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金融如何支持碳中和
A. 綠色金融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的功能有
所謂「三大功能」,主要是指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
通過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強制披露、綠色評價、行業自律、產品創新等,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向低碳項目、綠色轉型項目、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傾斜。
通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綠色和棕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
B. 實現碳中和,綠色金融如何助力
近日,《中國銀行保險報》獲悉,銀保監會將研究完善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規范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產業,加強環境和 社會 風險管理,提升綠色金融專業能力和金融服務質效,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工作,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去年9月,我國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隨後,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均對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達成進行了部署,並提出了需要實現的量化目標。
綠色金融機遇與挑戰並存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超過11萬億元,綠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項目的貸款余額及增幅規模位居前列。
綠色信貸環境效益也在逐步顯現,按照信貸資金占綠色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計算,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每年可支持節約標准煤超過3億噸,減排二氧化碳當量超過6億噸。
得益於綠色金融政策的加碼,以綠色債券為主的ESG主題債券也快速發展。截至2021年2月底,符合境內綠色認證標準的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累計超1.2萬億元,2016年以來連續5年發行規模超2000億元,為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著碳中和目標的確立,綠色金融需要發揮更大作用。2021年中國銀保監會工作會議提到,積極發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信託。央行行長易綱日前也明確表示,央行已經把綠色金融確定為今年和「十四五」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推進。
據行業估算,為了實現碳中和,到2030年就需要約22萬億元的投資。如何滿足這么龐大的綠色投融資需求,需要包括金融體系在內的市場資金充分參與,對於我國的綠色金融體系而言,既帶來機遇,也帶來不小的挑戰。
創新綠色投融資模式
2012年起,原銀監會制定發布《綠色信貸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勵引導銀行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的支持,注重防範環境和 社會 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和 社會 表現。目前,我國已逐步構建起一套綠色信貸政策體系。
在此基礎上,近年來,銀保監會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發展能效信貸、綠色債券和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 探索 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
今年2月9日,全國首批6筆碳中和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合計發行規模共計64億元。這是全球范圍內首次以碳中和命名的貼標綠色債券產品。3月18日,國家開發銀行發行了首單碳中和專題「債券通」綠色金融債券,發行規模約200億元,是目前全市場發行金額最大的專項用於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綠色債券。此外,市場上還先後落地了市場首單碳中和證券化產品、首單碳中和並購債權融資計劃、首單綠色權益出資型票據等碳金融產品。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分析師馮琳指出,碳中和債券是聚焦碳減排目標的綠色債券,屬於綠色債券的一種。銀行機構創新推出聚焦碳減排的碳中和債,有利於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更好發揮綠色債券這一重要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綠色發展的功能。
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的信貸投入和創新力度也在加大。不久前,興業銀行制定了新一輪五年發展規劃,提出2025年全行綠色融資余額突破2萬億元。近日,該行還落地了首例以遠期碳匯產品為標的物的約定回購融資項目,通過「碳匯貸」綜合融資項目為福建一家林場發放2000萬元貸款。
也有銀行結合所在地發展特色和產業支持政策,不斷創新推出綠色信貸產品。如郵儲銀行的光伏貸、建設銀行的綠色智造貸、農業銀行的油茶貸、湖州銀行的綠色園區貸等。部分綠色金融業務領先的機構,也在綠色供應鏈金融上不斷創新,綠色設備與綠色產品買方信貸、保理等綠色供應鏈金融產品不斷涌現。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遙表示,環境權益抵質押貸款、碳中和債等創新產品的出現,顯示出金融機構在碳中和背景下的創新活力。未來,創新應當成為發展綠色的重要抓手,持續增強綠色金融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在碳中和的背景下,金融機構需要不斷向低碳產業傾斜,加強對綠色產業的支持。與此同時,立足強化減排的目標,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汽車 、碳捕獲與封存等綠色產業發展潛力巨大,也將為銀行帶來可持續發展機遇。
