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股權100
㈠ 如何分配股權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對於希望好好發展的創業企業來說,股權架構是最能體現出企業差異性、理念和價值觀的關鍵問題。事實上,股權問題,比其他問題,更有可能扼殺一家新公司,甚至會在公司設立之前就使其戛然而止。所以,對公司而言,確定股權如何分配,是非常意義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弄明白三個問題:
一、誰應該作為創始人?
這個問題聽起來很簡單,但是實際上是一件棘手的事情。創始人這個身份很明確,但是實際情況卻經常模糊復雜。最簡單的方法是:創始人是承擔了某種風險的人。通常而言,公司的發展可以大概分為三個階段:
創立:在這個階段,公司的資金都是創始人投入的,外部沒有什麼融資。公司很可能會失敗,你投入的錢很可能會損失掉。你也會因為創業而失去工作,失去工資,最後公司失敗了還得再找工作。
啟動:公司有錢了,可能是投資人投資的,也可能是產生了一些營收。這些資金讓你每個月都能有一點收入。當然,你的工資比你在大公司里工作要少。在這個階段,50% 的公司會失敗,然後你需要再找一份工作。這樣的情況下,你不僅失去了一份工作,而且因為你之前的工資低於大公司的正常工資水平,所以你其實工資上也會有損失。
正常運行:你獲得了跟求職市場差不多水平的工資。公司應該不會失敗掉,即使失敗了,你也只是像正常的「失業」那樣,而不會有更多的損失。
所以,確定誰是創始人的方法是:如果你為一家公司工作,這家公司很初創,以至於都不能付工資給你,那麼你就應該是創始人。如果你從一開始就領工資,那麼你就不是創始人。
二、創始人的身價如何確定
創始人的定義是,為公司服務、但公司無力支付工資的人。創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為公司創造收入——或者是投資,或者是營收。所以,創始人的價值由兩個因素決定:
他們的貢獻;
市場的認可。
第1項反映了公平性的原則,第二項則反映了經濟因素。現在,讓我們來建立股權分配的公式。當然,這個公式可能不那麼正確,但是應該錯的不離譜: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權)
我們給每個人創始人100份股權。有些初創企業從一開始就在迅速發展,所有的創始人一開始就加入了公司。加入公司現在有三個合夥人,那麼一開始他們分別的股權為100/100/100。
2、召集人(股權增加5%)
如果某些初創企業的聯合創始人都是某個合夥人(召集人)牽頭召集起來的。盡管這個合夥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來創業,他就應該多獲得5%股權。那麼,現在的股權結構為105/100/100。
3、創業點子很重要,但執行更重要(股權增加5%)
「點子毫無價值,執行才是根本」這個說法雖然不那麼正確,但是跟實際情況也差不多。如果創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創業點子,那麼他的股權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後就是110.25%)。注意,如果創業點子最後沒有執行下來,或者沒有形成有價值的技術專利,或者潛在地發揮作用,那麼,實際上你不應該得到這個股權。
4、邁出第一步最難(股權增加5%-25%)
為創業項目開辟一個難以復制的灘頭陣地,可以為公司探索出發展的方向、建立市場的信譽,這些都有利於公司爭取投資或貸款。如果某個創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經著手實施,比如已經開始申請專利、已經有一個演示原型、已經有一個產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對吸引投資或貸款有利的事情,那麼這個創始人額外可以得到的股權,從5%到25%不等。這個比例,取決於「創始人的貢獻對公司爭取投資或貸款有多大的作用」。
5、CEO應該持股更多(股權增加5%)
通常大家都認為,如果股權五五對分,那麼實際上公司無人控制。
如果某個創始人不信任CEO,不能接受他持有多數股份,那麼這個創始人就不應該和他一起創業。一個好的CEO對公司市場價值的作用,要大於一個好的CTO,所以擔任CEO職務的人股權應該多一點點。雖然這樣可能並不公平,因為CTO的工作並不見得比CEO更輕松,但是在對公司市場價值的作用上,CEO確實更重要。
6、全職創業是最最有價值的(股權增加200%)
如果有的創始人全職工作,而有的聯合創始人兼職工作,那麼全職創始人更有價值。因為全職創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項目失敗的情況下冒的風險也更大。
此外,在融資時,投資人很可能不喜歡有兼職工作的聯合創始人。這可能導致你在融資上遇到障礙。所以,所有全職工作的創始人都應當增加200%的股權。
7、信譽是最重要的資產(股權增加50-500%)
如果你的目標是獲得投資,那麼創始人里有某些人的話,可能會使融資更容易。如果創始人是第一次創業,而他的合夥人里有人曾經參與過風投投資成功了的項目,那麼這個合夥人比創始人更有投資價值。
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某些創始人會讓投資人覺得非常值得投資,如果他參與創業、為創業項目做背書,那麼就會成為投資成功的保障。(這種人很容易找到,可以直接問投資人,這些人的項目你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願意投資嗎?如果投資人說「是」,那麼這些人就值得招募過來作為合夥人)。
