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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金融監管水平

發布時間: 2022-05-06 22:20:52

『壹』 如何提高金融風險管理水平

在普通人的眼中,金融似乎就是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機構、股票、債券、資產證券化??似乎只有大中企業才會與金融運作有所牽連。相比之下,小微企業通常更關注產品產銷,只要銷量持續增長,收入不斷攀升,就會忽視其他方面特別是金融風險。
然而,一旦企業面臨金融風險出現的問題,就無法立即運用相應的手段化解危機,而蒙受重大損失,甚至瀕臨破產的危險。所以,在金融已經滲透到市場經濟每個角落的現在,小微企業首先要重視金融風險,改變缺乏正確的風險管理意識的現狀。
小微企業面臨的常見金融風險
實際上,金融風險並不是由企業自身決策所決定的,而是企業外部的一種客觀存在,具有普遍性。由於小微企業規模的限制,其中最常見的不確定性企業金融風險,是源自金融市場風險,其主要表現有:匯率、期貨市場變動帶來的原材料成本及市場價格變化,從而帶來盈利能力的風險;資金供應變化帶來的資金問題,從而導致持續經營能力風險等。
在金融風險面前,並非所有的小微企業都會招致厄運,其結構性差異還是較為明顯的。許多資信狀況好、資產收益率高、經營機制靈活的小微企業往往能合理規避風險並不斷發展壯大。以張江高科(6.59,0.07,1.07%)技園區為例,每年都有小微企業由於良好的管理發展並上市,但是每年經過大浪淘沙,也有很多小微企業因為經營不善造成資金鏈斷裂而被淘汰關閉。可見,科學的企業管理才是防控應對風險的王道。
金融風險的控制方法,一般分為控製法和財務法。(1)控製法是指在損失發生之前,實施各種控制工具,力求消除各種隱患,減少金融風險發生的因素,將損失的嚴重後果減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種方法。(2)財務法是指在金融風險事件發生後己造成損失時,運用財務工具,對己發生的損失給予及時的補償,以促使盡快恢復的一種方法。
在金融風險已經席捲的情況下,小微企業受規模限制,企業缺少差異性和制衡機制,金融風險的控制採用財務法比較恰當。
精細化財務管理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小微企業如何通過財務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來防範金融風險?
首先,要確立以金融風險防範為中心的財務管理目標,突出財務管理的中心地位。在國外,企業已將金融風險控制上升到企業戰略高度,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已逐步發展到企業全面風險管理層面,成為體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方面。
為此,小微企業的領導者要立足自身實際,大力推行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和方法,並選擇恰當的財務管理方式促使企業管理邁上新台階。例如,可用現代信息技術或專業軟體實現對財務的科學管理;也可以藉助外力,通過外聘專業財務管理團隊的方式迅速提升管理水平。目前張江高科技園區已有專門為小微企業輸出財務管理服務的公司,助其在較短時間內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
其次,要建立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風險評估體系。小微企業中並沒有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為使企業金融風險的防範具有連續性和專業性,必須建立系統的企業金融風險評估體系、財務管理體系,包括:風險定量評估系統,實時預警機制,定期報告制度。如:對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上的項目進行分解,挖掘出經營活動各個環節暴露的風險,以及所能承受的風險種類和大小。在這個評估過程中,要考慮四個因素風險的數量和程度、企業自身管理風險的能力和條件、風險管理的外部環境條件及風險管理的成本。一旦發現金融風險,應立即發出預警信號,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再次,建立科學的決策應對機制並採取相應的金融風險管理手段。
在目前金融風險的陰影下,經濟不景氣時期,小微企業的第一反應就是要削減成本。但是削減什麼?應該在哪裡投資來增加競爭力並為將來的發展作準備?
可以通過多元化財務管理渠道,採取多管齊下的管控手段。
(一)加強財務管理,多渠道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以增強抗風險能力。
以出口企業為例,缺乏核心技術和核心品牌導致的談判能力低下和出口企業的低利潤局面短期內很難得到改觀。原材料成本的大幅上升,再加上人工成本的上升,人民幣匯率升值使不少小微企業不堪重負。所以,可以通過合理降低庫存、整合供應鏈集中購買、從企業固定成本尋找壓縮空間、合理部署原材料的購入和投入周期等方式,來達到成本降低和原材料合理供應的目的。
(二)建立以資金管理為中心的財務管理方法,努力拓寬籌資渠道,並注重自身資金積累、合理分配。
目前不少小微業普遍陷入融資難、收賬難、訂單少的困境,尤其是出口企業的問題十分突出。雖然銀行、財政等均對小微企業有著不同力度的支持,但是融資難的呼聲仍然非常之高。有關數據顯示,小微企業發展所需的資金,65%以上依靠自有資金或原始積累,20%左右通過金融機構借款,而通過企業上市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的比例還不到1%。為此,小微企業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積極爭取銀行融資,不斷改善企業資信狀況,著力開展長期合作。二是積極探討其它融資方式,如股市主板或創業板上市,謀求健康快速發展。也能藉此推進財務管理水平的快速提高。三是尋求民間借貸。這種方式需要小微企業謹慎把握,一般作為短期應急之需,並要求企業財務管理有著非常高的管控水平。四是要把原始積累和留存收益作為企業所需資金的主要來源。嚴格防止將利潤分配於非生產領域。五是要加強企業各個環節的資金管理,努力挖潛增效,減少非生產性支出,爭取使每一分錢都能實現效益最大化。通過節流來積累資金,擴充資產,為企業長足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增強財務管理投資分析和決策能力適度控制發展規模。
由於目前國際和國內市場的變化,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均促使小微企業展開投資活動。然而,小微企業規模有限,精力也有限,想在短期內迅速膨脹是不太現實的。在資金並不寬裕的情況下,應堅持量力而行,適度控制。要充分考慮主業的盈利情況和所投項目的回報能力,確保企業有足夠的承受能力,不致因投資失誤而把企業逼向絕境。
按照規定程序科學合理地進行決策,是項目投資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小微企業應當堅決摒棄以往靠拍腦門做決策的傳統模式,注重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決策之前要進行充分的論證分析,深入開展可行性分析,把風險降到最低,提高投資的成功率。
在當前國內外經濟環境十分艱難的情況下,小微企業必須採取非常措施,創新管理方式,不斷加強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激發企業活力。

