 20% 来计算,而不是单纯的用个人的所得税的方式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20% ,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确定财产原值。

C. 链乔教育在线|关于数字货币,你应该知道的一切

1、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根据网络资料显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而在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中,任何非有形货币都称之为数字货币。

虽然目前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存在一定分歧,但统一的认知是,以数字形式呈现的非纸币、硬币等实体货币,但承担了实体货币职能,能够支持即时交易和所有权转移的一种货币。

2、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的对比

电子货币:由金融机构发行,不限制使用范围,发行数量由法定货币决定,价值与法币对等。

虚拟货币:由网络运营商发行,只能流通于网络不得支付购买实物,由网络用户用法定货币向 游戏 公司购买所得。如Q币、魔兽金币、网络币等,只能单向流通。

要对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以及数字货币进行区分,需要从发行主体、适用范围、发行数量、流通方式等多个维度进行比较:

目前我国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DCE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推出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DCEP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人民银行先把DCEP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并且,央行的全球货币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准备了。

未来的财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黄金,一定属于区块链数字资产;数字资产将成为金融体系的新宠,成为全球经济变革大趋势。

在Facebook发行加密货币libra 天秤币成为互联网全球金融市场焦点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打造的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从幕后走向台前。对比Libra币与中国拟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不禁惊呼,这难道是中国为全球各经济体准备的“新世界货币”吗?

3、DCEP具备“世界货币”所需的一切条件

对比DCEP与Facebook推出Libra币可以发现,二者在安全性、架构、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优点的同时,针对Libra币无法成为世界货币的设计缺陷,DCEP给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与人民币可以1:1自由兑换,支持连接中央银行;

(2)DCEP采用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双层制度,适应国际上各主权国家现有的货币体系;

(3)DCEP是主权货币,是纸质人民货币的替代,可以确保现有货币理论体系依然发挥作用;

(4)DCEP可以基于特殊设计,可以不依赖于网络进行点对点的交易。

1、数字货币革命,动摇了原有国际经济秩序的地基,成为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时代的战略制高点。

数字货币的到来,源于两条 历史 发展主线的汇合。一是数字化发展,二是货币本身的发展。

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缔造出一个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当各种各样的数字商品、数字服务以及数字资产层出不穷,数字货币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了。

经济数字化使得数据总量飞速增长。研究显示,当前全球数据总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长,到2025年将达到约163ZB(1ZB约等于1万亿GB)。其中,中国的数据总量到2020年末预计将超过8ZB,全球占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过美国跃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这意味着,数据资产的形成、流通、交易、开发等过程都会纳入规范化市场框架中。

为什么不能大量发行传统货币来满足数字经济的需要呢?这与传统货币的性质有关。传统货币是“通货”,也就是可以交换任何商品,使用场合不受限制,由于不携带信息,也很难追溯。这就使得传统货币如果跟随数据量的增长而膨胀的话,直接失去价值尺度职能,也就是变成废纸。而数字货币则不同,它虽然也是“通货”,但却可以携带信息,于是自身具备稳定性,可以作为数据资产的“锚”而不是被数据资产“带飞”。

实际上,最早实践数字货币理念的比特币,其核心属性就是总量可控,从而可以用于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而非被其他商品决定其供给量。当然,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从战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数字化成为经济发展主要趋势之一的大背景下,发行主权数字货币是大势所趋。

2、央行数字货币实施的优势体现

数字货币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数字货币无需网络,用户使用起来很方便,体验度高。央行数字货币不需要网络就可以离线支付,只要手机打开电子钱包就能轻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动支付在通信网络不好的地区,或者手机断网了,就不能使用了,这是数字货币区别于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优势。

其次央行数字货币与普通银行账号相比,最大的差别是颠覆了银行账号体系,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电子钱包。这说明今后将不用再去银行开办账户,只需下载数字货币APP即可通用。银行的部分功能将被数字货币取代。同时人们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宝绑定银行卡,线上线下消费,直接支付数字货币就可以顺利完成。

数字货币可以颠覆纸币使用方式并节省成本。从货币发展 历史 来看,货币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逆的趋势。从古至今货币的形态正变得越来越自由,纸币发展成熟后必然将产生数字货币。同时纸币、硬币的发行、防伪、印制、贮藏各个环节都需要成本,在数字货币时代,这些成本都可以节约,大大增加了生产效率,使得金融交易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数字货币掌握各种资金流向,方便国家征税

