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和遠期聯系有什麼區別
Ⅰ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的區別與聯系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Ⅱ 遠期、期貨和期權的聯系和區別
期貨、期權和遠期的區別是什麼?投資者通常熟悉流行類型的投資,如股票、債券和共同基金。然而,也有其他類型的金融投資提供了他們自己獨特的風險和回報檔案。期貨、遠期和期權是三種類型的金融合約,它們提供了獲取整個世界的資產和風險/回報權衡的途徑。
了解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交易對手之間的合同,其價值來自於一個或多個基礎資產,如股票、債券、貨幣、市場指數和大宗商品。期貨、遠期和期權是金融衍生品的三個例子。期權和期貨作為標准化合約在交易所交易,而遠期合約則是交易對手之間通過談判達成的協議。衍生品的價格與標的資產的價格直接或反向變化,但它們也可能隨著合約到期前剩餘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期貨合約概覽
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合約,即:用於買賣在未來某一日期(交割日)交付的特定標的資產的標准化數量和質量。在嚴格遵守交易所規則的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使用保證金購買,意味著交易者只支付購買價格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從交易賬戶借款。交易價格在整個交易日由供需決定。
期貨合約結算
期貨在每個交易日都以現金結算,這意味著在交易所交易日結束時,它們會被設定一個每日結算價格。在當天結束時,損失方——如果價格下跌,買方或如果價格上漲,賣方——必須向受益方的期貨經紀賬戶支付一筆款項。這個過程被稱為盯市,以確保交易的利潤和損失總是及時支付。
實物結算的金融期貨合同規定,買方有義務在未來某一日期(交割日)以預先設定的價格,從合同賣方收取一定數量和數量的標的金融資產。如果合同到期時你方擁有它,你方必須提貨。例如,如果你購買一份股票期貨合約,除非你在合約到期前賣出,否則你必須買入標的股票。
Ⅲ 期貨合約與遠期和約的區別和聯系
期貨交易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它的形成經歷了從現貨交易到遠期交易,最後到期貨交易的復雜演變過程,它是人們在貿易過程中不斷追求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與風險的結果。在現代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中,期貨市場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與現貨市場、遠期市場共同構成既各有分工而又密切聯系的多層次的有機體。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交易對象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
功能作用不同。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發現價格,遠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動性,所以不具備發現價格的功能。
履約方式不同。期貨交易有實物交割和對沖平倉兩種履約方式,遠期交易最終的履約方式是實物交收。
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可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交易有特定的保證金制度,遠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證金由交易雙方私下商定。
Ⅳ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是怎樣的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有:
1.市場不同:期貨是場內的金融工具,而遠期則是場外的金融工具。期貨交易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內進行公開交易,受法律監管;遠期是私人合約,受到的管制較小。
2.合約標准化程度不同: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標准化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主要是實物商品。期貨合約內容規范,交易所對合約做出明確約定,節省交易時間,提高交易效率。期貨合同的唯一變數是價格;遠期合同的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具有很大的靈活性。
3.履約方式不同:遠期合約採用實物交割方式,而期貨合約大多採用"對沖平倉"方式進行交割,很少採用實物交割。
4.信用風險不同: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信用風險很小,遠期交易從交易達成到最終實物交割有很長一段時間,此間市場會發生各種變化,任何不利於履約的行為都可能出現,信用風險很大。
5.交易地點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進行集中買賣,有固定的交易時間和地點,交易行為需要遵循期貨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遠期合約在交易所場外達成,具體時間、地點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拓展資料:
1.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
2.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Ⅳ 期貨與遠期合同有什麼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Ⅵ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拓展資料:
期貨,英文名是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買賣期貨的合同或協議叫做期貨合約。買賣期貨的場所叫做期貨市場。投資者可以對期貨進行投資或投機。
交易特徵
雙向性
期貨交易與股市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期貨可以雙向交易,期貨可以買多也可賣空。價格上漲時可以低買高賣,價格下跌時可以高賣低買。做多可以賺錢,而做空也可以賺錢,所以說期貨無熊市。(在熊市中,股市會蕭條而期貨市場卻風光依舊,機會依然。)
費用低
對期貨交易國家不徵收印花稅等稅費,唯一費用就是交易手續費。國內三家交易所手續在萬分之二、三左右,加上經紀公司的附加費用,單邊手續費亦不足交易額的千分之一。(低廉的費用是成功的一個保證)
杠桿作用
杠桿原理是期貨投資魅力所在。期貨市場里交易無需支付全部資金,國內期貨交易只需要支付5%保證金即可獲得未來交易的權利。由於保證金的運用,原本行情被以十餘倍放大。假設某日銅價格封漲停(期貨里漲停僅為上個交易日結算價的3%),操作對了,資金利潤率達60%(3%÷5%)之巨,是股市漲停板的6倍。(有機會才能賺錢)
機會翻番
期貨是「T+0」的交易,使您的資金應用達到極致,您在把握趨勢後,可以隨時交易,隨時平倉。(方便的進出可以增加投資的安全性)
大於負市場
期貨是零和市場,期貨市場本身並不創造利潤。在某一時段里,不考慮資金的進出和提取交易費用,期貨市場總資金量是不變的,市場參與者的盈利來自另一個交易者的虧損。在股票市場步入熊市之即,市場價格大幅縮水,加之分紅的微薄,國家、企業吸納資金,也無做空機制。股票市場的資金總量在一段時間里會出現負增長,獲利總額將小於虧損額。(零永遠大於負數)
綜合國家政策、經濟發展需要以及期貨的本身特點都決定期貨有著巨大發展空間。股指期貨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Ⅶ 期貨與遠期的區別
一、交易對象不同
期貨的交易對象是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准化的合約;遠期交易的對象是非標准化的合約,合約的具體內容(交易品種、數量、價格、地點等)由雙方協商。
二、功能作用不同
期貨交易能夠用來規避風險,發現價格。遠期交易流動性不足,限制了價格的權威性和風險的分散作用。
三、履約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可以選擇到期實物交割,也可以在約定期限內對沖平倉,而遠期交易履約方式為實物交割。
四、信用風險不同
期貨信用風險低,遠期交易信用風險高。
五、保證金制度不同
按照規定,進行期貨交易的雙方要依據規定繳納一定的保證金(通常情況下是5%到15%),保證金金額放在專門的賬戶里。而遠期交易的保證金沒有具體的規定,繳納數額有交易雙方商議。
六、目的不同
期貨交易是生產經營者為了轉移風險,場內交易者追求風險收益。遠期交易不同,遠期交易是為了在未來某一時間獲取或轉讓標的物,通常是以保值和維護利潤為主要目的。
綜上來看,期貨交易相對於遠期交易整體更為規范,即從某種程度上來看,遠期交易雖然是期貨交易的雛形,但還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