『貳』 如何加強金融監管統籌協調

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撰文表示,近年來,我國金融業跨界經營迅猛發展,金融業亂象叢生,金融風險高發頻發,根本原因在於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和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機制之間矛盾突出,金融監管協調不力,宏觀審慎政策缺乏把總,亟須加強各單位橫向政策協調來完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

對於未來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方向,專家認為,「雙峰模式」或是最優方向。黃益平指出,「研究顯示,『雙峰模式』的穩定性更高一些,行為監管和審慎監管適當區分,可能是比較有利的。」

澳大利亞、荷蘭、英國等國家實行「雙峰監管模式」,取得了較好的監管效果。「雙峰監管」的核心內容是把監管職能劃分為行為監管和審慎監管,前者主要是防範金融機構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欺詐和不公正交易,監管機構通過現場檢查、評估、披露和處置,保證金融市場公開透明,保護消費者權益;後者主要是以維護金融穩定、實現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風險為目標,監管部門通過遵照巴塞爾協議關於資本充足率、資本質量和流動性等方面的審慎監管指標,控制主要金融機構風險,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叄』 在金融方面如何強化行為監管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建議:一是推進立法建設,完善頂層設計。從國際經驗來看,《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是英美兩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依據,法案中對於行為監管當局的法定職責、工作開展等事項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目前我國實施行為監管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在法律上並無明確的依據。

四是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監管能力。應盡快建立標准化的行為監管流程,對於擾亂市場秩序或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亂象,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等。

