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股權怎麼年報
『壹』 少數股權在合並報表中有哪幾種列式方法
少數股權在合並報表中有列式方法:
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下單獨列示。
少數股東損益:在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單獨列示。
合並報表是由企業集團對其他企業有控制權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編制,並不是企業集團中所有企業都必須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更不是社會上所有企業都需要編制合並會計報表。
母公司是否要與子公司進行財務報表的合並,除了是一個法律問題之外,更是一個會計事實認定和會計政策選擇的問題,它只與公司會計信息的完整性有關,而與其純粹的會計信息真實性無關。
合並理論
編制合並會計報表的合並理論一般有三種理論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論、實體理論和當代理論;有兩種方法可供選擇,即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實務中多採用經修正的當代理論。隨著少數股權在許多國家的普遍存在,相繼帶來在合並會計報表中對少數股權的處理問題,從而引起對合並范圍及相關問題的不同理解,進而形成三種合並理論。
按照母公司理論,在企業集團內的股東只包括母公司的股東,將子公司少數股東排除在外,看作是公司集團主體的外界債權人,以這個會計主體編制的合並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和合並損益表中的凈利潤僅指母公司擁有和所得部分,把合並會計報表看作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延伸和擴展。
『貳』 少數股東權益在資產負債表裡面怎麼體現出來
少數股東權益在普通的資產負債表裡面是不體現的,它只在合並報表中在所有者權益中單獨列示,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之後。
既然是權益類項目,可以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體現,
利潤表項目叫少數股東損益,是當期損益;現金流量表體現的是與少數股東的現金流量情況,一般在籌資活動和投資活動中體現。
(2)少數股權怎麼年報擴展閱讀:
當母公司以非賬面價值購買子公司部分股份時,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應以公允價值計價還是以賬面價值計價,取決於合並報表編制所採用的理論。
在母公司理論下,合並會計報表是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價值計價,而屬於少數股東部分的凈資產應按賬面價值計價,因而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中也以賬面價值計價,並被列為一項負債。
在實體理論下,子公司已成為企業集團不可分割的整體,這一整體的經濟資源由多數股權和少數股權提供,它們應被一視同仁。
因此,子公司的凈資產應採用相同的計價基礎,即均按公允價值計價,同時,由母公司購買子公司股份所蘊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譽也應由少數股東分享。在這一理論下,少數股東權益應列為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但可與多數股東權益一起附表列示。
『叄』 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的會計處理怎麼做謝謝
會計處理
個別報表:
借:固定資產清理 1600
貸:固定資產 16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600 營業外收入 400
合並財務報表:
借:資本公積 500 (2000-10000×15%)
貸:長期股權投資 500
(3)少數股權怎麼年報擴展閱讀
根據新的會計准則,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的處理如下:
企業在取得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形成企業合並後,購買少數股東全部或部分權益的,實質上是股東之間的權益性交易,應當分別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以及合並財務報表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1.個別財務報表中
對於母公司自子公司少數股東處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長期股權投資」准則的規定,作為不形成控股合並的長期股權投資,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2.在合並財務報表中
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應以購買日(或合並日)開始持續計算的金額反映。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的交易日,母公司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並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可辨認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余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肆』 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怎麼做合並報表
先說第一種,合並報表是把母公司和子公司視為一個整體核算,但是如果單純將母子公司報表加總,則會增加資產和所有者權益。舉個例子,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資取得控制權,母公司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確認銀行存款和所有者權益,這筆資金就被重復計算了,因此在合並報表中要抵消這部分資產以及資產對應的所有者權益。但是如果母公司並沒有獲得子公司100%的股權,那麼子公司少數股東手中的所有者權益是不會被抵消的,因為這部分權益並不是母公司投入資金形成的。所以在合並報表中要先抵消子公司所有所有者權益,再確認沒有被抵消的少數股東權益。
『伍』 少數股權在合並報表中有哪幾種列示方法
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下單獨列示。
少數股東損益:在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單獨列示。
當然,該項權利也存在濫用的可能,例如股東為了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而利用該權利獲取公司的商業情報,因此,對於該權利的行使,新訂《公司法》也規定了適當的、合理的限制措施,保證股東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善意公平地行使知情權,這樣的制度安排也是合理的。
使股東和公司的權利得到了兼顧。該制度體現在新訂《公司法》第34條、第98條中,與原公司法相比較,增加了股東的帳簿查閱權,對股東知情權行使的方式、程序和障礙排除等操作性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司法救濟手段,使股東的該項權利落到了實處。是新訂《公司法》的一大進步。
股東知情權是指法律賦予股東通過查閱公司的財務報告資料、帳薄等有關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相關資料以及詢問與上述有關的問題,實現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業務活動的權利。「股東知情權包括:財務報告查閱權、帳薄查閱權、詢問權。
此三項權利內容雖然有所不同,但都是為了保障股東及時准確地獲取公司經營管理信息,保障股東對公司業務監督糾正權得以行使的必要前提和手段,是全面保護少數股東權利的重要一環」。因而大多數國家公司法中確認了股東知情權。
『陸』 年末少數股東權益怎麼算
法律分析:少數股東權益簡稱少數股權。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餘一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1-母公司在子公司投資比例)。少數股東權益不再與負債、股東權益並列,而是並入股東權益,單列於股東權益類項目最後一欄。也就是說資產=負債+股東權益,這表明執行會計新政後,上市公司凈資產中將包含少數股東權益,如果少數股東權益為正,那麼公司的凈資產將增加,如果少數股東權益為負,凈資產就將減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