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公司如何
㈠ 豐田金融怎麼樣呢是家好公司嗎
豐田金融(中國)是日本豐田的全資金融子公司 豐田金融在中國的獨資企業 .
豐田金融服務株式會社總的來說你要問包括公司的福利待遇和發展機會.首先福利待遇你要因地而宜,在公司總部或者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能還是不錯的,因為畢竟是大城市,西北的豐田工資一般平均在1000左右,不過發展機會其實真的是很大,(可是那是針對於汽車行業)在國內的汽車市場發展不是正規的,所以你可能會失望!還有,你要對這個有興趣的話,上海通用的金融公司發展很不錯,因為按照美國汽車金融公司的運營方法和本土結合後很成功,而豐田只是剛剛起步.(最簡單的例子,美國有個摩根,而日本你聽說過什麼呢??)論發展,還是西方的金融值得學習.
總的來說是不錯的一家外企。
㈡ 誰知道一些著名的國際金融控股公司有這些公司的資料嗎
摩根大通公司簡介
摩根大通的總部位於紐約,它為3000多萬名消費者以及企業、機構和政府客戶提供服務。該公司擁有7930億美元資產,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是投資銀行業務、金融服務、金融事務處理、投資管理、私人銀行業務和私募股權投資方面的領導者。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Co)為全球歷史最長、規模最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由大通銀行、J.P.摩根公司及富林明集團在2000年完成合並。
*大通曼哈頓公司於1799年由為紐約市供水的曼哈頓公司成立,至1922年成為全國商業和工業貸款的領先者,並在六年之中成為全美最大的銀行。
*J.P.摩根公司早先作為一家英國的商人銀行由John Pierpont Morgan的父親在倫敦建立,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期,公司對包括美國鋼材、通用電器以及美國電話電報等一些知名企業最初的建立構造及融資起了重大作用。
*富林明集團是一家以倫敦為基地的全球性投資銀行集團,其亞洲業務均以怡富名義運作,而怡富證券則是於1970年由富林明及怡和公司共同在香港建立的該地區首家投資銀行集團。
合並後的摩根大通主要在兩大領域內運作:一是在摩根大通的名義下為企業、機構及富裕的個人提供全球金融批發業務;二是在美國以「大通銀行」的品牌為3千萬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金融服務內容包括股票發行、並購咨詢、債券、私人銀行、資產管理、風險管理、私募、資金管理等。
摩根大通是全球盈利最佳的銀行之一,擁有超過7000億美元的資產,管理的資金超過6300億美元。公司在全球擁有772名銷售人員,覆蓋近 5000家機構投資者客戶;股票研究覆蓋5238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3175家亞洲公司。自1998年以來,由摩根大通擔任主承銷的股票在上市後股價走勢表現突出,一周後股價平均上漲17%,一個月內平均上漲27%,三個月內平均上漲37%。公司在全球擁有9萬多名員工,在各主要金融中心提供服務。摩根大通亞太總部位於香港,在亞太地區15個國家的23座城市,擁有8500名員工。摩根大通名列1993年以來亞洲股票和股票相關發行的第一名,自 1993年以來,公司為亞洲公司主承銷了88次股票交易,共募得超過150億美元的資金。
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團簡介
加拿大永明金融於1865年注冊成立。永明金融集團人壽保險公司,是當今世界最大的保險和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歷史悠久,成立於1871年,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團在金融服務領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自1998年以來,永明人壽連續三年榮登美國《財富》雜志全球500強。加拿大永明在世界各地為個人和公司客戶提供廣泛的儲蓄、退休、養老金、人壽和健康等保險產品和服務,主要業務遍及加拿大、美國、英國和亞太地區,在世界二十多個重要市場設有辦事機構,積極開展業務。
加拿大永明金融是主要的國際金融服務機構,為個人及企業客戶提供各類理財及保障的產品和服務。現時與其合作夥伴在全球多個重要市場發展業務,當中包括加拿大、美國、英國、香港、菲律賓、日本、印尼、印度、中國及百慕達。至2005年12月31日,永明金融集團管理的總資產為3,870億加元(即約25,740億港元)。
永明金融公司於多倫多(TSX)、紐約(NYSE)及菲律賓(PSE)等地的聯合交易所上市,其交易代號為「SLF」。
永明金融在香港的顧問和分銷夥伴超過2,300人,客戶人數則約42萬。
加拿大永明金融是當今世界最大的保險和資產管理公司之一,在金融服務領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央管理的固有重要骨幹企業。2003年兩強聯合成立了光大永明人壽公司。公司以誠信正直以客為尊追求卓越創造價值為公司訓導,堅持以人為本為原則,大力發展公司業務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簡介
日本瑞穗金融集團是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勸業銀行、富士銀行和日本興業銀行組成,於2003年1月成立,資本金1兆5409億日元,為世界金融集團之首。在三菱東京金融集團和UFJ金融集團(三菱UFJ金融集團)合並前曾是日本資產規模最大的金融集團。集團公司擁有1200名職工,在人員規模上也是日本金融控股公司中最大的。
該集團下轄4大金融機構,其中有瑞穗銀行、瑞穗法人銀行和瑞穗信託銀行等三家銀行,還有瑞穗證券公司。
瑞穗銀行主要是個人銀行業務,但由於日本已經可以混業經營,所以也代理個人投資信託、金融債和個人保險業務。瑞穗法人銀行則經營企業年金、法人業務和銀團貸款業務。瑞穗信託銀行過去只可以經營長期金融業務,現在也可以經營個人銀行業務和房地產業務,如土地信託、不動產買賣中介、不動產評估、住宅銷售服務等。
瑞穗證券公司除傳統證券業務外,還開拓新型業務,如下屬有日本投資環境研究所、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理公司、能源服務公司等。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簡介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蘇黎世)創建於1872年,總部位於瑞士蘇黎世,是瑞士第一家跨國性的保險公司。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是以保險為核心業務的金融服務機構,其全球網路的分支機構和辦事處遍布北美、歐洲、亞太、拉丁美洲和其它市場。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是財富雜志(Fortune)全球500強企業中排名前100位的企業。在2006年最新公布的榜單中排名第63位。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的財務實力建基於穩健及專注的業務發展策略,獲得標准普爾「A+」評級。