『肆』 如何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

第一,明確監管主體、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系。理順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業務范圍,並在此基礎上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監管對象和監管范圍;針對互聯網金融活動交易的快速、頻繁和虛擬性等特點,監管部門應通過加強信息技術非現場監管,建立有效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針對跨國互聯網金融活動,監管部門需加強與其他國家的監管合作與協調。
第二,從法律法規層面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力度。借鑒國際經驗,梳理與互聯網相關的現有法律法規,結合互聯網金融特點加大基礎性立法工作,建議明確互聯網金融交易主體的責權利、行業准入門檻、交易行為規范;修訂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配套法律體系,建議修訂現有法律體系中對互聯網金融不適用的條款,完善對互聯網金融犯罪責任追究的法律規范;補充制定有利於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行業法規,建議制定互聯網金融公平交易規則以及安全法規。
第三,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互聯網金融監測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立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商業信用數據平台;建議將互聯網融資納入社會融資總量,建立完善的互聯網融資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按照「特定非」的反洗錢監管要求,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反洗錢監管;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完善相關立法,明確機構職責,強化信息披露,建立司法保護機制,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

『伍』 如何加強我國互聯網銀行的金融監管

互聯網銀行的金融監管的實施方針如下:

  1. 首先是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制和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協調;

  2. 其次是盡快出台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政策,引導規范互聯網金融發展;

  3. 第三是注重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監管的一致性,防止監管套利,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4. 第四是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法律約束;

  5. 第五是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強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信息披露要求;

  6. 第六,加強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自律,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強化信息安全管理,確保消費者信息和資金安全;優化互聯網金融的生態環境,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陸』 郭樹清對於各類金融活動依法全面監管提出了哪些舉措

對各類金融活動依法全面監管,郭樹清具體提出九點相關舉措:一是全面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二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開創新局;三是建立高效的監管決策協調溝通機制

四是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五是健全宏觀審慎、微觀審慎、行為監管三支柱;六是構建權威高效的風險處置制度安排;七是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對監管的支持保障;八是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框架重塑;九是培育忠誠干凈擔當的監管幹部隊伍。

郭樹清表示,對於各種「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管理和整治的主體責任都在地方。

(6)如何提高金融監管水平擴展閱讀:

構建權威高效的風險處置制度安排:

郭樹清表示,加快確定系統重要金融機構名單,科學設定評估標准和程序,提出更高監管要求。抓緊建立恢復與處置計劃,引導金融機構設立「生前遺囑」,確保危機時得到快速有效處置。與此同時,要完善風險處置方式,在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同時,努力減少道德風險。

他還提出,強化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和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對金融科技巨頭,在把握包容審慎原則的基礎上,採取特殊的創新監管辦法,在促發展中防風險、防壟斷。