光大證券研究所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表示,結合2020年的貨幣政策,預計2021年有關部門將在MPA(宏觀審慎評估)考核體系中進一步加強對綠色金融的考核,促使銀行加大對綠色金融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同時,氣候投融資將日益成為銀行綠色金融重要領域,銀行綠色金融債券發行力度也將同步加大。
健全綠色標准,防範綠色風險
據悉,當前商業銀行拓展綠色金融業務仍存在一些困難,例如目前各個行業和國內外綠色標准不完全統一、信息披露制度不夠完善。同時,氣候和環境變化的影響尚未納入綠色金融風險的系統考量之中,這些制度建設的短板無形中使得金融機構參與綠色金融項目的難度和風險加大。
中金研究院副總經理周子彭認為,為了更好實現綠色發展目標,國家應統一綠色金融的標准制定,健全綠色信息的披露機制,完善「外部性內生化」的政策激勵,全面發展多元化綠色金融市場,加強培育綠色投資理念,將環境風險納入監管政策考量。
《中國銀行保險報》了解到,目前銀保監會正在推動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工作。去年,銀保監會已與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氣候友好型的綠色金融產品,加大對氣候變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時,銀保監會還鼓勵金融機構借鑒國際良好實踐經驗,加強融資項目的環境與 社會 風險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積極參與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下一步,銀保監會還將研究完善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發展綠色金融,規范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產業,加強環境和 社會 風險管理,提升綠色金融專業能力和金融服務質效,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工作,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魯政委表示,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未來一是要降低高碳資產配置,二是要逐漸建立全面的氣候環境風險管理體系,三是要加強氣候相關信息披露。
C. 碳中和政策支持:碳交易與綠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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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本文聯合鋼鐵有色、能源化工、建築建材、電新、交運、輕工、新能源車等行業,從碳約束和碳交易機制對各行業的影響入手,挖掘各行業供需格局和價格變化帶來的投資機會。本篇為您精選報告第三章:碳中和政策支持:碳交易與綠色金融。
(一)碳交易:配額和定價
在減排量市場蓬勃發展的同時,中國也緊鑼密鼓的將建設配額交易市場的計劃提上了日程。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該通知打開了我國建設碳市場的大門。隨後十年中國政府又出台了各類政策,不斷 探索 ,把試點經驗推廣全國,並最終於2021年1月通過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該文件明確了有關全國碳市場的各項定義,對重點排放單位納入標准、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交易主體、核查方式、報告與信息披露、監管和違約懲罰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定,是中國碳市場發展的又一里程碑。
我國的配額碳市場建設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重要部分:1.確定覆蓋范圍和目標總量;2.確定配額分配;3.測量、報告與核查(MRV)以及4.履約機制建設。
確定配額總量和覆蓋范圍:2018年,國務院通過《全國碳排放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明確了全國碳市場總量和配額設定原則。配額總量設定的方法通常有兩種,分別是「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前者從宏觀角度出發,按照碳排放強度和碳排放總量的減排目標,結合經濟發展水平制定配額;後者則從實體企業出發,根據控排企業的年排放量之和,估算配額總量。中國目前採取兩種方法相結合的原則。全國碳市場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八大行業,包括原油加工、乙烯、電石等18個子行業。除此之外,其他企業自備電廠也按照發電行業納入。
分配方法:配額分配有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兩種方式。常用的免費分配的方法包括 歷史 法、 歷史 強度法和基準線法。有償分配主要分為拍賣和固定價格出售兩種。目前我國主要採用免費分配的方法,未來會逐步增加有償分配的比例。
MRV:MRV是一個名片語合,即「報告,測量與核查」(Measurement,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是監督碳市場正常運行必不可缺的流程。國家發改委和生態環境部多次發布做好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排放監測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履約機制:碳市場的履約包括兩個層面內容:一是控排企業需按時提交合規的監測計劃和排放報告;二是控排企業須在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按實際年度排放指標完成碳配額清繳。履約是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要環節,如果缺乏完善的履約機制,那麼碳市場的公信力和約束力會受到沉重打擊。盡管我國不同的碳交易試點城市具有不同的未履約處罰方法,但從履約率上來看,除重慶外的6個試點城市的 歷史 履約率均在96%,可以認為國內的碳市場履約機制較為完善。
