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有哪些基金會
❶ 聯合國下屬有哪些國際組織
聯合國設有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秘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
此外,聯合國根據需要還設立了數目繁多的各種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聯合國人口基金(UnitedNationsPopulationFund-UNFPA)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NationsChildren'sFund-UNICEF)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世界糧食計劃署(WorldFoodProgramme-WFP)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ESCAP)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COPUOS)
❷ 聯合國有哪些主要機構
聯合國原來有6個主要機構,即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秘書處、國際法院、經濟與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2005年底和2006年5月聯合國分別成立了新機構「建設和平委員會」和「人權理事會」(47國組成)。在需要時,聯合國還可以成立專門機構。安全理事會是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執行機構,是聯合國最重要的機構,現由美、英、法、中、俄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它做出的決議,全體會員國應該接受並履行。常任理事國對任何非程序問題擁有否決權。
❸ 聯合國有多少基金會聯合國體育文化基金會是個什麼組織
具體你可以看一下聯合國結構圖的。
UNCDF 聯合國資本發展基金(資發基金)
UNIFEM 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 婦發基金)
WFP 聯合國糧食計劃署 (糧食計劃署)
UNICEF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兒童基金會)
UNFPA 聯合國人口基金 (人口基金)
NFIP 聯合國國際夥伴關系基金 (夥伴基金)
UNDEF 聯合國民主基金 (民主基金)
❹ 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有哪些,主要職責是什麼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聯合國設有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秘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
1、聯合國大會
聯合國大會(--UNGA)簡稱「聯大」,是聯合國的主要審議、監督和審查機構。由全體會員國組成。大會在制訂標准和編纂國際法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大會每年9月至12月集中舉行常會,並在之後視需要開會。
安全理事會
2、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SecurityCouncil--SC)(簡稱安理會)是聯合國的6大主要機構之一。安全理事會的職責是維護國家之間的和平與安全。聯合國的其他主要機構只有對會員國提出「建議」的權利,而安理會則有權提出具有強制性的決議,在憲章第二十五條規定下,會員國必須接受並履行。安理會的決議被稱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3、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簡稱經社理事會)在推動國際經濟和社會合作及發展方面對大會進行協助。經社理事會有54個成員國,由大會選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樣選舉產生,任期一年,來自經社理事會中中等或較小的成員國。理事會每年7月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地點在紐約或是日內瓦。會監視成員國的經濟、文化、社會、健康、教育方面的事務並為保障全世界人民的人權而工作。該理事會要向聯合國大會提交報告。
託管理事會
4、託管理事會
託管理事會(TrusteeshipCouncil--TC)是聯合國實行國際託管制度的主要機構。適用於國際託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尚未獨立的前國際聯盟的委任統治地和戰後割離自敵國的土地。1994年,最後一個託管國——美國管理下的太平洋島嶼戰略託管地密克羅尼西亞群島中的部分島嶼獨立,至此,世界上所有託管地區都已獲得獨立或自治,託管理事會的使命已完成。但它修改了其工作規則,在情況需要時還將履行其職責。
5、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ICJ)位於荷蘭海牙,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於1945年根據聯合國憲章建立起來,並在1946年作為常設國際法院的繼承者開始運行。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9年,由大會任命,必須來自不同的國家。
6、聯合國秘書處
秘書處從事聯合國各種日常工作,為聯合國其他主要機關服務。秘書處的職責同聯合國所處理的問題一樣多種多樣,范圍從管理維持和平行動到調停國際爭端、從調查經濟及社會趨勢和問題到編寫關於人權和可持續發展問題的研究報告等。
❺ 聯合國的組織有哪些
聯合國設有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聯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聯合國秘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