『柒』 金融危機下結合我國實際怎麼加強金融監管

摘要:我國的金融監管應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間以及同宏觀調控部門的協調機制,通過中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國際性金融監管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准則的制定,借鑒國外金融監
管經驗,不斷提高金融監管的專業化水平。
關鍵詞:金融創新;金融風險;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988(2009)02-0048-05
一、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邏輯聯系
金融創新促進了金融發展,而金融風險從另一個角度也迫使金融向前發展。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兩者
之間又是一種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關系。近代金融創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特別是
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現的金融創新,為管理和控制金融風險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金融創新畢竟是一種
工具,它可以用於好的方面興利除弊,也可以用於不好的方面。即使不被利用和操縱,金融創新本身在規避
了某些風險的同時也會帶來新的風險,特別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將一種金融風險轉換為另一種
金融風險。另外,有些金融創新在初期能夠有效地規避金融風險,當其成熟以後反而會帶來更多的金融風
險。金融風險與金融創新的內在關系如下:
(1)不是所有的金融風險都可以用金融創新來規避。有些金融風險可以依靠金融創新來規避,有些金
融風險則只能依靠管理和其他手段來規避。
(2)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是用來規避金融風險的。金融創新有不同的動因,有的是為了提高效率、有
的是為了規避管制,也有的規避了金融風險以外的其他風險,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金融創新的確是用來規
避金融風險的。因此,並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肩負著規避或消除金融風險的職責。
(3)金融創新增強了各主體規避金融風險的各種能力。在規避直接金融風險方面,承擔金融風險的主
體可以適當地使用金融創新來減少損失。在規避間接金融風險方面,由於直接金融風險的規避所引起的間
接金融風險必然會減少,所以金融創新也能幫助規避間接金融風險。
(4)金融風險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從金融創新的起源來講,最初的金融創新就是為了規避金融風險。 金融創新的發展過程證明,金融創新發展最迅速的時期也就是金融風險表現最為激烈的時期。金融創
新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與金融風險的加劇有著直接的關系。
(5)在規避金融風險的同時,金融創新也帶來了一些新的金融風險。從20 世紀80 年代開始到現在,
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加劇一直是國際金融市場最為鮮明的發展特徵。90 年代以來,全球幾乎每一場金融
風暴都與金融創新有關。金融創新對金融風險推波助瀾的作用令人談虎色變。金融創新可以規避金融風
險,金融創新也會帶來新的金融風險。
總之,現代虛擬金融資產和實物資產的倒金字塔結構是現代經濟金融體系不穩定的內在根源。金融
工具或金融市場運作體制的不斷創新、不斷演化在促進金融發展的同時構建了這個巨大的倒金字塔。金
融創新特別是金融衍生工具創新越發展,這個倒金字塔也就越龐大,金融體系也就越不穩定。在龐大的衍
生市場面前,金融機構的脆弱性表露無遺,一旦某一部分出現問題,整個倒金字塔就會轟然倒塌。不可否
認,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經濟發展起了相當積極的促進作用,給金融體系結構、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帶來
巨大改變,這種深刻變化極大推動了經濟金融化與金融自由化的進程。然而,金融創新也是「雙刃劍」,如
果使用監管不當,金融創新對金融穩定性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以衍生金融工具為代表的當代金融創
新成果,為投機者提供了大批操縱市場的先進手段和便利工具,使之擁有了撼動一國或地區金融市場的
巨大能量;在金融自由化成為當代金融發展的主旋律時,以確保金融系統穩健運行為目的的金融監管在
如雨後春筍般的金融創新面前,顯得十分無力。這些都成為增大金融系統風險、造成金融系統不穩定性的
重要因素。但是,盡管如此,金融創新必須進行,否則會阻礙金融發展。我們在金融創新中規避金融風險,
發展金融;在監管由金融創新帶來的新的金融風險中推動金融創新,形成良性循環。
二、我國金融監管模式探索
1「. 十一五」期間成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的構想
根據我國「十一五」規劃中「建立健全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機構間以及同宏觀調控部門的協調機制」
的指導思想,同時從我國金融發展的長期趨勢來看,中國金融業遲早要走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道路。
因此,有必要未雨綢繆,提前設計和規劃金融監管模式。在混業經營的情況下,也可以有兩種選擇,即統一
監管模式和功能監管模式。由於在混業經營模式下,金融產品復雜、金融風險多樣,因此,理想的監管模式
應該是有統有分、統分結合的模式,具體而言,可以在統一監管框架下實行監管機構內部專業化分工,也
可在功能監管模式的基礎上設立一個協調和風險綜合控制機構,實現專業化監管和統一監管的結合。聯
系中國實際,面對現實,著眼未來,可以採用在統一框架下實行監管機構內部專業化分工的方式構建中國
的金融監管模式。具體來說,可由人民銀行牽頭,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國務院法制辦
及中編辦等部門共同參與設立。成立中國金融監管委員會(局)作為一個集中統一的監管框架,內部構建
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組成的專業化分工的「三合一」的功能型監管體系。與此同時,還應加強金融機
構的內控機制,在金融監管委員會(局)金融中介機構服務管理部的協調下,充分發揮金融自律性組織、會
計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構造起一個廣泛的金融監管體系。
建立我國集中統一的金融監管模式,是要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監管資源進行整合,目的是要以
精簡機構、提高效率為原則,通過優化監管組織結構,建立一支高效、精乾的金融監管隊伍,實行金融監管
政策的統一制定和執行。這樣做的好處在於,既可以防止出現決策與執行「兩張皮」或分業監管模式下「各
自為政」的弊端,又能從根本上消除多層次監管、重復監管、機構性監管所產生的問題,有利於增強我國金

