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股權利潤如何分配列式
『壹』 關於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問題。
股東的股份分配利潤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的,因為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拓展資料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食品生產項目,提交市質量監督管理局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註: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貳』 5人團隊創業,如何分配股份與分紅
5人團隊創業,如何分配股份與分紅?為什麼一定要持有50%的股份了,啟動資金是之前的一部分話語權,不過你要看後期的管理,畢竟你要的是賺錢。
還沒賺錢就想到另外四個人聯合,如果這樣作為老闆的你也是一個失敗者。更別提賺錢了。
建議股份。一:你持有36%。另外四個持有16%。(四個就是64%)
二:你持有20%。另外四個持有10%。(剩下的40%年底平分)
三:按出資比列分股份。不過這個不科學,因為你們要團結起來先賺錢,做大了才能有錢賺!
我建議你選擇第二種。這樣才不會有很大的分歧,因為都是持股,所以不要考慮工資開銷這塊。前期就是要艱苦的抗住虧損!很顯然你這是有限責任公司,五個人合資,但是你要掌控這個公司的,理論上需要超過50%的股份,否則他們四個聯合起來,你還是無法控制,到時難道要猜拳么。
『叄』 五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權一般按照以下幾個層面進行劃分
一,股東出資金額的多少,這樣也是最公平起見的
二,股東在公司的位置,看是否研發,市場,技術,財務等等,看其在公司裡面的角色進行股權比例劃分
三,股東是否存在一人否定權制度,這個主要看幾個股東商量的結果,看是否為了後續引發債權債務進行共同推舉
『肆』 5人創業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關於5人創業公司股權分配下面的一些建議可供參考:
一、創始人要持有較多的股份:「五五開」發展集團的股權分配,或者說多人平等分配股份,都會導致後期的決策,意見僵持時,誰也無法做出最後的決定。另外,在融資上市時,這也是一種非常不利的分配方式。A股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必須非常明確。如果不止一個人控制公司,那麼這個企業在投資行業就一文不值。
二、根據貢獻值,估算股權比例:分配股權時,按各合夥人對項目的貢獻值計算比例。貢獻價值需要考慮下述因素:投資金錢、時間、專利、技術、人脈、創意。資金的數額是可以直接衡量的,其餘的可以按照大家都接受的規則來衡量。
三、股權分配契約化、合法化:為保障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應明確股東人數和計算後的出資比例,簽訂合同,工商登記。如因某種原因需要簽訂相應的合同,明確持股比例、權利和義務的。由於股權分配涉及財務會計、股權轉讓、工商政策等方面,因此分配方案應簡單易行,實施成本低,不存在不必要的稅費。
第二點要注意的是,必須有一個明確的退出機制。
創業企業只有建立合理明確的股權配置,制定良好的股權退出制度,運用適當的股權激勵政策激勵核心骨幹,才能在穩定的股權結構中成長。對於快速發展的企業來說,即使原來的配股設計更加合理,隨著企業的發展,原有的配股設計也將不再適用。此時,需要對股權比例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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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5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對於真屬於股份制公司,先結婚,拿到60%以上股份,你兩就絕對控股了!但情況不是這樣的啊!其實朋友你們都拿30%股份,其餘10%股份做為風投(本公司的運作!)但必須3方簽字才生效!如遇糾紛可以
『陸』 股東如何分配利潤
法律分析:分紅的方式:分紅的方式分為三種。第一種現金分紅,根據持股比例,直接派發現金,銀行轉賬等。第二種送股的方式,也叫轉股,一般是10送1,10送3等,即每10股贈送1股。第三種現金+送股的方式,是前兩種方式的結合,一部分現金,一部分送股。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柒』 5人合夥開公司如何確立大股東如何進行利益分配問題
根據投資額占總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股權,根據股權比例或者協議中特別註明的方式進行利益分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捌』 股權收入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股權和股份都是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的,而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審議批准。股權和股份都是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的,而具體的利潤分配方案,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審議批准。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