以往用现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发票,收入是很难追踪到,因此可以避税和逃税。但是用了数字货币以后,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头,偷漏税的空间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过现金逃税避税再也行不通了,国家很早就要求银行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对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一旦数字货币全面推广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资发放、现金来往都将在银行留有底案,公司及个人所有的账目往来都将透明化,所需要缴纳的税款也显而易见,偷税漏税极容易被查处。

伴随着技术的发展,自原始部落狩猎和采集时期至今,货币已历经多个阶段:

在货币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换——金属交换——纸币、银票——现在的线上支付Q币、电子现金等,都是跟随时代变迁而来。

货币的形态从实物货币、金属货币、待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到数字货币,货币自身的价值依托也从实物价值、发行方信用价值。

货币(信用卡、纸币)需要额外系统(如银行)来完成生产、分发、管理等操作,带来很大的额外成本和使用风险,如伪造、信用卡诈骗、盗刷、转账等。

实现一种数字货币,保持既有货币这些特性,消除纸质货币的缺陷,提升便携、方位、辩伪、匿名、交易、资源、发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数字货币需要一个中心管理系统,但很多时候并不存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记账机构来充当这个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奥会场启动;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六个试点测试地区。

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应用场景逐步丰富,应用模式也是持续创新,系统运行总体稳定,初步验证了数字人民币在理论政策、技术和业务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坚持稳妥、安全、可控原则,以受邀白名单用户小额交易为主,目前参与人数、参与笔数、净兑换的金额总体上还是比较小的。试点过程中各方面对数字人民币都有比较高的兴趣,试点地区用户的积极性比较高,试点场景现在覆盖了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多个领域。

下一阶段,将根据试点参与各方的反馈,不断完善和优化数字人民币技术、业务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数字人民币应用模式,强化数字人民币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产品功能和应用性,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试点地区目前总体上仍然处于试点测试阶段,什么时候正式推出现在还没有时间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经济数字化,无接触交易和支付成为很多人的生活常态。疫情下,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究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国数字货币发展处于什么阶段?数字货币将如何改变支付?对金融体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会带来什么影响?

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会“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上,人民银行新任副行长李波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发展重点是推进在国内的使用。“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进程,我们的目标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货币,而是让市场做出选择,以实现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进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确“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为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

各国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跨境协助与互操作性成为焦点

自2018年年末以来,全球多数经济体陷入全面衰退,加剧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同时科学技术飞速发达,计算机互联网相关技术突破,区块链快速发展。数字货币作技术链接全球金融、数字化、以及区块链整个行业的重要一环,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目前,数字货币使用人数虽然在不断增长,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围内仍占小部分,使用率不超过10%。此外,数字货币与投资操作的相关性很高,大部分过用户仍然集中在炒币,一旦数字货币行情大幅下跌,将影响市场整体信心。

所以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2020年各国政府必然会更进一步,以维持本国现有金融体系为基础针对当前数字货币市场表现提出更为完善的监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识,或许会推动数字货币最终形式的呈现。

在各方监管下,项目发行代币融资门槛提高,进而市场上导致市场项目方质量会提高,加速产业落地;越来越多市场劣质币种淘汰,数字货币创新增多。主流的数字货币或合法介入金融体系,转变成证券、理财等多种形式;新的监管形式下会滋生交易所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央行数字货币可分为批发型与零售型两种类型。批发型主要用于企业间以及金融系统的结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于日常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人民币的起始点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统的升级换代。零售系统效率提高是开展其他所有业务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批发系统、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备可能性。

随着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与推进,跨境支付问题成为热议话题。2019年,泰国中央银行联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开了研究,利用央行数字货币及区块链平台解决跨境支付中的各种问题。跨境支付非常复杂,对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都有影响,这些问题都必须要解决。所以泰国现在只是建立了专用的支付走廊,通过试点项目把可能产生的影响放在可控的范围内。

中国正在研究比特币、稳定币的监管规则,从比特币诞生之初,其定位一直处于争议之中。比特币和稳定币是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本身不是货币。加密资产将来应该发挥的是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正在研究,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应该有怎样的监管环境,虽然可能是一个最低的监管规则,但仍然且必须要有监管规则,以及确保这类资产的投机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

如果想让稳定币这样的加密资产成为广泛使用的支付解决方案,需要更加强有力的监管规则,要比比特币现在的监管更加严格,将来任何稳定币,如果希望能够成为一个得到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须要接受严格监管,就像银行或者准银行金融机构一样得到严格监管。