融業的整體競爭實力,防止發生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將模式改革成本降低到最低
限度,要努力縮短組建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的時間。由於金融監管體模式化較大,人員調整較
多,如果改革時間拖得過長,部分工作人員會因工作和職責調整的不確定性而出現等待心理和短期行為,
容易導致一定時期內的金融監管缺位。有關國家金融監管模式改革的經驗表明,改革方案確定之後,在一
年內完成組建有關監管機構比較可行。與此同時,要盡可能克服不同監管部門存在的監管文化差異,並在
法律上為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模式提供支持。
我國金融監管模式的建立還需要採取相應措施解決目前金融監管中存在的三大弊端:一是金融監管
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建立,監管真空、重復現象仍然存在,金融監管協調效率低、法律約束力不強。
以金融控股公司為例,其交叉性金融創新工具的出現使得銀行、證券、保險機構在業務領域互相滲透,但
目前未有任何法律對此做出規定,存在監管空白點。二是當央行與各金融監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部門在
貨幣政策取向、金融系統性風險程度判斷、處置突發性金融事件等問題上產生分歧或爭執不下時,由於沒
有一個權威決策部門,最終只能將問題提交到國務院解決,決策的低效率在所難免。三是特別是在基層,
當涉及維護地方金融穩定、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問題時,地方政府、央行、各金融監管部門之間如何
進行協調不明確,一旦發生風險,容易延誤最佳處置時機。
因此,加快金融監管協調立法勢在必行。建議國務院制定《金融監管協調條例》,主要內容包括協調目
標、基本原則、協調組織機構、央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地方政府在協調機制中權利和義
務等。《金融監管協調條例》應明確央行在協調機制中的具體牽頭組織職能,將央行、金融監管部門在履行
職責上的分歧、沖突和盲點作為協調重點。
鑒於我國金融監管方面存在著相當的風險,成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之後,為了加強金融
監管與貨幣政策之間的協調,需要處理好金融監管機構與中央銀行在防範風險方面的合作,建立跨部門
的金融穩定機構,專門負責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可以設立貨幣安全與穩定局,因為金融
監管和貨幣政策二者雖有顯著差別,但在政策操作中卻存在著作用與反作用的關系。適當的金融監管不
僅能夠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為貨幣政策運行提供良好的外部支持,同時也有利於培養健康、有活力
的金融體系,增強對貨幣政策變化反應的靈敏性,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正確的貨幣政策則可以有效地
促進實體經濟的健康平穩運行,而這又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業安全的根本保證。人民銀行在
政策操作中如能使二者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效果就會產生倍數效應。但是如不能
保持協調一致,則會給對方造成不利的影響。實踐證明,不當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壓
力,增加金融監管的難度;過於嚴厲或寬松的金融監管則會干擾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影響貨幣政策的實
施效果。因此,將金融安全與穩定局作為一個常設的協調機構,既可以在該機構的協調下營造穩定的金融
體系,又可以提高監管效率。同時,要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尤其要加強與在華外資銀行的母
國金融監管當局的聯系,密切關注外資銀行的經營狀況,防止國外金融風險向我國蔓延。
在金融監管協調具體工作制度層面,央行應與各金融監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聯合制定協調機
制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明確共享信息范圍、信息採集具體分工、交換方式、保密規定等內
容。二是建立聯合檢查制度。對一些關聯業務和交叉業務盡量採取聯合行動,避免重復檢查,提高監管效
率。三是建立緊急磋商制度。分別針對日常狀態、緊急狀態和危機狀態的不同情況,尤其是金融風險突發
事件,規定雙邊或多邊磋商機制啟動的條件和程序,明確有關各方的職責、處置手段、法律責任。同時要加
強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與國際性金融監管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准則的制定,借

