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機品有哪些
❶ 金融產品有哪些
金融產品( Financial Procts)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
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如股票、期貨、期權、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價證券(Securities)。
拓展資料:
金融產品指的是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公開交易或兌現的非實物資產,也叫有價證券,如現金、匯票、股票、期貨、債券、保單等。比如:我們可以用現金購買任何商品,包括金融產品;我們可以到銀行承兌匯票(變成現金):我們可以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任意買賣(交易)股票、期貨等;我們持有的債券、保單等到期可以兌現(變成現金)。
所謂"一物四名"指的是同樣的金融產品,根據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目的,不同的作用等,有四種不同的名字,即金融產品、金融資產、金融工具和有價證券。
以股票為例,對市場而言,股票是金融產品;對發行者而言,股票是融資的工具;對交易者而言,股票是投資或投機獲利的工具;對公司財務而言,股票是金融資產或有價證券。
金融及其產品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固有的。金融、金融市場、金融產品猶如一粒樹種,在合適的土壤和時空中,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逐漸成長起來。
金融產品是金融社會的產物;金融社會是在農業社會、工業社會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金融產品是由農業產品、工業產品衍生而來。
金融及其市場和產品並非虛擬也不應該是虛擬的。金融產品應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事實上,絕大多數的金融產品都是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以股票為例,長城有限責任公司將其1,000萬的實物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變為擁有1,000股票的股份制企業。這樣,長城公司就擁有了金融資產或金融產品。以後該公司和金融機構還可以將股票進一步演變為股票期權、期貨等。
金融至少看似行影無蹤,變化無常,錯綜復雜,繽紛凌亂,因此,金融產品的劃分也是多種多樣。因時間有限,現簡述如下。
首先,金融發展是一環扣一環,循序漸進的,因此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其次,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
前者是產權關系,後者是債權關系。再者,根據預期收益判斷,金融產品又可分為非固定收益產品如股票、期權、基金等,和固定(也叫結構型)產品如各種債券和信貸產品。最後,根據時間長短,風險程度和交易場所等,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短期產品、長期產品、低風險產品、高風險產品、貨幣(市場)產品和資本(市場)產品等很多類別。
❷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到底有哪些金融衍生品
中國的金融市場上有這些金融衍生品:股票、債券、存單、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
一、衍生金融市場衍生金融市場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衍生金融工具,顧名思義,是指一類從原生資產中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其價值依賴於原生金融產品。這些原生金融產品一般指股票、債券、存單。
大宗商品以及利率、匯率等,而衍生金融產品按照產品形態的不同分為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等。
二、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分類
(一)金融遠期市場金融遠期合約(ForwardContracts)是指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確定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買賣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在合約中規定在將來買入標的物的一方稱為多方。
而在未來賣出標的物的一方稱為空方。合約中規定的未來買標的物的價格稱為交割價格。如果信息是對稱的,而且合約雙方對未來的預期相同,那麼合約雙方所選擇的交割價格應使合約的價值在簽署合約時等於零。
這意味著無須成本就可處於遠期合約的多頭或空頭狀態。(二)金融期貨市場金融期貨合約(FinancialFuturesContracts)是指協議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日期按約定的條件(包括價格、交割地點、交割方式)買入或賣出一定標准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的標准化協議。
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就是期貨價格。(三)金融期權市場金融期權(Option),是指賦予其購買者在規定期限內按雙方約定的價格(簡稱協議價格)或執行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某種金融資產的權利的合約。
按期權買者的權利劃分,期權可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凡是賦予期權買者購買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漲期權;而賦予期權買者出售標的資產權利的合約就是看跌期權。(四)金融互換市場金融互換(FinancialSwaps,也稱掉期)。
是指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按照商定條件,在約定的時間內,交換一系列現金流的合約。