D. 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原因有以下五点

1 、降低发行成本:与实体相比,发行数字货币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

2 、方便使用:就算在没有网络的情况,数字货币可以像纸币一样使用;

3 、维护个人支付隐私:数字货币能够实现维护个人支付隐私的需求;

4 、保持系统稳定性:数字货币政策更容易保持整个货币体系的稳定性;

5 、有利征税:数字货币可以把握资金趋势,有利于国家征税。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相关内容。

数字人民币简介

1 、使用范围广:在中国国土范围内的商户经营者都需要接受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交易,这就保证了使用的范围与有效性,而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则可以被商家拒绝接受;

2 、无需依靠网络:其他电子支付方式需要联网状态下才能使用,而数字人民币即使没有网络也不影响使用;

3 、不收服务费: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提现时需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而用数字人民币兑换纸币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本文主要写的是 为什么要推出数字人民币 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E.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大潮或开启,将会有哪些利弊呢

2020年极大可能开启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大潮,现在数字经济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加密数字货币带来的挑战。而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制度就成为了其中一个大方向。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大潮为何在2020

首先从2019年至2020年的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数据来总结,据得得智库数据显示,截止北京时间2019年12月31日24时,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总市值为 1927.69 亿美元,2019年全年共计上涨53.35%。

截至2020年1⽉5⽇,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共有数字货币4993种,总市值共计1997.68亿美元。与2019年年初的1257.08亿美元的总市值相⽐,整个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上涨了740.6亿美元,同比上涨58.91%。

由此可以看出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正在全球范围逐步扩大,尤其是2019年涨幅明显,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

2019年虽然Libra是非常值得热议的海外项目,但中国区块链技术的进展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则在另一角度也牵动着各国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心。

Libra的研发带来了巨大冲击,在中国引领之下,全球各国政府陆续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表态,同时也公布了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进展,全球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央行数字货币的刺激加上全球加密数字货币市值的显著提升,全球各个国家不得不加快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的管理。如何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有更加合规的管理,加密货币征税制度的完善仿佛成为了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各国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逐渐完善

2月14日一则美国国税局,免去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也让大家对各国对于加密数字货币的纳税政策有了很大的关注。

美国:国税局免去纳税人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

美国在2014年就发布了“2014-21号通知”,其通知警告加密货币持有人如果不为加密交易缴纳税款,将受到处罚。

2019年10月,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的税收指南并明确表示,出于联邦所得税的目的,仅在投资者能够处置其持有的资产时才识别空投/分叉的代币。

一旦纳税人获得了转让,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的能力,则即将被视为接受加密货币。当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应税交易的价值就是平台以美元记录的金额。此外,纳税人的买卖价格将确定收益或损失是否已发生及其持续时间。

2020年2月美国国税局(IRS)修改了其网页上的措辞,美国纳税人已经免除了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游戏交易的纳税义务。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GAO)的一份报告,美国纳税人对于如何处理加密货币持有和交易仍处于迷雾之中。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2020年税务申报变重要。

英国: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2020年税务申报变重要

2018年,英国数字资产特别工作组提交了一份特别报告后,首份加密数字货币指南问世了。指南阐明了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如何看待加密数字货币的一些重要细节。许多人认为这份指南是对加密数字资产采取更严格的征税措施的前奏。

2019年11月英国再一次发布了针对企业的新加密货币税收指南。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还向一些主要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中心(包括比特币公司)发送了请求,以获取交易所中英国投资者在2019年8月份的交易信息。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似乎在很认真对待数字资产避税一事。这意味着,2020年税务申报将变得尤为重要。

泰国:泰国将对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立法

2019年11月25日,泰国税务总局局长Patchara Anuntasilpa在接受《曼谷邮报》采访时表示,泰国税务部门将通过引入基于区块链的退税系统来改变目前的退税做法,并希望在2020年年中实施该系统。

根据上个月外媒报道称:泰国的财政部长Apisak Tantivorawong宣布了泰国政府对加密数字货币采取的税收框架问题,此次泰国政府对泰国加密数字货币的税收范围非常广阔,涵盖所有的加密数字货币投资回报以及零售交易。

投资者需要在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后支付7%的增值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15%的资本利得税。目前泰国内阁已经批准了2项关于加密数字货币交易的法令草案。