此外,聯合國根據需要還設立了數目繁多的各種理事會、委員會或其他機構。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 UNDP)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 UNEP)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on Tradeand Development - UNCTAD)
聯合國人口基金(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 - UNFPA)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 UNICEF)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 UNHCR)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 UNECE)
世界糧食計劃署(World Food Programme - WFP)
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 ESCAP)
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the Peaceful Uses of Outer Space - COPUOS)
❻ 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有哪些
此外,還有一系列由聯合國大會設立的委員會和基金會,其中包括聯合國兒童基金(UNICEF)和世界糧食計劃署(World Food Program);專門機構,其中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國際原子能機構(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以及其他一些機構,如: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以及安理會發起的維和行動。
聯合國負責人權事務的機構主要有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簡稱「經社理事會」)及其下屬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簡稱「人權會」)。其中,人權會為主要負責機構。此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簡稱「人權高專」)及其辦公室、有關國際人權公約的監督機構也是聯合國人權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Security Council -- SC)(簡稱安理會)是聯合國的六大主要機構之一。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及原則,安理會負有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是唯一有權採取行動的聯合國機構
聯合國六大機關為: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聯合國憲章》包含四大宗旨和和七大原則。四大宗旨是:一、維持國際和平 安 全;二、發 展 國 際 間 以 尊 重 人 民 平 等 權 利 及 自 決 原 則 為 根 據 之 友 好 關 系, 並 采 取 其 他 適 當 辦 法, 以 增 強普 遍 和 平; 三、 促 成 國 際 合 作, 以 解 決 國 際 間 屬 於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及 人 類 福 利 性 質 之 國 際 問 題;四、 構 成 一 協 調 各 國 行 動 之 中 心, 以 達 成 上 述 共 同 目 的。七 大 原 則 是:一、 本 組 織 系 基 於 各 會員 國 主 權 平 等 之 原 則;二、 各 會 員 國 應 一 秉 善 意, 履 行 其 依 本 憲章 所 擔 負 之 義 務, 以 保 證 全 體 會 員 國 由 加 入 本 組 織 而 發 生 之 權 益;三、 各 會 員 國 應 以 和 平 方 法 解決 其 國 際 爭 端, 俾 免 危 及 國 際 和 平、 安 全 及 正 義;四、 各 會 員 國 在 其 國 際 關 系 上 不 得 使 用 威 脅 或 武力, 或 以 與 聯 合 國 宗 旨 不 符 之 任 何 其 他 方 法, 侵 害 任 何 會 員 國 或 國 家 之 領 土 完 整 或 政 治 獨 立; 五、各 會 員 國 對 於 聯 合 國 依 本 憲 章 規 定 而 采 取 之 行 動, 應 盡 力 予 以 協 助, 聯 合 國 對 於 任 何 國 家 正 在采 取 防 止 或 執 行 行 動 時, 各 會 員 國 對 該 國 不 得 給 予 協 助;六、 本 組 織 在 維 持 國 際 和 平 及 安 全 之 必要 范 圍 內, 應 保 證 非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遵 行 上 述 原 則; 七、 本 憲 章 不 得 認 為 授 權 聯 合 國 干 涉 在 本 質 上屬 於 任 何 國 家 國 內 管 轄 之 事 件。
❼ 世界自然基金會從屬於聯合國么聯合國有什麼部門,如兒童基金會,他們的宗旨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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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家庭
聯合國機構大家庭由聯合國秘書處、聯合國各方案和基金--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基金會)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開發計劃署)——以及各專門機構組成。各方案、基金和專門機構有其各自的理事會和預算,自行制定標准和指導方針。它們在經濟及社會活動的幾乎所有方面,共同提供技術援助和其它形式的實際幫助。
聯合國於1945年10月24日成立,由51個國家承諾通過國際合作和集體安全維護和平。今天,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都加入了聯合國。聯合國共有191個會員國。
