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公司分成
㈠ 股票操作 分成
1:07年較盛行的一種,基金經理和家人朋友合作,家人朋友拉人頭,經理給指導,幫人薦股拿提成,那時大部分都是多贏,08年後基本就很少,但你的好像不是這種
2:你可在網路敲詐騙 股票,看看有沒有你說的這種
㈡ 股票分成違法嗎
股票分成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公司打著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會被工商局予以行政處罰,構成詐騙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鑒於股票投資的不可預見性,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吸引他人投資的,將可能涉嫌詐騙罪。依照我國關於詐騙罪的相關規定:
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公司或個人以股票分成的名義,作出虛假陳述,吸引投資者投資的行為,實質上可能會涉嫌詐騙,因此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㈢ 有正規的股票分成機構嗎 正規的股票分成公司
樓上那個你怕是尼瑪個哈批 給客戶盈利了才收費 那叫分成 日你媽一個廣告狗 現在都開始寫文案了 證監會認定的全國84家股票投資機構 哪家不是先收費 還是說你已經正規過證監會了? 你這些司馬騙子搞垮多少家庭自己心裡沒點譜?草你媽的 早晚遭報應
㈣ 股份制公司如何分成
股份制公司不存在分成這一說,通常情況為董事會根據上一年度公司盈利情況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作為投資報酬發放給股東。
股利分派即公司制企業的股東享有的分配股利權。股利是指公司制企業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發放給股東的投資報酬,其實質是公司財富中屬於股東收益盈餘的一部分。
通常股利分派還會受到限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上的限制
任何企業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環境條件下從事經營活動。在通常情況下,法律會直接制約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這種制約表現為:不彌補虧損,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無償債能力等均不得分派股利,這就要求公司不能因支付股利而減少資本總額,要維護法定資本的完整。
二、現金支付能力的限制
留存收益通常以各種實物資產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現金的形式為企業所持有。公司若要發放股利,就會受其現金支付能力的制約。一般來說,公司現金越多,資產流動性越大,他支付股利的能力也就越強。
三、與優先股股東的契約
在發行優先股股票的條款中,有時會要求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回優先股股票,並且在派發普通股股利時還可能有若干限制,以便有必要的資本收回優先股股票。這類限制的用意在於防止營運資本的削弱,以保護優先股股東和債權人的收益。
四、董事會自行限制
公司董事會為股利發放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可能是出於為潛在損失做事先准備等種種原因,自行作出了限制發行股利的決定。
股東要求與稅收政策的限制對公司股東而言,他們投資與公司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而這種經濟利益可以來自於公司的股利,也可來自於其出售股票的收益。高稅率的股東可能希望少發股利而多留一些利潤與公司,以便股票的價值提高而使其市值上升;低稅率的股東則可能希望有較高的股利發放比例,這是,這類公司的股利政策可能使兩者中的產物。
五、國家的稅收政策的影響
通常國家按照不同的產業結構政策,或者鼓勵企業擴大留存收益用於再投資,或者抑制企業的留存收益,促使企業擴大現金股利分配。
㈤ 我想找人委託做股票,最好是分成的,自己技術不好,資金量有點大。那些投資公司代客理財合法
1、國家並不允許「代客理財」,如果出現任何虧損,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2、如果你的確沒時間自己操作,只能找你信得過的人代理操作。當然,他一定要有成功投資股票的豐富經驗。
㈥ 我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算犯法嗎
做股票投資的,有人合作三七分成不算犯法。只要和合作人不違規操作,另外自己協商好收益分成就行,不算不算犯法。
股票投資(Stock Investment)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收入收益是指股票投資者以股東身份,按照持股的份額,在公司盈利分配中得到的股息和紅利的收益。資本利得是指投資者在股票價格的變化中所得到的收益,即將股票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得到的差價收益。
㈦ 股票分成 我在一家股票投資咨詢公司工作 不知道他們是不是騙子公司。
千萬別信,我合作了,都是騙子,要五五分,天天發給我看他們昨日的建的倉,我看漲的也可以,原來他們都是騙子,騙一個是一個,根本就不要相信,寧願自己虧也不能相信他們,他們這個做法,我自己沒事也模仿下,騙一個是一個,切忌,他們是騙子,如果那麼牛他們自己天天買股票就可以了,業務員天天跟蹤你,就是騙你,千萬不要相信,我是親身經歷過!
㈧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怎樣分成
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或股權證)籌集資本的企業法人。其主要特徵是: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於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一個不知名公司發行的一股股票,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總數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
由於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或者2/3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心企業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造了條件;另一點區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三、董事會和經理:這里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①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②招募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編輯本段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①股東大會。即全體股東所組成的機構。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和議事機構。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均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聽取和審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審計員的報告;負責任免董事、監察人或審計員以及清算人;確定公司盈餘的分配和股息紅利;締結變更或解除關於轉讓或出租公司營業或財產以及受讓他人營業或財產的契約;做出增減資本、變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並公司的決策。②董事會。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它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③監事會。即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和財務情況,查閱帳簿和其他文件;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編輯本段籌集資金的方式
主要有:①發行股票。股票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等。②發行公司債券。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編輯本段股份有限公司特徵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於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點幫助嗎?希望可以有點作用!
㈨ 股份制公司 一方投資金 一方投技術 利潤分成怎麼算
1、每個月有多少金額的穩定的營業收入,有多少費用支出,有多高的利潤率,這樣就能大致計算出每月盈利多少。個人認為,穩定後你平均每月的凈利潤(扣除所有支出)應不低於1萬元,否則很難經營下去。而達到穩定經營的時間不能超過6個月。
2、可能的風險和虧損會有多少。一旦發生經營虧損,如何分擔?
3、什麼情況下,雙方可以終止合作,投資人可以撤資?
個人建議按如下方式談論利潤分成及風險分擔:
把你的公司價值、經營場所租金、自己的工作(按當地同行同職位平均薪資計算)都折算成資產,按這個資產和投放多少萬元進行對比,以這個比例為基礎,適當向投資人傾斜,可以基本確定利潤分成比例的上限。
㈩ 炒股票跟投資公司合作,利潤分成,他們是怎麼騙人的
這很簡答,向10個人推薦10支票,只要有1支賺了,他們就能拿到分成,虧了他們又不陪。另外,真正的機構是不會向外界透露自己的股票的,所有交易員上班時間手機沒收。不允許向外通訊,還告訴別人哪支票了,傻了,不怕被同行逮到互相洗盤搗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