韩国:预计2020年开始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

据《韩国时报》报道,对于出售加密数字资产所得的资本收益,2019年时还没有直接的征税框架。韩国经济和财政部正在制定这项措施,从2020年开始,它将成为税收法案。

韩国经济部某官员表示:“相关的讨论已经开始。修订后的法案将于2020年的上半年起草。”

韩国国民议会也一直在研究一项加密货币税收法案。最终的法案将增加加密数字货币交易过程各个环节的透明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韩国将对出售加密数字资产的资本收益征税。

中国:法院描述比特币为虚拟资产,中国税务机关或出台加密税收政策

2019年7月一家中国法院正式将比特币描述为虚拟财产,从而获得了法律认可。

这一裁决是一家现已关闭的交易所与一名损失资金的用户之间纠纷的一部分。 目前,中国还没有关于加密税收的具体规定,但法院对加密货币作为一种资产的关注,可能会促使中国税务机关出台加密税收政策。2020加密数字货币市场持续火爆,中国出台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也许就在今年了。

除以上国家在加密数字货币的征税政策方面,2020年有计划或者已经行动。其它很多国家也早就针对加密数字货币出台了相关征税政策。

其中包括百慕大,伊朗,法国,新西兰,日本等多个国家都颁布了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当然也有一些国家表示暂时不会对加密数字货币市场进行征税。

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的“利”与“弊”

对于加密数字货币征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问,大家认为加密货币的匿名性意味着很少有人知道交易的发送者或接收者。

但是,政府税收和其他管理人员都倾向于交易所引入KYC(Know Your Customer,即了解你的客户)的指导方针,然后再要求获取这些记录。这样就会导致大家的身份暴露,没有了区块链最初所提出的隐匿性。

这也确实是一个弊端,但其实绝对的自由就是隐患了,现在的世界文明是我们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才获取的,而各个国家的监管和法律正是其中维护社会文明和制安的重中之重。其实去中心化并不代表绝对的去中心化。

目前各国相关政策其实并没有完善,可能最终会达成全球默认规则,但这需要基于加密货币的业务积累,然后用某种分配方式将这些税收按司法管辖区来分配。

换个方式想一想,其实各国对于加密数字货币的税收政策恰恰代表了加密数字货币正在逐渐得到世界的认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国家的监管也对用户有了更大的保障。

现在加密市场的严谨性无法与法币市场相媲美,并且有匿名化的特性,数字货币经常被用于走私、贩毒、洗钱、地下交易等领域,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在全球的接受度也在不断提升,交易量及交易数额逐渐增大,对其进行有效地监管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合理地税收政策自然会被提上日程。

2020年加密数字货币市场应该会得到更大的关注和普及,而全球也极有可能开启针对加密数字货币税收政策的大潮。

F. 比特币征税时代结束!原来它在国外这么火!

7月1日,星期六。

日本全面取消8%的比特币消费税。

7月1日,同一天。

澳洲全面中止比特币的双重征税。

日本与澳大利亚同时减免比特币交易税,一方面代表了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两大经济体对比特币的强烈支持,另一方面象征着比特币赋税时代结束,在国际上正式进入发展期。

因此可以这么说:

比特币的未来,提前而至!

在此数月之前,日本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为一种合法支付方式,同时还为日本数字货币交易所制定了监管框架,这推动了比特币在日本蓬勃发展,日本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

如今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商店、航空公司、旅馆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如日本乐桃航空公司宣布接受比特币支付机票。此外,日本著名的胶囊酒店也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

比特币正在国际上越来越火,已进入蓬勃发展期。去年我们梦想中的比特币未来时代,已经提前来临。你,做好准备了吗?

G. 数字货币是如何赚钱的

文章分为三部分,是我这几天在发的长微博(微博@十一地主)的整理合集,是关于赚钱的。

第一部分,是一些思考总结,网友评论说是逆向思维,我觉得很贴切;

第二部分,是同事的约稿,让我写一下数字货币是如何赚钱的;

第三部分,是提醒炒币的人,要懂得欣赏区块链的美。

第一部分


昨天windows7升级windows10期间,我坐在前台聊天,人事过来问我,你怎么对比特币这么狂热,我让家里人下载公司钱包,说有代币奖励,他们都觉得我像传销的。
我当时在想,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离财富无缘?