1998年蘇黎世集團與英美煙草金融服務公司合並,組成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並先後成功地合並了British American Financial Services(旗下包括有產險的Eagle Star、壽險的Allied Dunbar), 以及美國的Farmers等國際知名的金融服務機構,使本集團更加壯大,成為世界最著名十大金融保險集團之一。
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擁有下述知名品牌與公司:聯合鄧巴、鷹星集團、農夫保險集團、蘇黎士集團,特萊尼德等,總資產4240億美元,保費收入490億,客戶3500萬,雇員70000人。蘇黎世金融是一家居世界領先地位、獲國際公認從事金融保險服務的全球性集團,核心業務為非壽險、壽險、再保險和資產管理,業務遍及50多個國家和地區,由於具有全球化的實力和技術及對當地市場的了解,使該集團成為世界上屈指可數的幾家真正立足於全球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
㈢ 東京金融市場的東京金融市場詳細介紹
進入20世紀,日本經濟向壟斷資本主義發展,金融業走上了集中的道路。東京金融市場的規模隨著海外市場和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而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金融資本高度集中,完全置於軍國主義政府的統治之下,資金首先滿足侵略軍軍需產業的需要,使東京金融市場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外匯市場的活動幾乎完全停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的金融機構經過整頓,到50年代初期,東京金融市場恢復正常活動。50年代後期到70年代初期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東京金融市場也成為世界重要的金融市場之一。
金融機構 大體可分為中央銀行、民間金融機構、政府金融機構和外國金融機構。①中央銀行。即日本銀行,是日本金融機構的核心(見日本銀行)。②民間金融機構。有13家城市銀行(包括1家外匯專業銀行)、64家地方銀行、3家長期信貸銀行、7家信託銀行、69家相互銀行以及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 林、漁 )業協同組合、農林中央金庫等等。此外還有21家人壽保險公司、22家財產保險公司和短期資金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消費信貸公司等。民間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機構的主體。③政府金融機構。有進行貸款業務的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和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等10家公庫。此外,還有吸收民間資金的郵局、資金運用部簡易保健年金等。政府金融機構的作用是從政策方面補充民間金融機構活動之不足。④外國銀行。在東京設立營業機構的有70多家。
特點 主要是:①間接金融佔主導地位。日本企業的外部資金主要是通過金融機構向資金供應者(個人和企業)籌措的,即個人和企業將多餘資金存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它集中起來提供給企業,因此通常稱為間接金融。間接金融在金融市場上約佔60%。直接金融指個人和企業通過在證券市場購入證券(主要是股票),直接向企業投資,它在金融市場上所佔的比重還不到5%。
②企業對外部資金的依賴程度大。
③民間大銀行經常發生超貸現象。民間銀行特別是承擔對大企業提供資金的城市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經常超過自己籌集的資金。
④金融機構之間資金籌集和運用不均。城市銀行用於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超過所吸收的存款和以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而其他地區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則少於籌集的資金。城市銀行的資金不足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過剩通過短期拆放、金融機構貸款和票據買賣市場進行調節。
東京短期資本市場 有短期拆放市場和票據買賣市場,這兩個市場是金融機構之間對每天營業活動中發生的臨時性資金不足和資金過剩進行調節的市場。還有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和附帶條件的債券買賣市場。政府的短期證券國庫券在市場上雖有買賣,但尚未形成單獨的市場。
①短期拆放市場。創始於1945年,是日本歷史最長的短期資金市場。在市場上,城市銀行是經常的拆進者,其他金融機構是經常的放出者。交易種類有當天借進、當天償還,第一天借進、第二天償還(如果拆進者不主動償還,放出者也不催收,可無條件延期)以及7天期的交易等3種。交易時由短期資金公司充當經紀人。
②票據買賣市場。1971年創設。具體做法是由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開出票據,通過短期資金公司在金融機構之間買賣。交易期限為1~4個月。日本銀行也參加短期拆放和票據買賣市場,通過本身參加交易調節市場資金的過剩或不足。
③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創設於1979年,是企業和各種非金融機構都可以參加的市場。創設目的在於適應企業和各種團體運用大額剩餘資金的特點,促進利率自由化,擴大短期金融市場調節金融的機能。定期存單每筆金額在 5 億日元以上,期限3~6個月。
東京長期資本市場 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日本發行和流通的證券有股票和公債(包括國債、公社公團債、地方政府債)、公司債(包括事業債、金融債)。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又都是由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構成的。東京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統稱證券市場)是規模僅次於紐約的世界第二大市場。
①股票市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公司約1400家。東京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證券公司為83家。
②債券市場。由於債券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均不十分發達,新發行的債券在很大程度上靠金融機構認購,個人通過證券公司認購的比重較小。因此,本來應該反映長期資金供求的債券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金融機構資金頭寸變化的影響,很難形成適當的價格。
