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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安置房出售怎么征税上海

发布时间: 2023-02-08 09:49:19

1. 上海华欣家园动迁房出售怎么缴税

1、首先你要分清你的动迁安置协议是属于一般动迁安置协议还是货币化安置协议。

2、如果你是一般的动迁安置,并且你的产证登记日已超过5年了,又是唯一一套住房出售的,那你在办理该套房屋出售时,只需支付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即可。如果产证登记日未满5年,那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即以保证金形式支付,普通住房为成交价的1%,非普通住房为成交价的2%。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可按比例退还。

3、如果你出售的动迁房是属于货币化安置的,那你的这套动迁房就属于商品房性质。如果产证登记日没有超过5年的,办理出售手续时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实际以各区交易中心内税务机关的征收办法为准),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保证金形式支付,普通住房按1%缴纳、非普通住房按2%缴纳)。如果产证登记日已超过5年了,并且是出售的唯一一套住房的,则只要在交易过户时支付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即可。

4、如果在前一年内已购房,则在出售产证登记日未满5年的动迁房时,带上新购房的产证及相关单据,予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2. 动迁房买卖税费

满三年才能交易过户!卖方缴纳百分之一的个税,你缴纳契税(普通住宅缴纳百分之一,非普通缴纳百分之三)

3. 上海动迁安置房,满三年了,出售,要加几种税费。上海东迁安置房满三年了,出售要加几种税费

动迁安置房满三年出售,跟普通的二手房出售税费是相同的,一般如果不是潍坊,那么满三年的税费应该是在1.5百分之

4. 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是怎样的

现如今,建筑业发达,为了更好的建设,及城市的美化,很多房地产企业征收老房子的土地,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拆迁补偿。但是拆迁补偿也是需要纳税的,到底需要怎样进行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呢?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困惑,下面律师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房产企业拆迁补偿如何纳税
1、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成本价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000平方米×(6000万元÷50000平方米)=480万元。同时,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成本8000万元,拆迁户货币补偿75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750万元。全部契税的计税依据为48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9230万元。
2、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每平方米的货币补偿标准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750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3000万元。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00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750万元。
3、拆迁过程中,货币补偿部分以实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就地安置部分应以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价格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即回迁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为8000元/平方米×4000平方米=3200万元。全部契税计税依据为3200万元+8000万元+750万元=11950万元。
二、 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相关规定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评估价格、土地基准地价两种方式确定。
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了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拆迁补偿费等。在实际征管中,拆迁补偿费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补偿,货币补偿可直接并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中,而房屋安置补偿的计税依据在上述文件中并未明确。
而同为财产行为税的土地增值税,对该问题已有明确的政策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的确认方法与上述条款规定相同,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基于对拆迁过程中房屋安置补偿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在征管上尚未明确的现状,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以单位面积应支付的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费用核定其契税计税依据。而部分省市是以新建房屋的市场价格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可见各地执行不尽一致。
房产企业拆迁补偿纳税是怎样的,对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可以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来确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还需要您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网络搜索中国企业拆迁专家律师网,或者直接点击www.qycq.cn,用法律的武器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上海动迁房买卖新规定是什么

近年来上海不少旧城区进行改造,政府通常会补偿给被拆迁人安置房或货币补偿。通常情况下政府分配的安置房对其上市交易是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上海动迁房买卖新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根据上海市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动迁安置房房地产权证后未满3年,是不能进行转让、抵押的;除非是依法发生房产继承等非交易行为或者是由政府部门按照规定回购。

2、 其中房产证满3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大家签订动迁协议,或者是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时间来计算的。不过通常情况下,签订动迁协议的时间会早于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时间,因此安置房的起算时间通常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时间开始计算的。

3、 根据国家颁布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要以政府为主导;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进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要二轮征询,政府第一次主要征询居民的改造意愿;第二次主要征询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

4、 上海旧区改造实行数砖头+套型保底的新机制,也就是说房屋价值补偿=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其中价格补贴指的是基地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补贴系数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套型面积补贴针对的是房屋普通不独立成套的情况,其补贴的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

我总结:关于上海动迁房买卖新规定是什么,我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上海动迁房买卖规定有所了解。想要了解动迁房 其他 方面的详细情况,我们可以咨询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

6. 拆迁安置房卖掉要交税吗

拆迁安置房卖掉要交税。具体如下: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7. 安置房怎么交税

安置房如何交税,视情况而定。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分不需要另行交税,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部分,需交纳契税。具体来说,根据国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税。

8. 政府拍卖安置房怎么收税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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