1.很多人知道比特币,主要通过媒体报道,而在中国,这些报告基本是负面的。几部委联合通报,通过央视等媒体扩大一下,立马给基本没点“思考”能力的人造成一种负面的印象。我之前试驾特斯拉,和店员开玩笑说,你们要是支持比特币支付就好了,店员疑惑地看着我:“比特币是黑市洗钱的吧,来路不正!”店员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想法,他们相信“公信力”,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思考一些更本质的东西。

2.什么是更本质的东西?钱到底是什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想,除了相关领域的人会去思考,普通人根本不会拿着人民币,思考一下这背后的逻辑。前几天侄子一周岁生日,生日宴上姑父说:“这黄鳝是野生的,大家多吃一些,野生的好呀。”,我就很想问:“为什么野生的好,好在哪里,是口感,营养,或者单纯只是惯性的偏见,养殖的东西为什么不被认可,野生的食材真的都是好的吗?”我这种喜欢问“为什么”的精神,其实是一种深入思考,它让我更加触达事情的本质。而很多人,觉得只要生活过得去,不会去想这些,很大程度上,他们只是活着,而不是想要活得明白。爱智求真,是一种很可贵的态度,它甚至比赚了多少钱还要重要。

3.为什么我想说“爱智求真”的态度呢?这就是向下生长。知道我们生活周围的一切是怎么来的,手机是怎么发明的,技术是怎么迭代的,观念的形成有怎样的逻辑,财富是如何定义的,权力的基础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找答案的过程中,就是向下生长,爱智求真的表现。这些看似离生活很远,实际上无比重要的 探索 ,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起良好的三观。

4.我曾经看过“糖”的知识,知道这种高热量的食物,对于食物匮乏的原始人类来说,总是极具诱惑力的,所以当看到小孩子吵着要吃冰淇淋的时候,我就会微微一笑,这是天性啊。我曾经思考过为什么男人喜欢白富美, 女人喜欢高富帅的原因,在看到女人喜欢化妆,男人喜欢冒险的新闻时,会理解,知道这是演化的结果。这种更底层的知识,就是万变不离其宗的那个“宗”,这也是老子讲的: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5.如果我们不断的向下生长,不断的问“为什么”,把环境给我套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根据自己的思考总结,再量身定制一套穿上,那么我们很大程度上,就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媒体说:“比特币是洗钱的。”我就会问:“为什么他们选中了比特币来洗钱,它有什么特质吗,这些特质可以用在其他地方吗?”别人说:“野生的黄鳝好吃?”我就会问:“野生的黄鳝量少又贵,而养殖的黄鳝饲料配比均衡,营养更加丰富,凭什么说野生的更好?”

6.这样的思维训练下来,我们再去看新闻,看新事物,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别人看的只是新闻,而我们有了更高的视角,自然看到的也更多了。从追时间的人,变成了等着时间,等着趋势向自己奔来的人。

7.希望你成为后面一种人,加油吧。

第二部分

要说解释清楚数字资产是如何赚钱,恐怕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而我能力有限,只能很谨慎地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事情还要回到2008年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当时各国政府为了救市,大量印钞,短期来看确实有助于缓解当下的危机,但这种把隐患抛向未来的做法,从远看的角度看,并不值得提倡。我之前在微博上写:


“我们对于立马能得到的东西,总是趋之若鹜;对于将来更好的东西,总是保持怀疑,这是进化的赌注,在食物匮乏的远古,这是成功的策略,不过在资源丰富的现在,这是失败的策略,人要逃出基因的控制,更新操作系统,实在是太难了,但必须这么做。 ”


直接印钱救市就是牺牲长远利益,解当下之急。
政府的收入来源有两个,第一是征税,这玩意儿征多了人民嗷嗷叫,不利于统治;第二是透支人民的信任,通过央行发行债务,也就是“法币”,人民当下感受不到痛苦,一旦把时间拉长,发现已经来不及了,通过碰撞已经造成,但没有任何办法。
不过在互联网这种没有国界的地方,现实世界里人民对面通货膨胀的无可奈何,终于等到了中本聪。从演化的角度讲,一切都成熟了,自然会有新技术,新发明,新理论冒出来。密码学,经济学,数学等等学科的成熟,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定会催生出“比特币”以及它背后的技术“区块链”的出现。