東京外匯市場 廣義包括外匯指定銀行與一般顧客間進行的外匯交易。通常僅指銀行同業間的交易市場。東京外匯銀行間交易市場的成員為外匯指定銀行、外匯經紀人和日本銀行。日本銀行作為大藏大臣(財政部長)的代理人參加市場,以政府外匯資金特別會計為後盾。視需要來干預市場交易,發揮調節作用,以防止匯價發生異常的大幅度波動,維持市場秩序。
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 1972年4月成立。在此之前,日本的外匯指定銀行間調節短期美元資金的過剩和不足,均在歐洲美元市場上辦理,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成立以後,基本上可以在國內市場上進行。美元短期拆放市場的成員和外匯市場相同。資金的流向是:城市銀行將從歐洲市場上籌集的美元資金和對外貿易中獲得的多餘美元資金在市場上放出,由為籌集外貿交易需要美元資金的中小銀行拆進。1980年末,交易余額為117億美元。 隨著日本經濟國際化的急速發展,金融市場的規模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㈣ 在日本金融行業工作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呢
首先我覺得在日本行業金融行業工作,他肯定是一種走在前端的感覺金融業本來就是一種比較難攻克的方面。而且是在日本,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家,你自己去冒險。
㈤ 金融證券公司怎麼運作
證券金融公司也稱證券融資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在證券市場上專門從事證券融資業務的法人機構。 證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場或銀行取得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提供給需要融資的投資人,並依規定將融資擔保的股票提供給融券的投資人,作為投資者和證券公司間的媒介,促進了交易市場的活絡,完善了整個金融制度。
證券金融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央銀行把它視為商業銀行看待。其主要業務是:
1、為維持證券的市場價格而發放貸款,為證券承銷業務向包銷商貸放資金。
2、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清算機構貸放交易結算所需的資金或證券。
3、通過證券抵押貸放資金或出借證券。
4、通過包銷商向公眾投資者貸放認購所需的資金。
5、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公司債券交易。
6、保管證券和接受證券寄存。
現有證券金融公司的運作情況由證券金融公司統一為券商融資的方式在日本、韓國運作相當成功,為這些國家當時的經濟發展起了巨大的貢獻。日本的證券公司在籌措資金方面可直接從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但主要還是通過證券金融公司進行信用交易融資。這種通過證券金融公司的融資模式,在亞洲其他一些國家或地區如韓國、中國台灣地區等也頗為流行。
日本現有3家證券金融公司,即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大阪證券金融公司和中部證券金融公司。韓國證券金融公司成立於1955年,是目前韓國唯一的證券融資專門機構(隸屬財政部),是韓國證券信貸的主要來源。中國台灣1980年設立復華證券金融公司(其股東為台灣證券交易所、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光華投資公司及中國信託投資公司),其後,又成立環華、事邦、安泰三家證券金融公司。
㈥ 在日本,公司如何融資
目前,日本已發展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在其基本融資制度形成之前,經濟非常落後,
企業發展同英美一樣也主要依靠內部積累,少量的臨時性資金則求助於銀行貸款和商業信用,資本市場發展非常落後甚至還沒有形成。19世紀末,隨著工業革命大規模的展開,日本企業開始大量向外部融資特別是向銀行系統融資。奉行國家主導型資本主義的日本確定了以銀行為核心的基本融資制度,形成典型的以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模式。
(1)企業外部資金來源以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起補充作用。在日本企業的資本結構中,外部融資佔有重要地位。在外部資金來源中,以銀行貸款為主體的間接融資則居絕對優勢地位,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只起著補充作用。長期以來,日本企業外部融資總量中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佔80%以上,股票、公司債券等直接融資僅佔10%稍多一點。即使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之後,日本企業間接融資仍占外部資金來源的70%左右。
日本企業不僅中短期臨時性的融資需要由銀行貸款來解決,而且銀行貸款也大量進入固定資產投資、滿足基本流動資金需要等長期性融資領域,企業實行的是一種過度負債經營的戰略。只有在企業資金來源結構中佔有較小比例的資本金籌集,在內部積累的同時依靠資本市場解決。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在滿足企業資金需要上處於從屬地位。日本企業的融資結構中,形成不僅中短期融資依靠間接融資、而且除了資本金以外的長期融資也在相當程度上依賴間接融資的局面。長中短期融資大量地依靠銀行貸款,加重了這些國家企業的債務負擔,使這些國家總體上工商企業負債率過高,形成過度負債經營的局面。1991年度,日本企業(除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外)平均凈資本率僅為19.3%,負債率超過80%,即使把長期公司債券看作準股權資本,負債率也達76.2%,遠遠高於英美30%左右的水平。過度負債經營削弱了日本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抗擊風險的能力。
(2)銀行體制獨特,在企業融資中起主導作用,銀企關系密切。實行間接融資為主的日本需要強大的銀行體系,與英美等其他資本主義國家比較起來,其銀行體制顯得較為獨特。
日本實行主辦銀行制度。所謂主辦銀行是指對企業提供主要信貸支持、並持有企業相對較多的股份、承擔監督企業主要責任的銀行。日本主辦銀行制早在50年代就已有雛形,20世紀六七十年代隨著銀企信貸關系的進一步膨脹和交叉持股而形成。主辦銀行不僅向企業提供中短期信貸,而且還在政府的導向甚至干預下打破常規向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但由於作為商業銀行其受到資金來源結構、風險控制、資產流動性的要求,這種中長期融資的能力受到一定的程度的限制。日本主辦銀行的中長期貸款佔全部貸款的20%左右。在主辦銀行制度下,主辦銀行成為企業的核心,並負責向集團內企業提供強大的信貸支持、組織銀團貸款、協調集團內企業的資金關系。一般來說,主辦銀行是集團內最大的債權人或股東。主辦銀行與企業相互交叉持股,建立起長期穩定的交易關系。銀行作為企業的大股東,不僅關心企業的當前利潤,而且更關心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企業也持有銀行的股份,目的是確保企業的資金來源,並在不利的環境下能得到銀行有效和及時的援助。因此,銀行在企業融資中處於絕對主導地位,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銀企之間保護非常密切的長期穩定關系。