這些超級合夥人基本上消除了「創辦階段」的所有風險,所以最好讓他們在這個階段獲得最多的股權。
這種做法可能並不適用於所有的團隊。不過,如果存在這種情況,那麼這些超級合夥人應當增加50-500%的股權,甚至可以更多。這個增加的比例取決於他的信譽比其他聯合創始人高多少。
8、現金投入參照投資人投資
先設定一個理想的情況,即每個合夥人都投入等量的資金到公司,然後加上他們投入的人力,構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創始人股份」。
但是,很可能是某個合夥人投入的資金相對而言多的多。這樣的投資應該獲較多的股權,因為最早期的投資,風險也往往最大,所以應該獲得更多的股權。這樣的投資應該獲得多少股權呢?可以參照通常投資的估值演算法,找一個好的創業企業律師來幫助你計算。
例如,如果公司融資時的合理估值是五十萬美元,那麼投資五萬美元可以額外獲得10%股權。
9、最後進行計算。
現在,如果最後計算的三個創始人的股份是為200/150/250,那麼將他們的股份數相加(即為600份)作為總數,再計算他們每個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㈡ 王健林家族擁有萬達集團100%的股權,他是如何做到的
王健林是萬達集團的董事長,是一位從四川農村走出來的人,王健林的父親曾經是老紅軍,也是以前的西藏自治區的副主席。而王健林本人也確實比較努力,為人非常的耿直和豪爽,28歲就成為了團子裡面的軍官特別有遠見,作為家中老大,他是一個富有責任感的人,但是也是對事不對人的。
總結
68歲的王建民似乎還沒有把退休提上日程,而接班人也沒有浮出水面,他依舊在四處奔忙著。為了集團而奔忙親力親為,在這段時間裡面,他也援助了很多公司。雖然他並沒有設立這幫人,但是我覺得絕大部分會把這家公司給到自己的兒子吧,個人覺得王思聰還是有這個能力去掌管整個萬達集團的。這個集團現如今現在發展當中是比較有潛力在集團,而王總也成為了公司裡面的首富。這所有的一切和他的努力是分不開的,相信未來,在王總的指導之下,王思聰也可以很好的掌管著整個集團,繼續帶領集團共同賺錢。
㈢ 現有A、B 兩個公司,B公司為A公司的股東,股權為100%,現想把B公司作為A公司的子公司,可不可以如何操作
先讓b公司轉讓股權,把股權轉讓給c,然後讓a購買b的股權就行了
㈣ 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想把100%股份給另外2個新股東,並把注冊資本變為200萬,請問要怎麼操作
首先要形成決議同意股份轉讓及資本增加、章程修改;其次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明確100%股份轉讓給另外2個新股東;並由新股東簽訂投資協議,就增資事宜做相關規定;再修改公司章程,明確新股東及新的注冊資本;最後攜帶相關資料到工商辦理變更登記。
㈤ 公司股權變更要怎麼操作
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對象(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都一樣):
1、和受讓方談判,確定初步轉讓價格、履行方式、期限等重要條件
2、將上述條件告知其他股東
3、並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其他股東中有人願意以同樣的條件收購,則他可以截胡
4、其他股東同意轉讓,而且不要求優先購買的話,你可以和受讓方簽訂協議並按照協議履行
5、最後,不要忘記去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
如果是100%的股權轉讓,就是所有股東的股權都轉讓給新公司,股東套現。操作程序和上面一樣。
㈥ 母公司100%控股 長期股權投資使用什麼方法
成本法,按照會計准則要求,持有對方股份50%以上,就應該採用成本法核算。
100%的控股合並,這就是全子公司了,投資者與被投資者,都是具體獨立的法從資格的。當然要得確認長期股權投資了。吸收合並,就是一個企業將另一個企業吸收合並了,另一方的法人資格消失了,不再存在了,這種情況下,沒有了投資對象了,所以不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新設合並,是兩個企業共同組成一個新的公司,原來的兩個公司的法人資格消失,不再存在了,繼而代之的是新的企業,沒有了投資主體了,所以這也不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
㈦ 中行配股100股操作方法
中行好像10配1是吧,股權登記日你有1000股,配股繳款日就可以配100股,選買入760988即可。 注意:9號是最後一天配股繳款日,過了就沒法配了
㈧ 100%法人股權轉讓給兩自然人怎麼操作
你好,這需要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操作,讓原股東分別與兩自然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要注意按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規定辦理,因涉及很多程序性操作及風險點等,在此無法一一講清,要合法有效而不生歧義,最好請律師代為包括但不限於起草協議、公司文件、工商變更登記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