我们不必在乎中本聪是谁,而是要从 历史 演化的角度里理解,人民对于法币不断贬值的不满,自然会提出新的要求。而货币,自然而然成了首当其冲的领域。
传统的法币,不管政府如何信誓旦旦,不管如何制定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从源头看,它总是收不住的。生活经验也告诉我们,法币是越来越不值钱的,三十年前放在银行的3万元,存在现在拿出来即使变成10万,当事人也觉得大亏,他可能不懂经济学,但他懂购买力。这就是政府滥发货币的害处,法币没有稀缺性,它的原罪就是越来越不值钱,而本质是政府总是透支人民的信任,这是一种无形的剥削。


那么比特币这种数字货币呢,它好在哪里,或者说,玩这玩意儿,是如何赚钱的?
首先,我们要定义一下“钱”。

假设有一种东西,全村子里的人都接受它,认可它,信任它,可以记账,可以拆分,可以流通,可以用来买菜,交学费。这东西看起来像钱,用起来像钱,闻起来也像钱,那它就是钱本身,这种价值来源是全村人的“共识”。
我们不必在乎这东西是一块石头,一支香烟,还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比特币,而 历史 上,确实有人把石头,把香烟当成钱来使用。


如果我们把村子扩大,那么要形成更多的人“共识”,就变得非常困难,只能通过更大的“想象的共同体”来完成,比如一个国家,借由政府,教会等组织来达成共识。要注意,这里的政府,教会,其实是一个第三方,陌生人认可这个第三方,完成信任传递,再可以交易物品,而这里的价值媒介,就是“法币”。
所以钱,说到底是共识。与实物到底是什么,关系并不是很大。


说到这里,我想起《人类货币史》的一个观点,货币具有类似物理上的“波粒二向性”,货币其实是虚实的结合。
我之前一直以为钱就是实物,必须摸得着,现在我的思维发生了改变,而随着无现金 社会 的继续推进,一些新生代甚至会认为,钱就应该是数字化的,实物的钱反而会觉得不习惯。
而我的观点更进一步,我觉得钱应该彻底数字化,而数字化的钱,应该具备稀缺性,自带信任机制,没有人可以控制,高流通性,安全性,高隐私性,以及方便使用。
在这样的思维主导下,我觉得“货币”,就是应该是比特币的样子,它去中心化,数量有限,由数学保证它的稀缺,流通属性好,全世界认可的人越来越多,隐私也做的很好,以后闪电网络的普及,小额支付也会非常方便快捷。


这就是比特币的好。
再来,买比特币是如何赚钱的?
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要倒转一下:假如在未来,比特币就是真正的钱的话,那么法币是什么?它可能不值钱,因为持有它反而让自己的资产持续掉价,这不是很好的赚钱方式。
但是站在现在看,毕竟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还没有大规模普及,很多人也没有听说过,只有少部分的思维跨过了认知门槛,他们本质上,赚的是还没有觉醒的人的钱,他们具有未来思维。


要从终点反过来看现在,那么一切都很清晰了,不要在乎一时的得失,不要在意现在的蝇营狗苟,而是要把目光放长远,目标是星辰大海。

第三部分


很多人并不懂区块链,在他们眼中,这只是用来获利的工具,与股票,外汇,黄金没有别差。在波动中获利,也在波动中爆仓,他们一次次地被追逐着时间,追逐着下次会是怎样,而从来不停下来注视,思考它。区块链的美,对他们来说虚无缥缈,而它的外相反而无比真实,一次次给自己带来高潮与刺激,就在这种追求感觉的过程中沉沦下去了。

而真正的玩家,我觉得可以借用塞尔努达的一句话来表达:
”唯有美和对美的注视仿佛在一个无限放大的瞬间让我们凌驾于时间之上。“

H. 数字货币征税能在一定程度说明其合法化吗

一定程度可以。其实数字货币不存在合法与非法一说,只存在国家的支持程度大小。因为即使界定为非法,由于比特币的去中心化和交易匿名性特征,任何机构都没办法追究到交易者责任。当政府开始收税,而且体会到了虚拟币带来的税收红利之后,中央会直接承认其合法性并对其进行规范,就如同今天的股市交易一样。而目前国内可以进行登录交易的交易所也在增加,例如QUBE和okex,其交易种类也在迅速拓展。