為了動員更多的長期建設資金,日本建立起獨特的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金融體系。應該說日本政策性金融體系的建立主要是政府的行為,而非完全的市場機製作用的結果。日本的政策性長期金融機構體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三家長期信用銀行,即日本興業銀行、日本長期信用銀行、日本債券信用銀行。長期信用銀行就資本性質來說屬於民間性質,但它的業務活動受政府的導向嚴重,集中體現在貫徹政府的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上。它的主要職能是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等把一般性的商業資金和儲蓄資金組織起來轉為長期資金使用,在政府的導向下向大型企業集團提供期限為5~10年的設備貸款和長期周轉資金貸款。據統計,在日本高速增長時期,三家長期信用銀行提供的設備貸款占整個金融系統設備貸款的26%~30%。另一部分由兩行十庫政府金融機構組成。它們是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和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醫療金融公庫、北海道和東北開發公庫、公營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環衛金融公庫和沖繩開發金融公庫。這些金融機構屬於政府出資組建。它們一般不接受存款,除資本金外,主要向政府資金運用部借款,其中郵政儲蓄資金占其資金來源的相當比例。兩行十庫按照政府的方針政策參與金融活動,它們都有特定的貸款范圍和貸款對象,從不同的側面彌補民間金融機構長期資金的不足,向社會提供長期建設資金。據統計,政府金融機構的貸款量佔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總量的30%左右。此外,還有7家民間信託銀行。政策性長期金融機構體系利用發行金融債券和郵政儲蓄資金等籌集的資金提供了大一的長期設備投資貸款,對建立間接融資為主,特別是中長期資金也相當程度依賴信貸資金的日本融資模式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3)資本市場在企業融資中處於非主導的地位,仍有待於進一步發展。日本的資本市場起始於明治維新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資本市場投機過度,嚴重限制了其投資功能的發揮。二戰後,特別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在國民財富大量增加的背景下,隨著規范化建設,日本資本市場的投機性受到抑制,投資功能開始顯現。目前,東京證券交易所已成為與紐約、倫敦並列的世界三大證券交易所。1998年日本股票市場的上市公司總數為2416家,市價總值為24958億美元。1999年東京證券交易所新股發行籌資294.8億美元,在世界主要證券交易所中居第三位。但是,由於在政府支持下發展起來的主辦銀行和政策性金融機構體系非常強大,日本又允許銀行持有企業的股份,並且持股比例不斷上升。據統計,日本都市銀行等持有企業股份的比例1949年為9.9%,5年以後上升為19.5%,1965年增加到23.4%,1975年為34.1%,1985年為40.9%,1990年達41%。同時日本企業法人之間也相互交叉持股,其比例1950年、1960年、1970年1980年1990年分別為11%、17.8%、23.1%、26%、和25.2%。以銀行為中心的企業集團內融資主要面向主辦銀行、資本市場在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日本資本市場本身又有諸多政策法規的限制,國際化程度低,交易種類、交易方式的先進性也遠不及英美,在英美資本市場上舉足輕重的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也沒有得到充分的發育和成長。
㈦ 美國評級機構如何搞殘日本金融
美國的這幾大信用評級機構在日經營發展的第一階段,頻頻利用其評級權威,粗暴武斷地打壓日本證券、保險等金融各行業企業,為美國企業低價並購或買入日本金融企業優質資產提供便利;而到了第二階段,為配合美國頂級投行推進資產證券化並向全世界金融企業、主權基金、投資者銷售次級債等金融產品,加速日本金融市場資產證券化進程,三大評級機構又一改之前打壓作風,變得毫無原則,在日本金融企業繳納委託評級費後,輕率給出與相關企業經營狀況背離的好評。小說結尾的地方講到,美國金融海嘯引發了全球金融危機,重創日本金融諸行業企業,三大評級機構的聲譽因此遭到了徹底懷疑,但後者並沒有付出實際上的代價,而是僅僅更換了駐日機構的領導層。 小說中深刻地揭露了美國三大評級結構得以在日實現不負責任、隨心所欲的利益最大化經營的原因。首先,無論是日本政府監管部門、學術研究機構,還是金融諸行業企業,甚至包括信用評級機構的重點客戶,都缺乏對信用評級概念、測算方法和影響的認知了解,這就進一步強化了信用評級機構的話語權。小說中多處都提到,日本金融企業在突然遭到信用評級機構低評打壓時,都毫無心理准備。而後者在面臨客戶的詰問時,往往可以用專業復雜的詞彙輕易搪塞過去。其次,日本金融行業對華爾街、美式評級機構存有不切實際的迷信,不僅熱衷照搬華爾街發明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來從事經營,斥巨資購買美國投行發售的垃圾債等「創新產品」,而且一直瞧不起日本本土的信用評級機構。書中有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即長期無原則低評或高評日本金融行業的美國三大信用評級機構,金融危機後仍得以發展延續,但日本本土一家從不向客戶收取評級費用、單以金融企業披露數據而相對客觀提供評級意見的小型公司,卻喪失了賴以生存的訂單,不得不倒閉。第三,日本政府監管部門因政治等方面的考慮,長期沒有對日本市場上各類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必要的監管體系,使之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就造成美國三大信用評級機構在屢屢犯錯時得不到應有懲罰。實際上,上述三點,也恰恰是中國信用評級市場過度開放的寫照和主因。
㈧ 在日本金融行業工作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壓力真心很大和半澤直樹里演的差不多,全員都是業務
㈨ 日本商業銀行的發展
