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與股票投資組合的計算
Ⅰ 怎樣計算最佳投資組合中個股票的權重
E(R) = Rf + beta * [E(R)-Rf] // 預期收益等於無風險收益加上風險溢價
= 5% + beta * 6%
其中,
beta(portfolio) = w_a * beta_a + w_b * beta_b // 投資組合的beta等於每種資產的beta按照其市值權重累加之和
lz的題目里沒有給出兩種股票的價值權重w_a, w_b。如果我們假定投資組合中兩種股票的市值相等,w_a=w_b=0.5, 則
E(R) = 5% + (0.5 * 2 + 0.5 * 1.2) * 6% = 14.6%
Ⅱ 股票與期權價格的計算
期權價格亦稱期權費、期權的買賣價格、期權的銷售價格。通常作為期權的保險金,由期權的購買人將其支付給期權簽發人,從而取得期權簽發人讓渡的期權。它具有既是期權購買人成本,又是期權簽發人收益的二重性,同時它也是期權購買人在期權交易中可能蒙受的最大損失。
Ⅲ 股票期權的計算
公司給予員工的期權應該有對應股票的認購價,該案例中沒有標明認購價,所以我以授權日公司股票價格為認購價。
1、小王不考慮出售股票期權,如果到期日該公司股價為10元/股,則小王可以以期權行使價格5元/股買入該公司股票,並在公開市場以10元/股出售。30元/股同樣處理。
2、期權行權日,股價30元/股,小王有兩種選擇:1、以25元/股的價格把期權賣出(因為已經是行權日了,所以期權幾乎沒有時間價值,只有內在價值)。2、行權期權,以5元/股買入股票,並在公開市場以30元/股出售。兩種方案的結果是一樣的,只是流程不同。
Ⅳ 股票期權所得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定:(一)員工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征稅。(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對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單獨按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上款公式中的規定月份數,是指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上款公式中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以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除以規定月份數後的商數,對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所附稅率表確定。(三)員工將行權後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於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股票(銷售)取得所得的稅款計算。對於員工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所得,應按現行稅法和政策規定征免個人所得稅。即:個人將行權後的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轉讓而取得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依照有關規定可以免稅或減稅的外,應全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
股權買賣的手續費和股票不一樣權證買賣不收印花稅和過戶費
Ⅳ 有關看漲期權的計算
通過單步二叉樹進行計算,結果為4.395元。
假設市場中沒有套利機會,我們構造一個股票和期權的組合,使得這一組合的價值在3個月後沒有不確定性。而由於這個組合沒有任何的風險,所以其收益率等於無風險利率。這樣我們得出構造這一交易組合的成本,並因此得到期權價格。因為組合中的股票和期權3個月後的價格只有兩種不同的可能性,因此我們總是可以構造出無風險證券組合。
設有X單位的股票和1個單位的Call。股票價格由50變為60的時候,股票價值為60X,Call價值為8(60-52);股票價格由50變為40的時候,股票價值40X,Call價值為0。如果組合在以上兩個可能性下價值相等,則該組合不具有任何風險,即
60X - 8 = 40X
X = 0.4
組合為:Long0.4份股票;Short1份期權
3個月後組合價值為60*0.4- 8 = 16元,以10%的無風險利率貼現3個月至今天,組合貼現值為15.605元。
計Call價格為c,三個月前組合價值為50*0.4- c = 15.605
c = 4.395
Ⅵ 投資組合中既有股票又有期權債券怎麼計算VAR
你好這個是組合或者證券出現風險這個加權平均
Ⅶ 股票投資組合值的計算
20%*1.2+10%0.9+30%1.5+40%*2=0.24+0.09+0.5+0.8=1.63
Ⅷ 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的計算
行權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期權合約賦予的權利,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可以在合約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行權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如到期沒有行權,則合約失效。
目前上交所上市交易的上證50ETF期權合約,行權指令包括自主行權可協議行權,行權方式為到期日行權(歐式)、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行權日為合約到期日,行權指令提交時間為9:15-9:25、9:30-11:30、13:00-15:00。
其中自主行權,指期權買方通過交易系統手動操作行權
協議行權,指證券公司根據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對客戶合約賬戶內持有的達到約定條件的期權合約為客戶提出行權申報的服務。協議行權合約的選擇、協議行權的觸發條件等由客戶通過櫃台、網上交易客戶端等與公司協定。
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是指發行人發行權證時所約定的,權證持有人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的價格。
行權價格和權證價格緊密相關,行權價格依附於權證而存在。對認沽權證來說,行權價格高於行權期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對認購權證來說,行權價格低於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
因此行權價格成為定價權證的重要標尺,公式是:
認購權證價格=到期證券價格-行權價格
認沽權證價格=行權價格-到期證券價格