I. 中国数字税地位是

数字经济带来税收新挑战新机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我国数字税离落地有多远
●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对冲疫情影响、重塑经济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
● 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新挑战和新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制度体系的重建,增强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维护公平的国际税收秩序贡献智慧和力量
● 当下我国对数字税正处于研究阶段,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寻找税收制度设计的理论依据,针对中国国情进行制度研究和探讨,至于进一步的立法甚至开征,还有相当长的时间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顾小妍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对冲疫情影响、重塑经济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包括不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在内的业内专家认为,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新挑战和新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制度体系的重建,增强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维护公平的国际税收秩序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表示,我国目前尚未效仿欧盟推行数字税,但随着数字经济的日益发展,数字税可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目前数字经济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技术、市场规模以及落地应用都还有很大空间,当下我国对数字税正处于研究阶段,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寻找税收制度设计的理论依据,针对中国国情进行制度研究和探讨,至于进一步的立法甚至开征,还有相当长的时间。
数字经济发展迅猛
传统税制受到冲击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网红经济迅速兴起,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网络直播等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者大量增加。据有关数据显示,2019年新就业形态的平台企业员工达623万人,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7800万人。同时,疫情常态化之下“买菜靠网购,吃饭靠外卖,教育靠网课,开会靠视频,全民直播带货”,“宅生活”激发大量“宅经济”,涌现大批“宅就业”。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对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中提到,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可以预见的是,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会不断提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加剧,各国都在探讨数字税的问题,我国也需要摸索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
“现在提出‘数字化新税制’是非常迫切的需要。由于数字经济的深度发展,数字化改革已经不只是数字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整个市场经济共同面临的挑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是一种基于数字化经济的新经济形态,它是传统税制优化升级后的新税制。这就表明了数字化逐步融入企业的生产发展之后,数字化进程对于整个税制同样发起了挑战,传统税制需要结合数字化工作进行升级改革。目前,我们国家18个税种都受到了数字经济的影响。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传统税制受到一些冲击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比如有人提出,传统的征税理念、征管制度、征收技术、税收管辖和税源分享办法等,已远远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对此,施正文表示认同,他认为“原本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之上的传统税制有待改良”。
“目前,数字化发展速度太快,而关于税务方面的政策调整还是在传统框架内进行。而由于线上的税收征管制度并不完善,企业和个人之间直接通过互联网平台发生的交易行为目前是没有办法征税的,并且我们国家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没有制定协助收税的相关要求与规定,所以国家征税尚无法波及互联网企业。这就出现了诸如电商企业发展迅猛却又在政策上避税的现象,造成了国家的征税问题,继而影响了企业间的公平性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质量。”施正文说,“互联网企业实则存在着税收和税源背离的问题,其收入可能主要集中在一些数字企业发达的地区,但实际创造用户价值和承担缴税的消费者(税源)却分布在全国各地,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不公平性进一步加剧。”
在刘尚希看来,数字革命对人类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不仅影响企业组织架构,对相关法律、制度等也可能带来颠覆性改变。现在主要的税种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未来无论是税收征管、税种、税基等,可能都需要进行适应性的改革。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会带来一个税收上的问题,即税收的征收究竟应该在生产地还是消费地?虽然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下,也存在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但互联网经济加剧了这个矛盾。”刘尚希说,比如发达地区有个数字平台,可以向全国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税收该怎么在不同地区间分配呢?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下,“我们的传统税制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大”。
理顺税制设计思路