日本在其特有的經濟體制、社會文化差異的影響下,形成了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其發展已歷經兩次興衰,目前正處於第三次興盛發展期,商業銀行的主導地位也隨之發生了變化。我國與日本在社會文化及經濟體制、社會結構方面存在著諸多相似之處,日本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投資;日本模式;借鑒 一、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模式評述 (一)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的歷史回顧 1.第一次風險投資浪潮(1970—1973年) 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經濟高度增長即將結束,通貨膨脹率大幅下降,大藏省放寬了金融緊縮政策,銀行投資開始活躍,金融界也開始追求「產業結構的知識集約化」經濟。 資料來源:[日]秦信行,上條正夫:《風險金融的多樣化》,日本經濟新聞社,1996年,第34頁。表中所投資數量截至1974年9月。 從表1可以看出,這一時期成立的風險投資公司大多數是以大銀行、證券公司出資為中心成立的。由於這一期間還沒有適合風險投資存在的環境,一方面新興企業很難上市融資,另一方面缺少面向新興企業的資本市場,政府也沒有制定有關商業銀行從事風險投資的法律法規,因此作為主要出資人的大型商業銀行出於自身安全性、盈利性的考慮逐步背離了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初衷,開始把投資、融資的重點移向了快要上市的中堅型企業,並進行了大量的金融業務,如借貸、商業票據、租賃業務等。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很快就結束了這次風險投資浪潮。 2.第二次風險投資浪潮(1983—1986年) 此次浪潮是在經歷了兩次石油危機的沖擊後,日本各界逐漸意識到日本產業發展的出,路應該是通過技術革新走節省能源及「輕小化」道路的背景下產生的。日本對暫不能公開上市的盈利性風險企業開展了「店頭」市場(Oven-the-counter market,簡稱OTC)業務,建立了店頭市場的電子報價系統,店頭市場公開基準的降低及金融自由化政策的實施,激化了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而此時日本的各大企業正面臨著經營不景氣。所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了尋找資金的出路,也為了奠定未來的業務渠道,紛紛轉向風險企業,從而為此次風險投資浪潮的到來創造了一個適宜的金融環境。 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次浪潮中,風險投資公司的成立仍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中心,但也出現了一些以大企業和國外資本為出資中心的風險投資公司,特別是地方銀行為迴避風險也開始積極參與其中。但由於銀行偏好於低風險,所以更願意把資金貸給傳統產業,因而對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受到了較大制約。從表3可以看出,1985至1993年,日本風險投資最主要的投資領域是製造業,占年風險投資額的40%左右,但是值得肯定的是,在這次浪潮中,銀行領導的風險資本有力的支持了日本的電子、計算機產業,尤其是半導體、集成電路技術,使日本在這些產業形成了長期持續領先的優勢。 (二)日本風險投資模式的主要特點及缺陷分析 附屬於大銀行的風險投資公司是日本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特點而形成的風險投資模式。在日本,70%的風險投資是由大型商業銀行參與設立的,其管理層大多是由金融機構委派,因此其性質更接近綜合性金融業的組成部分。而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主要形式就是銀行貸款,和真正的「投資」還有著實質性的差別。這種單一的資金來源和間接融資屬性雖然能夠提供比較雄厚的資金,但同時也制約著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與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由於風險投資公司只是大型商業銀行的一個附屑機構,在投資決策上,投資公司經常會受到由大銀行委派的管理層的過多干預和影響,致使決策程度復雜化,運作比較保守,往往使得風險投資演變成普通投資,背離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初衷。 第二,銀行的貸款是以資產擔保的形式來取得的,這對於中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就意味著很難取得充足的貸款;要取得非擔保貸款,必須經過「研究與發展型企業育才中心」的高新技術認證,而這一過程不但程序復雜,而且花費時間長,往往致使企業喪失重要商機。 第三,由於養老基金被禁止用於風險投資,家庭個人具有傳統的儲蓄情結,國外風險投資家很難進入,致使日本的風險投資缺少穩定、相對獨立的資金供應,並可能由於風險資本的高失敗率而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沖擊。 第四,商業銀行不具備獨自進行風險投資的能力。銀行的社會責任是保持金融穩定、經濟穩定、社會穩定,因此作為商業銀行不能擔負起風險投資的潛在風險。另外,商業銀行受行業性質所限不能培育出風險投資所需的各方面的人才,而且在日本當時的金融制度下,商業銀行也不可能成為獨立的風險投資人。 第五,日本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暢,商業銀行無法確保風險資本的收回。風險投資從風險企業退出有三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被其他企業兼並收購或股本回購和破產清算。其中IPO是收益最高的退出形式,往往被優先考慮。但是在日本,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卻存在著很大的缺陷:首先,日本二板股票市場不發達,限制了風險投資公司所擁有股份的變現增值,再加上不成熟的私募市場。使風險投資資金缺乏流動性,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就很難形成,其次,由於日本企業之間法人相互持股的資本結構,資本市場幾乎不具備企業控制權轉移的功能,企業並購活動稀少,這就堵死了風險投資退出的另一條重要渠道。 二、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的新發展 在1991年泡沫經濟破滅之後,日本經濟至今仍未走出低谷,鑒於美國在1990年前經濟擺脫長期不景氣的過程中,風險企業的快速發展對其貢獻很大,日本社會各界已經認識到發展新興產業是實現經濟轉型、解決就業問題、提高生產效率、增強國際競爭力、走出低迷的出路之一,因此自1996年,就把培育風險企業列為各年度政府工作的重點,同時,日本銀行業在飽受泡沫經濟的巨大沖擊,元氣大傷之際,也積極尋求開拓新的業務領域,到1995年已有不少銀行將風險投資列為重要的業務拓展目標。 (一)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風險投資 1.三和銀行制定風險投資培育制度,計劃在1995—2000年5年內對500家企業提供200億日元的融資或投資,其基本原則為: (1)創設對一家風險企業提供最高1億日元的無擔保特別融資制度,計劃5年間融資150億日元,融資對象以資訊、通訊、環保、流通業等風險投資型企業為主, (2)透過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事業組合直接投資於風險企業。 (3)成立「企業經營支援室」,發掘風險企業及支援風險企業的經營,負責對風險企業經營業績及投資可行性的評估,接受風險企業融資申請案件。 2.富士銀行則設立支援基金,對多媒體、醫療、流通業等行業的風險企業提供投資與融資。