一國成為聯合國會員國時,同意接受《聯合國憲章》的義務。《聯合國憲章》是一個國際條約,其中規定了國際關系的基本原則。根據《憲章》,聯合國的四項宗旨為: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家間友好關系;合作解決國際問題,增進對人權的尊重;成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
聯合國並非世界政府,不制定法律。但是,聯合國提供協助解決國際沖突的辦法,並就影響我們大家的事項擬訂政策。在聯合國,所有會員國,不論大小、不分貧富,不論其政治觀點和社會制度為何,都在這一過程中享有發言權和投票權。
聯合國有六個主要機關。其中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和秘書處五個機關設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第六個主要機關是國際法院,設在荷蘭海牙。
大會
聯合國所有會員國都派遣代表出席大會。大會是一個「世界議會」,開會審議世界上最緊迫的問題。每一會員國享有一個投票權。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接納新會員國、制定聯合國預算等關鍵問題以三分之二多數決定。其他事項以簡單多數決定。近年來,大會作出特別努力,通過協商一致而不是通過正式表決作出決定。
大會在2001/2002年的會議上審議了180個不同的議題,包括全球化、艾滋病、非洲的沖突、環境保護以及加強新的民主體制等問題。大會無法迫使任何國家採取行動,但大會的建議是世界輿論的重要呼聲,代表國際社會的道德權威。
大會每年9月至12月舉行常會,必要時舉行續會或就特別值得關注的問題舉行特別會議或緊急會議。在大會休會期間,大會的工作由六個主要委員會、其他附屬機關和聯合國秘書處進行。
安全理事會
《聯合國憲章》授予安全理事會的主要責任是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每當和平受到威脅,安全理事會都可隨時召開會議。所有會員國都有義務按照《憲章》的規定執行安理會的決定。
安理會有15個理事國。中國、法國、俄羅斯聯邦、聯合王國和美國五國為常任理事國。其他10個理事國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近年來,各會員國正在討論改變安理會成員組成的問題,致力於反映當前政治經濟現實。
安理會需要有九票贊成才能作出決定。除關於程序問題的表決外,只要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投票反對(否決),安理會就無法作出決定。
安理會在審議威脅國際和平的問題時,首先探討和平解決爭端的途徑。安理會可提議解決的原則或進行調解。在發生戰斗的情況下,安理會爭取實現停火。安理會可派遣維持和平特派團協助各方維持休戰狀態,將敵對部隊隔開。
安理會可採取措施強制執行其決定。安理會可實行經濟制裁或命令進行武器禁運。在極少數情況下,安理會授權會員國使用包括集體軍事行動在內的「一切必要手段」,以實施其決定。
安理會還就秘書長人選和接納聯合國新會員國問題向大會提出建議。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在大會通盤領導下協調聯合國及聯合國系統各組織的經濟和社會工作。作為討論國際經濟和社會問題以及擬訂政策建議的中心論壇,經社理事會在加強國際合作促進發展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經社理事會還同非政府組織協商,使聯合國與民間社會之間保持關鍵的聯系。
經社理事會有54個成員,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經社理事會整年都舉行會議,每年7月舉行主要會議,其中包括一次部長級特別會議,討論重大的經濟、社會和人道主義問題。
經社理事會的附屬機構定期開會,並向經社理事會匯報情況。例如,人權委員會監測世界各地尊重人權的情況。其他機構重點處理社會發展、婦女地位、預防犯罪、麻醉葯品、環境保護等問題。五個區域委員會在各自區域負責促進經濟發展和合作。
託管理事會
設立託管理事會,是為了對由七個會員國管理的11個託管領土實行國際監督,並確保採取適當步驟為託管領土的自治或獨立作好准備。到1994年,所有託管領土都已實現自治或獨立,有的成為單獨國家,有的加入鄰近的獨立國家。最後一個實現自治的是由美國管理的太平洋島嶼託管領土帛琉,成為聯合國第一百八十五個會員國。
託管理事會現由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組成。鑒於其工作已大致完成,託管理事會已修訂議事規則,使其能夠在需要時開會。
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亦稱世界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由經大會和安全理事會聯合選出的15名法官組成,負責對國家間爭端作出裁決。國家自願參與訴訟程序,但一國如果同意參與,就有義務遵守法院的裁決。法院還根據請求向大會和安全理事會提供咨詢意見。
秘書處
秘書處根據大會、安全理事會和其他機關的指示,執行聯合國實務工作和行政工作。秘書處首長是秘書長,負責提供通盤行政指導。
目前,秘書處設有幾個部和一些廳處,經常預算編制內的工作人員約有7500人,特別經費編制的工作人員人數不相上下。工作人員來自170多個國家。工作地點包括紐約聯合國總部以及日內瓦、維也納、內羅畢和其他地點的聯合國辦事處。
聯合國系統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12個稱為「專門機構」的其他獨立組織按照合作協定與聯合國保持聯系。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也屬這類機構。這些機構是根據政府間協定設立的自治機構。這些機構在經濟、社會、文化、教育、衛生和有關領域負有廣泛的國際責任。其中一些機構,如國際勞工組織和萬國郵政聯盟,創立時間比聯合國更早。
此外,聯合國一些辦事處、計劃署和基金,例如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難民專員辦事處)、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開發計劃署)或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兒童基金會),負責改進世界各地人民的經濟和社會狀況。這些機構向大會或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負責。
上述所有組織都有自己的理事機關、預算和秘書處。這些組織與聯合國一起,統稱為聯合國大家庭,或聯合國系統。它們一起提供技術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實際協助。范圍幾乎涉及所有經濟和社會領域。
