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水平屬於什麼財務指標
A. 股權激勵中,如何對員工設定考核機制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業績考核條件可以用在各個環節,根據我們的實踐經驗,業績條件的設置可以作為激勵對象標準的確定條件、激勵對象行權或解除限售條件、激勵對象持股期間再激勵的條件、激勵對象減配或回購的條件。
1、股權激勵的准入門檻
目前實施股權激勵,無論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激勵對象的確定標准考慮最多的是職級(崗位層級)、年限、績效。績效是員工成為激勵對象的門檻條件,通常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要求激勵對象最近一年或幾年的年度績效水平在合格甚至良好以上。
2、行權或解除限售的觸發條件
股權激勵的期權模式通常存在一次授予分批行權、分次授予一次行權兩種形式,其中行權期的行權條件以業績條件達成情況為依據,而且業績條件包括公司和個人的雙重條件。採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勵模式也是同樣的道理。
3、增配股份的依據
為持續激勵員工,對於績效表現優秀的員工可以予以增配股份。那麼增配股份的邏輯通常也是拿業績來說話。
4、 減持股份或注銷資格的依據
股權激勵結合了績效這把「達摩利斯之劍」,當激勵對象業績不達標時,個人所持有股份可以根據機制予以下調甚至取消激勵資格,同時在收益方面可根據退出時點體現出差異性。
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在設置業績條件方面相對更為靈活,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指標類型:上市公司的業績指標如前文描述,指標主要為財務類指標,非上市公司除此以外還可包括內部運營類、客戶類等非財務類指標,可涵蓋績效管理的各方面。
(2)獲授股份比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定擬授出的股票總量不得超過有效期內總股本的10%,單個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總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對於總量和個量的規劃顯然不受該比例的限制,更多的是站在發展階段、控制權、激勵力度、支付能力等方面考慮。
(3)動態調整: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常見的操作方式是授予一定數量的股票或購買股票的權利,然後達到特定條件則可以行權或解除限售。非上市公司的操作則充分體現了「民間智慧」,業績條件結合激勵模式的切換,從虛擬股(或利潤分享)、虛擬受限股切換到實股,在數量調整上方面結合績效情況部分行權或授予,超過目標超額增配等等。當然未來如有資本運營規劃的需關注與資本市場的對接。總之,股權激勵計劃設計與實施過程中,公司業績條件和個人業績條件的設計必不可少,其可以作為門檻條件、動態調整的依據,其支撐是公司內部價值評價、價值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