完善税收配套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要素,传统税收制度、政策及税收征管面临挑战,各国已在开展适应数字经济趋势的税制调整。
2019年7月,法国率先通过数字服务税征收法案,英、德等欧洲国家相继发布征税意向,美欧关于数字税的激烈博弈,引发各国对数字经济税收政策议题的关注。正因如此,不少学者指出,目前,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世界第二位,理顺相关税制设计思路、完善税收配套政策,对于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到底何谓“数字税”?数字税,即数字服务税,由欧盟委员会在2018年3月提出构想,不到3年的时间就吸引了至少23个国家立法征收,涵盖欧洲、亚洲、大洋洲和非洲。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各国财政吃紧,加拿大等国在近期宣布了征收数字税的计划,这一新税种大有席卷全球之势。
据施正文介绍,数字税主要目的是解决国际上跨境进行数字服务的征税问题。传统的国际税制通常以企业所在注册地为基本对跨境企业实施征税,但一些数字企业在提供跨境服务时并不需要在当地建立常设机构,那么由于没有在对方国家领土内建立企业,这些数字企业则可以既产生盈利,又无需向对方国家缴纳税费。目前,这种冲突主要体现在欧洲和美国两地,因为规模较大的数字服务供应商基本都在美国,但是产品服务、在线广告、在线销售以及媒体互动等大部分消费行为却在欧洲或是其他国家,而这些大型数字企业从不向欧洲等国缴税,引起了欧洲国家尤其是法国的不满,所以国际上也一直在寻找数字税征收的解决方案。自2019年开始,以法国为首的欧洲国家就在反复强调财政公平以及征收数字税,但由于美国以增加关税为由进行施压,这些建议不断被搁置。
刘尚希认为,世界各国都在探讨数字税,它可以理解为一个税类,也可以说是一个税种,或者是一种税收措施。大家都在基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采取一些新的税制改革措施,世界各国都在摸索,我们可能也要跟上相应的步伐。
有业内人士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中国此前在数字税领域一度低调,不过近期情况开始出现转变。2020年1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文章《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提到,要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塑造新的竞争优势。
2020年末,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光耀表示,是时候对数字税收进行总体研究了。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平台价值来自用户,基于“用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作为公众代表,政府是否有必要像征收自然资源税一样,对平台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值得深入研究。
据了解,中国正被呼吁提上议事日程的数字税,主要针对的并非跨境交易,而是快速增长的中国国内数字经济。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2万亿美元,居全球第二,占GDP的比重超过30%。
规模庞大的数字经济,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困扰和隐忧:数字经济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造成竞争不公平;一些平台凭借其主导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千人千面”或大数据“杀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趋凸显。
充分运用数字技术
加强数字税收监管
改革之路并非坦途。
“由于目前我国尚缺乏关于数字化税收制度的顶层设计,所以目前有必要去考虑一些关于税制构造、征管方式等问题的根本改变。”施正文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将传统经济政策完全抛却,当前传统经济在我国还是占据50%的比例,所以对于传统经济仍可以通过优化升级将政策与现实更好的匹配,而对于数字化经济产品,则需要我们去做一些根本性的改变和创新。
对此,刘尚希也表示,基于数字经济的新税制,需要不断摸索,很难一下子就设计出来。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指出:“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产业链复杂,一些新业务模式甚至处于税收征管的空白地带,加大了税源管理难度和跨境交易监管难度。目前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利益严重不对等,多边性质的协调方案始终难以得到实质性推进。”
中国的数字税仍在研究阶段,也有一些监管层、专家以及企业家进行了探讨。比如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首席执行官丁磊曾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数字税”预判研究和储备应对。
对于我国如何完善数字经济的税收体系,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制度设计之外,还要健全税收征管机制,组建专业化税收征管人员,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方位加强数字税收监管。
对此,施正文给出了四方面建议:其一,在缴税主体方面,未来在数字经济的环境下,用户在消费的环节中创造出巨大的价值,这是以往传统环境下所不能比拟的。因此,目前可以考虑在消费和分配的环节面向自然人进行征税,也就是考虑通过买方缴税的形式收取税费,致力于买方在购买产品时直接缴税的方式来完成收税这一工作,降低企业所得税,增加个人所得税。
其二,国家也可考虑利用“销售税”代替“增值税”。目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它是对于生产、流通到销售、零售所有环节征收税款,主要是针对以工业为代表的传统经济,以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但目前的新经济日益趋于扁平化,并不需要经过如此多的环节,所以现在很多国家也在考虑开征“销售税”,来代替增值税。我国的海南自贸港使用单独的税制,其目的也就是要取消增值税,把原先多环节的税费征收变成零售环节,它实际上就代表了我国目前发展和改革税制的一个尝试。
其三,在税收监管方面,期待借用新技术与第三方平台协助进行税收征管。数字化经济发展后,企业避税的手段增加,但是税收监管的手段也同样增多了。新近发展的通信信息技术同样可以帮助国家进行征税,例如,平台方的大数据可以帮助保存网上交易平台的电子化凭证并追踪到个人的消费记录,所以未来势必要增加与互联网企业、各第三方交易平台税收征管的协同工作。
其四,国家需要解决税收收入的收益权问题。不同省份合理划分税收收入,是保障地区经济公平发展的重要前提。过去按照企业生产地和注册地来划分税收管辖地的政策,已经不适用于目前的数字化生活。消费者创造了巨大的用户价值,消费者所在地有权对其征税,所以日后也需要考虑根据消费品零售总额来划分税务征收,而非互联网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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