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民營基金公司
發布時間: 2025-04-26 11:37:14
⑴ 民營區別
民營或民營經濟,非所有制范疇,而是經營主體的概念,特指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形態。與之相對應的是國營或官營經濟。凡非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均屬民營或民營經濟范疇。在民營經濟下,囊括全面私有制經濟及除國有國營之外的所有公有制經濟,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
民營與私營概念區分明顯,前者側重經營機制,後者關注產權,並受法律保護。實際上,民營概念在學術理論中存在,但在工商部門並無統計口徑,僅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統計。國家近期出台相關政策加以保護與規范。從歷史角度來看,民營概念可能消失,除非獲得法律地位。由此,我國在該問題上顯得混亂與模糊。
從狹義解釋,「民營企業」特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由於歷史原因,私營企業帶有歧視色彩,投資者、經營者、雇員與社會工作者傾向於使用「民營企業」這一中性名稱,使其成為私營企業的代名詞。本文所界定的民營企業,主要指狹義概念。
「民營」一詞,具有中國特色,源於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曾廣泛使用。然而,概念流行的企業並未獲得相應法律地位。我國先後制定了《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對各類企業做了詳細規定,但未涉及「民營企業」。何為民營企業?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企業類型按資本組織形式劃分,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與非上市)、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基於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與國有控股外,其他企業中若無國有資本,均歸為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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