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基金收購中如何使用杠桿
A. 並購基金如何賺錢 六大盈利模式總結
一般國際上認為,並購基金是靠進行行業整合、產業整合進行跨國並購或者混合並購,包括一些杠桿或者一些並購工具來實現以小博大,不斷整合資源的一個運作模式的基金,它是靠絕對收益來取得自己的收益。
關於並購基金的盈利模式,洪濤總結:第一種,可以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打包收購一些目標標地資產,通過債務重組、破產重整以及管理升級,再整合其他的資產進行產業重新提升,然後通過並購進行轉讓,以這種方式來實現收益。比如美國通用汽車,當時已經申請破產保護,並購基金進去,通過各種方式打包重新再IPO。並購基金不一定是不參與IPO,可以整合私有化再IPO。
第二種,弘毅模式。比如收購江蘇的一家玻璃企業,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業,然後打包為中國玻璃在海外上市,其整體收益量大概增長了7-10倍左右,因為是控股的原因,弘毅投入了較大規模的資金,賺的錢也非常多。
第三種,像三一重工聯手中信產業基金收購德國混凝土泵生產商普茨邁斯特的全部股權。它實際上就是做杠桿收購,過程中配套有並購基金參與、協助它,可能還提供給三一重工下面的過橋融資,再撮合一些並購貸款去收購,收購完了之後佔了一定的股權,但是這個股權擁有的總資產是比較大的,因為高負債收購,未來通過整合發債過橋等一些組合的方式,通過未來的經營和股權的管理,以後不排除還可以把它再吸收合並到三一重工上市公司名下。中信產業基金等於實現了一個完整的進入,然後退出的過程,這是中信產業基金的模式。
第四種,像建銀國際所做的並購借殼,借殼前在資產方先進行投資,再往上市公司里注入,因為借殼的資產規模往往比較大,一投好幾億,賺的是相對收益,靠股票二級市場的差價來賺錢。如果股份比較大,未來還可以協助上市公司進行整合,不斷往裡裝資產實現收益,這種方式也可以歸類為並購基金的投資方式,但是又介於PE-IPO基金和並購基金的中間狀態。
第五種,並購基金可以去收購一些資產,通過自己的整合,不一定在IPO上市,未來可以轉讓給上市公司,或者是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再變成上市公司的小股東,也就是參謀股東,等於換股之後資產進行轉讓,換股,但是不一定構成反向並購成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未來這種方式在並購基金中會很常見,會很多。
第六種,並購狙擊模式,像被號稱為華爾街狙擊手的卡爾伊坎,他當年的經典案例,比如美國在線和時代華納,他收購上市公司股份,通過不斷的二級市場收購持有了3%以上的股份,就有可能爭取成為上市公司的董事,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斷的游說進行分立或者公司重組,以期股價能夠得到進一步的提升,以期公司的價值能夠不斷的釋放或者是管理上能夠得到提升,未來的股價能夠走高,這樣他持有很多年之後也可以退出,這也是並購基金的一種方式。卡爾伊坎還做過相關的事,比如微軟曾經去收購雅虎,他曾經希望先收購雅虎公司的股份,然後進入雅虎董事會,再撮合微軟對雅虎發起要約收購。在國際市場上,一般的股票價格都是比較低的,估值大都處於合理水平,有的甚至只有幾倍至十幾倍市盈率,要約收購的時候比市場價格甚至高出100%都有可能,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狙擊手基金進行了接受要約或者是在較高價格基礎上進行轉讓套現都可以存在一個比較大的套利空間,在國外這種方式也比較多。
B. 承債式股權並購怎樣進行杠桿融資
原理就是放大資金的利用律與做空機制。比如;投資者看好一隻股票會大漲,手上資金只有50萬,這時就可進行融資以50萬交易目前價格100萬的股票,就象是保證金交易一樣;而融券則是投資者看好一隻股票會大跌,比如目前價格為10元每股,這時就可向券商借取5萬股以10元每股的價格賣出,得資金50萬;當股票跌到8元的時候,再以8元每股的價格買入5萬股還給券商,用去資金40萬,那麼這10萬元差價則為投資收益,此為融券。當然在融資融券的同時風險同樣是放大的。
C. 杠桿收購一般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般作為杠桿收購目標的企業應具有下列特徵:
(1)具有穩定連續的現金流量,因為杠桿收購的巨額利息和本金的支付一部分來自於目標公司未來的現金流量。
(2)擁有人員穩定、責任感強的管理者。因為債權人往往認為,只有人員穩定,管理人員勤勉盡職,才能保證貸款本息的安全。
(3)被並購前的資產負債率較低,這樣杠桿收購增加負債的空間才大。
(4)擁有易於出售的非核心資產,因為杠桿收購的利息和本金除了來自於目標企業未來收益外,變賣目標企業的非核心資產也是其來源。
(3)並購基金收購中如何使用杠桿擴展閱讀:
在具體應用杠桿收購一般是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杠桿收購的設計准備階段,主要是由發起人制定收購方案,與被收購方進行談判,進行並購的融資安排,必要時以自有資金參股目標企業,發起人通常就是企業的收購者。
第二階段:集資階段,並購方先通過企業管理層組成的集團籌集收購價10%的資金,然後以准備收購的公司的資產為抵押,向銀行借入過渡性貸款,相當於整個收購價格的50-70%的資金,向投資者推銷約為收購價20-40%的債券。
第三階段:收購者以籌集到的資金購入被收購公司的期望份額的股份。
第四階段:對並購的目標企業進行整改,以獲得並購時所形成負債的現金流量,降低債務風險。
D. 私募股權投資如何利用杠桿
所謂私募股權並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並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並購的前提是有充足的資金,那麼,私募股權並購基金該如何利用杠桿呢?
以杠桿收購為主要模式的並購基金的收購可以創造公司價值,會讓企業變得更加有效。這種價值的創造來自卓越的管理——好的計劃、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和好的經營方式;價值的創造來源於能動的董事會、管理層持股、資產整合和債務約束四者的協同作用。
杠桿收購(Leveraged-Buyout,簡稱LBO)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並迅速成為美國80年代並購高潮中影響巨大的一種並購模式,目前已成為並購基金的主要運作模式。
杠桿收購,是指收購主體(常常是並購基金或產業投資者)以目標公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為抵押和擔保舉債融資取得收購資金,收購目標公司的一種企業並購形式。杠桿收購的財務結構中,股權投資佔10%~20%,負債佔80%~90%。而並購基金並不為相應的債務融資提供擔保,完全以目標公司資產和未來現金流作為融資擔保。
與經濟生活中大量的重要創新一樣,杠桿收購是在經濟主流領域以外發展起來的。杠桿收購處在金融的邊緣地帶,但由於它運用了大量的金融工具和財務杠桿,使它演變為一種強有力的融資收購技術,同時又是一項對資本市場、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產生巨大影響的金融工程。
杠桿收購影響企業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
第一,資本結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通過利用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中的金融工具和機構投資者,杠桿收購融資使公司新的資本結構能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其中,債務的約束控制了代理成本的提升,促進了主動性提高現金流機制的形成,從而也創造了股東價值。
事實上,一方面,不同的資本結構影響著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不同的公司治理結構也影響著資本結構的制度安排。正如米勒教授所言:適當資本結構的選擇可促進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治理效率, 而好的治理結構又能確保公司經理層得到正好為其投資所需,但又不是更多的資金來完成有利可圖的項目。也就是說,資本結構可通過股權和債權特有作用的發揮及其合理配置來協調出資人與經營者之間、出資人內部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和行為。