鑒國外金融監管經驗,不斷提高金融監管的專業化水平。
為了發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的作用,可以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下設立金融監管咨詢專
家小組,充分利用學術界和金融機構的金融專家、社會知名人士等社會資源,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在金融監
管和金融發展方面的意見,為金融監管政策的調整提供廣泛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從法律環境上看,為
了緊跟金融改革與開放步伐,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發展需要,應對監管的法律制度進行清理,要對不適應
我國金融發展的法律條款予以廢除或修訂,盡快修訂現有銀行、證券、保險監管法規的不適宜條款,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安全與監督管理法》和《金融安全與監管協調條例》等法規,增強金融法規的適應
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金融執法的專業化和效率,為我國金融業的綜合化發展和有效金融監管創造
必要的法律環境。
總之,要從我國金融改革與發展的實際出發,循序制定建立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的具體方
案,實行金融監管職能的重新整合,防止部門利益、機構膨脹驅動,實行機構精簡,促進監管資源的優化和
配置,充分發揮統一金融監管模式帶來的好處,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保持金融業平穩運行,促進國民經濟
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發展。
2.未來我國金融監管模式的設計
從長遠來看,中國金融業未來要走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道路。因此,我們既要面對現實,又要著眼未
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切實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鑒於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可能成為我國金融混業經營
的形式,金融監管模式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除此之外,還應加強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並充分發揮會計
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金融自律性組織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構築一個廣泛的金融監管體系。
(1)監管主體及其職能。監管主體主要包括:現有的中國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
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保監會)、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和即將成立的中國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局)和信託監管局。主要職能: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穩定局負責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包括
市場准入、資本充足率、風險評估、信息披露等。銀監會和信託監管局,分別負責對銀行業和信託投資業務
的監管,將現由中國人民銀行執行的銀行業和信託的監管職能移交銀監會和信託監管局;證監會和保監
會分別負責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證監會和保監會繼續執行現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職能。

(2)監管機構間的協調。由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負責進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信託監
管局的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各監管機構要向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報送監管信息,監管機
構提出的問題由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負責協調解決,各監管機構之間要盡可能做到信息互通
共享。
(3)建立健全金融自律性組織,充分發揮其監管作用。金融自律性組織是金融業自我管理、自我規范、
自我約束的一種民間管理形式,它可以通過行業內部的管理,有效地避免不正當競爭,規范其行為,促進
彼此間的協作,與監管當局共同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安全。金融自律性組織是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重
要組成部分,是金融監管中不可缺少的。目前我國的這類組織很不健全,就是已經建立的,其作用也沒有
得到充分的發揮。今後,應由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局)牽頭建立和健全金融自律組織,採取會員制管
理方式,金融機構自主決定入會,入會者要交納會費,遵守該組織章程。金融自律組織參與監管,主要負責
金融從業人員的培訓、會員的管理、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及時與監管當局溝通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有
關監管信息等。
(5)加強國際金融監管當局的交流與合作。當前國際金融市場的動盪對一國經濟安全的影響愈來愈
明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大量外資金融機構進人中國,同時中國金融機構也將走出國門。另一方
面,隨著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由於其業務廣泛,經營范圍會跨地區、跨國界,而各國的監管政策存在差
異,因此,僅靠本國監管當局的監管是不夠的,必須加強與國際監管當局之間的協調與交流,密切合作,共
同防範金融風險的發生與蔓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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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養老金融監管要亮出「牙齒」,你認為該如何加強監管

養老金融的監管要亮出牙齒,這是許多民眾都有所期待的,尤其是一些投資養老金融的老年人。隨著近年來我國的經濟快速發展,一些打著金融旗號的各種非法組織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面對這樣的情況,相關的各類金融監管組織,也要切實的負起責任,保護好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一,金融詐騙

二,金融資質監管

三,網路金融監管

金融詐騙這種歷史悠久的行當要打擊

監管金融,就要對一些傳統的金融詐騙行業進行打擊,這些犯罪組織就是金融行業的毒瘤,對金融環境的發展,造成嚴重的阻礙。所以,要先對這些犯罪組織加大打擊取締的力度。其次,對一些容易滋生此類犯罪的金融類別行業和相關的組織方,也要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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