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財務造假退市股票索賠案例
1. 上市公司作假賬,股民能通過什麼手段進行維權
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最終破產倒閉以及股票退市而且無力賠償的時候,大部分情況下投資者都是自認倒霉。可是凡事都有例外,這個例外就是財務造假的時間點。
如果造假發生在上市之前,公司是通過造假上市的,這就屬於欺詐上市的情形。
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時,證監會已經出具相關行政處罰認定書後,所有的受損投資者都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賠,主要手段是訴訟。
而當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倒閉,股票退市無力賠償時,應由中介機構包括保薦人、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進行賠償。如果保薦人已經設立賠償基金的,可以優先向他們索償;如果尚未設立賠償基金的,在確認責任的基礎之上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來解決。
其實碰上這種事,大量投資者自己的態度就是自認倒霉,而上市公司的股東就是抓住大家這樣的心理——認為麻煩,認為自己打不贏官司,認為自己就是活該倒霉,從而放棄了自己的權利,請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有投資者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私信給我,我會利用自己有限的影響力無償提供幫助,指引相關途徑並聯絡相關部門,希望大家投資順利。
2. 香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被強制退市,持有股票人怎麼辦
香港並無退市機制,財務造假都只會停牌。只有當長期停牌也未能完提交財務報告才會除牌!
3. 2011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例,急!
1月5日,遼寧新興佳向美國紐約州法院提交訴狀,起訴納斯達克交易所違反了其規章及其法定訴訟程序,導致該公司聲譽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並使公司市值縮水2.2億美元。
此事件起源於2011年1月13日,納斯達克市場向新興佳發出退市警告,表示該集團未能及時向納斯達克市場提交有關2010年12月完成的財務重組相關情況。這造成遼寧新興佳股價從每股9美元最終跌至不到70美分。當時,新興佳表示,已經及時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在起訴書中,新興佳方面表示,公司通過反向收購在美國上市而受到了納斯達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對待,同時「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斷與任意地調查,並且匆忙作出決定的」, 「公然帶有歧視性」,目標就是摘牌中國公司。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李勝茂分析此事稱,按照當前公布的事件起因來看,納斯達克對於新興佳的處罰過程不是非常透明,處罰依據較為模糊,且存在處罰過重的嫌疑,如果新興佳能夠充分地向法官說明上述事實,那麼案件訴訟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在訴訟進行的過程中,新興佳可能被貼上不遵守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規的中國公司群體中一員的標簽,這將非常不利於法官做出公正裁決。
中國企業
在美上市遇難題
此事件的起因是中國企業在美上市所採用的反向收購的方式。反向收購又稱買殼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東通過收購一家殼公司的股份控制該公司,再由該公司反向收購非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使之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東一般可以獲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權,從而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
李勝茂認為,美國證券市場是以完全披露信息為基礎的,如果新興佳通過反向收購方式上市僅是為了規避上市時的信息披露義務,那麼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納斯達克指控的違規行為;如果僅是將這種行為當做一種正常的上市途徑,那麼違規的可能性就較小。
新興佳只是大約400家通過反向收購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中的一員。美國證監會2011年6月警告投資者購買通過反向收購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稱它們可能有「欺詐及其他弊病」的傾向,並稱「調查發現數十家中國在美上市公司存在會計問題」。
這種曲線上市路線最大的優勢在於能夠避免首次公開發行時證券交易所的嚴格審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國在美上市企業必須要嚴格遵守美國證券交易市場的法律法規。李勝茂分析,這對今後中國公司赴美上市的路徑將會產生一定影響。
4. 由於上市公司造假導致的損失,股民能不能發起維權
上市公司造假,現在任何沒有這方面的條款來幫助投資者維護索賠,這就是我們中國股市缺陷,往往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就是投資者來背黑鍋。
遇上了這種事情,都是要靠自己主動去維護權益,先從媒體或者券商了解這個公司被證監判定違法違規,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和大股東被罰頂格60萬,就基本上是定了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的事實,然後我們就可以查尋專門為投資者維權的律師,如大智慧和同花順股票交易軟體都有代股民維權的業務,或者上網搜索股票維權的律師,或者當地有些律師事務所都有股票維權業務的,包括咨詢一下你開戶的證券部。
證監會
5. 買了康美葯業,由於財務造假導致股票虧損能夠索賠嗎
買了康美葯業,由於財務
造假(哪裡的財務?)
導致股票虧損能不能索賠?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康美葯業
虛報導致你們買股票,應該索賠。
6. 現在很多股票財務造假,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能否告他們賠償損失。有沒有相關的援助機構
呵呵,沒辦法,最好就是看準機會撈一把,然後全身而退,中國的股市很怪的,你的財務越好,有時候他的股價就越跌,完全就是投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