第二,債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詹森等學者認為,債務支出減少了公司的「自由現金流量」 (Free Cash Flow), 從而削減了經理從事低效投資的選擇空間。在公眾公司收益下滑的過程中,負債的核心問題是自由的現金流。
詹森(1991)對債務的作用得出了如下三個結論: 一是對現金流流失的控制。債務約束會幫助限制現金流的流失,通過強迫管理者償還他們應該保留的資金,債務實際上是權益資本的替代品,在這種機制下,管理者會分散現金流而不會投資在低回報率或者是虧損的項目上。
二是債務是一個有力的適應變化的代理制度。對於所有為過度舉債而陷入焦慮的公司而言,過度使用杠桿會起到副作用。它會使一個公司破產,賣掉部分公司股份,再重新關注於少量的一些核心業務。
三是預警作用。在其它環境中,債務合約的背離會創造出更大范圍內的危機,從而促使高層做出更快的反應。
四是債務能夠迫使管理者們採取一些價值創造的政策,他們通常不願意採用這種政策。
在杠桿收購中居於核心地位的債務約束作用,帶來了公司治理的變革和股東價值革命,這已被理論界和企業界所廣泛接受。自198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公司採用了杠桿收購的治理模式。
杠桿收購向世人展示了金融結構對於公司價值創造的積極意義:融資方式不僅影響到現金流的分布,也影響到它的管理方式;價值創造過程是一個長期的追求,杠桿收購的財富積累,不是短期的行為,也不是一種非理性的投機行為;它是積極的努力和對周圍事態長期警覺的結果;是管理者與所有者利益和諧統一的結果,也是對突發事件危機處理能力的結果。
杠桿收購對價值創造影響深遠
收購的成功,最終取決於以價值創造戰略為核心,把所有權激勵與收購的財務結構、監督機制聯系在一起,並促使它們的相互作用。杠桿收購中的價值創造是基於金融資本家作為股東所提供的咨詢、決策和激勵與控制。
第一,收購和掌控董事會——控制權約束。杠桿收購組織代表著擁有公司大量普通股的投資人,其掌控董事會的一個重要動機,在於使公司長期價值創造計劃能夠不受干擾地實施。在管理層和杠桿收購組織之間的責任分工一般是,經營戰略的決定權和操作的選擇權在管理層,而公司財政支出的控制權則在杠桿收購組織。
一是為了調動管理層的積極性,要適度給經理自主權,遵守避免干預過程管理的原則;二是並購基金控制著董事會,而董事會應高度重視價值創造的決策和管理;保留著對董事會的多數控制權;三是董事會與管理階層間不斷進行溝通與討論。
些控制董事會的措施,確保了董事們致力於達到股東所要求的目標。美國越來越多的公司現在正部分或全部採用這些措施,股東也越來越多地根據他們的意願來評價公司董事和管理者這方面的行為。
第二,達成利益共同體——(MBO)利益協同。收購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使目標公司中盡可能多的人成為股東。如果經理們確實為股東(包括他們自己)的最大利益著想,他們就會正確地平衡公司所有成員的利益,會更加有效地致力於增加企業的長期和短期價值。將經營者和股東利益統一起來的經營目標,是杠桿收購投資於任何企業的一個前提。
如何做到這一點呢?一是管理層持股(MBO)。並購交易結束後,管理層持股使收購後的公司能夠大大提高績效,即通過使經理們將相當多的個人財富(80%以上是借來的錢)投資於他們所管理的企業中,把他們變成為所有者,他們就有相當大的動機所有股東的最大利益服務;二是建立股票期權機制。股票期權(Stock Options)是以股票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股票期權使雇員能夠享受公司股票增值所帶來的利益增長並承擔相應的風險;三是股票增值(Stock Appreciation Rights)機制,即雇員可以以現金或股票或兩者兼有的形式獲取期權差價收益;四是建立管理薪酬機制。
實證分析顯示,杠桿收購中非常關鍵的一步是使用財富杠桿把股權中一部分分配給管理階層,構建管理激勵機制,與管理層達成利益共同體,使股東價值最大化。另外,由於在大多數杠桿收購案例中,這些公司的管理人員也參與了收購活動, 所以大多數杠桿收購同時也是管理人員收購(MBO)。杠桿收購使處在邊緣中的MBO成為公司治理的主流工具。在MBO中,由於收購活動的發生,使得管理人員的管理動機發生了根本性改變, 他們開始更加關注股東價值的增加。