●聯合國制定了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並制定了有助於保護和促進具體權利的80多項人權條約。
●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是維護和平的重要工具。目前,87個國家提供約47 650名聯合國軍事和文職人員,在世界各地開展15項維持和平行動。
●聯合國各項環境公約促進在歐洲和北美減少酸雨,減輕全世界的海洋污染,以及逐步停止生產破壞地球臭氧層的各種氣體。
●聯合國及其機構,包括世界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是在貧窮國家促進發展的主要動力,每年提供的援助價值在300億美元以上。
●過去五十年,通過聯合國擬訂的國際法,數量超過歷史的總和。
●每年推行的免疫接種工作拯救了達300萬兒童的生命,但還有近300萬兒童死於可以預防的疾病。兒童基金會、衛生組織、世界銀行集團、私營基金會、制葯業和各國政府攜手開展一項新行動----全球疫苗和免疫聯盟,目的是將兒童死亡率減到零。
●世界糧食計劃署每年提供大約三分之一的世界糧食援助。
●通過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議定的規則和條例使全世界的空中交通更為安全。
●聯合國的各項呼籲每年籌集超過10億美元,用於為戰爭和自然災害的受害者提供緊急援助。
●衛生組織協調的一項全球運動在全世界消滅了天花。另一項衛生組織開展的運動在美洲消滅了小兒麻痹症,目標是2005年年底之前在全世界消滅小兒麻痹症。
●聯合國系統發展方面業務活動的開支主要用於幫助世界上最貧窮國家的經濟和社會方案, 每年共計大約60億美元(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除外)。這個數字相當於8 000多億美元世界軍事支出的0.75%
❽ 目前世界上有那些慈善組織
國際慈善組織:
國際奧比斯組織
國際奧比斯組織 (Project Orbis -- ORBIS) 是一個致力於為世界各國盲人和眼疾患者恢復光明的國際性慈善機構,它的宗旨是「使全球失明者重見光明」。
樂施會
樂施會(Oxfam)是一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發展和救援組織的聯盟,它由十三個獨立運作的樂施會成員組成。1942年Canon Theodore Richard Milford (1896年 - 1987年)在英國牛津郡成立,原名Oxford Committee for Famine Relief。組成目的是在二戰運送食糧到被同盟國封鎖的德國納粹黨佔領希臘人民。1963年,加拿大成立了第一家海外分會。 1965年起改以電報地址OXFAM作為名稱。 樂施會是跨越種族、性別、宗教和政治界限,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及貧窮人群合作,一起努力解決貧窮問題,並讓貧窮人群得到尊重和關懷的組織。「助人自助,對抗貧窮」是樂施會的宗旨和目標。 樂施會於1976年由一群關注貧困問題的志願者在香港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冊成為獨立的扶貧,發展和救援機構,先後在全球超過60個國家推行扶貧及救災工作,開展綜合發展、緊急援助、教育、衛生和水利等項目,幫助貧窮人改善生活,自力更生。 樂施會在中國的項目由香港負責統籌,確保符合國情、社情以有效推行。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簡稱UNICEF),原名「聯合國國際兒童緊急救助基金會」,於1946年12月11日創建,最初目的是滿足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與中國兒童的緊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擴展到滿足全球所有發展中國家兒童和母親的長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為聯合國系統的永久成員,並受聯合國大會的委託致力於實現全球各國母嬰和兒童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1965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由於「促進國家間的手足情誼」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世界宣明會
世界宣明會(World Vision)是一個發揚人道與博愛精神的國際慈善團體,其宗旨是以愛心服事貧苦及有需要的人們,與他們一起面對貧窮和災難,合力克服困境,使其走上康莊之路。 世界宣明會於1950年創立,起源於對一個孤苦女孩的愛心。因此,宣明會特別關心兒童的處境與福樂,著重幫助孤兒及有特殊需要的孩子,並是關注女童教育、性別平等和環境保護問題。
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
比爾及梅林達·蓋茨基金會成立於2000年1月,其創立者為微軟公司創始人比爾·蓋茨及其妻子梅琳達·蓋茨。該基金會屬非營利性質,旨在促進全球衛生和教育領域的平等。
2015年9月24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消息稱,中國互聯網發展基金會22日在美國西雅圖與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同意在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結成合作夥伴。
亞洲基金會
亞洲基金會(The Asia Foundation) 是一個非營利國際發展機構,它成立於1954年,總部位於美國的舊金山,在亞洲有18個地區辦公室。其活動宗旨在於通過提供資助和項目服務,幫助亞洲各國的發展。
亞洲基金會的項目致力於解決亞洲國家自己提出的在21世紀影響它們的關鍵問題:公共管理、經濟發展、婦女賦權、環境和地區協作。此外,亞基會還通過」向亞洲贈書」和專業交流項目等多種途徑,促進亞洲的和平、公正和繁榮。
國內慈善組織:
中華慈善總會
作為中國規模較大、業績較好的公益組織機構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長崔乃夫的倡導下成立,總會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幫助社會上不幸的個人和困難群體,開展多種社會救助工作。