1995年8月,富士銀行出資48億日元與富士銀行風險投資公司合資成立投資事業專 內容提要:日本在其特有的經濟體制、社會文化差異的影響下,形成了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風險投資模式,其發展已歷經兩次興衰,目前正處於第三次興盛發展期,商業銀行的主導地位也隨之發生了變化。我國與日本在社會文化及經濟體制、社會結構方面存在著諸多相似之處,日本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投資;日本模式;借鑒 一、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模式評述 (一)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的歷史回顧 1.第一次風險投資浪潮(1970—1973年) 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經濟高度增長即將結束,通貨膨脹率大幅下降,大藏省放寬了金融緊縮政策,銀行投資開始活躍,金融界也開始追求「產業結構的知識集約化」經濟。 資料來源:[日]秦信行,上條正夫:《風險金融的多樣化》,日本經濟新聞社,1996年,第34頁。表中所投資數量截至1974年9月。 從表1可以看出,這一時期成立的風險投資公司大多數是以大銀行、證券公司出資為中心成立的。由於這一期間還沒有適合風險投資存在的環境,一方面新興企業很難上市融資,另一方面缺少面向新興企業的資本市場,政府也沒有制定有關商業銀行從事風險投資的法律法規,因此作為主要出資人的大型商業銀行出於自身安全性、盈利性的考慮逐步背離了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初衷,開始把投資、融資的重點移向了快要上市的中堅型企業,並進行了大量的金融業務,如借貸、商業票據、租賃業務等。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很快就結束了這次風險投資浪潮。 2.第二次風險投資浪潮(1983—1986年) 此次浪潮是在經歷了兩次石油危機的沖擊後,日本各界逐漸意識到日本產業發展的出,路應該是通過技術革新走節省能源及「輕小化」道路的背景下產生的。日本對暫不能公開上市的盈利性風險企業開展了「店頭」市場(Oven-the-counter market,簡稱OTC)業務,建立了店頭市場的電子報價系統,店頭市場公開基準的降低及金融自由化政策的實施,激化了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而此時日本的各大企業正面臨著經營不景氣。所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了尋找資金的出路,也為了奠定未來的業務渠道,紛紛轉向風險企業,從而為此次風險投資浪潮的到來創造了一個適宜的金融環境。 從表2可以看出,在這次浪潮中,風險投資公司的成立仍以大型商業銀行為中心,但也出現了一些以大企業和國外資本為出資中心的風險投資公司,特別是地方銀行為迴避風險也開始積極參與其中。但由於銀行偏好於低風險,所以更願意把資金貸給傳統產業,因而對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受到了較大制約。從表3可以看出,1985至1993年,日本風險投資最主要的投資領域是製造業,占年風險投資額的40%左右,但是值得肯定的是,在這次浪潮中,銀行領導的風險資本有力的支持了日本的電子、計算機產業,尤其是半導體、集成電路技術,使日本在這些產業形成了長期持續領先的優勢。 (二)日本風險投資模式的主要特點及缺陷分析 附屬於大銀行的風險投資公司是日本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特點而形成的風險投資模式。在日本,70%的風險投資是由大型商業銀行參與設立的,其管理層大多是由金融機構委派,因此其性質更接近綜合性金融業的組成部分。而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主要形式就是銀行貸款,和真正的「投資」還有著實質性的差別。這種單一的資金來源和間接融資屬性雖然能夠提供比較雄厚的資金,但同時也制約著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與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由於風險投資公司只是大型商業銀行的一個附屑機構,在投資決策上,投資公司經常會受到由大銀行委派的管理層的過多干預和影響,致使決策程度復雜化,運作比較保守,往往使得風險投資演變成普通投資,背離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初衷。 第二,銀行的貸款是以資產擔保的形式來取得的,這對於中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就意味著很難取得充足的貸款;要取得非擔保貸款,必須經過「研究與發展型企業育才中心」的高新技術認證,而這一過程不但程序復雜,而且花費時間長,往往致使企業喪失重要商機。 第三,由於養老基金被禁止用於風險投資,家庭個人具有傳統的儲蓄情結,國外風險投資家很難進入,致使日本的風險投資缺少穩定、相對獨立的資金供應,並可能由於風險資本的高失敗率而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沖擊。 第四,商業銀行不具備獨自進行風險投資的能力。銀行的社會責任是保持金融穩定、經濟穩定、社會穩定,因此作為商業銀行不能擔負起風險投資的潛在風險。另外,商業銀行受行業性質所限不能培育出風險投資所需的各方面的人才,而且在日本當時的金融制度下,商業銀行也不可能成為獨立的風險投資人。 第五,日本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暢,商業銀行無法確保風險資本的收回。風險投資從風險企業退出有三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被其他企業兼並收購或股本回購和破產清算。其中IPO是收益最高的退出形式,往往被優先考慮。但是在日本,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卻存在著很大的缺陷:首先,日本二板股票市場不發達,限制了風險投資公司所擁有股份的變現增值,再加上不成熟的私募市場。使風險投資資金缺乏流動性,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就很難形成,其次,由於日本企業之間法人相互持股的資本結構,資本市場幾乎不具備企業控制權轉移的功能,企業並購活動稀少,這就堵死了風險投資退出的另一條重要渠道。 二、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的新發展 在1991年泡沫經濟破滅之後,日本經濟至今仍未走出低谷,鑒於美國在1990年前經濟擺脫長期不景氣的過程中,風險企業的快速發展對其貢獻很大,日本社會各界已經認識到發展新興產業是實現經濟轉型、解決就業問題、提高生產效率、增強國際競爭力、走出低迷的出路之一,因此自1996年,就把培育風險企業列為各年度政府工作的重點,同時,日本銀行業在飽受泡沫經濟的巨大沖擊,元氣大傷之際,也積極尋求開拓新的業務領域,到1995年已有不少銀行將風險投資列為重要的業務拓展目標。 (一)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風險投資 1.