第三,結成夥伴關系——經營協同。成功的收購必須使所有者認同經理們的價值觀。杠桿收購的合夥人機制通過MBO,以一種迫使每個人都關心企業長期生存能力和價值創造的方式把外部投資者(戰略性買主或金融性買主)和經理們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其目的是使其中的每個人不僅把獲利能力和短期經營業績的改善相權衡,而且與投資、創新和保值的長期戰略相聯系。
資產整合與價值創造
杠桿收購後,企業的首要任務是通過剝離資產、削減勞動成本和再次上市來取得現金流和創造價值。研究表明通過整合能給公司帶來更豐厚的現金流,整合是最有可能進行價值提升的工作。
Jensen(1989)認為杠桿收購的管理、補償和金融結構直接導致了效率的提高和價值的回報。他認為,資產負債比率是杠桿收購的一大優勢。究其原因,一部分可能是由於為了償還債務而不得不努力賣出資產而收回現金,歷史經驗的證據也能對上述陳述做出相應的支持。Kaplan(1989)對杠桿收購者出售重組目標企業的頻率做出了統計。在一年內,42家杠桿收購公司中的16家賣掉了至少10%的被全部買斷的公司。美國學者Bhagat,Shleifer,Vishny(1990)提供了杠桿收購方比非杠桿收購方更傾向於將資產變現出售的證據。
有關整合創造價值的另一個也是最重要的證據是,馬斯卡里拉和維茲派恩對重組活動的研究。他們發現,自杠桿收購操作後,全部企業中超過三分之二的企業(72個中有54個)都進行過至少一次的公司整合活動。這些活動中有資產重新調整(生產設施的重組、資產剝離等)、成本降低計劃的啟動、以及營銷戰略的改變(包括產品組合、產品質量、定價以及顧客服務)。這些公司重組的結果是,所有權私有的企業在經營績效上實現了大幅度的提高。在35個數據可得的案例中, 處於杠桿收購和再次公開上市(SIPO)中間狀態的企業(期間中值為29個月)以不變價格計算的銷售額增長了9.4%,毛利潤和經營利潤分別增長了27.0% 和 45.4%。
杠桿收購的資產整合,主要有以下幾項措施:剝離和出售低效資產和部門, 從價值毀滅型項目中抽回資本;削減和控制管理費用,降低代理費用;裁減冗員,簡化公司管理機構;調整資本結構,降低資本成本;提高市場附加值(即公司的市場價值)。
E. 股票投資時想要加杠桿買入應該怎麼操作
股票投資時加杠桿是指投資者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以一定的杠桿率借入資金進行股票投機,具有較小的經濟行為。投資者一般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杠桿:在融資融券中,投資者可以從證券公司借到一定數額的資金,從而獲得更多的資金用於股票經營;投資者也可以向證券公司借證券,再賣出證券,達到增加杠桿的目的。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配資公司應根據投資者自己的資金向投資者提供一定的資金,使投資者能夠購買更多的股份。
開通融資業務後,可進入信用賬戶,點擊“融資購買”進行杠桿交易。融資的杠桿率通常是兩倍。例如:比如投資者在進行20萬融資杠桿收購時,券商就會借出20萬元,使投資者的實際投資資金為40萬元,40萬元的市值由股價產生屬於投資者,但在發生虧損時,同時維持擔保不到一定的時間,投資者就會被券商逼退。股票配資有風險,對配資杠桿風險的增加也會隨之增加,如在股票配資不滿意,大家要明確考慮後再作決定。
F. 杠桿收購的過程分析
杠桿收購一詞在英語中為Leveraged Buyouts,一般縮寫為LBOS,這種收購戰略曾於80年代風行美國。
杠桿收購是指收購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錢為基礎,然後從投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籌集、借貸大量、足夠的資金進行收購活動,收購後公司的收入(包括拍賣資產的營業利益)剛好支付因收購而產生的高比例負債,這樣能達到以很少的資金賺取高額利潤的目的。這種方式也有人稱之為高度負債的收購方式,這樣的收購者往往在做出精確的計算以後,使得收購後公司的收支處於杠桿的平衡點,他們頭腦靈活,對市場熟悉,人際關系處理恰當,最善於運用別人的錢,被稱為「收購藝術家」。
總的來看,杠桿收購可以分為三步來進行:
第一步:集資。
第二步:購入、拆賣。
第三步:重組、上市。