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界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總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准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於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中華慈善總會共有團體會員108個,並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一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幣,其中,善款5.4億人民幣,捐贈物資摺合人民幣共計4.4億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有數據顯示,中國有6000萬殘疾人,這些人就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服務的對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為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各類殘疾人的全國性統一組織,她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其最高領導機構。其下設主席團、執行理事會、評議委員會、專門協會和各類地方組織。
殘聯的章程規定,其資金來源有五部分:社會各界(國內外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政府資助、國際合作項目、創收和其它收入。據殘聯內部的統計數據顯示,資金主要來源還是殘聯先申報,然後國家有關部委撥款專項專用。
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簡稱中國青基會)是以促進中國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事業和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它所實施的項目包括人們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護母親河行動、中華古詩文經典誦讀工程、公益信託基金、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在這些項目中,最主要、最有影響力的是希望工程。這是一項被社會廣泛關注的公益事業,旨在通過籌款,資助中國農村貧困地區的少年兒童獲得受教育的機會。據統計,全國希望工程累計資助建設希望小學9000餘所,累計資助失學兒童樂250多萬名,援建希望網校130所。
中國扶貧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時,中國扶貧基金是一個沒有基金的基金會。那時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沒有從事民間扶貧工作的經驗。通過多方聯絡,基金會努力爭取海內外各界人士對扶貧事業的理解和支持,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加入扶貧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展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基金會主要採用扶貧到戶和開發式扶貧的工作模式實施了「貧困農戶自立工程」、「科技扶貧」、「教育及醫療設施援建」等項目。
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扶貧基金會進入了第三個發展階段。這一年也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第二個十年的開始,這一階段的工作方式是:通過項目援助、受援人參與等方式,幫助貧困社區的弱勢群體改善生產、生活和健康條件並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致富。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是經過中央人民銀行批准、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向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質,旨在全面提高婦女素質,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為婦女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該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正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及理事組成。理事會實行屆任制,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召開。
婦女基金會基金來源主要是第一,接納海內外熱心婦女事業的企業、社會組織、人士的捐贈;第二,國家政策允許的基金增值和服務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須用於基金的任務范圍,基金的使用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目的、對象方式合法使用。
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當時正值清朝末年,為救助日俄戰爭中受害的我國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為國際紅十字會的成員,1993年全國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明確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它的職責較以前有所擴大。
中國紅十字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開展救災的准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人進行救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等。
