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合同轉讓後原合同怎麼處理
❶ 股權轉讓協議解除後股權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因無效而解除的,要退回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❷ 股權轉讓合同的糾紛處理
股份轉讓合同糾紛按照合同約定補償。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的,一般不得超過實際損失的30%,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❸ 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一、如何處理股權轉讓合同糾紛
1、要求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以配合辦理變更工商注冊登記為理由,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受讓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應具體考察出讓人對受讓人是否構成欺詐來確定合同效力或是否屬可撤銷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如何處理旅遊合同糾紛
1、協商。協商,又稱自行協商解決,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所發生的旅遊合同糾紛。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的法律,政策的規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自行解決糾紛的一種處理方法。協商解決合同糾紛,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一種解決方法;
2、調解。調解,是指旅遊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主管部門、第三者、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決糾紛的一種辦法。由哪個部門主持調解合同糾紛,即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主持調解的部門,也可由單方提請有關部門主持調解;
3、仲裁。仲裁,包括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兩種。國內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機關對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所進行的裁決;涉外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後,達成書面協議,自願將彼此之間的爭議提交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一種方法。
❹ 公司股權變更原合同有沒有效
公司股權變更原合同是否有效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應該認為有效。當然,在股權轉讓時,原股東有義務告知新股東該協議,如果沒有告知,該協議是否對新股東發生效力,還是要考慮該協議對新股東的影響,如果新股東知道該協議就不會入股的話,新股東有權以股權轉讓協議無效。但這個變更要去工商部門登記才生效。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❺ 股權轉讓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嗎
需要。原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受讓人後,也轉讓了其股東資格,必須依照轉讓後的實際情況修改股東名冊,一是為新股東資格的承認和確認,二是為公示。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公司轉讓後,原公司的合同怎麼辦
結論:公司是不可能被轉讓的,轉讓的只是股權,股權轉讓後,公司依然存在,原合同由公司繼續履行。
1、公司是公司,股東是股東。
股東向公司出資,是一個所有權轉移的過程,例如A用一輛寶馬轎車出資,出資後公司對該寶馬轎車擁有所有權,B股東用50萬人民幣出資,出資後公司對該50萬人民幣擁有所有權。而A和B即成為了公司的股東,持有一定比例的股權。
公司成立後,公司和股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是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商業組織,股東是股東,股東是公司的所有權人之一。
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並不是以某個股東的名義和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形成的是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如前所述,公司要以其全部財產對與員工簽訂的合同,形成的合同之債承擔責任。
❼ 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轉讓方在正式通知公司辦理股權變更手續之後,除了股權轉讓合同有特殊約定的以外,他在合同中的基本義務就履行完畢了,至於公司及其他股東採取什麼樣的行動,轉讓方並不能控制。對於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的權利,如果轉讓方對此並無過錯,就不應該由轉讓方承受不利後果或承擔責任。因此,在此情況下,應該承認股權轉讓合同的約束力,不支持受讓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要求。
2、因公司怠於或拒絕履行法定義務,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時,對於受讓方的民事權利,完全可以給予適當的法律救濟。在此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法院可以判決支持受讓方的主張。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❽ 股權轉讓後能否解除轉讓合同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後能解除轉讓合同。股權轉讓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1、約定解除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股權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在簽訂合同時就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合同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就可以解除。2、法定解除是法律規定一些合同解除的情形,當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現時,解除權人就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種: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比如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後,發生了地震,公司不存在了,此時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2、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比如股權轉讓合同簽署後,應該支付股權轉讓款的一方遲遲不付款。另一方多次催款也拒不支付,那麼另一方可以通知對方解除合同。3、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比如簽署股權轉讓合同後,未進行工商變更以前,轉讓方又將股權轉讓他人並進行了工商變更,那麼另一方可解除合同。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股權轉讓合同解除後,合同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合同已經履行的,可根據情況採取補救措施,並主張違約金和賠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❾ 公司股權轉讓後員工勞動合同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股東發生變化,勞動合同並非必須重新簽訂,如果重新簽訂,需與員工協商一致。
一方面,公司股東的變更不等於公司的變更。公司法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