以上三步概括了杠桿收購的基本程序,又被稱為「杠桿收購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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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的產業結構面臨著整合和調整,企業也開始採取多種方式發展和壯大自己。兼並收購的浪潮開始席捲中國。而在兼並收購的過程中,必然涉及融資方式的選擇。如果採取債務融資,就是杠桿收購。請看《國際融資》報道繆家文所著杠桿收購:小資金撬來大回報
什麼是杠桿收購對於一些很大的收購交易,收購需要通過大量的舉債(gearing)才能完成,這就是所謂的杠桿收購(LBO或leveraged buy-out)。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值,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通常投資公司只出小部分的錢,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抵押借款、機構借款和發行垃圾債券(高利率高風險債券),由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流量及收益作擔保並用來還本付息。如果收購成功並取得預期效益,貸款者不能分享公司資產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除非有債轉股協議)。在操作過程中可能要先安排過橋貸款(bridge loan)作為短期融資,然後通過舉債完成收購。杠桿收購在國外往往是由被收購企業發行大量的垃圾債券,成立一個股權高度集中、財務結構高杠桿性的新公司。在中國由於垃圾債券尚未興起,收購者大都是用被收購公司的股權作質押向銀行借貸來完成收購的。
杠桿收購必須考慮到債務的償還能力,採用這種大量舉債的收購方式,必須要有足夠的信心償還債務和利息。因為利息支出可在稅前所得扣除,因此可減少稅負,所以企業的實際價值比賬面價值要高很多。杠桿收購的目標企業大都是具有較高而且穩定的現金流產生能力,或者是通過出售或關停目標公司部分不盈利業務和經過整頓後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高利潤空間的企業。因為杠桿收購需要通過借債完成,因此目標企業本身的負債比率必須較低。
杠桿收購一般都兼有MBO/MBI的操作,也就是要組建一個可能包括目標企業內部管理層和引進管理層在內的新管理層。一方面很多MBO、MBI和IBO都是用杠桿收購的方式完成的;另一方面杠桿收購往往也有管理團隊的參與(LMBO),這種LMBO與一般的MBO的區別在於管理團隊只佔很小一部分股份,而支持交易的機構投資者要佔絕大部分股份。杠桿收購完成後,通常會以各種方式使管理人員的持股比例達到20%~30%,這樣將大大提高管理人員的經營積極性,加快現金迴流和償還巨額債務。
杠桿收購也可以是一家有潛力、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型公司,在投資公司的幫助下收購一家陷入困境的大公司或上市公司。這種操作的結果是原來的收購主體公司變成被收購公司的子公司,而同時收購主體公司獲得被收購公司的絕對控股權。
在一家小公司兼並一家大公司的情況下,往往是被兼並公司的業務或形象在新的合並公司中佔主要地位。小公司可以藉助杠桿收購而迅速擴大生產規模或獲得已經建立的市場渠道和品牌,被收購的大公司則藉助小公司帶來的新的管理機制或新技術以獲得新生。有很多企業重組的實例是通過這種方式引入新的管理機制和資金,從而達到高速增長或扭虧為盈(turn around)的目的。從事這類交易的投資公司都是專注於重組或扭虧企業的投資行家,因此它們有能力從事復雜的交易,應付頭痛的管理問題。
在杠桿收購最熱的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歐洲杠桿收購的杠桿比率(總負債對總資產的比率)一般在3~4倍,美國交易案的杠桿比率往往達9~10倍,很多金融機構拚命促成這種高杠桿比率的交易以賺取手續費。在中國由於杠桿收購基金和垃圾債券市場尚未起步,杠桿收購一般是通過銀行股權質押貸款來完成的。由於杠桿收購公司一旦出現現金流困難,將難以支付債務利息,所以銀行出於控制風險的考慮,一般會要求杠桿比率不要太高,而且要求測算的現金流利息比有2~3倍以上。
如何抓住杠桿收購的機會
杠桿收購的成功必須能籌到大額的貸款,能夠吸引並留住有能力的管理人員,而且還需要目標企業有適當的資源,有很大的增值潛力。如果目標公司已經有一個很強的管理團隊,那麼將大大增強投資者和借貸者的信心,而投資者也會給管理團隊安排一定比例的股份,以保證交易後公司的穩定性和成長性。