❸ 哪些金融產品適合做投機交易
現在普通投資者可以參與的,期貨,期權,股票,遠期合約
❹ 金融產品有哪幾類,分別是什麼
黃金期貨,是指以國際黃金市場未來某時點的黃金價格為交易標的的期貨合約,投資人買賣黃金期貨的盈虧,是由進場到出場兩個時間的金價價差來衡量,契約到期後則是實物交割。
具體來說,黃金期權與黃金期貨的區別如下:
投資門檻不同
1、黃金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期交所提供的各期限的黃金合約,報價以人民幣提供,交易起點為1手合約,即1000克。個人投資黃金期貨各合約的保證金收取標准一般為合約價值的11%,目前最近的合約是2008年6月合約,個人投資者進行買賣的話,至少需要24000元投入,每天的交易有漲跌停5%的限制。
2、黃金期權交易的對象是國際市場的現貨黃金,報價以美元提供,交易起點是20盎司黃金,即622克。個人投資黃金期權,需要交納一定的期權費,而銀行提供的期權期限包括從一周到6個月不等的6種,以最短的一周期權來看,期權費一般為10美元/盎司,則投資者需要投資200美元進行黃金期權投資,「黃金期權」投資沒有漲跌停的限制規定。
❺ 投資理財產品有哪些
1、債券型 2、信託型 3、掛鉤型 4、QDII型
拓展資料:
一、理財產品,是指有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或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收益後,按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種金融產品。理財產品主要有這幾類: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包括儲蓄、基金、國債、債券、外匯、股票、炒金等。
二、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投資理財一詞,最早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報端。隨著我國股票債券市場的擴容,商業銀行、零售業務的日趨豐富和市民總體收入的逐年上升,「理財」概念逐漸走俏。
三、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10年信託市場發行規模為3萬億,增長率每年大於30%。信託類理財產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市場主流產品還是以固定收益率為主,每年9-13%的收益,收益較高、穩定性好是信託理財產品的最大賣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都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類信託計劃,並且大多有第三方銀行擔保,在安全性方面比單純的信託投資項目要略微高一些。同時在投資過程中,銀行會不斷監控、跟蹤貸款的動向,從而可以最大程度上規避信託項目的投資風險。
❻ 金融市場有哪些主要的投資產品
基金,A股,港股,債券,黃金,外匯,期貨,權證,理財產品,投連險。。不管投資什麼渠道一定要正規。君弘投資者俱樂部是由國內最老牌的證券公司國泰君安成立,是國內第一家由券商成立的高端投資者俱樂部。5W就可以申請銀行,30w可以申請金卡。
A股,B股,,H股,外匯,權證,期貨等投資品種俱全。
❼ 什麼是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有哪些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種基於基礎金融工具的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金融衍生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混合金融工具。
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的作用
有規避風險,價格發現,它是對沖資產風險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風險規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擔了,衍生產品的高杠桿性就是將巨大的風險轉移給了願意承擔的人手中。
交易者可以分為三類:套期保值者或對沖者(hedger)、投機者(speculator)以及套利者(arbitrageur)。
對沖者採用衍生產品合約來減少自身面臨的由於市場變化而產生的風險。投機者利用這些產品對今後市場變數的走向下賭注。套利者採用兩個或更多相互抵消的交易來鎖定盈利。這三類交易者共同維護了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述功能的發揮。
❽ 金融產品有哪些
1、金融產品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金融產品指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公開交易或兌現的非實物資產,也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如現金、匯票、股票、期貨、期權、債券、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也叫金融工具,也叫有價證券。
2、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貨、期權、保單等就是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
3、同樣的金融產品,根據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目的,不同的作用等,有四種不同的名字,即金融產品、金融資產、金融工具和有價證券。以股票為例,對市場而言,股票是金融產品;對發行者而言,股票是融資的工具;對交易者而言,股票是投資或投機獲利的工具;對公司財務而言,股票是金融資產或有價證券。至於說如何稱謂一個金融產品更為合適,要看其內涵和具體情況。
4、一個金融產品是一系列具體規定和約定的組合。雖然不同的金融產品有著不同的具體規定和約定,但是,每一個金融產品通常都應具備至少如下方面的內容:發行者、認購者、期限、價格和收益、風險、流通性、權力。價格是金融產品的核心要素。因為籌資者出售金融產品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相當於產品價格的收入,投資者的投資額正好等於他購入的金融產品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