三和銀行制定風險投資培育制度,計劃在1995—2000年5年內對500家企業提供200億日元的融資或投資,其基本原則為: (1)創設對一家風險企業提供最高1億日元的無擔保特別融資制度,計劃5年間融資150億日元,融資對象以資訊、通訊、環保、流通業等風險投資型企業為主, (2)透過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事業組合直接投資於風險企業。 (3)成立「企業經營支援室」,發掘風險企業及支援風險企業的經營,負責對風險企業經營業績及投資可行性的評估,接受風險企業融資申請案件。 2.富士銀行則設立支援基金,對多媒體、醫療、流通業等行業的風險企業提供投資與融資。1995年8月,富士銀行出資48億日元與富士銀行風險投資公司合資成立投資事業專 門小組,計劃向200家中小企業投資,原則上對每家企業的投資上限確定為5000萬日元,另外對投資事業專門小組投資的企業提供50億日元的無擔保融資,而且設立業務審查室負責對目標企業的投資和審核。 3.安田信託銀行則於1995年8月開辦「風險企業應收賬款信託」,協助缺乏不動產等擔保品和不易白銀行取得融資的風險企業調度短期周轉資金。 4.日本其他大銀行對風險投資的融資與投資亦很積極,如:住友銀行與多媒體者合資設立「多媒體融資公司」,提供知識產權擔保融資,並與住友金融公司合資設立新的風險投資公司;大和銀行通過它的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於風險企業,每家最高500萬日元,地方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地區性金融機構也相繼投入培育風險企業的行列。 (二)政府大力扶持風險投資 1.設立面向新興企業的證券市場,完善風險投資的進入與退出機制。1999年1月在東京創建了Tokyo Stock Exchange Mothers,2000年6月在大阪創建了Nasdaq Japan市場,地方證券市場也開設了面向風險企業的新興市場,如:名古屋證券市場的「成長企業市場」,福岡證券市場「Q-Board」等,再加上店頭市場的改革,為風險企業迅速上市提供了可能。風險企業能夠實現「IPO」,這是風險投資獲得高回報的最好出路,但並不是所有風險企業都能夠實現「IPO」,為增加風險資金的流動性,還要使風險資金有不同的「出口」,如兼並與收購(M&A),管理層收購(MBO)等,這就需要有一個成熟的私募市場。為了活化私募市場,日本《產業再生法》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下,M&A、MBO等可以享受稅法上的特例,簡化商法要求的手續,並能獲得財政、金融上的支持。同時,為了促進證券市場的流通性,1997年8月修訂了證券業協會規則,9月引進了詢價圈購(book building)方式,1998年12月,日本證券協會導人了做市商(market make)制度,這一制度作為買賣制度被MOTHERS證券市場採用。 2.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風險企業由於其超前性和新興性,即企業評估的困難和沒有實物擔保,銀行很難對其發放大額的貸款,通過政府擔保,如「全國信用保證協會聯合會」的建立,使銀行的風險融資信心得到了增強,在解決了新興企業種子期資金嚴重不足的問題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3.制定相關法律使風險投資的資金多元化成為可能。1998年實施、2003年修訂的《中小企業等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法》,將作為民法特例的有限責任投資事業組合制度法制化,以便在法律上保證組合成員的有限責任,從而促進了商業銀行作為個體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到2003年末,以此法為基礎已設立了364個投資基金。 可以看出,日本的風險投資模式雖然沒有徹底改變,但是轉型的前景已經明朗,附屬於銀行的風險投資公司的主導地位逐漸被合作模式的風險投資公司所取代,最為突出的表現是商業銀行的擔保性融資開始向投資轉化,這說明有了法律的保障和支持,商業銀行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法人按照市場規則自主的參與風險投資,這不僅是商業銀行一項重要的業務創新,而且是日本經濟制度與組織的一次重大創新,更重要的是隨著商業銀行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力度的加大,日本的高新技術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而日本的風險投資市場的運行機制也日臻完善。 三、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發展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和日本的金融體制有好多相近之處,都是間接金融佔主導地位,商業銀行擁有不斷增長的龐大的儲蓄資金系統,因此日本商業銀行風險投資發展的經驗與教訓對我國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積極推動我國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意義 1.促進金融制度創新,提高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率 我國傳統金融體制的制度選擇往往是重視安全甚於重視效率。激烈的競爭使得商業銀行在傳統領域內利潤率下降,現實迫使商業銀行通過金融創新從事風險投資。回顧我國商業銀行近幾年的投資導向的變化歷程,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這一點:在1992—1995年的經濟增長期,經濟發展對可貸資金的需求量很大,國家對國企改革的政策重點是抓大放小,因此商業銀行紛紛提出「雙大戰略」,加大了對大企業、大行業的信貸投入;在1996年—1998年我國經濟開始軟著陸,買方市場日益顯著,需求約束逐漸增強,好的大企業開始選擇銀行。在這新的市場背景下,商業銀行的信貸投向開始轉移,對個人的住房信貸和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的信貸日益加強,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問題開始受到關注。從提高效率的角度來說,調整信貸結構,參與市場競爭,投資高科技風險產業,這是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因為,風險投資一旦成功,將給商業銀行帶來可觀的利潤。 2.促進高新產業發展,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日本第三次風險投資浪潮的進程表明,在一國經濟低迷時,需要通過風險投資來突破經濟發展的瓶頸。而目前我國的市場需求增長進入平台期,人們對未來的經濟信心不足,商業銀行如果能夠進一步加大對高科技的風險產業的投資,促使高新產業盡快形成規模,那麼將會為國民經濟創造出多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3.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 進入21世紀以後,世界經濟正加快由工業經濟向知識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從資金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在這一過程中,我國的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風險投資,加大對高科技風險產業的投資力度,對促進我國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戰略轉變,具有及其重要的促進和保證作用。 (二)我國商業銀行從事風險投資面臨的主要問題 1.分業管理體制對商業銀行的嚴格束縛,使商業銀行缺乏金融創新的政策空間 風險投資最大的特點就是以股權方式參與投資,而在我國目前的金融管理體制下,商業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股權投資,這無疑使得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空間受到了極大制約。 2.缺乏相應的風險控制工具 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首要的一點就是要控制交易風險,由於投資銀行的業務一般是場外交易且金額巨大、結算分散、沒有保證金制度和每天結算頭寸制度,因而交易風險比傳統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大得多,同時,由於我國的資本市場不發達,存在諸多缺陷和約束,商業銀行很難在資本市場上從事交易,也缺乏交易所必要的金融工具。因此,創新控制交易風險的金融工具就顯得十分重要。 3.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成本高 首先是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缺乏風險資本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商業銀行很難利用資本市場進行風險投資,而非市場性交易往往會導致經濟上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其次是風險成本很高,由於整個社會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缺乏優秀的資信評估、貸款信息搜集等中介結構。商業銀行很難通過風險擔保來分散和減少風險。 (三)對促進我國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風險投資的建議 1.政府部門和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要給予必要的支持 我國應借鑒日本政府導向型經濟模式下的技術創新支持體系和法律結構,因為我國現階段的經濟模式與日本戰後的經濟模式相近,而且我國的政府與日本政府都表現出強勢。目前我國已在致力於建立一種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高科技領域,並籽出台支持高科技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但就風險貸款而言,中央銀行還應該制定一些新的政策措施,比如允許商業銀行按市場化利率計息,以充分調動商業銀行進行風險投資的積極性。 2.商業銀行必須以一個市場投資者身份參與風險投資 日本風險資本產權缺失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組織機構的附屬性,而其附屬性來源於缺少獨立的出資人。只有獨立的出資人,特別是基金組織,才不會對風險資本的各方面權利加以限制,使其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運作,使具有雙向激勵與約束功能的獨立的有限合夥制公司得以形成。這種有限合夥制有效的將資本與專業人才有機的結合起來,明確了責、權、利,可以減輕商業銀行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在我國,鼓勵商業銀行通過與國內外的投資銀行、大中型企業、優秀的風險投資家及民間資本共同出資組建股份制風險投資公司,從而成為風險投資市場上主要的投資主體,這也是降低商業銀行參與投資的風險和提高業務管理水平最為有效的方式。 3.健全風險資本進入與退出機制 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這部分資金投入,目的不是對被投資企業經營權的佔有和控制,而是盡快收迴流動資金並獲得投資回報,因而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就成了風險資本良性循環的關鍵之一,也是商業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一個重要保障。我國雖然建立了面向新興企業的「中小企業板市場」,但市場依然缺乏活力,尚需要各個參與方的共同努力。所以我國要盡快完善法制和非法制的內外相互制約的系統,增強信息的透明度,建成一個具有多層結構的成熟並有活力的資本市場,從而完善風險投資的進入與退出渠道。
㈩ 世界十大金融公司
1.美國花旗集團2.日本瑞穗集團3.瑞士銀行4.日本三井住友銀行5.德意志銀行6.日本東京三菱銀行7.美國摩根大通8.荷蘭ING集團9.英國匯豐銀行10.法國巴黎銀行
一、金融公司(也稱財務公司)在西方國家是一類極其重要的金融機構。其資金的籌集主要靠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票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也從銀行借款,但比重很小。匯集的資金是用於貸放給購買耐用消費品、修繕房屋的消費者及小企業。金融公司分為銷售金融公司、消費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類。一些金融公司由其母公司組建,目的是幫助推銷自己的產品。比如,福特汽車公司組建的福特汽車信貸公司是向購買福特汽車的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
二、西方國家經營投資和提供長期資金的一種信用機構。它通過接受和收購企業發行的股票、債券等方式來融通長期資金,同時自己也發行證券進行資金調度,以此支持私人企業的發展。金融公司與一般長期投資公司具有不同的職能。前者主要是滿足工商企業對長期資金的需求,後者主要是把小額分散的貨幣資金集中起來進行證券投資。
三、分類規則是任何分類過程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也是檢查分類是否正確的准則。因此金融公司風險劃分體系首先必須滿足分類規則。分類規則主要有四種:i完備性。科學意義上,劃分出來的種的總合,應當等於屬概念的外延。M=PI+P2+八+Pn。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一個風險事件都能歸為一個風險類別。風險劃分體系的完備性是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ii獨立性。科學意義上,根據劃分出來的各個分項互不相容,具有全異關系。實踐意義上,可能發生的每一個風險事件只屬於一種風險類型。iii准則唯一性。每一層次只有一個分類准則。iv邏輯等級清晰。邏輯等級保證分類的嚴謹性和直觀性。不在同一等級的風險不能並列羅列和討論。
四、度量的目的是為風險預警決策與控制提供依據。僅按風險的數理表現特徵來劃分風險雖然可能滿足度量要求,但是度量結果對企業採取風險控制措施可能沒有貢獻。因此,金融公司風險劃分體系在度量要求的基礎上還必須兼顧風險監管的要求,以便根據風險狀況採取風險控制和轉移措施,使度量結果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