杠桿收購是高負債杠桿率的收購模式,故要求目標公司在收購前的長期負債比較少,而在收購後要有大量穩定的現金流來承擔還本付息的壓力。獲得貸款的關鍵是企業有穩定的現金流,而且這個現金流足以支付貸款利息和本金,或者企業有很多非戰略性資產可以出售變現,用於償還部分貸款。由於大量的債務,使得目標公司的整體價值降低,同時也為企業的增值留下想像空間。以後隨著企業效益的好轉和債務的逐步減少,企業的價值也逐漸增加,而當初收購時作低固定資產的價值,也對企業的升值有貢獻。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由於很強的信息不對稱性,目標企業的管理層最清楚企業的價值。如果企業的管理層參與收購,他們有隱瞞企業的價值、壓低成交價的傾向。而交易中參與的中介機構又會與交易各方有利益沖突,加上出售方往往要價過高,所以這類交易的談判利益平衡往往會錯綜復雜。
如何操作和運作杠桿收購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金融機構投資者一般要尋求在五年左右時間退出的機會,並且期望有20%以上的投資回報率。杠桿收購交易結構的關鍵是確定最大的杠桿系數以保證高收益率,同時還要保持經營的靈活性和償債能力的保險性。在投資者尚未退出之前,企業必須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用於支付債務利息和本金。典型的杠桿收購交易中只有30%~40%的成交金額是股權,其餘的是債權。投資機構在評估交易結構的可行性時通常要考慮以下四個參數:總負債/EBITDA;總負債/總資本;EBITDA/債務利息;(EBITDA -資本支出)/債務利息。另外,優先順序債務的還款期限也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精細的現金流預測是成功的杠桿收購的必要前提,如果不能准確地預測企業將來支付債務本息的能力,就無法保證企業的成功。因此,杠桿收購需要有經驗的投資銀行家、律師和財務分析人員共同參與,設計復雜的財務交易結構。
杠桿收購交易的過程一般是先成立一個收購主體公司,這個主體公司只是一個殼公司,用於融資以便進行收購。然後通過一系列的債務安排和債務重組,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權。理想的情況是收購完成後馬上能出售部分資產償還部分債務,並且預計以後現金流量遠高於應付利息,而且企業的現金收入受經濟波動的影響不大。
杠桿收購的結果一般都可以令資產轉移到最有能力管好企業的管理者手中,所有權換手之後,企業一般都有一個高速成長期,企業經濟效益大大提高。
收購之後的首要工作是組織機構的重組,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技能和增加透明度。這些工作包括新的匯報制度、新的戰略定位、新的員工激勵機制。在這個過程中,少數管理人員可能被替換,有一些會自動辭職,一部分非戰略性資產會被出售。收購後裁員的事情並不太多,也就是說,新產生的價值基本上並不是通過降低工資成本來實現的。
在杠桿收購交易中,出售方可能是:
1.政府企業主管部門;
2.上市公司母公司;
3.上市公司;
4.家族企業第二代;
5.外國母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
6.以前的MBO/MBI;
7.私營企業。
杠桿收購成功的要素如下:
1.有一個能乾的企業管理層;
2.管理層有一個可行的企業經營計劃;
3.業務性質受經濟周期波動影響小;
4.企業能實現充足而穩定的現金流量;
5.長期負債不高;
6.企業的資產適宜作貸款抵押物;
7.部分企業資產可以變賣,用於支付一部分借款;8.預計現金利息覆蓋率比較高;9.目標企業實際價值遠遠高於賬面價值。
G. 杠桿收購的步驟
在具體應用杠桿收購一般是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杠桿收購的設計准備階段,主要是由發起人制定收購方案,與被收購方進行談判,進行並購的融資安排,必要時以自有資金參股目標企業,發起人通常就是企業的收購者。
第二階段:集資階段,並購方先通過企業管理層組成的集團籌集收購價10%的資金,然後以准備收購的公司的資產為抵押,向銀行借入過渡性貸款,相當於整個收購價格的50-70%的資金,向投資者推銷約為收購價20-40%的債券。
第三階段:收購者以籌集到的資金購入被收購公司的期望份額的股份。
第四階段:對並購的目標企業進行整改,以獲得並購時所形成負債的現金流量,降低債務風險。