中國紅十字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下五年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總會機關的常務理事組成執行委員會,對常務理事會負責。
中華環保基金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為獎勵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教授為環境保護作出的貢獻,特別頒發十萬美金作為獎金。這筆錢後來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民間基金會——中華環保基金成立的基礎資金。
1993年4月,環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過資助和獎勵對中國環保事業作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推動中國環境保護的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培訓及國際合作等各項環保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基金來源主要有三種途徑:國內外熱心於環保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團體的捐贈;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國內外有關組織和友好人士的捐贈。
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設常務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常務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會聘請若干國內外著名人士擔任名譽理事長。
宋慶齡基金會
十大全國性慈善機構中,宋慶齡基金會是唯一以國家領導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機構。
1981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逝世,一年後,在宋慶齡逝世一周年的紀念日里,宋慶齡基金會成立。基金會成立後,宗旨集中體現為「和平、統一、未來」六個字,即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祖國統一,關注民族未來。
在機構上,基金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在領導人員上,基金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會民主推選產生;秘書長為基金會法人代表。
見義勇為基金會
作為指向性最強的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委、民政部、團中央等部委聯合發起成立。成立後,該會同有關省市組織了大量表彰活動,募集見義勇為基金7000多萬元,發放獎勵撫恤、補助慰問和助學金2000餘萬元。
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跡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看夠不夠標准、夠哪一級標准,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再對外發錢。
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千個市、縣設有見義勇為事業組織管理機構,從事見義勇為工作的人員近萬人。各級見義勇為管理組織已募集基金十幾億元。
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促進會是1994年4月為配合「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而發起的。以劉永好為代表的10位民營企業家在全國工商聯七屆二次常委會議上聯名倡議「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進而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間商會)發起下成立促進會。她是光彩事業的組織機構,是經由國家民政部注冊的非營利社團法人組織,享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她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
促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會。促進會的經費來源一是會費,二是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人士的贊助,三是其他資助。
❾ 聯合國世界和平基金會
查詢「聯合國世界和平基金會」方式:
逐步打開:聯合國主頁/聯合國主要機關/經濟及社會理事會/非政府組織參與/非政府組織(英文)/在搜索查詢一欄上填寫world peace foundetion(或WPF)/出現英文內容:世界和平基金會,在聯合國具有特別咨商地位,總部義大利米蘭,地址及國際網站等內容。。。。。。
駐華代表處正在中國辦理中,聯合國世界和平基金會終身主席剛堅,在華聯系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❿ 聯合國有哪些組織
聯合國於1945年10月24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簽定生效的《聯合國憲章》標志著聯合國正式成立。
聯合國貿發會議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聯合國難民署
世界糧食計劃署
聯合國訓練研究所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聯合國大學
聯合國特別基金
世界糧食理事會
聯合國人類住區(生境)中心
聯合國人口基金會
聯合國禁毒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