交易情況概覽:截至2019年,七個碳交易試點中,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和深圳五個試點地區已經完成了六次履約,湖北和重慶地區已經完成了五次履約。納入七個試點碳市場的排放企業和單位共有約2900多家,累計分配的碳排放配額總量約62億噸。2019年七個試點碳市場累計完成配額交易總量約2291萬噸,達成交易額約7.7億元。成交價格方面,北京的成交均價最高,達到了55元/噸,湖北的成交總量和成交規模最大,但價格偏低,只有22.6元/噸,重慶的成交均價最低,只有16.7元/噸。試點成立以來,成交量逐漸上漲,說明企業已經接受碳市場,並積極進行碳管理。但是從平均成交價上來看,我國的平均碳價偏低,距離為達成《巴黎協定》目標的75-100美元/噸還有相當長的距離。
(二)綠色金融:支撐與杠桿
1、 歷史 背景和基本概念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呈指數級增加,但是人類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的認識明顯存在滯後性,而從認識到負面影響的嚴重性再到 探索 出合理、健全的解決途徑又需要一定時間。直到20世紀後期,人類才意識到環境污染、氣候變化問題不是在源頭上通過政策控制或是在末端通過技術治理就能解決的,還需要資源的合理配置,引導資金流向綠色產業。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的概念應運而生。
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金融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 社會 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 社會 的可持續發展。
2、發展歷程
綠色金融作為環境經濟學的一個分支,是一門較為典型的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交叉學科,其發展離不開人類在自然、人文科學領域的一系列新認識。在此部分中,我們將從理論和實踐這兩個角度出發,總結相關的理論和重要的 社會 歷史 事件,梳理綠色金融概念誕生的全過程。
人類對於環境污染問題的認識和氣候問題一樣,也始於20世紀中期。1952年的倫敦霧霾事件導致了近12000人喪生,為各國政府敲響了警鍾。1962年《寂靜的春天》一書在全球范圍內名聲大噪,引起了人類對於環境問題廣泛的關注。1972年智庫「羅馬俱樂部」發表《增長的極限》一文,首次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引發了經濟學界對於環境污染的外部性所產生的市場失靈的廣泛討論,環境經濟學就此誕生。多數經濟學家認為,由於環境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即無排他性有競爭性,產權不明晰,很難通過傳統手段解決(本章開頭提到的政策限制和末端治理)。金融行業的主要任務本是將資本分配到最具生產力的行業使得投資回報最大化,學術界認為充分發揮金融配置資源的功能,推動資本流向環境友好型的企業,獲得長期投資價值是對傳統手段的重要補充,綠色金融的概念就此誕生。
實踐領域,1974年,聯邦德國成立世界第一家專注於 社會 和生態業務的「道德銀行」(GLS Bank),成為綠色金融的早期 探索 。1992年,聯合國環境署(UNEP)與多家銀行聯合發布了《銀行業關於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標志著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銀行計劃(UNEP BI)的正式成立。199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該計劃延伸到保險業,與瑞士再保險等公司發布《保險業關於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書》。1999年,時任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發起成立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的倡議,呼籲全球企業履行 社會 責任、做良好企業公民。這一契約擴大了綠色金融的內涵,除環境外,人權、勞工、反腐敗等原則也被納入了投資機構的考量之中,時下熱點ESG(環境、 社會 和企業管治)投資也起源於此。隨後聯合國又發布了可持續投資原則(PRI,2006)、可持續保險原則(PSI,2012)和可持續銀行原則(PRB,2019),這三大原則共同構成了當今聯合國綠色金融體系。原則發布後,世界上多家知名金融機構紛紛響應。截至2019年,中國國內的華夏基金、博時基金、南方基金等22家金融機構簽署了PRI原則。
3、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概覽
中國是全球首個建立比較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經濟體。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引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建立首個由中央政府部門制定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體系。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標准建設正加快推進,綠色金融統計制度不斷完善,市場主體環境信息披露日益規范,環境執法信息主動採集機制逐步成熟。同時,中國也是全球綠色金融的重要倡導者和引領者,2016年杭州G20峰會上,中國倡議將綠色金融納入議題(首次),2019年發布了《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全球共27家機構簽署。
市場規模方面,2015年中國綠色金融資金總需求僅為2500億元,2018年已快速增長到2.1萬億元,但總供給為1.3萬億元,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缺口為0.8萬億。根據德意志銀行的預測,中國綠色金融市場規模或將在2060年增至100萬億元人民幣。近年來,我國的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的規模也迅速擴大,2020年末中國綠色貸款余額已達到11.95萬億元人民幣,位居世界第一;同時中國以3862億元人民幣(558億美元)的貼標綠色債券發行總量成為2019年全球最大的綠色債券來源。
信息披露方面,我國市場主體環境信息披露方面日益規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質量明顯提高,重點排污上市企業被要求強制披露環境信息。約有27%的A股上市公司發布了環境、 社會 及管治報告,滬深300公司中這一比例更是高達86%,但離港股84%的上市公司發布ESG報告還有一定距離,未來發展空間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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