H. 產業並購基金怎麼操作的
您好,並購基金(Buy out Fund)是私募股權基金的一種,用於並購企業,獲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常見的運作方式是並購企業後,通過重組、改善、提升,實現企業上市或者出售股權,從而獲得豐厚的收益,經常出現在 MBO 和 MBI 中。
並購基金的常見運作模式:
並購基金主要分為控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和參股型並購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國並購基金的主流模式,強調獲得並購標的控制權,並以此主導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及運營。後者並不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是通過提供債權融資或股權融資的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並購方參與對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是我國目前並購基金的主要模式。
(1)國外模式
在歐美成熟的市場,PE 基金中超過 50% 的都是並購基金,主流模式為控股型並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並購投資的前提。國外的企業股權相對比較分散,主要依靠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當企業發展出現困難或遇有好的市場機會,股東出售意願較強,並購人較易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控股型並購可能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因此對並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資深的職業經理人和管理經驗豐富的企業創始人。
國外並購基金的運作通常採用杠桿收購,通過垃圾債券、優先貸款、夾層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提高杠桿率,使得投資規模和收益率隨之獲得提升。
夾層融資也是杠桿收購中一種常見的方式,收購方自有資金的出資比例通常大約只有 10%—15%,銀行貸款約占 60%,中間約占 30% 的是夾層資本,即收益和風險介於債務資本和股權資本之間的資本形態,一般採取次級貸款的形式,由於是無抵押擔保的貸款,其償還主要依靠企業經營產生的現金流(有時也考慮企業資產出售帶來的現金流),貸款利率一般是標准貨幣市場資金利率(如 LIBOR)加上 3—5%,還可能附有認股權證,除此之外夾層資本也可以採用可轉換票據或優先股等形式。
(2)國內模式
控股型並購模式要經歷一個較長的周期且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投資理念,目前國內的 PE 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控股型並購模式操作比較少見,主要是參股型並購模式。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為並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如過橋貸款,以較低的風險獲得固定或浮動收益,同時可通過將一部分債務融資轉變成權益性資本,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第二種參股型並購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以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為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並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在適當時候通過將所持股權轉讓等形式退出。
目前國內並購基金常見的設立和運作步驟為:
1、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於充當並購基金的 GP;
2、挖掘一個或若干個項目,設立並購基金,募集 LP。並購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續期,比如 3 年、5 年、10 年等;
3、項目結束、並購基金到期,並購基金清盤,按照收益分配機制給 LP 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
並購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分為券商直投、PE 和產業資本三類。券商直投主要圍繞上市公司的需求發掘並購機會,結合投行、研究所提供綜合服務。PE 主要服務於項目端,最後實現退出。產業資本往往圍繞自身上下游產業鏈布局,一般只以較少比例出資(約 10%-20% 左右),作為 LP 與 PE 機構聯合發起並購。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I. 杠桿收購的步驟有哪些
杠桿收購的前提是外部的資金支持,其主要目的是獲取中長期(3-5年)財務回報。因此,杠桿收購的第一階段主要有三方面內容:評估收購方案、籌集收購資金及設計一套管理人員的激勵體系。一般情況下,杠桿收購的收購方會先成立一個收購主體企業——殼企業,用於融資以便進行收購。收購企業的管理高層和收購集團通常提供約10%的資金,作為新企業的權益基礎,並以股票權或認購權的形式向管理人員提供基於股票價格的激勵報酬。其餘資金由外部投資者提供。
第二階段,收購目標企業的股權或資產,將目標企業轉為非上市企業。如果能在收購完成後迅速降低庫存並出售部分資產以償還部分債務,降低負債規模,則有助於降低收購者的運營與財務風險。
第三階段,企業管理層對企業的經營戰略進行重新安排,例如重組生產流程,增強應收帳款管理、改善產品質量與銷售以及進行人事調整等,以盡量降低成本,增加企業的利潤和現金流量。對於一個負債率極高的企業來說,能否迅速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以償還債務,直接關系著企業的生死存亡,絲毫馬虎不得。
第四階段,杠桿收購企業又被其他企業收購或在時機成熟時尋求重新上市,實現「逆向杠桿收購」,這樣做的目的是為現有股東提供流動性增加財富,同時也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更好的融資條件。
杠桿收購的具體運用方式多種多樣:
第一,負債控股。收購方與銀行商定獨家償還企業的長期債務,作為自己的實際投資,其中一部分銀行貸款作為收購方的資本劃到目標企業的股本之中並足以達到控股地位;
第二,連續抵押。即並購交易中以收購方的資產作抵押,向銀行爭取相當數量的貸款,待收購成功後再以目標企業的資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新的貸款,如此連續抵押下去,直到獲得足夠資金;
第三,合資兼並。如果收購企業勢單力薄,則可選擇先與別家企業合資,壯大資本實力,再兼並比自己大的企業;
第四,以目標企業作抵押發行垃圾債券。收購方以目標方的重要資產做抵押發行垃圾債券,所籌資金用於支付目標企業的權益所有者;
第五,分期付款。一般做法是收購方根據目標企業的資產評估值收購其51%的股份,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若干年內將款項付清。
由此可見,杠桿收購與普通並購最重要的區別在於前者以激進型融資結構——高負債政策作為指導思想。杠桿收購交易結構的關鍵是確定最大的杠桿系數以保證高收益率,同時還要保持經營的靈活性和償債能力的保險性。
J. 杠桿收購的步驟有哪些
第一階段:杠桿收購的設計准備階段,主要是由發起人制訂收購方案,與被收購方進行談判,進行並購的融資安排,必要時以自有資金參股目標企業,發起人通常就是企業的收購者.
第二階段:集資階段,並購方先通過企業管理層組成的集團籌集收購價10%的資金,然後以准備收購的公司的資產為抵押,向銀行借人過渡性貸款,相當於整個收購價格的50%-70%的資金,向投資者推銷約為收購價20% -40%的債券.
第三階段:收購者以籌集到的資金購入被收購公司的期望份額的股份.
第四階段:對並購的目標企業進行整改,以獲得並購時所形成負債的現金流量,降低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