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五以下的股權意味著什麼
『壹』 股東持股5%以上和以下的區別
關於成為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資格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成為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
(1)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未逾3年。
(2)凈資產低於實收資本的50%,或者或有負債達到凈資產的50%的。
(3)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4)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情形。
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公司變更持有5%以下股權的股東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證券公司股權變更比例不到5%,但屬於以下情形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和程序報我會審批:
(一)因股權變更導致股權受讓方持股比例達到5%以上的;
(二)因股權變更導致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條例規定:股東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5%時,要進行權益披露,在披露期間要停止交易。之後,每增持或減持5%也要做相應披露。 西方發達國家,由於股權分散,持股超過5%的股東,實際上就是大股東了,他們對公司具有較強的影響力,所以,持股5%以上的股東,絕對是屬於上市公司內部交易的知情人員。在中國,股權集中度比較高,但就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持股情況而言,雖然很多持有5%以上的股東,屬於十大股東,但是其影響力不高。很多機構投資者僅是做財務上的投資,其實並不幹預上市公司的運作。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規定,5%以上的股東是有權要求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至於上市公司披露哪些信息,就得看上市公司自己了。當然從投資者保護來說,5%的規定,個人認為還是比較合理的。
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出現以下情況有披露義務:每增減上市公司股份達到5%、增持後導致所持股份達到20%或30%,以及增持股份導致控股上市公司、在持股30%以上後繼續增持的,均有告知上市公司的義務。同時,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對於股改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每減持限售股份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
既然你都做出公告披露通知上市公司作為重大知情權人了,你就有權利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你也理所應當屬於內幕交易的知情人員。
『貳』 持有公司股份5%是什麼概念
具體要看公司的類型,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算是大股東了,如果進行股份轉讓的要履行相關股權轉讓的手續。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東。
(2)百分之五以下的股權意味著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證券法》第86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13條、14條的規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每減持達到5%時須在3日內披露,在披露前及披露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公司股份。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東。
《證券法》第四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叄』 51%股權意味著什麼
51%股權意味著絕對控股,一般股東擁有公司股權在51%及以上,對於公司有絕對的控制權,對於任何股東大會的提案都有一票否決權。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式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享有的,不僅可以在公司獲得經濟效益,還可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基本含義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
股權和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財產權,均來源於投資財產的所有權。投資人向被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營利,是將財產交給被投資人經營和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是將財產拱手送給了被投資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法人財產權和股權的相互關系有以下幾點:
一、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後果。
二、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准、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四、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肆』 擁有百分之51的股份與百分之二十與百分之五各有什麼獨特的權利非上市公司也這樣嗎
簡單通俗的講:擁有超過50%以上的股份,代表控股,也就是說公司里你權力最大,公司將主要由你說了算,因此你是大老闆;而擁有20%或5%股份的,只是股東,亦即小老闆,你擁有公司經營決策或人事或政策方向的投票權和建議權,但不是拍板權,最終的拍板決定權還是在大老闆手裡。無論上市公司與否,只要公司是以多個投資人,以不同的出資比例和占股比例而組建起來的公司、企業,其上沒上市,都一樣。
覺得有用,請採納。
『伍』 百分之五股份的權利
法律分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掙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一的股東。 2、他必須具備的條件: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1)、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2)、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3)、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3、如你所述,不是股份最多的,但可以聯合其他股東以達到對公司的絕對控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陸』 擁有百分之51的股權意味著什麼
法律分析:擁有百分之51的股權意味著絕對控股,擁有絕對的決策權,因為股東會開會一般要需要過半數才能通過決議,因此持有了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就相當於控制了股東會會議決議的通過,從而控制了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柒』 5%的股權有哪些權利
法律分析:具體要看公司的類型,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算是大股東了,如果進行股份轉讓的要履行相關股權轉讓的手續。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一般都是小股東。隱名股東雖不是公司名義上的股東,但公司的成立起因於隱名股東的出資,不管隱名股東投資時隱名的原因、目的等根據資本維持和不變的原則,隱名股東不得抽回資金,逃避風險和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隱名出資人不具有股東身份,不能以股東名義對自己的出資行使股東權,但對於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法律仍應給予保護。隱名股東的股東權利不能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三十三條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捌』 LED百分之15以下的股票是什麼意思
1.這句話有兩層意思,一是說轉讓公司總股本的15%的股份,二是說轉讓自己持有股份的15%,一般來說應該是前者。轉讓股份同時也轉讓了股票所代表的股東權利,比如說投票群、分紅權等等。
2:股份制公司百分之二十五股坐持有者擁有哪些權力
收益權和表決權,不過一般股權分散的話,這個屬於大股東。
3:持20%或者30%的股份在行使股東權利是有什麼區別嗎、
20%和30%有什麼區別:一家公司的總股數對應稱之為100%,那麼,很顯然,其中30%的股權明顯大於20%的股權,在公司的話語權當然就比較大了。
在權利行使方面有什麼不同(表決權):公司任何股東都具有表決權。公司制企業最大的權力機構就是股東大會,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都必須通過股東大會進行表決,而表決權的外在表現形式就是股權的多寡,即是說持股比例越大表決權就越大。所以,持有30%和20%股權的表決權明顯不可同日而語。
4:持有百分之二十股份的股東和持有百分之三十股份的股東決策分歧如何解決?
各自闡述觀點,由其餘的50%股份持有者參與決策。
5:股權和原始股有區別嗎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
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6:股權屬於股份還是股份屬於股權?
先有股份再有股權、股權是股份的權利、
『玖』 股權八條線:5%、10%、33%、34%、50%、51%、66%、67%,這八條線分別意味著什麼
意義如下:
1、1%表示:代為訴訟權,持股量達到1%,特殊情況出現可以書面要求董事會、監事會向法院提起訴訟。
2、5%表示: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上市公司應該向當地機關報告。
3、10%表示: 臨時會議召集權線,持股量達到10%,臨時會議召集權意義不太大,表決權才是王道。
4、34%表示:安全控制線,也就是說股權要超過三分之一。堅守34%有一個重要的安全保障,因為你持有34%,其他股東就不會超過67%,關乎生死存亡的重大決策,你有一票否決權。
5、50%-50%表示:相對控股線。持股量要超過50%,不用太多,51%即可,各50%的結果是公司重大事項無法決策。
6、67%: 絕對控股線。持股量要超過67%,這超過了三分之二多數。能夠修改公司章程,決定著對公司的控制權。
(9)百分之五以下的股權意味著什麼擴展閱讀:
股權結構表示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義務)。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