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專項基金是什麼
A. 社會保障資金是指的什麼
社保基金,也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各個社會保險項目的繳費形成的基金,分為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基金等等,即特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個人投資者開放的,社保基金是國家把企事業職工交的養老保險費中的一部分資金交給專業的機構管理,實現保值增值。
在我國,還有一個叫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機構,這個機構可以說只有我們國家有,是我國每年財政撥款以及國有資產變現之後的錢形成的一個基金,主要是專門用於投資,保值增值,以應付若干年以後的老齡化高峰時社會保險的給付壓力
【拓展閱讀】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基本原則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
國家規定社保基金可以進入股市,當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財政部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擬訂社保基金管理運作的有關政策,對社保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各自的職權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社保基金的具體運作: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其中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0%,企業債,金融債不高於10%,證券投資基金 、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於40%。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B. 社保基金是什麼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C. 社會保障資金指的是什麼
社會保障資金是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滿足社會保障的需要,通過各種渠道、採取各種形式籌集到的用於社會保障各項用途的專項資金。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補充保障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近幾年,我國調整社會保障的制度結構,推動制度由單一體系向多支柱體系、由現收現付向部分積累轉變,社會保險基金開始有了節余。老百姓平時領到的養老金失業保險金,都是從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財政撥入資金、國有股減持和股權劃撥資產、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投資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該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統一使用。
補充保障基金是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的企業年金、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開始,我國部分省市和行業統籌部門開始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2000年,國務院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規范為企業年金的概念。
社會保障基金指的是由各個社會保險項目的繳費形成的基金,可以分為養老、失業保險基金以及醫療等。從廣義的角度來講就是一個國家積累起來的全部用來保障社會事業的基金,通常包含社會救助基金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等。在我國還有一個名叫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機構,這個機構主要是用於投資以及保值增值以及應付以後的老齡化高峰的時候社會保險的給付壓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D. 什麼是社保基金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城鎮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也在順利向前推進。但不少人國民對於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還不是很了解,還存在很多疑問,例如不知道什麼是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如何籌集,由誰管理等等。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為您一一進行解答。
什麼是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的簡稱,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而建立起來、專款專用的資金。其一般按不同的項目分別建立,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其中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最重要組成部分。
社保基金如何籌集?由誰管理?
社會保障基金是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以及其投資收益。一般是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現行我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原則是什麼?
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其主要目的就是讓社保基金實現增值,保證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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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是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獨立法人機構。該理事會現設八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廳(外事部)、基金財務部、投資部、股權資產部、法規及監管部、信息研究部、機關黨委(人事部)、機關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如下:管理中央財政撥入的資金、減持或轉持國有股所獲資金、劃入的股權資產及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並組織實施; 選擇並委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人、託管人,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投資運作和託管,對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檢查;在規定的范圍內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進行直接投資運作;負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產、負責、權益和收益等財務情況;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 社會保障基金是什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於2000年8月設立,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稱社保基金會)負責管理運營。
F. 醫保卡專項基金余額是什麼
醫保個人賬戶新劃入的資金專項用於參保人員的醫療消費,參保人員持社保卡到定點醫院和定點葯店就醫取葯時可直接刷卡結算,不能自行支取,只能轉移。
G. 什麼是社保基金投資范圍有哪些
您好,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人生處處有風險,購買意外險規避風險是不錯的選擇。以下推薦一些綜合保險給您參考:「太平福壽」意外傷害保險太平人壽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額度均衡,非常適合作為社保補充進行購買。1、普通意外保險金1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2萬元;
H.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是醫保嗎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不是醫保。
社保基金又叫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指的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的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準的以其他方式籌資的及其收益所形成的社會保障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使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國家通過立法要求全社會統一建立的,用於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專項資金。用此種資金購置的資產及其增值部分也屬於社會保險基金的范圍。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於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來源可以大致分為四個方面:
1、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2、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3、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4、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及社會捐贈等。
社會保險基金主要包含五大類,分別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應專款專用,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形式侵佔或者挪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為用人單位和個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