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2022年如何計稅
❶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全年一次性獎金(簡稱 年終獎 )個稅優惠政策將再延兩年。年終獎可以分攤到各月,有利於適用更低水平的稅率。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1
據央視新聞消息,12月29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
會議決定,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三項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我國對個人年終獎的計稅政策是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按照原先的安排,在2021年12月31日前,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假設年終獎1萬元,按照現行方法,適用最低檔(不超過3000元)3%稅率,也就是需要繳納個稅300元,最後到手年終獎9700元。
如果按照「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那1萬元年終獎需要按照10%稅率納稅,即1萬元需要納稅1000元,到手9000元。相比第一種方案,到手年終獎少了700元。因此,年終獎優惠政策延續,中高收入者獲利更大。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2
年末重大利好來襲,事關你的年終獎。據央視《新聞聯播》消息,2021 年 12 月 29 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 12 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 400 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 2023 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 2022 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 1100 億元。
" 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 這一重大利好的宣布,意味著全年一次性獎金(以下簡稱 " 年終獎 ")個稅優惠政策將再延兩年。據悉,2019 年新個稅法實施後,為年終獎設置了三年過渡期的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年終獎可以分攤到各月,有利於適用更低水平的稅率。
這一政策的具體內容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相關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規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 12 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原本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在 2021 年底將到期,2022 年發放的.年終獎將納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原來的政策背景下,將對在 2022 年發放年終獎的部分人群產生影響,特別是中高收入者,多繳稅成為必然。此次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意味著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還將延續,部分原本需要多繳稅的人群,到手的年終獎不會變少了。
年終獎按月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3
工薪族關注的年終獎優惠計稅政策延續問題,今天最終明確。1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預計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迄今為止,中國已經進行了七輪個稅改革。2018年,以新個稅法的修訂為標志,我國歷史上第七輪個稅改革拉開大幕,這也是歷次個稅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2019年以前,我國的個稅採取分類徵收模式,即不同類別的收入,適用的稅率、扣除標准等不同,這使得不同類別收入個稅負擔不同,有悖於公平原則。因此國際上採用分類征稅單一模式的國家極少。
為改變這一現狀,財稅部門對稅制進行了重塑,即將以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統一為綜合所得,採取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確保這四項收入適用相同的稅率,而非此前不同的稅率,這體現了公平性。
但是,考慮到個人負擔,相關部門當時給年終獎的計稅方式設置了一個3年過渡期,即納稅人在過渡期內可以在年終獎單獨納稅和並入當年綜合納稅之間「二選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文件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只能並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實行的超額累進稅率,年終獎單獨計稅方式下,可以享受更低的稅率或者增加速算扣除數,因此在過渡期個人通常選擇年終獎單獨納稅。即個人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如公司發放1萬元年終獎,單獨計稅時,只適用3%最低個稅稅率,繳納300元個稅,個人實際到手年終獎有9700元。但這項政策到期後,如不延續,以後不少人的年終獎將適用更高的稅率,具體稅率高低跟個人的工薪等綜合所得收入多少正相關。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教授李旭紅表示,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來源的人所獲得的是積極勞動所得。我國個稅的征管體系對於工薪所得的徵收管理一直較為健全,相比來講,資本所得隱蔽性高、稅負轉嫁渠道多。因此,積極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的有效征稅率一直存在較大差異,此次延續相關優惠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她認為,年終獎優惠政策可以降低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來源的納稅人的累進稅率級次,從而降低工薪階層稅收負擔。更重要的是,也有利於平衡資本所得與勞動所得的稅收負擔,提高老百姓的滿意度,增強公平感及幸福感。
❷ 2022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政策
一、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征稅政策將延續
2022年1月1日後,延續小規模納稅人3%徵收率降為1%政清此策。目前,雖然尚未出台正式文件,但開票系統已經開始彈窗笑正則提示:
「自2022年1月1日起,暫繼續執行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增值稅政策。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暫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減按 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您在開具發票選擇徵收率時,請暫按上述政策執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後,以正式文件為准。」。
二、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將延續
1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會議決定,
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
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
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碰棚
❸ 股權激勵稅收政策2022
股權激勵稅收政策是什麼: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二)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包括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下同)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屬於境內居民企業的股權激勵計劃。2.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股權激勵計劃應列明激勵目的、對象、標的、有效期、各類價格的確定方法、激勵對象獲取權益的條件、程序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❹ 2022年股權激勵個稅
一、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的計算
居民個人取得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圖 綜合所得稅率表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應當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第四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並按以上規定計算納稅。
二、扣繳端申報操作
第一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入【綜合所得申報】模塊。
第二步:點擊進入【個人股權激勵收入】模塊。
第三步:新增收入信息。根據實際填寫「基礎信息」、「本期收入及免稅收入」、「扣除及減除」、「其他」,並保存。
第四步:點擊【返回】,點擊【稅款計算】,系統會自動計算稅額。
第五步:申報表填寫完整後點擊【申報表報送】、【發送申報】,完成申報。
❺ 個人股權激勵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新法實施前,對於上市公司(含所屬分支機構)和上市公司控股企業的員工,其中上市公司占控股企業的股份不低於30%。間接持股比例按各層持股比例相乘計算,上市公司對一級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超過50%的,按100%計算,可以實施股權激勵。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給予不直接並入當月所得,而是平均分配到實際在境內工作月份,長於12個月按12個月進行計算單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並按規定計算納稅。應納稅額=一個納稅年度內累計股權激勵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納稅年度內各類股權激勵所得累計已納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